中观视角下的社会治理场域热点警务研究
2020-06-15夏凡孙心恬王康王俊懿
夏凡 孙心恬 王康 王俊懿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宏观条件如政治经济环境、执政党、国际形势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公民对自身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要求的不断提高,是我国社会治理层面的重要挑战,也是我国公安机关必须攻克的难关。衡量社会治理好坏的标准就是违法犯罪现象是否泛滥。我们已经知道,违法犯罪现象不是均匀分布的,但是其分布与时、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机理,由是产生了犯罪热点和热点警务的相关讨论与研究。本文分析了国内外热点警务相关研究和进展,从中观的视角,即从社区治理的角度(社区是众多微觀地点如街道、小区的集合),探讨热点警务与社区警务相结合的必要性,并提出了结合后社区治理的主要方法,最后分析了其利弊,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犯罪热点;热点警务;社区警务;中观视角;必要性;启示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逐渐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加之疫情等天灾人祸对人潜移默化的影响,人们对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财产保护等相关方面的意识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从另一个层面上来讲,中国公民这样的诉求不仅仅是对我国社区警务工作的巨大挑战,也是给警务人员执法司法的科学性、现代性、预测性、及时性、准确性以及强度等诸多方面提出的要求。而中观层面的相关热点警务问题,更是中国社会治理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抓住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集中力量解决之,才能适应经济、社会矛盾带来的日益复杂多变的警务工作,才能在中国社会治理改革的道路上不断披荆斩棘。
“犯罪不是均匀分布的”是犯罪学研究的基本发现之一。美国犯罪学家Wolfgang针对犯罪事件的聚集现象进行了定义并划分为三类问题,即重复犯罪人问题、重复受害者问题和重复犯罪地点问题。而其中,中外学者们对重复犯罪地点问题的关注和研究程度是最高的,并且已经取得了迅猛的发展。以Sherman为首的美国犯罪学研究者们针对此问题,研究发现了犯罪的地理聚集规律和时间维度规律的关联性,并提出了“犯罪热点”和“热点警务”的相关概念并付诸实践。因此,加强犯罪防控力度,建立和谐稳定的社区,不仅仅要加快创新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要对犯罪现象发生的时空规律进行研究和把控,从而对犯罪现象发生的时空进行预测和对犯罪人员进行威慑。
(1)犯罪热点定义。犯罪问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现象,发生的犯罪现象在社区之中更不是均匀分布的。但是,犯罪行为人的知识水平、财产情况等特征以及综合实行犯罪时对风险性和收益性的考虑导致犯罪发生的时间、地点总是表现出一种分布特征,这就是犯罪热点产生的前提。
犯罪热点对应的英文表述为“hot spots of crime”,而热点警务作为犯罪热点的对立,其英文表述为“hot spots policing”。Eck J,Chainey S,Cameron J对犯罪热点的表述为:“犯罪热点是指犯罪数量高于平均犯罪数量的区域,或者是人们成为受害者的风险高于平均受害风险的区域。”
学者们普遍同意的将犯罪热点概述为四个类别:①热点地区,即某个地区发生犯罪的频率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如拥挤的公交站台或地铁站人员流动相对频繁,则更容易发生扒窃等侵财性的犯罪;②热点时间,即某个时间段发生犯罪的频率明显高于其他时间段,如夏天的深夜,天气燥热,人们的情绪易于波动,容易发生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事件;③热点类型,即某种类型的犯罪发生的频率明显高于其他类别的犯罪,如偷窃和诈骗;④热点目标,即经常遭受或易于遭受犯罪的对象,如深夜独身一人的女子。
