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政治责任
2020-06-01财政部党组
财政部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传达学习、积极研究部署,切实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守初心、担使命体现于疫情防控各項工作中,支持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和阻击战。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财政部党组深刻认识到,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立足财政部门职责,积极主动履职。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工作,成立了财政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协调。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任组长,其他分管部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司局为成员单位。刘昆同志5次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响应防控需求。按照部党组要求,部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担当作为,并对各级财政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主动履职尽责 确保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和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级财政部门主动履职,迅速行动,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一方面,加大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力度,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会同相关部门迅速出台患者医疗救治费用、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防护物资和专用设备采购等相关补助政策,同时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切实把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截至3月3日,各级财政部门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091亿元,实际支出705亿元。
3月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请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有关情况
另一方面,及时出台一系列财税支持政策措施。税费优惠方面,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这些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其中原产于美国的防控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采购收储方面,建立采购绿色通道,简化物资采购程序,明确采购进口物资不需要经过审批,提高采购效率。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比如N95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贷款贴息方面,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央行提供专项再贷款,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已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若感染新冠肺炎,可展期一年还款,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等。此外,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寻求有关国际机构支持等工作。
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 为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提供有力支撑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如何在较短时间内整合力量、全力抗击疫情,是很大的挑战;在疫情形势趋缓后,如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也是很大的挑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财政部党组在坚决做好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注重发挥财政调控作用,积极作为,精准施策,努力对冲疫情对经济平稳运行带来的负面影响,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提供了有力支撑。
各级财政投入1104.8亿元助力战“疫”。
一方面,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调整了企业所得税政策,及时予以支持。对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交运输、生活服务、快递收派等行业,出台免征增值税措施,有针对性地减轻企业负担,帮助它们渡过难关。通过提前拨付过渡性补贴资金、免征民航发展基金等方式,缓解交通运输行业困难。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和实施缓缴停缴住房公积金,以及指导地方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自行确定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等政策,进一步放宽中小微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条件,加大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力度,促进稳岗就业。
另一方面,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分析疫情对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的影响,系统谋划积极的财政政策。2020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抓好已出台财政贴息、大规模降费、缓缴税款等政策的执行,确保尽快落地见效。同时,体现更加积极有为的取向,加大政策力度,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一些行业复工复产,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集中使用部分中央部门存量资金,统筹用于疫情防控、保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点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倾斜,确保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指导地方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形成有效投资。通过系统谋划、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做到防控疫情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把我国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充分释放出来,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