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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某国有控股集团为例探讨如何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廉洁风险防控

2020-06-15柏春峰

山东青年 2020年4期
关键词:党员干部

柏春峰

摘 要: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是违纪违法的风险多发时段,也是廉洁风险防控的薄弱环节。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管理,是当前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监督的难点。本文试以某国有控股集团为例,探索着力破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难题。

关键词: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廉洁风险防控

一、背景介绍

沿海某国有控股集团组建于1997年,旗下拥有10余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员工980余人,党员干部130余人,长年派驻在外的党员干部80余人,党员干部约占员工总人数13%,外派党员干部约占党员干部数62%。因该集团大部分的投资企业均在外地,且这些企业的各个重要管理岗位均由集团外派党员干部担任,所以如何有效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廉洁风险防控,特别是外派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廉洁风险防控,一直是该集团希望破解的难题。

二、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廉洁风险防控的主要困境

相对在集团党员干部八小时工作时间内因人员的相对集中而产生的自律和他律而好管、易管来说,“八小时”以外,因各自分散在不同的区间里,个人意志力、自制力和表现力也因潜在素质的不同而呈现出较大的差异,特别是外派党员干部,组织关系在集团本部,上班在投资企业属地,而且大多数职务较高,手上拥有一定的权力,容易滋生“天高皇帝远”的思想,甚至出现滑坡,进而诱发各类不廉洁行为。同时“八小时”以外的不廉洁行为,存在交织性、随机性、迷惑性、隐蔽性的特点,使得廉洁风险防控难上加难。

(一)不廉洁行为的交织性。“八小时以外”的不廉洁行为与“八小时以内”的不廉洁行为难以完全割裂开来,贪腐分子的特性决定了其发生腐败行为完全可以不分时间地点,不廉洁行为在“八小时以内”未能完成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延续到“八小时以外”。

(二)不廉洁行为的随机性。“八小时以外”的权钱交易较“八小时以内”的权钱交易更具有随机性,交易地点、交易方式随机选择,防不胜防,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节假日更是腐败的“最佳时机”,而外派党员干部在交易地点的选择上更是“如虎添翼”。

(三)不廉洁行为的迷惑性。个别党员干部善于“表演”,在台上、会上大讲反腐败的重要意义,而在台下、会后、“八小时以外”,大行不廉洁之事。这些双面党员干部的迷惑性,往往比防控一般党员干部不廉洁行为更难。

(四)不廉洁行为的隐蔽性。由于“八小时以内”的办公场所受到同事、领导和群众诸多监督,个别党员干部往往不敢在“八小时以内”为所欲为,而“八小时以外”,个人私生活隐蔽性的保护外衣,导致不廉洁行为的难以被发觉。

三、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廉洁风险防控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该集团出现的问题来分析,系统挖掘问题根源,造成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廉洁风险防控难以有效防控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主观意识不强。该集团部分党员干部對“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排挤”,群众监督是“找茬”,思想上消极抵触。把正常的监督与不信任、怀疑、猜忌、甚至监视等同起来,不配合,不支持。

(二)管理制度欠缺。虽然党纪国法上有明确规定要求,但在基层国企的具体执行上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主要体现在对基层国企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措施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刚性执行措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偏重于惩处性的事后监督,而对事前、事中的监督管理不够,难以在腐败行为发生之前进行有效控制。

(三)公民隐私界定。党员干部也是公民,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人身自由的权利、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保护权利,而“八小时外”的个人生活基本上属于私人隐私范畴,任何外人都无权干预,监督他人私生活就存在非法问题,因此,“八小时外”监督权的边界确定也是重要的原因。

四、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廉洁风险防控的举措

针对上述分析,该集团结合实际,把强化廉洁风险防控措施归纳为三个问题加以细化落实:即“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么监督”。

(一)制定行为规范,明确监督内容。

结合实际,梳理确定违反政治纪律、滥用职权、行为失范、言论不当等负面清单,编制《某集团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工作时间外“六要六不要”》、《某集团党员干部职工对外业务交往活动十八个“不准”》等行为规范,并运用通俗易懂、脍炙人口的表现形式,如漫画、快板等,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干部职工“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二)压紧“五大责任”,构筑监督合力。

为切实解决“八小时以外”监督责任问题,构建党委、纪委、党支部、家庭、个人“五位一体”的立体监督网络,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

1、强化党委主体监督责任。突出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两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把“八小时以外”监督列入日常监督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推动责任逐级落实。

2、完善纪委专责监督责任。在集团本部设立监督办公室,在投资企业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在集团范围建立党风廉政监督专员队伍,为“八小时之外”监督配备一支“专业部队”。

3、压实党组织日常监督责任。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党支部书记、支委、党小组长三级责任制,探索实施全员交叉防控,将“八小时之外”违规违纪风险降到最低。

4、履行家庭跟进监督责任。根据党员干部家庭情况,与家属协作,及时互通情况,消除监督“空档”。建立家庭联系卡,邀请家属参加廉洁教育活动,帮助算好家庭“七笔账”。

5、落实个人自我监督责任。“八小时之外”是业余时间,最重要的是靠个人自律。通过结合“党、政、工、团”的各类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志愿服务、健康运动、公益活动等,加强正面行为引导。同时,在公众平台,开设“清廉”专栏,推送清廉思想、警示案例,进行反面教材警示,让大家把主动自我约束当成是最好的自我保护。

(三)健全工作机制,抓出成效。

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要抓出实效,必须确保教育、管理、监督、约束制度化、常态化。该集团通过建立系列机制,解决了“怎么监督”的问题。

1、完善学习教育机制。通过“八小时之内”教育影响约束“八小时之外”行为,利用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参观警示教育点,推送违反“八项规定”通报、廉政信息等,开展经常性廉洁教育、警示教育,增强免疫力。

2、完善个人报告机制。建立了定期报告和即时报告、外出请假等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增强干部队伍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同时由纪委不定期抽查,对党员干部就事假病假等情况采取电话、视频的方式核实确认,就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家访沟通,解决了党员干部信息行踪掌握不及时的问题。

3、完善谈心谈话机制。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形成“五清楚”谈话成果即“家庭情况清、性格爱好清、主要诉求清、社会关系清、健康状况清”。

4、完善监督运行机制。定期开会研究,提前干预防范,及时提醒教育,紧盯年节假期,针对子女升学、干部调整等特殊时段,发通知、出禁令、明纪律。坚持“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明察暗访。

5、完善考核追责机制。动员干遍,不如问责一次。将“八小时之外”行为与日常考核、年度兑现、评先选优等真挂钩、硬考核,并及时通报,增强各级组织的责任意识和各级干部的纪律意识。

五、结束语

通过以上这些措施,切实弥补了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廉政风险防控难的空白,该集团自组建以来未发生一起因廉洁问题受到党纪问责的案件,同时通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理念向该集团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使得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逐步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各方面,逐渐形成廉政清明企业生态,该集团多次获得上级肯定,同时也顺利实现了企业上市目标。

[参考文献]

[1]姜润泽.让“八小时之外”不再是监管“盲区”.党的生活 .2019.12.

[2]湯章辉张文利.廉政风险防控怎么防、怎么管.就业与保障 .2019.11.

[3]浩亚 曼虹 素卿.“八小时之外”怎么管?.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6.09.16.

(作者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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