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团队注意力对企业技术获取模式的影响
——基于智能制造视角
2020-06-04吕荣杰张思佳
吕荣杰,张思佳,吴 超
(河北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天津 300401)
1 问题提出
智能制造是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方向、新趋势。我国对智能制造产业的发展高度重视,2015年5月发布《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把智能制造作为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实现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制定合适的技术战略,通过技术创新不断为社会提供新的产品、工艺、设备以及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实现智能化转型升级,保证并提高中国制造的品质已经成为学界和业界关注的热点[1]。
技术获取模式作为企业技术战略的主要内容,传统的研究主要将技术获取模式的选择看作是一个理性的过程,基于资源基础观和交易成本理论,通过分析技术特征、企业特征和环境特征等客观因素确定合理的技术获取战略[2];不同于从客观因素入手进行分析,近年来学者们开始基于高层梯队理论研究高管团队个体特征(教育、经验)对技术获取模式的影响[3-4]。然而,具有相同人口统计特征的高管可能对环境产生不同的解读与选择,进而导致不同的决策,因此,用个体特征等客观属性作为高管团队心理和认知特质的代理变量并不能解释高管团队对企业战略决策行为产生影响的真正心理学过程[5]。
Ocasio[6]的注意力基础观进一步认为,高管团队注意力作为更直接衡量高管认知的因素将会对企业的战略决策产生影响,不同的注意力配置会导致不同的战略意图。学者们基于注意力基础观理论研究发现,高管团队注意力会影响高管团队对内外部环境的关注、理解与选择,进而对企业的创新行为、国际化行为和多元化战略等产生影响[7-11]。而技术获取模式被视为技术战略的重要一环,但鲜有研究从高管团队注意力配置角度探索对技术获取模式的影响。
基于注意力基础观,本文将技术获取模式的选择视作企业的战略决策行为,其决策结果不仅是企业内部资源和外部环境匹配的结果,也是决策者认知在企业战略行为上的重要体现。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智能制造的双重背景下,本文聚焦于高管团队对智能制造的注意力与企业战略决策之间的逻辑关联。具体而言,本研究从智能产品层面的注意力和智能生产层面的注意力两个维度分别阐释了高管团队的注意力配置对企业技术获取模式选择的影响,实证结果不仅可能为技术获取领域的研究提供新的研究视角,也可能有利于丰富对企业战略决策行为的微观认知;进一步地,将企业产权性质和市场化进程作为情境因素引入高管团队注意力与技术获取模式的探讨中,通过揭示高管团队注意力在不同情境下对企业技术获取模式影响的异质性,以期为注意力基础观提供新的证据。
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企业技术获取是企业为追求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而进行的内部研发、技术联盟、外包、合资、引进购买等技术创新行为[12]。根据研究视角的不同,学者们对技术获取模式进行了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五分法、四分法、三分法以及二分法[13-17]。现有研究多根据企业参与研发的强度将技术获取模式分为3类:内部研发、合作研发以及技术购买。
Ocasio[6]在有限理性理论和社会认知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注意力基础观,认为解释企业的行为就是解释企业如何配置和管理其决策者的注意力。人的精力和时间都是有限的,面对日益增加和复杂的信息,高管团队会有选择地关注一些他们认为对现阶段企业生存和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进行意义赋予和意义构建,并作出最终的决策;同时他还指出,高管团队注意力配置对于企业的战略决策固然重要,但决策者总是处在一定的组织环境中,因此决策者作出什么决策还取决于企业所处的特定环境和背景。
研究高管团队注意力的学者们根据研究背景和具体情境将注意力划分为不同的维度,本研究结合我国各地政府积极布局智能制造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背景,根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企业的结合方式,将高管团队对智能制造的注意力细分为两个维度,即聚焦于智能产品层面的注意力和聚焦于智能生产层面的注意力。
2.1 高管团队的智能产品注意力与企业技术获取
