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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治理进入攻坚期

2020-06-09鄂璠

小康 2020年16期
关键词:保卫战厨余蓝天

鄂璠

“到2020年,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这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胜之年。近年来,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蓝天保卫战各项任务措施稳步推进,取得积极成效。

“到2019年,PM2.5未达标的261个城市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了23.1%,全国337个城市重污染天数下降了36.6%,提前一年完成下降目标,年底前完成PM2.5目标已成定局。”5月15日,在生态环境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介绍道。

刘炳江还谈到了关于优良天数比例的目标,“五年要提高3.3个百分点,即相当于337个城市均要提高12天,2018年为79.3%,已经完成了79%,但去年7省遭遇五十年不遇的长达三个月高温热浪、干旱少雨极端天气条件,臭氧浓度大幅上升,虽然给完成‘十三五目标增加了困难,但今年1至4月,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增加了5个百分点,为剩余2/3时间打下良好基础,只要不出现极端的天气事件,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完成”。

打赢蓝天保卫战,就是在向大气污染宣战。空气质量关系着每一个人的身心健康,也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幸福感。在这方面,公众的感受如何?通过“2020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中国公众对这场“蓝天保卫战”做出了客观评价。

从95%到65.3%,三连降!

2020年4至5月,《小康》杂志社联合国家信息中心,并会同有关专家及机构,对“2020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进行了调查。综合调查结果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统计监测数据,得出“2020中国生态小康指数”为95.2分,比上年度提高7.1分,创下了该指数自2005年首次发布以来的最高涨幅。

“中国生态小康指数”的评价主要是从对周边环境状况评价,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体系评价,环境保护的政府投入、执行和效率认同度,环保意识与参与程度的自评,生态环境保护前景预期等五个方面进行的。在本年度中,五项细分指标得分分别为93.7分、97.8分、93.1分、96.5分、98.9分,分別比上一年度提高了8.4分、3.3分、8.9分、6.8分、5.1分。

公众对于生态环境质量最直接的感受大多来自于两方面的判断:能否经常看到蓝天、能否惬意呼吸到清新空气。连续多年,公众都用投票的方式把“空气污染”送上了“公众眼中最‘可怕的七类污染”榜单之首。今年仍然“没有例外”。

尽管空气污染仍然是目前公众集体意识中的最大“生态敌人”,但是,面对“你觉得正在受到哪些环境污染的威胁”这个问题,表示自己正在受到空气污染威胁的人数还是比往年少了许多。在“2017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中,95%的受访者表示正在遭受空气污染的威胁;在“2018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中,92.3%的受访者表示正在遭受空气污染的威胁;在“2019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中,86.5%的受访者表示正在遭受空气污染的威胁;在不久前结束的“2020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中,表示正在遭受空气污染威胁的受访者占比下降到了65.3%,比上年减少了21.2个百分点,比3年前减少了29.7个百分点。

3年前,在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了一个新词——蓝天保卫战。作为“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一部分,“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的目标被提了出来。

大气污染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治理大气污染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解决大气污染问题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2018年,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今年,打赢蓝天保卫战迎来了决胜之年。“目前,大气污染治理已经进入攻坚期,要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顺利收官,我们仍面临着许多挑战。”刘炳江重点分析了三个方面的挑战。

一是PM2.5的浓度依然较高,虽然今年全国PM2.5普遍下降,但“2+26”城市的PM2.5浓度仍然较高,2019年达到57微克。今年春节期间,北京周边出现了两次重污染过程就是典型案例。

二是臭氧污染逐渐显现,臭氧浓度上升逐渐成为仅次于PM2.5的影响优良天数的重要因素。

三是结构调整难度较大。随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深入,末端治理空间和减排潜力越来越小,未来工作重心将逐渐转向结构优化调整。而目前我国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路、用地结构偏粗放等问题尚未根本改变。宏观上,这些结构优化调整任务是促进高质量发展、拉动有效投资、补齐短板、实现经济双赢的重要举措;但微观上,具体到每一个项目上,都是“难啃的骨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要求,继续推进四大结构优化调整,推动PM2.5和O3协同治理,实施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蓝天保卫战的专项督查机制。”刘炳江表示,蓝天保卫战还会继续打下去,升级版的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也在制定之中。

垃圾污染受关注度上升

在本年度的“公众眼中最‘可怕的七类污染”榜单上,“垃圾污染”紧随“空气污染”之后,排名第二。这是近年来,“垃圾污染”在该榜单上的最高位次。在“2017中国生态小康指数”“2018中国生态小康指数”“2019中国生态小康指数”的同题调查中,“垃圾污染”在该榜单上的排位分别是第三、第四、第三。

“2020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显示,64.2%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目前正在受到垃圾污染的威胁。与此同时,受访者还普遍表达了对于垃圾污染问题的高度关注与重视。过半受访者认为,就自己所在的城市而言,对空气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垃圾处理不当。在本年度“公众眼中生态宜居城市的八大要素”排行榜上,“垃圾分类管理”位列第二。

