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20年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2020-06-08
本刊记者
为了进一步推进和指导各地规范实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加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进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根据试点工作整体目标和2019年试点任务执行情况,2020年 4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信访局、中国残联以办公厅函形式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增设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13项任务。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具体任务包括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保障试点工作经费,开展多部门联合调研评估,分级分类培育人才和建立人才信息库;二是继续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包括继续搭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完善学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完善综合医院心理健康服务;三是继续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包括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科普宣传,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规范心理援助热线服务,加强各部门各行业心理服务、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及家属等重点人群根据需求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机制,针对当地亟待解决的问题开展一项特色项目。
湖北省武汉市作为受疫情影响最严重地区,亟需开展相关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故在现有64个试点的基础上,增设湖北省武汉市为试点地区。
一、加强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
(一)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试点地区应当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委政府领导参加的会议,明确重点难点问题、具体解决措施和结果。
(二)保障试点工作经费。试点地区财政部门做好相关经费保障。
(三)省市级多部门联合调研评估。试点地区省级卫生健康、政法、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信访、残联等多部门要对试点工作开展联合调研评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及时了解进展,指导和帮助试点地区解决问题。试点地区多部门对每区县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调研评估。
(四)培育人才和建立人才信息库。试点地区多部门应当分级分类对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开展培训,对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建立人才信息库,为当地提供服务。
二、继续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五)继续搭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试点地区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在村(社区)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2020年底前,以村(社区)为单位,建成率达50%以上。
(六)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试点地区所有高等院校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的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建立心理辅导室的中小学校比例达70%以上。
(七)完善员工心理健康服务网络。50%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八)完善综合医院心理健康服务。20%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
三、继续开展社会心理服务
(九)开展多种形式科普宣传。试点地区必须通过多种媒体包括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折页、科普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各区县每月至少开展1次科普宣传。
(十)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规范心理援助热线服务。试点地区要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明确队伍成员与职责任务,每年至少开展2次系统培训和演练。加强心理援助热线的规范建设和管理,提供7*24小时服务,每年至少对接线员开展4次系统培训,加大指导和考核力度。
(十一)加强各部门各行业心理服务。试点地区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民政、残联等部门结合行业特点,每年至少为系统内人员及工作对象、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及家属等重点人群举办1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并根据需求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十二)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机制。试点地区所有乡镇 (街道)建立健全由综治、卫生健康、公安、民政、残联等单位组成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联合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服务,依法对肇事肇祸者予以处置。2020年,嚴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达到4.5‰,规范管理率达到80%,规律服药率达到60%,精神分裂症服药率达到80%,居家患者社区康复参与率达到50%。
(十三)开展一项特色项目。试点地区针对当地亟待解决问题,组织开展实施一项特色项目。
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积极向上、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能够引导人们积极面对自我问题、家庭问题,妥善处理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以合理的渠道表达自我诉求。降低和消除因超负荷工作或学习、情感变故与家庭破裂、网瘾依赖、生活负担、急功近利倾向、溺爱独生子女、投资受损、老年人缺乏关爱、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等各种社会问题带来的心理问题和负面情绪,促使每一个人关注自我心理健康,提升心理健康意识和心理健康素质。
(编辑 陆思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