当高管团队将较多注意力配置在智能产品上时,他们愿意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进行产品创新,表明高管团队所关注和考虑的是差异化竞争战略的实施,他们在进行决策时更加倾向于研究如何生产和开发满足顾客需求且与竞争者相区别、有特色的产品。实行差异化战略的企业通常会选择内部研发的模式获取技术。一方面,产品的外观变化已经难以迎合市场需求,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品[18]。企业为保持自身技术地位的稳固,一般不会将核心技术转移到其他企业,也难以将通过合作获取的技术作为己方的核心技术[19],因此,企业获取核心技术的最有利方式是内部研发,这样不仅可以以其独特性赚取顾客的忠诚度,还可以为企业开拓新的市场,带来丰厚的经济利润和品牌优势。另一方面,内部研发使企业独自拥有知识产权或技术秘密,避免了企业对外部资源的依赖并获取持续的竞争优势。Barney[20]明确指出,只有当资源和能力满足稀缺性、难以模仿、难以替代等条件时,他们才会成为核心竞争力,使企业在市场上获得绝对优势。通过引进购买的技术,一是由于竞争者也易于对技术进行模仿,因此很难使技术购入方在产品、品牌设计以及顾客服务等方面做到标新立异以区别竞争对手;二是进行较多的技术资源外部获取可能导致企业过度依赖外部技术,在技术上受制于人。吴晓波[21]的研究也表明,通过技术引进和合作研发使企业掌握了一定的基本技术原理,在技术积累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自主研发能力,通过自主的研发,使产品创新达到最高效率。可见,基于产品创新选择差异化战略的企业为避免同质化竞争,通常会选择内部研发的模式获取技术,通过构筑技术壁垒谋求在行业竞争中的战略优势地位。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在企业技术获取模式决策中,高管团队配置在智能产品上的注意力越多,企业选择内部研发模式的可能性越大。
2.2 高管团队的智能生产注意力与企业技术获取
当高管团队对智能生产给予了更多的关注时,其更加看重的是工艺创新,即运用新的生产技术和操作程序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石盛林等[22]提出成本领先战略中提高产品标准化水平、对过程和质量的严格控制以及提高运营效率等策略主要依赖于以工艺创新为基础的技术与设备的更新换代,因此高管团队工艺创新的动机会促进企业实行成本领先战略。实施低成本战略的企业更加聚焦于现有产品,通过在成本方面低于竞争对手来获取竞争优势,这些无须通过自主研发来进行,直接对设备制造图纸和工艺设计、测试方法、材料配方等技术资料或者成套设备以及关键设备等显性层设备的购买,不仅成本低、风险小,而且技术创新效果也可较快得到体现。李艳华[23]的研究也表明了对于自身技术能力较差的中小企业来说,直接购买成熟的生产设备等硬件设施以及生产工艺等方面的软件技术是提高生产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对生产技术的直接购买,企业对技术的控制程度较差。一方面,尽管有些技术购买合同中包含了技术培训等条款,但由于交易双方面对面的交流机会十分有限,导致难以获取与技术相关的隐性知识;另一方面,技术知识多固化于硬件设备中,增加了消化吸收的难度,使企业常常不能掌握技术的原理和诀窍。基于这两方面的原因,采用技术购买模式获取技术未能使企业的工艺创新达到最高水平,需要通过合作与技术供方人员进行连续动态的接触和交流,在合作中学习,使技术人员过去积累的技术知识在企业中流动,并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得到有效利用。除此之外,资源在不同企业间的配置是不均衡的,合作研发机制可以使企业获得互补性的技术、知识和资源,将迅速获得的新技术与企业自身现有的技术相结合改进操作条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赵晓庆等[24]研究发现,通过合作研发不仅学习到工艺设计原理和诀窍,使工艺创新效率达到最高,而且可以降低和分担研发中的成本和风险,缩短研发周期。可见,通过工艺创新选择成本领先战略的企业更倾向于通过技术购买或者合作研发的模式获取技术来赢得竞争优势。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在企业技术获取模式决策中,高管团队配置在智能生产上的注意力越多,企业选择技术购买或合作研发模式的可能性越大。
本研究的理论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本研究的理论模型
3 研究设计
3.1 样本选取
2015年我国颁布的《中国制造2025》为推动我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总体布局,推动了制造业智能化发展。本文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选择2015—2017年深沪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的通用设备制造业(C34)、专用设备制造业(C35)的企业作为初始样本。为保证样本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本文剔除ST、*ST、退市的样本,并去除年报披露不详实及数据缺失的公司,最终得到238家企业的428条观测值。由于高管团队注意力对组织结果的影响并不能立即表现出来,因此在考虑高管团队注意力对企业战略决策行为的影响时,需要考虑战略决策的滞后性,在本文中,自变量高管团队的智能化注意力数据的时间为2015—2016年,而因变量技术获取模式数据的时间为2016—2017年,控制变量和自变量保持一致。
3.2 数据来源