垃圾污染是垃圾侵占土地、堵塞江湖、有碍卫生、影响景观、危害农作物生长及人体健康的现象。垃圾污染分为工业废渣污染和生活垃圾污染两类。其中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厨房垃圾、废塑料、废纸张、碎玻璃、金属制品,等等。在城市,由于人口不断增长,生活垃圾已成为一大公害。

近年来,从倡议号召,再到强制推行。不少地方政府都出台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也标志着垃圾分类正逐渐步入“有法可依”的强制时代。

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从这一天起,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活垃圾强化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生活垃圾混堆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行为。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表示,对于居民未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违法行为,重在引导,采用教育劝阻、书面警告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就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的同一天,《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也开始实施了。深圳是全国首个通过立法来规定厨余垃圾要拆袋投放的城市。《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家庭厨余垃圾应当沥除油水,在指定时间段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使用一次性收纳袋装纳的,应当将收纳袋另行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对于设立拆袋投放制度的原因,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塑料垃圾袋与厨余垃圾分属不同类别,混合投放不符合分类要求,且纯净的厨余垃圾更有利于进行资源化利用。该负责人还特别指出,前端分类和后端处理是相辅相成的,后端能否有效处理决定了前端垃圾分类是否有意义,而前端垃圾减量和分类如果做好了,也能激增后端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市场需求。

据了解,目前深圳市正根据实际情况加快后端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厨余垃圾处理能力。

为避免家庭厨余垃圾拆袋投放后,因存放时间过长而产生气味,《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还规定,“家庭厨余垃圾应当在指定投放时间段结束后密闭存放,并在十二小时内清运”。

除了北京、深圳之外,今年以来,西安、南昌、广州等城市已相继出台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给出了落地时间表。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2020年底46个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5月11日,就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了10天之后,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开出首张罚单,金额9000元。

不进行垃圾分类,真的就不行了吗?有几个数据可以非常形象地说明这个问题:2010年,中国生活垃圾清运量约为1.56亿吨,随后逐年升高,到2018年时约为2.29亿吨;2010年时,如果把北京的运垃圾车排成车队,可以占满整个三环路,此后北京的生活垃圾量仍然在继续上升,北京生活垃圾清运量在2018年达到了978万吨,到2019年又增长到1011万吨,相当于日均产生2.77万吨垃圾。

垃圾分类已刻不容缓。2019年7月1日,《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近日,上海市公布了2019年上海生活垃圾分类“年报”,数据显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湿垃圾分出量同比有明显增长,而干垃圾处置量同比减少了17.5%。生活垃圾分类效果正在显现。

八成受访者愿为环保而改变

今年也被环境保护业内人士称为“固废法大修案落地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针对生活垃圾分类也做出了一些规定。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一是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二是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強和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三是强调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四是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分类投放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地方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要遵循产生者付费、差别化管理原则。五是强调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统筹生活垃圾公共转运、处理设施与收集设施有效衔接,加强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的融合。六是规定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处理和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违法行为处罚等内容。

从前端分类、中端装运到末端处置,垃圾分类如同一条缜密的流水线。通过积极引导和监督惩戒来推动这条流水线高效运转,已在社会上形成共识。“2020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公众对于垃圾分类持支持态度,并表示“垃圾分类属于环保行为,无论有没有规定都能主动积极配合”。在本年度“公众最‘拥护的十大低碳行为”排行榜上,“生活垃圾减量、分类”位列第二。

除了空气污染、垃圾污染之外,水污染、噪声污染、辐射污染、土壤污染、光污染的危害也不容小觑,在本年度的“公众眼中最‘可怕的七类污染”榜单上,这五类污染类型分列第三至七位。

在已经威胁人类生存并已被人类认识到的环境问题中,公众最担忧的是淡水资源危机,其次是物种加速灭绝,再次是垃圾成灾,全球变暖、臭氧层破坏分列第四、五位,排名第六至十位的依次是酸雨、能源短缺、森林资源锐减、土地荒漠化、有毒化学品污染。

“你愿意为环境保护而改变自己的一些与环保相违背的生活方式吗?”在“2020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中,面对这个问题,八成受访者给出了肯定的回答,62%的人表示“比较愿意”,25.1%的人表示“非常愿意”,10.1%的人表示“一般,比较勉强”,也有极少数(2.8%)受访者表示“不太愿意”或“非常不愿意”。

在本年度“公众最‘拥护的十大低碳行为”排行榜上,居于首位的是“出行首选公交”,位列第二的是“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排名第三的是“选用推行绿色包装的快递物流企业”,“少买不必要的衣服”“不用一次性餐具”分列第四、五位,位列第六至十位的依次是“纸张两面用”“选用可再生材料制品”“少用塑料袋”“住酒店时自带牙具、毛巾等用品”“一水多用”。

只有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才有可能让我们生活的家园更宜居。在本年度“公众眼中生态宜居城市的八大要素”榜单上,“新鲜的空气”“垃圾分类管理”“洁净的饮用水”“整洁的街区”“充足的绿地和公园”“安全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空间”“畅行的交通”“优美的城市景观”依次上榜。

这是每位老百姓都向往的宜居家园,建设好它,还需要多方携手、持续不断的共同努力。

(感谢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吕庆喆提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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