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孔篇:面孔背后的检察队伍新风尚
2020-06-12祁彪
本社记者 祁彪
一张张检察面孔汇聚在一起,最终展现的是整个检察队伍的形象。
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特意提到了近些年检察系统涌现的先进人物: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向“最美奋斗者”张飚、方工学习,潘志荣、施净岚、王勇等新时代检察官形象深入人心。12位检察人员为党和人民献出宝贵生命,广西易燕平没能走下他挚爱的公诉岗位,湖北熊成伟、福建李望厦牺牲在疫情防控前沿,海南王才东倒在了扶贫一线,守住初心、担起使命是对他们最好的缅怀。
这些先进人物,彰显了一系列司法改革落地后检察队伍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也使新时期检察队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新风骨更加深入人心。
“最美奋斗者”的时代精神
2019年国庆前夕,为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学习英雄事迹、弘扬奋斗精神、培育时代新人,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决定,授予278名个人、22个集体“最美奋斗者”称号。
检察系统有两人获此殊荣,他们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正科级检察员张飚和北京市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工。
张飚第一次被公众所熟知,是因为一起冤错案的平反。
2003年,浙江杭州发生了一起“强奸致死案”,“犯罪嫌疑人”张高平、张辉二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和死缓。2005年,张高平被押送到千里之外的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张辉被押送到新疆库尔勒某监狱服刑。2007年7月,时任石河子市检察院驻监检察官的张飚在石河子监狱某监区劳动工地巡视检查时遇到了张高平。张高平说:“我是冤枉的,我没有强奸,更没有杀人。”张高平说着、哭着,瘫倒在地。张飚安慰张高平:“如果你有冤屈,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诉,检察机关有责任为你提供帮助。”
事后几天,张飚专程到石河子监狱调阅了张高平的服刑卷宗,一页页地翻阅,疑点都记在本子上。他帮助张高平整理了申诉材料,以石河子市检察院的名义邮寄到办案机关,但一直杳无音信。2008年10月,张高平告诉张飚:“2008年第13期《民主与法制》杂志上,报道河南平反了一起灭门杀人冤案,有个证人叫袁连芳,浙江法院判我强奸杀人罪时,也是这个人作的证。”按照石河子市检察院领导的指示,张飚向浙江、河南等地检察机关发函调查袁连芳的情况,通过户籍管理部门调取了袁连芳的人头像,发往有关看守所辨认。费尽周折,终于查明了袁连芳作假证的事实。此后,张飚多次给浙江方面打电话询问情况。可是几年过去了,对方一直没有信息反馈。
为了张高平申诉案,张飚已筋疲力尽。退休的前一个月,他给时任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写了一封信。有关部门很快打电话告诉张飚:领导有了批示,案子正在调查。2012年8月,浙江省委政法委派工作组来新疆调查张高平叔侄案。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法院撤销原审判决,认定张高平、张辉无罪。当张高平打电话把这一喜讯告诉张飚时,张飚的泪水涌满双眼。
为张氏叔侄冤案平反并非偶然。从事检察工作30多年来,张飚始终保持着一颗维护社会公正的初心。遇到在押人员举报与申诉时,他总说:“有申诉,咱就得当回事,件件都要有回应。”
张飚先后参与审查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7600多份,其中发现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74人;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21件,其中发现问题依法复查7件、参与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12件、出庭支持公诉12件、纠正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9件。
2018年12月18日,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为100名“改革先锋”颁奖,作为全国检察系统唯一一名获此殊荣的检察官,张飚被授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模范检察官”光荣称号。
“成为改革开放40周年的模范代表,不证明我纠正一起错案的功劳有多大,也并不代表我比别的检察官更优秀。我代表着检察人、司法人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这是时代精神。有了这个时代精神,才有改革开放40年的丰硕成果。”张飚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踏上新征程,需要千千万万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优秀人物和法治人物。这是时代的需要、历史的需要。”
正如张飚所说,“最美奋斗者”代表的是一种时代精神,而这种精神,在方工身上同样被展现得淋漓尽致。
