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区域金融风险防范方法
2020-06-01张策
张策
摘要:习近平主席于2014年5月提出了经济新常态的概念,这意味着我国经济发展迈向了一个新台阶。与此同时也给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挑战。无论是对经济结构、发展方式,还是对发展动力,所产生的变化都是十分显著的。在此背景下,大量金融领域的不良贷款频繁出现,导致金融风险逐渐暴露出来,这使得金融风险的复杂性进一步提升。因此,对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而言,必须把防范与管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任务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本文基于对我国区域金融风险新特征的分析,着重探究新常态下构建完善区域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具体策略。
关键词:新常态;区域金融;金融风险;防范策略
一、新常态下我国区域金融风险的新特征
(一)传统金融风险的主要特征
首先,不确定性。这是由于金融风险往往有着诸多的诱发因素,以往所爆发的金融风暴中,其诱发因素存在的差异较大,相对一致的因素非常有限。所以,对于金融风险的防控工作而言,不确定性是我们需要注意的重点同时也是难点。其次,相关性。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各种货币、商品同社会各界问实际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一旦爆发金融风险,那么各行各业都势必会受其影响。再次,高杠杆性。这表现在金融企业往往有着较高的负债率,这就使得企业财务杠杆所受到的外部影响非常显著,金融产品将同时衍生为工具作用,随着金融风险所导致的恶性循环从而造成更大的损失。最后,传染性。这来源于金融风险同金融网络之间存在的联动关系。金融企业一般都经营有多样化的货币商品,并且不同货币商品的经营也都并非是各自独立的。在此背景下,如果某一种货币商品面临金融威胁,那么势必也会对企业内的其他金融产品造成影响,进而波及其他企业乃至引发“蝴蝶效应”,使得全行业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
(二)新常态下我国金融风险的新特征
在当前市场发展越发多元化的背景下,以往金融市场的边界开始弱化,金融企业中,无论是银行,还是保险、证券等行业都获得了极为迅速的发展。这是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新常态,是促进我国金融体系进一步发展完善的重要动力,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在这一发展过程中留存金融风险的系统性缺陷。投资范围向可控范围较低的领域中延伸,是投资回报率的提升,也是业务范围的有效拓展,但同时也意味着规避金融风险的能力显著削弱。假如在某一细微环节出现失误,这种风险将随之迅速传播,这种传染性对于金融企业而言,无疑是一种致命威胁。
(三)新常态下我国区域性金融风险的新特征
当前,对于我国的金融企业而言,跨地区作业已经非常普遍,这是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所带来的新常态。区域性金融风险的新特征主要表现在金融货币商品的种类与范围不断扩大,无论是空问还是时间的束缚都已经被打破,消费者拥有更加多元化的选择。但这也意味着货币商品更加复杂,要想根据相关的评估指标预知风险大小,那么对于消费者而言,需要具备更强的甄别与判断能力,否则就可能意味着更大的风险。然而,当前我国大部分的金融企业在跨区域合作的过程中,所设计的诸多金融产品实际已经超出了其可控范围。毋庸置疑,能够有效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但抗风险能力却比较堪忧。因此,对于区域性金融风险而言,跨行业、跨地域、跨市场的特征非常显著。
二、新常态下构建完善区域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具体策略
(一)人民银行充分发挥自身窗口指导作用,创建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
首先,在当前“新常态”经济整体下行所带来的压力下,人民银行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窗口指导作用。为商业银行提供引导,强化资金流动性,做好资产负债管理工作。在金融政策方面,要逐渐转变金融模式,改变基于凯恩斯主义的需求导向型,对资产负债总量以及期限结构予以合理安排,着力防范金融风险的出现,让金融充分发挥其稳定经济周期波动的重要作用,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助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其次,还应科学把握货币政策的取向与力度,确保货币信贷总量同社会融资规模之间保持一个科学稳定的增长态势。通过对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科学运用,给予辖内的金融机构必要的引导,为转型发展企业的信贷投入提供更多的支持,助力传统产业链延伸、升级及改造,并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与此同时,还应侧重对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针对性地给予“三农”、小微企业、妇女创业等薄弱环节投放必要的信贷投入。