本研究中企业内部研发投入数据取自国泰安数据库(CSMAR);目前可以公开的外部技术获取的统计年鉴数据更多集中在产业、区域或国家宏观维度,尚无企业技术购买和合作研发的数据库,为此笔者手工收集了相应的数据;高管团队注意力的相关数据来源于笔者对深沪交易所网站下载的2015—2016年样本企业的年度报告进行文本分析,通过对包含“智能化”“智能制造”等关键词的语句进行逐句阅读,统计出高管团队关注智能产品和智能生产的频数;上市公司一系列财务指标来自CSMAR以及上市企业历年年报。
3.3 变量设计
3.3.1 因变量
(1)内部研发投入。研发投入的测量指标主要有两类,一是研发投资规模,主要以研发支出金额的自然对数来衡量[25],二是研发投资强度,主要用研发支出占总资产的比例或者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来衡量[7],本文以研发支出占总资产的百分比来衡量企业内部研发投入强度。
(2)合作研发。合作研发是指企业、政府、高等院校之间进行的联合技术创新,因此本文通过查询是否有两个以上企业或组织联合申请的专利来确定该企业是否有研发合作,设置虚拟变量。
(3)技术购买。笔者手工搜集了企业技术购买的数据,借鉴徐欣[26]的方法,选择企业在财务报告“无形资产”科目附注中披露的本年所购置的技术、技术使用权、工艺、专利等项目作为衡量企业技术购买的替代变量。
3.3.2 自变量
为了衡量高管团队对智能制造的注意力,本文参考Cho等[27]对注意力的测量方法,以人工方式对样本企业2015—2016年年报中的“智能制造”“智能化”等关键词进行语义分析,统计高管团队关注智能产品以及智能生产的频数。具体步骤如下:首先收集所有样本上市企业年报,选取了“智能化”“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智慧”4个能体现高管团队对智能制造关注的词语,通过PDF高级搜索匹配任意单词功能,筛选出包含关键词的所有语句;其次基于智能制造的内涵,分别从产品层面和生产层面对人工智能与制造企业的结合方式进行细分,即产品智能化与生产智能化;最后基于包含关键词的语句,统计高管团队关注产品智能化的频率以及关注生产智能化的频率。例如,企业当年年报中提到其主要产品为智能控制系统、智能装备时,则意味着高管团队关注了产品智能化,则记为1,接下来当出现再次关注时则记为2,以此类推,若包含关键词的语句有类似“在产线自动化和智能物流、智能仓储系统的基础上,智能工厂、工厂自动化改造等业务全面铺开”这类涵义,则意味着高管团队关注了生产智能化,处理方式与关注产品智能化相同。3.3.3 控制变量
为保证结论的稳健性,本文选择了企业规模、企业成长性、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净利润率以及市场评价作为控制变量。
样本企业的变量及测量方法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研究变量及定义
3.4 模型设定
根据以上定义的变量和样本数据,考虑到企业决策的滞后性,因此本文在选取因变量技术获取模式的数据时滞后了1年,即最终自变量、控制变量的数据用t年,因变量用t+1年。根据本文提出的假设,共设计了6个计量模型进行假设检验。
为验证假设1,构建计量模型分别如式(1)至式(3):
为验证假设2,构建计量模型分别如式(4)至式(6):
4 实证结果与分析
4.1 相关性分析
本研究所涉及的各变量的均值、标准差和相关系数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从变量的相关系数来看,高管团队在智能产品层面的注意力与企业内部研发、技术购买之间的相关系数为正且显著,在智能生产层面的注意力与企业技术购买、合作研发之间的相关系数为正且显著,与前文提出的假设基本相符。从相关系数的大小来看,自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均低于0.6,初步判断自变量之间多重共线性程度较低。进一步对各个模型分别进行多重共线性诊断,所有的方差膨胀因子VIF值都小于3,说明回归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
表2 样本企业变量的均值、标准差和Pearson相关系数检验结果
4.2 回归分析
为了检验前述假设,本文采用面板数据的多元线性回归方法对样本数据进行检验,Hausman检验的结果显示,本文所构建的模型均适合随机效应模型。
如表3所示,模型(1)(3)(5)是仅包含控制变量的回归模型,模型(2)(3)(6)加入了高管团队智能产品注意力。由模型(2)可见,高管团队配置在智能产品上的注意力越多,则企业选择内部研发模式获取技术的可能性越大,说明假设1得到了实证支持,这是因为当高管团队将更多的注意力配置于智能产品上时,企业更倾向于提供与众不同的产品和服务,满足顾客独特的需求,这时企业会选择投入高风险但收益也明显的内部研发模式获取技术,并通过自主研发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但通过模型(4)也可以看出,企业虽然可以通过内部研发的成果获取高额垄断收益,并增强核心竞争力,但高管团队对智能产品的关注也可能会导致企业选择技术购买的模式:一是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许多企业在技术开发方面的能力不足;二是企业在技术购买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可以减少大量失误,大大降低内部研发活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提高了自主创新的成功率;三是因为企业购买的技术是已经在市场上获得成功的技术,再进行创新可以减少新产品市场开拓、宣传推广的高昂成本,与直接进行内部研发相比可以大幅度降低成本。