方工,1951年5月出生,河北易县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1979年至2013年,他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从检34年承办的3000余件案件都经得起检验。他敢挑重担、敢打硬仗,曾出色办理一系列社会高度关注的大案要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检察官、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等荣誉。
“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扎扎实实做事,公公正正执法”是方工的座右铭,也是他公正执法的真实写照。他在工作实践中严格执法,恪守职责,无论是承办普通的刑事犯罪案件,还是办理社会关注的大案要案,都一丝不苟,以自己严谨的作风、勤奋的工作,维护了法律的公正、神圣和尊严。
方工在首都政法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办案水平有口皆碑,被检察机关的同事们誉为“第一公诉人”。在全国瞩目的成克杰受贿案的审查起诉中,方工是“第一公诉人”;在李纪周受贿案的审查起诉中,方工也是“第一公诉人”。1999年年底,他承办了新刑法实施后全国第一例“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当时,这个案件的审查起诉难度很大,没有先例。专案组在方工的领导和指挥下,完成了提起公诉的任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长期以来,方工用坚定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指导自己的一言一行。他的人格魅力赢得群众的信任,在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时,全检察院几百名干部在他的评议单上写下最多的评语是:清正廉洁。
正是千万个像张飚、方工这样的检察官,坚守着法治信仰,守望着公平正义。
>>施净岚
新时代检察官的先进形象
如果说以张飚、方工为代表的“最美奋斗者”代表的是一种检察官“坚守法治信仰,守望公平正义”的时代精神,那么以潘志荣、施净岚、王勇等为代表的近些年检察系统涌现的先进个人,则刻画出了新时代检察官的整体形象,并使之更加深入人心。
潘志荣,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内蒙古政法系统唯一一位十九大党代表。他是汉族,却通过自学成为蒙汉兼通的双语诉讼专家。他每年三分之二的时间工作在农牧区,从检30多年,写了10万余字的《民情日记》,办理812件案件,无一错案。他在新时期主动接受挑战,开启公益诉讼检察之旅,两年的时间,他带领检察干警先后办理案件105件,提起诉讼4件,均已判决生效。他曾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检察官”“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北疆楷模”等荣誉称号。
潘志荣从小家境贫寒,是吃着百家饭长大的。父母的教育、邻里的温暖,使他在清贫的童年养成了正直的人格。24岁那年,调入达茂旗检察院工作,从此与检察事业、与牧民群众结下不解之缘。在业务上,他刻苦研读、虚心求教、探索实践,迅速从一名门外汉成长为检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在服务中,他将无私大爱奉献给少数民族群众,与他们结下深厚的“安达(兄弟)情”。
>>王勇
>>熊成伟
>>易燕平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胸怀大局,扎根基层,坚守边疆,三十年如一日。达茂旗是“草原英雄小姐妹”的故乡,条件艰苦,气候恶劣。潘志荣不是没有机会调回市区工作,家人不是没有劝他换一换工作环境,但他依然执着地选择坚守。和他同批入院的老同事,有不少人已经走上领导岗位,但潘志荣从不攀比。他常说:“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就应该到条件最艰苦的地方去,哪里最需要我,我就去哪里。”
如果说潘志荣是在草原上守护公平正义的“游牧”检察官,那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办检察官施净岚则是守护长三角地区的美女检察官。
作为党的十九大代表、2019年度法治人物、全国模范检察官的施净岚,投身检察事业26年,始终坚持初心,成长为一名专门负责办理职务犯罪大要案和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主办检察官;她是绽放在检察事业上的“白玉兰”,带领着团队自学金融、知识产权等强专业性知识,破高难度案子,将团队打造成“人才蓄水池”;她被称为守护法治的“正义女神”,服务于防控疫情一线,把法律带给基层百姓,将安心留给众多企业。
“她像一本行走的‘百科全书’。”这是同事对她的评价。“简直不敢相信,短短半年时间内,她竟能做到如此专业。”这是被侵权企业负责人对她的赞叹。走进施净岚的办公室,法律、经济类书籍堆满了书架。而面对同行的疑问,她总能从中抽出所需的资料,耐心地答疑解惑。
施净岚常说:“如果能尽到100%的努力,就绝不仅仅做到99%。”她用专业和勤勉跨过了互联网的门槛,也在日复一日的积累中雕琢自己,学习医学、金融、计算机、知识产权等相关专业知识,在办案实践中以知促行、以行求知。
复旦投毒案、新中国成立以来申城最大毒品专案、申城医保诈骗系列案、陶校兴受贿案……从检26年以来,施净岚办下桩桩铁案。公诉席上刚正不阿,提诉时客观公正。