最后,应充分发挥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所具备的结构引导与逆周期调节作用。以此为基础,结合实际的形势变化对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相关参数予以及时调整,从而对信贷投放总量、力度与节奏建立更加精准的把控。除此之外,对于信贷投入所具备的主渠道作用也要充分发挥,与区域实际的经济发展战略精准对接,同时积极地争取信贷规模对支柱产业的投入,让更多的优势信贷与资源能够集中至优势企业,确保产业集群的整体良性发展。
(二)新常态下需要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工作,降低区域金融风险的扩大
1.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管控工作,构建更加健全的风险约束机制
首先,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内控制度,同时继续坚持稳健的经营发展方针。金融机构一定要设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并且在发展中予以不断改进,从而确保正常利润与投机利益能够保持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坚持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实现规模化发展。其次,对经营管理的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以此为基础更好地防范操作风险。金融机构对于外部审计及信息披露对自身合规发展的作用与意义也要加以重视,确保自身长期发展的安全性与保持金融资产的高质量。最后,重视对道德风险的规避防范,并通过采取加强金融知识及法律法规的教育,令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尤其是一些担任高级管理职位和高道德风险职位人员的自律意识,避免短视化的不合规行为出现。
2.强化针对重点行业与领域的金融风险监测工作
对于电解铝、水泥及煤炭等重点行业,金融机构要长期予以严密监测关注,从而随时知悉这类行业发展运营现状对银行业的影响及冲击程度,及时有效地防范行业风险转化为信贷风险、金融风险。银行对于各类非银金融机构的经营发展现状、潜在风险等也需要保持關注及重点监测,避免过度集中授信,确保信贷风险整体始终可控,令金融业发展能够真正达到优化资源分配、保障区域金融安全的目标。
3.进一步提升金融资产管理中不良资产的处置功能
一方面,要摸清底数,再以此为基础做好集中经营。采取逐笔仔细排查存量贷款以及合理对存量贷款进行分类的措施,从而将资产的真实状况反映出来。另一方面,要对信贷管理结构进行充分调整,将审贷环节予以严格地独立分离,并完善贷款责任认定的机制,从根本上防范不良贷款的大量发生。对于部分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具有核心竞争力且发展势头良好的企业,应该加大信贷支持的力度,即通过优质高效的贷款的发放,从而稀释掉不良贷款的比率。最后,企业为了摆脱当前的困境,可以适度采取兼并重组的措施,从而盘活现有资产,争取继续生存发展的机会。地方政府与金融部门亦应重点加强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打击,地方政府需要通过采取一系列法律、经济与政策的手段,积极协助金融机构维护自身合法金融债权。
(三)新常态下要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促使融资供给量得到提升
首先,拓展金融主体的多元化。适度放宽对金融机构的发展限制,允许其以多种所有制的模式发展,比如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管理机制,以及允许民间资本以合法合规的途径积极参与到投融资领域,从而令民间资本流动更加有序高效;鼓励各类面向小微企业、农业生产领域的小额贷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成立运作,切实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其次,构建更加科学、完善、高效化的市场利率体系与利率传导机制。根据各个金融机构的实际经营现状来实施合理的利率定价策略,确保在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下,金融资源能够得到最高效的配置。最后,我国应加快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的进程,更加开放和有序的外汇市场,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背景下,深化与世界多国的政治经贸领域合作,实现多方共赢。
三、结语
随着现代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逐渐进入了新常态,金融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越来越值得人们去关注和思考。现阶段,我国区域金融正在经历着不断地创新、变革以及与其他产业的渗透融合,并在此过程持续壮大规模,实现飞速发展。相信在监管部门的合理监督下,在各位金融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下,能够营造一个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从而推进区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