(1)中观角度热点警务研究的必要性。经研究,犯罪热点具有较为显著的几个特征,具体为:时间性、空间性、聚集性、层级性、相对稳定性与动态性。从宏观的角度上来看,犯罪现象与特定时期的政治经济情况、意识形态情况、公共管理水平等宏观因素相挂钩。但是在这中国从“新时期”向“新时代”迈进的过程中,我国政治经济、公共管理水平、文化等宏观因素已经达成了相对稳定的态势,这并非警察可控。我们发现。犯罪热点的范围正不断经历一个“微缩化”的过程。从宏观向中、微观的层面逐渐过渡的犯罪热点研究,体现了公安机关致力于从社区的角度,统筹街区、路段、建筑等微观地域警务工作的的更具实践意义的目标。
犯罪热点分析作为犯罪行为分析的一种重要手段,积极、准确识别犯罪热点,有利于公安机关辨别犯罪现象与人、时空之间的内在关系,及时把握诱发犯罪现象的诸多因素;有利于警务工作、打击犯罪的精准性与及时性;有利于为犯罪预警的相关工作提供信息来源,从而加强公民的防范意识;也有利于警方对巡逻路线、巡逻盘查时间等防范控制活动提供参考与选择。
1.国内外热点警务背景
1.1美国热点警务模式相关
上世纪最后三十年,是美国警务理念和相关研究蓬勃发展的三十年,相关学者不仅围绕传统警务模式进行了相关实验和批判,还积极推动警务创新,形成了社区警务、问题导向警务、第三方警务和热点警务等一系列创新的警务模式,有效地提高了警务工作的效率,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公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
上世纪九十年代,美国区分了传统的警务运转方式,着眼于犯罪现象相对频发的中观、微观地点,进行了指引性犯罪干预,定义了热点警务(hot spots policing)的相关概念,并积极进行科学设计的警务实证研究。美国的警务研究者和实践者们意识到,随机的机动巡逻无法促进警察和市民形成良性互动,只有采用具有时空针对性的指导性巡逻和专门性巡逻,才能提升实名的安全感和对警察的信任,才能有效警示有犯罪倾向之人。
现代环境犯罪学和空间统计学的发展为热点警务相关概念的形成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美国犯罪学家Cohen和Felson提出的日常活动理论以及Cornish和Clarke提出的理性选择了理论也为热点警务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1)警务工作理念需转变。上文我们已经说到,社区犯罪现象的增加来自于几类人群,其中的重要人群之一就是原住居民,而原住居民违法犯罪频率增高的原因又来自于传统观念,传统礼教等理念层面的东西不再能够对人们的行为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现代居民的行为主要受“精致利己”“过度自由”等开放性理念的影响(我们无意抨击这些理念,仅针对其“双刃剑”不利的一面)。因此,为适应居民理念的转变,警务工作的理念也应当进行适当的转变或者说进化。警务工作的视角不应只着眼于宏观或者微观,而应在确定了宏观的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集合一定数量的微观而成中观,从中观视角下统筹警务工作,统筹社区治理。此外,社区居民永远是社区的主体,消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党的群众路线观点,社区治安也应当“从社区居民中来,到社区居民中去”,积极推进居民自治,将警务工作与居民自治相结合,实现警察与居民的互利共赢。
(2)促进社区警民合作,拓宽信息来源。上文谈到,应当转变警察与居民“各管各”的思想,促进警务工作与居民自治相结合。其中,一个重要且有效的举措就是增强信息流动,搭建信息共享网络。通过构建信息共享网络,公安机关可以及时获得居民对犯罪现象的举报、对潜在犯罪热点地区的担忧,及时掌握社区的发展和安全状况等;社区居民可以及时获得热点警务的相关公告,及时掌握社区治理与犯罪防控情况,增强警务工作透明度,提升居民获得感与安全感;潜在犯罪人员以居民的身份生活在社区中时,在接收相关警务信息后,犯罪冲动可能被打压与浇灭。发展社区警务信息源,应当充分重视线上线下的信息整合,利用“互联网+”时代便捷,将线下真实的居民生活的社区转变为线上的虚拟社区。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警察及时把控居民心理和行为的变化趋势,另一方面有利于居民之间的互相交流,也有利于与警察直接沟通自己的担忧和感受等。不仅如此,公安机关也应针对组成社区的各个小区、街道,发展社区服务志愿者,社区治安志愿者,并集中培训,形成以警员为主,志愿者为辅的多层次的社会治安防控队伍。总而言之,发展社区警务信息源,促进线上线下社区相结合,形成多层次治安防控队伍,能够促进民警与居民的合作,增强警民凝聚力,增进警民互信,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及时掌控犯罪热点的转移,更能够有效树立警察的良好形象,最终实现社会社区的和谐稳定健康。