谈起这些年办起来的案子,施净岚对于不少细节都记得十分清楚,甚至记得被告人在供述时所说的原话。认真、仔细、专业,25年始终如一,这是她对自己的“初心”守护。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拥有强烈同理心的施净岚告诉记者,这样的理念,让她把自己的责任看得很重。“对我来说,检察官是一份事业,而不是一份职业。”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如今已经成为检察官的共识,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王勇对此也感触颇深。
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于王勇来说,办的不是一个个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要保持“如我在诉”的心态。王勇说,公平正义不仅仅指被害人的利益得到了维护,或者是案件的结果让受害方感到满意,还要让被告人也感受到法律的公正。
这是王勇在办理垃圾倾倒案时的有感而发。据了解,不少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能够顺利侦办,离不开王勇“大海捞针”找证据、创新思路办案件打下的扎实基础。近年来,王勇指导办理的7起案件,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当年全国十大案件。去年,他撰写的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今年年初,他指导的昆山七家建筑公司虚开发票案不起诉,入选最高检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报道。
王勇的工作效率在苏州检察系统里是出了名的“高”。经常可以看到王勇一边看卷宗,一边接听电话讨论案情,挂了电话转身又和其他检察官交流想法。他就像一台高速运转的计算机,可以在各项工作之间灵活切换。即使已经下班回家,一有新的想法,王勇会立刻坐到电脑前把它记录下来。他曾在一天内写下近万字的案例分析。
正因为工作的投入和高效,王勇可以在同样的时间内比别人办更多的案子、完成更多的工作。
多年来,王勇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十佳公诉人、央视十大法治人物、江苏最美法治人物、苏州市重大先进典型等荣誉,十余次立功受奖,两次荣记个人一等功……
在荣誉面前,王勇始终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以卓越的业务能力、谦逊的品德和杰出的职业操守,成为苏州年轻检察业务专家代表人物。
>>李望厦
>>王才东
用生命诠释“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今年的报告中,还首次披露了去年为党和人民献出宝贵生命的12位检察官,广西易燕平没能走下他挚爱的公诉岗位,湖北熊成伟、福建李望厦牺牲在疫情防控前沿,海南王才东倒在了扶贫一线……
他们用生命诠释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真正含义,谱写了新时期人民检察官“司法为民 心系群众”的壮丽诗篇。
易燕平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因连续办案、劳累过度,2019年12月9日17时许,在法庭公诉席上讯问被告人时突发疾病,于次日9时16分经抢救无效以身殉职,年仅53岁。
易燕平是检察改革后首批进入员额的检察官。2017年以来,他办理了一审、二审、职务犯罪不起诉审批、不起诉复议复核等各类案件120多件,其中有不少是重案、要案。作为南宁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他主动提出要啃“骨头案”。他最后办理的蔡某、曹某、韦某集资诈骗案,马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是自治区检察院督办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亿多元。
易燕平在接案之初就开始加班加点查阅了案卷材料,有针对性地讯问犯罪嫌疑人。他发现证据缺漏和证据体系不完善后,及时制作了50多页详尽的退查提纲。该案被害人众多,遍布全国各地,社会影响较大。办案期间,不断有被害人通过来电、来访、手机短信等方式申诉,易燕平多次接访,耐心对来访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由于工作得当,该案没有发生集体访和负面舆情事件。为保证庭审取得良好效果,易燕平分别于2019年7月22日、7月23日、9月2日、12月9日四次出庭,有力指控犯罪。不幸的是,12月9日的出庭竟成为他检察人生的绝唱。
易燕平殉职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检察官易燕平先进事迹热潮。通知指出,易燕平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员额检察官,以高度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认真落实中央、最高检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特别是领导带头办案的部署要求,敢啃敢拼,倾情奉献,直至生命最后一刻。易燕平用实际行动深刻诠释了新时代共产党员、人民检察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甘于奉献的优秀品质,他的事迹集中体现了检察干警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和职业精神。
易燕平倒在了挚爱的公诉岗位上,而湖北熊成伟、福建李望厦则牺牲在疫情防控前沿。
