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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三级指数 抓实基层党建专业评价

2020-06-12

党的生活·青海 2020年6期
关键词:先锋支部党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强化“国企姓党”的政治基因,国家电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党委通过构建基层党委党建引领指数、党支部堡垒指数、党员先锋指数“三级指数”评价体系,持续用力,提升基层党建水平。

一、实施引领指数评价,促进基层党委领导作用发挥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实施政治引领、思想引领、责任引领和效能转化“三个引领、一个转化”31项指数评价,着力推动党建责任与业务职责同步落实,从严治党与企业治理同步推进,组织优势与发展优势同步发挥,引领效应与运营绩效同步提升。

強化政治引领,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明确政治功能强、落实能力强、组织覆盖强、推动工作强的“四强”引领指数标准,进一步健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机制,把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融入各项工作,以政治上的全面加强推动党的领导延伸到各专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思想引领,明确理论武装好、组织凝聚好、思想教育好、典型示范好“四好”引领指数标准,进一步深化大学习大普及大落实,创新党性教育方式方法,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将政治思想融入到生产经营服务全过程,综合提升员工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强化责任引领,明确履责效优“一优”引领指数,进一步发挥好领导、组织、协调、服务功能,抓实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推动效能转化,明确促进治理能力提升、管理效能提升“两提升”转化指数,着力解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公司的治理优势。

通过实施“党建引领指数”评价,促进了基层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的发挥,彰显了基层党委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好“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做到了中央部署和上级组织决定在基层第一时间响应落实,凸显了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企业治理全过程的行动自觉,体现了“既要党建强,也要业绩优”的实践效果。通过评价管控,基层党委进一步厘清治理主体权责,基层党委书记述职评议率达到100%,班子成员述职述党建达到100%,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任务完成率100%,“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问题答复解决率100%。基层企业广泛开展“党建+”工程,促进治理能力和管理效能不断提升,保证了所属全部基层企业疫情防控“双零”态势,实现了基建、“三区三州”脱贫攻坚重点项目顺利平稳复工,青海电网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有力推动了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堡垒指数评价,促进党支部堡垒作用发挥

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按照青海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两个指数”评价要求,对照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通过实施“党支部堡垒指数”评价,持续扩大先进支部增量,实现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保证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

支部堡垒指数主要由共性指数、个性指数和反向指数组成。共性指数以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素质过硬的党员队伍、有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有稳定有效的基础保障“四有”为标准设定18个指数;个性指数以看基层党支部工作业绩“一看”为重点,通过在生产专业看安全、在建设专业看质量、在营销专业看服务、在科研专业看创新、在综合专业看效能方面设定16个指数,开展分类指导评价,“共性+个性”指数实施正向积分。反向指数以查班子履责、班子合力、组织制度落实、民主管理、安全与服务、党员违纪违规等“红线六查”为重点,有发生项反向减分,对“逾线”支部直接确定为后进等次。

支部堡垒指数评价每年年底由基层党委组织,通过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评定等程序开展。根据评价情况,开展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工作,努力实现“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对先进党支部,帮助总结经验、打造特色品牌,作为基层党建标杆、电网先锋党支部、先进集体等表彰推荐对象;对一般党支部,加强教育引导,帮助理清思路、明确赶超目标,促进对标提升;对后进党支部,采取“有方案支撑、有领导联点、有先进支部共建”的整改措施,限期整顿提升。

通过实施党支部堡垒指数评价,基层党支部政治属性更加突出,履行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组织、服务、凝聚、宣传群众的职责更加到位,“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得到进一步巩固,软弱涣散基层党支部得到有效整顿,“高原电网先锋”影响力不断增强。

三、实施先锋指数评价,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

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党员的专业禀赋和岗位职责,把党员队伍建设的落脚点,落到党员履行义务的全面性、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有效性、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上,体现到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上,找准“先锋”评价要素,激励广大党员“干在实处、走在前列”。通过实施“党员先锋指数”评价,指导党支部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抓实党员评议,引导广大党员常态化开展“党性体检”,锤炼党性意识,切实推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的具体化、精益化、常态化。

党员先锋指数由基本指数、正反向指数、清零指数三项构成,对党员的表现进行量化记分。基本指数坚持以党章为遵循,以“四个合格”为标尺、以促进作用发挥为导向、以党纪党规为硬约束,对党员从政治、执行纪律、品德、发挥作用等方面设置指数。正反向指数主要根据党员在思想政治工作、联系服务群众、推进业务工作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进行正向加分;针对党员在政治信仰、宗旨意识、组织纪律、行为操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反向扣分。清零指数主要针对党员在政治立场、遵纪守法、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先锋指数评价的分值全部清零。

先锋指数评价工作每年年底由党支部统一组织,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考评、公示结果等程序开展。指数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作为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各类评先选优、推荐上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或支部委员及各类干部选任的优先对象。对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根据不同情况加强教育培训,促使他们强化党员主体意识,提升素质能力,积极发挥作用,争当先锋模范。对基本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进行谈话诫勉,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结对帮扶方式,教育引导他们端正态度、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评为基本合格党员的,列为不合格党员。对不合格党员,按照《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组织处置。

通过党员先锋指数评价引导,广大党员宗旨意识更加牢固,落实“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重大要求的标杆行动更加主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作风、比技能、比业绩,创先争优服务人民美好生活的先锋行动更加自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项目、“三江源”生态保护、服务清洁能源发展等重大任务中,党员始终冲锋在前,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共产党员,通过评价激励,党员民主评议参评率达到100%。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党委供稿)

栏目编辑:许籍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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