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研究
2020-06-01符小妹
关键词 公证 依法治国 法治功能
作者简介:符小妹,广州公证处。
中图分类号:D926.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4.002
依法治国是我国国家治理的基础方针,公证是依法治国的执行者,执行的是国家法律职能,解决社会经济民生的问题,也是依法治国的实践检测者,在实践过程中能及时反馈出法律和执法的不足,并及时进行补充,较好地弥补依法治国建设完善的售后服务。
一、公证在法律体系中的职能
公证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组成成分,对我国全面落实法治化有着重要的价值。是规范公民社会行为,尤其是争议较大的民事行为的有效手段,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第一,部分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我国法律体系中并非所有文件都具备法律效力,有相当一部分的行为或者事实需经过公证方可得到法律层面的承认。公证在该类事件中的应用可以减少民事纠纷或者经济纠纷的产生,对于提升我国司法资源使用效率有重大意义。
第二,公证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即经过公证的文书、行为等在法律层面将直接认定为事实,无需庭审质证。同时,当同一事实的法律文件内容存在冲突时,应按照经公证的文件执行。公证的加入提升了法院判决的效率。
第三,部分经公证过的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特点。如经公证过的债权文件,在经济领域中应用,可以有效避免经济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反复上诉。
二、公证在我国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公证制度现阶段在我国社会中的应用,集中体现在对于有可能产生争议的社会行为进行预防,进而实现社会关系的调节,因其在民事及经济行为争端中解决问题较为公正、迅速,现已应用在我国国民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1]。
(一)公证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运行进程中更加依赖于法律的支撑,无论是经营者或者消费参与者,都渴望完善的法律制度为自身经济行为的权益提供保障。公证作为一种非诉讼行为,在市场经济中应用成本较低。且由于公证充分尊重双方的意愿,在市场经济中应用灵活性较高、针对性较强,是为市场经济正常运行提供法律保障的有效手段。針对于企业管理与运营,公证在其中的主要作用为引导与服务。
第一,公证对于企业的引导作用。公证通过赋予企业文书法律效力的手段对企业运行中产生的文件进行查看,并针对其中易产生法律争端或者与法律规定产生出入的行为进行纠正,确保市场经济中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如,在企业重组进程中,企业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联合或兼并、租赁或出售、承包或合作等相关文件进行公证,公证机构在该进程中会对企业管理行为进行监管,确保企业妥善处理重组前的债务与税款,合理安置原企业职工,确保企业在市场经营中方向的正确性。
第二,公证对于企业的服务作用。公证对于企业的服务作用主要体现在:其一,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公证机构会指出合同内部存在异议或语意不明的条款,为企业经济活动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其二,当对方出现违约行为时,经公证的合同有强制执行效力,可以确保企业的经济利益不受侵害。针对于市场经济中的诚信风险,公证有着极其强大的预防作用。现代市场运营中,金融行为所占的比例与重要性越来越大,金融风险一旦发生,会对整个市场产生较大的影响。公证以其强制执行的效力,确保金融行为中借贷方严格履约,避免市场中部分企业的失信行为导致金融风险爆发,据2018年北京某公证处数据表明,其办理借贷公证中,履约率达99%。且在违约行为中,有七成以上的违约行为出于不可抗力,而非主观意愿。针对市场经济中的消费者,公证可通过对企业的监管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公证通过对企业运行进程中法律文件的审查,监管其市场运营进程中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商业活动,确保企业行为的规范性,进而对消费者效益形成有效保护。
(二)公证在家庭事务中的作用
家庭事务通常为执法人员最为头疼的工作类型,其具有涉及事件繁多、责任主体难以划分、受道德因素影响较大等特点,司法部门往往难以给出多视角分析均具备充分合理性的判决建议[2]。公证以其最高法律效力的特征,在家庭事务处理上更加高效,且避免了相关人员反复上诉,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首先,公证在婚姻中的应用。公证在婚姻中的主要应用为婚姻关系中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鉴定。在现代社会背景下,我国离婚率不断上升,而当婚姻关系破裂时,双方财产分割便成为重大问题。公证在其中的应用可以对夫妻财产进行判定,当婚姻关系破裂时,法院无需再花费大量时间进行财产划分。且经公证的财产划分方式大多出于双方意愿,双方对判决结果出现异议的可能性较小,对于减小司法机构压力有一定作用。
其次,公证在遗嘱中的应用。遗嘱公证是我国家事公证中占有比例最大的种类。老人去世遗留财产,在无遗嘱的情况下,通常需经过较为复杂的继承权利验证及划分,尤其是我国现阶段老年人口均具有多个子女的情况下,遗产划分更加复杂。经公证的遗嘱因其具备最高法律效力,在遗产划分进程中无需进行大量的前期工作,且充分尊重去世人员的意见,更加符合家庭的针对性需求,凸显出法律中的人性关怀色彩。