如表4所示,模型(7)至模型(9)检验了高管团队对智能生产注意力与企业内部研发、技术购买和合作研发3种技术获取模式之间的关系,回归结果表明,高管团队对智能生产注意力与技术购买和合作研发模式均呈现显著正相关关系,由此推断,将更多注意力配置在智能生产层面的高层管理团队选择技术购买或者合作研发模式的可能性越高,假设2得到实证支持。这是因为注重对生产方式作出新改变,通过完善产品质量吸引顾客并做到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的高管团队需要的技术创新性相对较弱,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引入、跟随、模仿先进者的成熟技术和工艺,跳跃式地进行技术积累,这时企业会选择成本低、风险小的技术购买或者合作研发的模式获取技术。
4.3 进一步分析
4.3.1 基于企业产权性质的分组结果
在转型背景的推动下,我国企业多种所有制结构并存,本文为进一步研究产权性质的影响,根据企业最终控制人属性将样本企业划分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两种类型。虽然通过内部研发实现技术突破有利于企业形成较强的技术壁垒,帮助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并获得超额垄断收益,但由于内部研发周期较长,在短期内的高额投入需要较长时间才可以体现收益,而在国有企业中由于存在着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高管往往在任职期间追求个人收益的最大化[28],并且行政目标也是国有企业高管进行决策的重点依据,因此国有企业高管会更关注公司的短期业绩,而忽略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活动;另外,内部研发的高风险性和不确定性意味着企业即使具有高技术创新能力,也会面临很大的失败风险,不仅会使高管的政绩得不到保障,而且会使国有企业高管的地位受到威胁,对其职业声望产生不利的影响[29],这些都导致国有企业高管没有较强的动机选择内部研发的模式获取技术。与国有企业不同,产权相对清晰的非国有企业不存在委托代理问题,其高管往往来自于实际控制人的家族或者通过签约来履行职责[8],更加关注企业长期竞争力的提升;并且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非国有企业也不得不依靠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和产品来获得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价值,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因此,虽然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高管团队都注意到了与产品智能化相关的信息,但是也可能会选择不同的模式获取技术。
如表5所示,模型(1)(5)是高管团队的智能产品注意力对内部研发的多元回归估计结果,可以看到在非国有企业样本中高管团队对智能产品注意力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而在国有企业样本中虽然为正但不显著,这表明相对于国有企业,高管团队在智能产品层面的注意力配置对非国有企业选择内部研发的影响更为明显;模型(2)(6)显示在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组中,高管团队的智能产品注意力对技术购买的影响效应均在10%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表明高管团队的智能产品层面的注意力对选择技术购买模式的影响效应在国有企业中更明显;模型(3)(4)(7)(8)是高管团队的智能生产注意力对技术购买和合作研发模式的多元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在国有企业中高管团队的智能生产注意力与技术购买模式的回归系数在5%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合作研发模式的回归系数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在非国有企业中高管团队的智能生产注意力与技术购买模式的回归系数在10%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合作研发模式的回归系数在10%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表明高管团队的智能生产层面注意力对企业选择技术购买模式的正向影响在国有企业中更明显,而对合作研发模式的影响效应在非国有企业中更为明显,因为通过直接购买已经成熟的生产设备能够实现生产能力的提高,但往往需要支付一笔高昂的费用,然而通过合作中交流和学习与技术相关的隐性知识、对操作条件和工艺进行改进,不仅提高了效率,还降低了成本,因此相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资金短缺的非国有企业更倾向于选择合作研发的模式。
表5 样本企业按产权性质分组的变量回归分析结果