熊成伟,生前任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副调研员、一级警督。1979年,18岁的熊成伟入伍,成为一名光荣的军人。1985年,转业到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2020年1月27日(大年初三),熊成伟来到武汉市江岸区麟趾社区,任该社区下沉干部小组长。面对纷繁的工作任务和疫情的潜在风险,他没有半点怨言,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把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安危摆在最前面的位置。他主动了解掌握社区有关情况,带领同事通过手机、小喇叭、音响和广播等方式宣传疫情防治信息和防控知识,做好释疑解惑工作;耐心做好困难群众的心理慰藉、情绪疏导等思想工作,坚定疫情防治的必胜信心;按照分级诊疗流程,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020年2月10日,他和夫人开始出现疑似症状,2020年2月12日核酸结果确诊两人患新冠肺炎,2020年2月14日,夫妻二人被送往方舱医院治疗。2020年2月15日,熊成伟因病情加重转至省新华医院治疗,2020年2月18日晚又转入金银潭医院,2020年2月25日晚因抢救无效去世。
在他去世的前一天,2020年2月24日,他还不忘缴纳2月份的党费。
李望厦,生前系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李望厦于1980年1月进入检察机关工作,先后担任过莆田市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反贪局副局长、预防处处长、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第四检察部主任,其间于2006年4月至2007年12月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检察院挂职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检察长助理,是检察战线的老检察官。今年10月就要退休安享晚年的他,3月8日上午在莆田市政府参加全市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时,突然晕倒,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去世,初步诊断为心源性猝死,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020年3月8日。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恰逢春节放假时期,李望厦主动放弃休假,从大年初一开始,便一直坚守岗位一线,积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深入全市各监管场所督促指导和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逝世前一天晚上,他还在准备全市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报告到深夜。他曾对干警说:“当前是全国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时刻关注辖区内监管场所的防控情况,全面收集存在的问题,逐级上报,寻找高效的解决途径。”
如今,他办公室的椅子上,还搭着那套深蓝色的检察制服,桌上的检徽格外醒目,未批完的文件仍静静地躺在那里……
如果说牺牲在疫情防控一线的熊成伟、李望厦体现的是当代人民检察官在关键时刻心系群众的担当和勇气,那么倒在扶贫一线的王才东则体现了当代人民检察官心系群众的执着和坚守。
2015年,根据海南省委部署,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选派王才东到扶贫联系点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木棠镇蒌根村位于儋州市北岸地区火山石岩上,土地资源极为贫瘠,且村民文化水平低、专业技能缺乏,发展滞后。
为实现“造血式”扶贫,他组织村两委深入分析研究、多方寻找支持项目,逐步形成特色种植业、饲养业、劳务输出、兴建加工企业脱贫致富“四驾马车”并驱局面。同时,还发挥检察职业优势,深入群众开展普法宣传、调解矛盾纠纷,积极营造美丽乡村和谐氛围。
驻村3年多,王才东团结带领群众攻坚克难,走上致富路。先后协调资金1978万元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入村水泥路顺利完工,4个自然村1700多名村民用上了送到家门口的放心水;代缴新农合费用33.627万元、惠及104户贫困户565人,为贫困户子女争取教育补助资金85.41万元,对符合条件的63户贫困户和低保户进行危房改造;引导贫困人口外出打工242人,带动村民筹建环保砖厂2个,解决贫困人口就业38人。2018年7月结束第一书记任期时,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极力挽留下,王才东毅然继续坚守脱贫攻坚的“一线战场”。2018年年底,蒌根村104个贫困户565名群众全部实现脱贫。
2019年8月,王才东在任驻村第一书记期间,由于连续工作劳累过度,因病医治无效去世。
为表彰王才东为脱贫攻坚作出的重要贡献,最高检决定追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原副处级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助理王才东“个人一等功”,并号召全国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向王才东学习。
正是千千万万这样的检察面孔汇聚在一起,才使得人民群众对于检察形象的理解更加丰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