最后,公证在养老中的作用。相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在传统法律背景下,强制子女赡养父母执法难度较高,但公证以其强制执行的特质加入其中,可以为我国老年人口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且当老人拥有多个子女时,公证对赡养义务划分更加清晰、明确,确保我国老年人生活的幸福。
(三)公证在人身财产保护中的作用
现代社会中,公证在人身财产保护中应用较为广泛,如房产买卖、遗产继承等,确保公民个人财产不受侵犯[3]。且对于个人公证服务也愈加完善,如可以异地提供权属、亲属等项目的公证,满足现代人口高流动性下,公证服务的需求。本文探讨公证在人身财产保护中的作用,以现阶段重视程度较低的未成年人个人财产保护与民间借貸中个人财产保护为主要案例。
第一,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作用。受我国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监护人常不认为未成年人拥有个人财产,财产侵犯行为发生频率较高。在我国法律规定中,监护人在支配未成年人财产中应当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意愿与突出利益最高原则,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随意支配。为此,公证在其中的作用为对监护人支配未成年人财产进行限制,即当监护人使用未成年人个人财产时,需要出具意定书,即未成年人在行为自主与意识自主的前提下,签订的赋予其监护人自身财产部分使用权利的公证证书,确保未成年人个人财产的安全。
第二,在民间借贷中的作用。民间借贷对公民个人财产侵犯主要表现为借贷方有意拖欠应还资产。由于民间借贷中,双方在借贷行为发生时,未留有充分的证明,在法律角度资产通常难以追回。公证在民间借贷中应用主要方式为帮助当事双方订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合同,保证被借款人财产安全,同时也促使借款人合理进行资金分配,提升其理财意识。此外,公证还会确保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在民间借贷行为中,债权人通常会借出自身产权之外的资产,如在婚姻中被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资产,在借贷行为发生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确认。借贷合同在公证进程中可以发现其中越权借贷的行为,并进行纠正,确保借贷人的合法权益。如借贷行为中出现抵押物时,民间借贷行为由于双方缺乏法律意识,常不会对抵押财产进行公证。当抵押物产权出现争议时,债权方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可能性将大幅增加。借贷合同公证时,公证人员常会提醒债权人对抵押物品进行公证,确保债权人资产的安全性。
由于民间借贷双方信用程度难以保障,公证处保留档案可以作为证据,避免一方诚信出现问题为另一方带来经济损失。包头市曾发生过类似案例。乙向甲借款十万元,甲以现金模式向乙交付,双方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当借款到期后,乙通过银行转账的模式向甲进行还款,并收回公证书。而后乙单方面销毁公证书,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返还十万元。此时,甲从为双方进行公证的公证处提取档案作为证据,避免了自身承受财产损失。
经过公证的民间借贷行为,当借贷人到期未还款时,公证处有责任帮助债权人进行追债,在确定借贷人恶意逃避债务时,公证处会直接将执行证书移交司法机构,强制性结束借款周期并要求立即归还全部款项。
(四)公证在国际往来中的作用
在国家往来中,目的国家常要求提供身份信息、家庭关系,甚至部分国家要求入境人员提供经济状况等信息。由于国际之间制度与标准的差距,国内直接开具的信息在国外往往不具有法律效力,必选经过公证才能作为个人凭证,申请出国。尤其在跨国贸易进程中,国家政府常会要求境外企业提供经过公证的法人信息、企业资质等。国际贸易进程中,企业进行跨国申诉也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证据、事实,国际法院才会受理。可以说,现代背景下,公证已成为国际往来中的基本通行证,缺乏公证,个人或企业在境外将寸步难行。
(五)公证在法律中的作用
公证的流程本质上是将当事人所有行为合法化,并为其行为提供证明[4]。在公证流程中,公证人员会对特定事件的所有法律要求向当事人进行陈诉,对于当事人法律意识与法律素养的提升有重大价值,加速我国社会全面法治化的进程。
公证在社会活动中的广泛应用,为我国法律机构在执法或者判决进程中提供了较为可靠的证据,法律机构在行使权利时,不必再消耗大量的时间进行证据收集与证据真实性辨析,提升了我国法律机构的办事效率。
公证作为一种非诉讼法律手段,在经过公证的基础上,当事人将会更加自觉的依照法律规定开展相关事务,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减少相关机构的执法压力。且当纠纷发生时,由于公证文件拥有最高法律效力,法院判定结果有较高的可预判性,相关部门调节工作开展更加容易,另外公证已经参加法院司法辅助,提供文件送达,庭前调解,家事法庭更人性化的解决,解放了法院人工压力,并且可以缩短执行时间。
三、结论
公证作为法律的重要组成成分,其在社会治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部门应更加注重公证的发展,促进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提升,预防民事、商事纠纷的产生,为重大案件提供可信度较大的证据,切实提升法律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的效力,促进依法治国制度的全面落实,同时,从公证实践反馈的社会矛盾中完善立法。
参考文献:
[1]房金宝.司法解释在公证实践中的应用[J].法制博览,2020(6):151-152.
[2]黄容芳,邱晓荣.大数据背景下公证服务优化的引入与构建[J].法制博览,2020(2):247-248.
[3]燕翠萍.公证参与强制执行 创新打造阳光司法[N].山西法制报,2019-12-17(003).
[4]钟务仪.浅谈公证在依法治国中的积极作用[J].法制博览,2019(22):16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