4.3.2 基于市场化进程的分组结果
企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制约,市场化进程作为衡量企业外部环境的综合指标,是一系列经济、政治、法律制度等综合作用的结果[30]。由于地区资源条件、政策制度和地理交通位置等因素的差异,我国各地区的市场化进程存在明显的差异[31],这可能会在无形中影响企业的行为,进而对企业技术获取产生影响。首先,一个地区的市场化程度越高,说明该地区的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和有效,一方面有利于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降低了企业的融资约束程度[32],另一方面有利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发者的权利得到保护,侵权者的行为得到惩罚,会增加企业进行内部研发的动机;其次,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其金融发展水平也越高[33],企业可以获得更充裕的资金来缓解进行内部研发所面临的外部融资约束问题;再次,市场化水平高的地区政府干预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寻租行为,不需要付出额外的关系成本,在自主研发上的投入较多,并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最后,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产品市场发育得越好,产品的竞争也愈发激烈,会促使企业将更多的资源配置到符合企业长期利益的内部研发技术获取模式上,通过自主研发活动来赢得市场竞争中的主动权,维持竞争水平和市场地位。反之,市场化程度低的地区由于受政府的干预,一方面在考虑经济利益的同时更多地重视公共利益、地方发展等非经济因素[34],另一方面政府干预水平越高的地区,企业高管越倾向于构建政治关系,利用关系网络来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源[35],因此企业在技术获取模式的选择中会偏向风险低、回报快的技术购买模式。此外,市场化进程缓慢的地区,市场竞争有所缓解,企业所面临的融资约束也较强,企业采取内部研发的动机不明显,通过技术购买并进行模仿创新的模式不仅可以快速获取新技术,而且可以降低创新成本与风险。为研究市场化进程的影响,本文根据《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16)》中各地区市场化指数作为衡量市场化进程的指标[36],若样本企业所在地区当年的市场化指数超过当年全国中位值水平,说明该地区的市场化程度越高;反之则说明其市场化程度较低。
如表6所示,模型(1)至模型(5)是高管团队的智能产品注意力对企业内部研发和技术购买模式的多元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组,高管团队的智能产品注意力与企业内部研发的回归系数为在 5%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技术购买的回归系数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组,高管团队的智能产品注意力与企业内部研发的回归系数在10%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技术购买的回归系数在5%水平上显著正相关。结果表明高管团队的智能产品注意力对企业选择内部研发模式的促进效应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更明显;而对技术购买模式的影响效应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更为明显。模型(3)(6)的结果显示,高管团队的智能生产注意力对企业选择技术购买模式的影响效应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组是在5%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而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组的影响效应是在10%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表明了高管团队的智能生产注意力与企业技术购买的正向关系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更明显。
表6 样本企业按市场化进程分组的变量回归分析结果
4.4 稳健性检验
为检验上述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我们使用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来衡量内部研发投入,用企业技术购买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来衡量技术购买,采用Probit模型检验高管团队的注意力对企业合作研发的影响。从表7可以看出,各变量的估计结果在显著性和方向上均保持一致,这充分说明了本研究的结论具有较强的稳健性。
表7 样本变量回归的稳健性检验结果
