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文旅企业的困境与应对思考
2020-06-12林一民
新冠肺炎疫情给全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冲击,大量规划好的文旅活动相继取消,文化场馆闭馆、旅游景区关停、影视剧拍摄暂停等使文旅企业遭受严重损失。危机当前,如何止损、如何求生、如何复苏,是摆在文旅企业面前的难题。
一、文旅产业的现状与困境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全国的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消费服务行业都遭受重大冲击,而影视娱乐、旅游产业成为了“重灾区”。
(一)市场正常经营运行受阻
疫情的发生,给文旅市场的正常运行带来了明显限制。一是人员聚集性活动暂停。疫情发生后,春节档影片撤档,全国各地的影剧院陆续关门,文化场馆、主题公园和旅游景区等也相继关闭,一系列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纷纷宣布取消或延期。二是人员密集型工作不能开展。为加强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中广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演员委员会于1月31日联合发布《关于新冠疫情期间停止影视剧拍摄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企业和人员暂停影视剧拍摄工作,更好地保护从业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样受疫情影响,多家报业媒体对春节休刊计划进行了延期,包括山东《山东商报》《济南时报》、湖北《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云南《都市时报》等全国数十家都市类日报、周报等都宣布延期出报。三是人员流动滞缓,春节后员工复工返岗难。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各地采取了严格的交通管制措施,人员出行受阻,员工不能及时返岗给复工复产带来极大阻碍。
(二)产生巨大经济损失
疫情的发生,严重影响了春节假期文旅市场的步调,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作为我国最具影响力的传统节日,也是国民最关注的假期,春节假期对文旅产业的发展促进、對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不可替代。灯塔专业版数据显示,2019年春节档7天共计收获58.4亿元的票房,而2020年春节档仅报收2357万元,此前行业预期的70亿票房已然成为空中楼阁。就旅游行业来看,2019年中国旅游业总收入6.63万亿元,以此测算,旅游行业的停摆将带来每日超180亿元的损失,全年旅游业损失预计接近3万亿元。文旅产业的淡旺季差异明显,节假日通常是创收的最佳时期。以山东省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山东省于2019年春节前后组织开展了58000多场文化惠民活动,策划推出1000多项旅游活动及685项非遗展演展示活动,全省共接待游客达9.3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超过1.1万亿元。然而,受疫情影响,2020年山东省范围内的各级文化场馆、影院剧院等相继关闭,旅游景区暂停运营,各类文艺演出活动暂停,文旅企业经营停滞,这对山东省的文旅产业而言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三)企业生存面临严峻考验
出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各地春节后的复工复产相应推迟,企业不能照常经营。但期间内企业的贷款、税费、各项行政事业费,以及房租、水电费等运营成本,还有员工工资等仍需继续支付。同时,随着疫情持续时间的拉长,存量订单不能及时交付,企业积压的生产物料、未售出的时限性产品等也都将出现损失。如何在这段“入不敷出”的时期内维持经营是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一项针对疫情下1435家中小企业的调研结果显示,35.96%的企业账上现金余额只能维持生存1个月,31.92%的企业可以维持2个月,17.03%的企业能维持3个月,可维持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仅占9.27%。疫情之下,文旅产业本就受到重创,而文旅产业又是中小微企业较为集中的领域,头部企业及以线上服务为主的企业的应对能力还相对较强,但是对中小微企业而言,如何在这场“寒冬”中生存下来成为严峻考验。
二、当下文旅企业的应有判断
面对疫情以及疫情结束后,文旅企业如何应对,2003年的“非典”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不过,2003年的中国正处于加入WTO后所带来的市场红利期,并且拥有巨大的人口红利,财政、货币政策的空间也较大,经济韧性较强,整体市场还是处于蓬勃向上的状态。相较之下,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性更强,疫情波及范围更广,更重要的是,当前国际国内经济环境更复杂,最终疫情走势、影响如何,尚难得出绝对定论。就当下而言,基于疫情现状,对比“非典”时期,对我国的经济走向,特别是文化和旅游领域的经济发展,文旅企业应掌握以下四个判断。
(一)疫情对宏观经济影响更大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3年我国GDP为13.74万亿元人民币,而2019年接近100万亿元人民币。在大规模的经济总量下,加之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诸多考验,疫情对我国宏观经济产生的总体影响必将超过“非典”时期,文旅企业在疫情之下的经营压力也必然更大。
(二)行业之间联系更加复杂
时下各行各业之间形成复杂网络,相关产业的生产链条联系紧密,疫情之下的文旅产业更是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行业秩序当中。因此,当下文旅企业务必团结应对、共克时艰,确保在生产恢复与市场复苏方面形成合力。
(三)疫情的国际影响更加明显
“非典”期间,中国仅占全球经济活动的4%,而今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约占全球经济活动的18%,和全球各国的联系已变得更加密切。另外,疫情的发生对我国国际形象的影响不可忽视。在对外文化交流合作上,文旅产业有天然的亲和力,疫情后期,业界应有承担起建构国家积极形象的责任意识,这同样有助于行业恢复发展。
(四)我国有更强的应对能力
积极方面来看,经过2003年“非典”的考验,我国在对疫情防控、社会治理、后续应对等各方面的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同时,国际上的援助也会帮助我们更快渡过难关。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必然是阶段性的、暂时性的,不会改变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文旅企业应持有坚定的信心。
三、应对疫情纾困解难的建议
面对疫情这一“黑天鹅”事件,无论是有关部门,还是相关企业的领导者都要稳住心态、沉住气。虽然疫情何时结束暂时难下定论,但是必须有所前瞻,这也是后续推动文旅市场经济复苏的首要前提。
(一)政府层面:援企稳岗,加强政策指导和扶持