(3)以现代技术为导向,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完善社区治安,形成科学的犯罪防控体系,就必须积极运用现代的先进技术。根据犯罪热点的相关定义,我们认为,如果要对犯罪热点的分布进行可视化和精确的记录和把控,就必须采用“3S”技术,即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和遥感(GS)技术。他们分别可以实现犯罪热点的可视化和分布研究,犯罪热点的精准定位,和犯罪热点以及社区各组成部分的动态变化,有利于警务指挥部直观地了解犯罪现场的环境信息并作出相关部署决策。此外,上文提到的实现警民合作,搭建虚拟社区、构建专业的警民沟通平台的观点,也需要技术层面的相关支持。
4.热点警务工作对社区治理的影响与启示
4.1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
(1)为精确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决策依据。我们已经知道,通过使用现代警务工具如GPS,PGIS等,可以对犯罪热点进行分析,公安机关的警务工作人员可以结合经验和历史数据及时、准确地把握犯罪高发地点和潜在犯罪人群,可以为社区警官精确及时打击犯罪提供决策依据。根据热点警务的相关工作以及相应的分析,社区警务指挥机关还可以适当增加这些区域的警力资源,加强巡逻和盘查。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将热点警务运用到实际中,可以有效避免巡逻和盘查的盲目性,实现打击犯罪的精确性和高效性,能够实现警力的科学合理部署。最后,从意识层面的影响来看,热点警务的成功实施,有利于降低犯罪现象发生的频率,能够提高居民生活幸福感和安全感,提高居民对警务工作的认可度和对社区公安机关的信任度,能够起到威慑潜在犯罪人员的作用。
(2)从国内外的情况对比来看,国外对热点警务的相关研究和实验是较为系统化的,包含设计实验、实施实验、实验效果评估、反馈改进,并依托专门的学术机构在理论、方法论和模型上都比较成熟。而在国内,我国对热点警务的研究主要着眼于理论层面的分析,对相关模型的构建和使用稍显不足,可能导致“纸上谈兵”现象的出现。此外,国内针对不同犯罪类型和不同时空关系的层面上付出的研究和进行的思考较少,加之国内情况与国外宏观条件的差异较大,照搬国外研究,盲目运用至国内,甚至会对我国热点警务实践产生与理想相反的效果。
4.2启示
为了更好地促进热点警务工作与社会场域治理的结合,我国公安部、研究犯罪学的学者们应在诸多犯罪理论、空间制图理论、统计学的相关研究中付出力量。还应当提供科学的相关学科的模型,推动热点警务的相关实验实践,并科学评价,扩大优势,弥补不足,做出改进。此外,社区警务、情报主导警务仍然是现代警务模式的主要形态。如果要发挥热点警务合理分配警力资源、精准预防犯罪的积极效果,就必须整合精细的犯罪地理环境等数据信息,必须增强犯罪分析技术和空间分析技术,更必须要其他警务模式与热点警务模式的严密配合,还需要科学的实验支持和理论、政策支持。由此,中国的社会治理与热点警务相结合之路还道阻且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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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警官学院2019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ZA2019007
作者简介:夏凡,(2000.8--),女,汉族,江苏海安人,江苏警官学院本科在讀,治安学方向。
孙心恬(2000.5--),女,汉族,江苏江阴人,江苏警官学院本科在读,治安学方向。
王康(1999.10--),男,汉族,江苏南京人,江苏警官学院本科在读,治安学方向。
王俊懿(2000.8--),男,汉族,江苏盐城人,江苏警官学院本科在读,治安学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