表7 (续)
5 结论
本研究主要探讨了高管团队对智能产品和智能生产两个维度的注意力与企业技术获取的关系,以及企业产权性质和市场化进程在两者关系中的作用。研究结果表明:第一,高管团队配置在智能产品上的注意力越多,企业选择内部研发和技术购买的可能性越大,配置在智能生产上的注意力越多,企业选择技术购买和合作研发的可能性越大;第二,在非国有企业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高管团队的智能产品注意力对企业选择内部研发模式的正向影响更强;在国有企业和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高管团队的智能产品注意力对企业选择技术购买模式的正向影响更强;第三,高管团队的智能生产注意力对企业选择技术购买模式的正向影响在国有企业中更明显,对企业选择合作研发模式的影响在非国有企业中更明显。同时,研究还发现了高管团队不论关注智能产品还是智能生产,都会导致企业选择技术购买的模式获取技术,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了我国设备制造企业依赖于技术购买实现技术追赶的现状。在我国制造业发展初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加上技术能力的不足和人才的缺失,产业的自主创新激励不足,借助技术购买,企业可以迅速获得专业化的技术,丰富现有的知识,对技术追赶和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依靠技术购买、消化吸收再进行创新无法形成自身的核心技术,因为缺乏技术的专用性并不能使企业赢得竞争优势,并且可能会因为路径依赖和对购买技术的刚性需求而陷入“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怪圈,阻碍企业的自主创新。
与已有研究相比,本研究可能的主要创新在于:第一,当前国内外学者对企业技术获取模式影响因素的研究往往集中于企业特性、技术特性以及环境特性等方面,而忽略了决策者这一主观因素,本研究通过分析高管团队注意力与企业技术获取模式的关系,为理解企业的技术获取行为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有助于企业作出更加全面合理的决策;第二,现有研究多直接分析高管团队注意力焦点对企业决策行为的影响,很少探讨高管团队所处的决策情境在其中的作用,鉴于此,本研究分析了企业在不同产权性质和市场化程度下的高管团队注意力对技术获取选择产生的异质性影响,深化了对注意力影响机制的认识。
本研究的管理启示在于:第一,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投入。首先要营造有利的技术环境,一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二是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缓解融资约束,三是建立有效的风险投资机制,拓宽企业创新资金来源,分担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的风险,减弱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其次要完善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一是政府对研究与开发的费用、聘用专家的费用等直接提供补贴,二是政府进一步扩大税收改革的范围,为进行自主研发的企业提供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如研发阶段的税收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收入部分征税等等,最后企业应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做好内部研发人才储备和培养工作。第二,提高企业间合作研发的可能性。首先通过签订完备的契约规范合作各方的义务与责任,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赋予惩罚合作伙伴违规行为的权力,预防和减少合作方故意作出伤害对方利益的行为;其次企业间要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通过信任关系鼓励互惠行为,保证合作目标的实现;最后政府应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为解决企业合作研发过程中各种产权纠纷提供有利保障,增强企业合作研发的意愿。
本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第一,本研究对高管团队注意力的测量方法为文本分析法,在利用二手数据进行分析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夹杂着研究者的主观因素,在以后的研究中,可以适当地附加些问卷和访谈研究;第二,高管团队注意力并不是孤立地直接影响企业战略决策行为,未来的研究中需深入寻找存在于高管团队注意力与企业技术获取模式之间的其他路径或过程机制,打开高管团队注意力与企业技术获取模式间关系的“黑箱”,为深入理解企业技术获取模式这一战略决策提供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