应对疫情,政府层面上的政策指导和支持一定是首位的。尽快复工复产既是恢复经济秩序的途径也是目的,但还要保证有一个过渡期,让各行各业都能够得到缓冲。在此基础上,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行业,政府要在财政、货币、税务以及社会政策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广泛联系“政产学研用”多方面的智慧,让政策的制定在宏观上尽可能全面,在微观上尽可能有效。
基于疫情现状,中央及各地方政府陆续发布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保经营、稳发展、渡难关上予以支持。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从金融方面对企业度过疫情期提供支持;2月6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决定向旅行社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截至2月25日,共35200家提出暂退质保金,已退还金额达34.62亿元。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月18日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及电影放映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对纳税人提供旅游娱乐、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要求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会展等行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等。以上举措都可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减轻经营压力。3月8日,山东省进一步聚焦疫情下文化和旅游企业的燃眉之急,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疫情防控、企业经营、市场恢复、产业发展四方面提出共20条“硬措施”,着力助推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二)企业层面:反思探索,提升优势主动应对
应该看到,当下既是一个低迷期,同样也是一个反思探索、孕育生长的时期。作为文旅产业的经营主体,企业自身更需要积极主动应对。
1.及时跟进政策动向
现阶段,把握好、利用好政策利好对文旅企业渡过难关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对此,企业的领导者、企业的政策研究部门和法务部门应主动学习中央和地方相关文件,及时跟进政策动向。截至目前,文化和旅游部已经就文化和旅游领域的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印发6次文件,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及电影放映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认真梳理各级、各部门扶持政策,整理集成“政策工具包”推送给企业,支持企业提档升级,提供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政策支持,鼓励A级旅游景区、重点乡村旅游企业、旅游饭店、星级民宿、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等改造升级,也为文旅企业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指导和支持。企业应当充分研究并利用好各级、各部门的扶持政策,认真梳理普惠性税费、金融、社保、租金、用工、水电气等支持政策。
2.设定恢复生产的弹性区间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疫情结束后,大众对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的消费需求将迅速提高,引发“报复性”消费,无论此推论是真是假都需要企业提前有所研判。因此,文旅企业要加强风险管控能力,预置恢复生产的弹性区间。未来无论是对自然占主导的突发性事件还是人为的不确定性占主导的风险,都要有预案意识,避免在风险发生后陷入彻底停滞状态,从而尽可能维持稳定的经营。
3.建构行业“命运共同体”
防疫期间,文化和旅游领域各行业是“命运相牵”的关系,要加强互助与合作,共渡难关。在主管部门的指令下,国内航司、铁路免费为用户办理退订手续。OTA和供应商在所能承受的范畴内,尽最大可能为用户实现“无损退订”。中间垫付所产生的亏损,OTA和供应商在兜底承担之后,约定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通过互相让利的一系列举措,实现损失的弥补,这也是市场规则与行业逻辑的新变革。
4.发挥舆论引导的积极作用
对于因疫情而延期或取消的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企业要尽快和用户进行沟通,最大程度上化解双方压力。与此同时,积极运用媒介,发挥舆论引导的积极作用,重塑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在后期,更要有计划地推出优惠举措,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刺激和重振大众文旅消费的积极性。
5.提高科技在企业经营中的支撑效力
此次疫情充分显示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下社会大众的文化生活需求,除了直接拉动了网络游戏、网综、网剧等文化消费的增长,催生了一系列“云”消费外,也推动了在线办公、网络课程、VR旅游、数字展览、“非接触”自助消费等新业态的进一步普及。作为涉及“吃住行游购娱”多方面的文旅产业,未来应着力布局数字化转型,强化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兴科技的应用,充分提高企业信息化、网络化、智慧化的支撑能力,积极推进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
6.稳定基础员工的就业
特殊时期稳定核心团队是绝大多数企业的首要选择,但不得不提的是,当下无论是对企业还是个人而言,都是困难时期。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服务行业应当意识到,在此阶段,稳岗才能稳住企业发展,企业应当尽最大可能保员工稳定就业,这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
结语
文旅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发展速度最快的产业之一,其在拉动就业、稳定民心、满足广大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文旅市場的恢复,既是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发挥其社会效益的要求。因此,做好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工作,具有双重意义。随着我国疫情防控态势向好,更应保持高度关注,积极推进文旅行业复工复产,企业自身也要强化“内功”修炼,稳定度过疫情期和恢复期,实现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祝莉莉]
[作者简介] 林一民,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