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昭通市牛寨乡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建设探析

2020-05-28陈加彭

现代农业科技 2020年9期
关键词:新一轮农户主体

陈加彭

摘要    为充分发挥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整体效益,鼓励和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并推动退耕还林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实现生态改善、产业发展、农民受益、企业得利的目标,各地积极引进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本文阐述了昭通市盐津县牛寨乡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模式、优势,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以期为引进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提供参考。

关键词    新型经营主体;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模式;优势;问题;对策;云南昭通;牛寨乡

中图分类号    F325;F326.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20)09-0235-01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自2017年12月云南省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以来,牛寨乡就积极探索,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发展思路,引进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实施退耕还林,推动退耕还林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实现生态改善、产业发展、农民受益、企业得利的目标。目前,牛寨乡成功引进云南邦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整合村集体公司力量,采用“云南邦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村集体公司+农户”的合作方式组织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509 hm2。其中李子62.6 hm2、柿子386.4 hm2、猕猴桃60 hm2。现对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模式、优势、存在的问题展开探讨,并提出相关对策,以供参考。

1    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退耕还林项目模式

牛寨乡以退耕还林项目为依托采用“云南邦兴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村集体公司+农户”的合作模式实施退耕还林项目,主要有以下2种合作模式。

1.1    柿子、李子合作模式(90∶7∶3模式)

退耕农户以土地和劳动力入股云南邦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组建的专业合作社,占股90%,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其中18 000元/hm2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归退耕农户所有。农户按要求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因农户不配合导致种植基地出现问题,公司将解除合作,同时农户依法赔偿公司在基地投入的一切经济损失。公司占股7%,退耕还林6 000元/hm2造林种苗费兑现给公司,公司负责投入苗木、技术指导、管理经营、品牌打造、产品认证、市场营销、产品回收等。村集体公司占股3%,协调安排、组织管理、调解纠纷、时时监督,让农户按照公司标准统一运作。基地投产后公司按当年周边省会城市水果批发市场定价并回收。当市场价低于公司保护价时,按照公司保底价柿子1.6元/kg、李子2.0元/kg进行回收,收益按占股比例分配。

1.2    猕猴桃合作模式

1.2.1    80∶10∶10模式。退耕农户占股80%,投入土地、劳动力,基地所有设施和资金(苗木、水泥柱、拉绳、农药、化肥等)服从公司统一安排,24 000元/hm2退耕补助归退耕农户所有。公司占股10%,投入技术、基地管理、品牌打造、产品认证、市场营销、产品回收。村集体公司占股10%,负责协调安排、组织管理、调解纠纷、时时监督,让农户按照公司标准统一运作。

1.2.2    50∶40∶10模式。退耕农户占股50%,以土地和劳动力入股,加入专业合作社,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公司占股40%,投入基地所有設施、苗木、水泥柱、拉绳、农药、化肥、技术、基地管理、品牌打造、产品认证、市场营销和产品回收等,退耕还林24 000元/hm2的补助资金归公司所有。村集体公司占股10%,负责协调安排、组织管理、调解纠纷、时时监督,让农户按照公司标准统一运作。基地投产后按当年市场定价、回收,市场价低于公司保护价时按公司保护价猕猴桃4元/kg回收,收益按占股比例分配。

2    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退耕还林项目的优势

新型经营主体的参与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整体效益,推动了退耕还林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实现生态改善、产业发展、农民受益、企业得利的目标[1-2]。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充分保障了农户享有股份权利和收益,切实保障农户优先务工权,努力增加农户的股份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实现了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3]。二是使退耕农户享有长远、稳定、持续的经济收益,同时巩固了退耕成效。三是公司化操作和专业团队经营,经济实力较强,产供销信息畅通,能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能有效规避市场波动风险影响,有利于加快产品、品牌及产业链研发,推动精加工产业发展,拓展市场,促进产供销一体化发展。

3    存在的问题

3.1    政策执行不到位

省、市鼓励和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政策应用不到位、不灵活,“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发展优势没有体现出来,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较低。产业引领作用不强,存在种植不科学、管理不规范、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和市场竞争力不强等现象。

3.2    参与企业自我发展能力不强

由于受到区域经济、交通条件和地域环境等因素影响,招商引资难,实力较强的企业引进较少。由于受林业项目投资大和周期长的影响,企业投入资金发展林业项目意愿低,鼓励和引进具有雄厚社会资本和实力企业来参与退耕还林较困难[4]。

3.3    退耕农户积极性不高

退耕农户受自身素质影响,对企业、专业合作社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带动引领发展能力心存疑虑,持观望态度。同时,参与组织化生产的主观能动性不强,种植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产出率低、产品质量差、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可能会出现市场拓展不到位,供大于求,种植面越宽、产量越大而滞销越严重的情况。

3.4    法律法规不健全

签定的合作协议不规范、不健全,存在漏洞,无法律保障,因而遇到困难时双方容易出现毁约风险。

3.5    抵御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较低

目前,林产业发展还停留在粗放型加工营销,生产工艺及科技信息手段落后,精深加工滞后,品牌研发打造不够,商品转化率低,综合生产和市场营销能力弱,产业链不健全,重一产、轻二产、缺三产,抵御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较低。

4    对策

4.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政策法规,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引导和市场风险评估,降低投资风险。增加业主资质审查、计划安排、合同签订的透明度,加强监督管理、细化风险管控、规范承包行为,保障退耕农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2    用活政策加强指导

依托并用足、用活退耕还林政策,鼓励和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并提升林业产业发展组织化程度,组建林业产业发展的专项技能队伍,培养基层种植专家,加强种植、管理、病虫害防治、加工和经营等方面的指导,使退耕还林退得下、稳得住、能见效。

4.3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引导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将实体与市场相融合,深度挖掘林业资源潜力,加快产品、品牌产业链研发,推进深度工业化开发利用。

4.4    加强宣传,鼓励引导企业农户参与

组织、宣传、发动、引导广大群众提高组织化参与度,将新一轮退耕还林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通过用土地、林业资源和林业资金等多种形式參与入股合作或吸纳务工,获得财产性或工资性收入;深度推进“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党支部+农户”模式,整合力量协调配合,统一规划精准实施,用市场引导产业方向、用机制规范合作经营、用产业拉动持续发展,最终实现生态改善、产业发展、农民受益和企业得利的目标。

5    参考文献

[1] 卢悦,田相辉.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分析:基于PSM-DID方法[J].林业经济,2019,41(4):87-93.

[2] 史恒通,王铮钰,阎亮.生态认知对农户退耕还林行为的影响:基于计划行为理论与多群组结构方程模型[J].中国土地科学,2019,33(3):42-49.

[3] 姚平,陈先刚,周永锋,等.西南地区退耕还林工程主要林分50年碳汇潜力[J].生态学报,2014(11):3025-3037.

[4] 郝佳玲.清水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9(3):48.

猜你喜欢

新一轮农户主体
论碳审计主体
磨课活动中多元主体需求的深度挖掘
何谓“主体间性”
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研究
贫困地区农户的多维贫困测量
贫困地区农户的多维贫困测量
农户的社会资本对农户民间借贷的影响
租赁房地产的多主体贝叶斯博弈研究
租赁房地产的多主体贝叶斯博弈研究
全国42%的农户加入了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