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的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项目合作模式研究
2020-05-28张瑾王海春
文 张瑾 王海春
编者按: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项目是在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的合作背景下设立的,自2004 年启动以来,有效推动了区域资源的融合与互补,并在长三角区域内形成示范应用。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如何更有效地具备引领性,本文在对项目运作概况和操作模式阐述的基础上,着重分析项目取得的成效和问题,并从顶层统筹、项目引导和产学研科技合作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党中央确立的重大发展战略,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思想的重要内容。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有利于提升长三角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能级和水平,引领我国参与全球合作和竞争;有利于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探索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路径模式,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为全国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示范;有利于充分发挥区域内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提升长三角地区整体综合实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科技合作是长三角实现一体化的重要领域,也是有可能率先实现的领域。长三角科技主管部门自2003 年率先在全国探索建立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三年为周期共同制定发展规划,形成了长效常联的工作机制,真正成为长三角地区开展科技交流、协同创新的制度保障和合作基础。在此合作背景下,上海市科委专项设立了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项目,有效推动了区域资源的融合与互补,并在长三角区域内形成示范应用。
项目运作概况和操作模式
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项目是在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的合作背景下设立的。项目主要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紧扣“高质量”和“一体化”两项要求,聚焦区域民生保障及公共安全共性关键技术需求,推动区域资源的融合与互补,并在长三角区域内形成示范应用,支撑和引领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协同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专项总计支持项目约140项,科委总投入约1.2 亿元。
项目由申报单位与合作地单位共同实施,合作单位间一方面应具有坚实的合作基础、较高的合作意愿,齐心协力开展科研合作。双方就项目研究内容以签订技术协议或成立合作联盟等形式确保合作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要技术供需匹配。尽管长三角区域内上海综合科研实力较强,但苏浙皖也各具优势,因此在长三角科技合作项目中,技术互补型合作最为常见,这也体现了“上海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各扬所长”的一体化要求。另外在各自行政区域承担相似职能的单位积极联动,共同实施项目,可以高效地整合长三角区域内科技创新资源,在专业领域形成合力。
组织机制运行高效,主要体现在:一是确立任务分工及经费分配比例。项目申请前期,项目牵头单位与合作单位根据各自在相关领域的技术与资源优势,通过沟通协商,有机地拆分项目研究内容,形成各自的任务单元。根据各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研究团队就各单位划拨的经费比例达成共识。
二是建立项目责任制度。项目执行由项目承担单位负总责,合作单位各尽其责,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形成项目联合体,严格执行任务分工、进度要求、经费管理规范。项目实行负责人负责制,总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总体研究内容、进度、成果质量与经费执行等情况统筹把关、系统负责,并协调各单位各团队力量开展联合攻关;各子课题负责人对子课题研究团队的研究进度、成果、经费执行负责,配合项目负责人工作。
三是建立项目协调制度。建立多层次、经常化交流协调制度,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交通网络的发达与便捷性,在项目执行重要节点,以集中交流研讨的形式,汇报项目研究进展与计划情况,及时交流研究过程中碰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执行过程中,采用微信群、视频会议、研究团队互访等方式及时高效沟通。依托项目举办专题学术会议,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演讲,强化项目成果推介。
四是建立项目考核制度。项目联合体各单位负责督促项目组及时按进度完成研究内容,从单位层面上管理和监督项目质量、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开展项目检查,确保按照项目任务合同书要求,高质量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项目执行过程中,邀请项目相关领域专家、政府管理部门及行业用户,围绕项目技术要点和示范推广需求,召开专家咨询会议,对项目技术难点和阶段性成果提供咨询意见,保障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绩效分析
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项目推动了区域内优势科技资源强强联合,组建跨区域研发团队,实施了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科研项目,成效如下:
探索建立了长三角科技部门信息互通、项目联动机制。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项目是在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的框架下设立的,通过项目的备案制度,有助于各省科技厅(委)掌握本省市长三角科技合作的信息,加强了信息联动。安徽省科技厅自2010 年起,也专门设立了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项目。一市三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申报的科研项目于2014 年获上海市科委立项支持,2015 年安徽省科技厅也给予立项支持,真正体现了长三角科技部门的项目联动。
提升了长三角科技合作能级。通过科技惠民示范应用项目的实施,以平台共建、产品推广等方式,推动了创新成果、行业数据及技术市场资源共用共享、行业标准统一。合作各方以项目为纽带,从松散联盟变为紧密的项目联合体,共同为同一任务指标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合作关系更加密切。例如:由承担市属三级医院办医职责的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牵头,联合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苏浙皖地区综合性三甲医院建立的长三角城市群医疗机构异地分级诊疗应用平台,研发了基于平台的异地分诊、精准预约、住院管理等功能,并在长三角10 家医疗机构部署应用,应用病例400 例以上,实现了上海本地和苏浙皖合作医院之间在眼科、糖尿病及其并发症、大肠癌专科病例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该项目参加了第一届长三角一体化创新成果展,并作为重点成果进行展示。
促进了长三角产学研用联合攻关与示范应用。项目以应用示范为导向,积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企业多方共同参与实施、优势互补,既推动了科研成果的快速转化,也提升了企业的科研水平。例如,上海市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联合苏浙皖土地整理中心,依托长三角区域土地整治工程,开展水土协同修复关键技术研究,并在上海金山、松江,江苏宜兴,浙江嘉兴,安徽肥西五个整治项目区开展示范,总示范面积3 万余亩,形成了“问题诊断解析—技术研发—技术示范应用—示范绩效评估—技术模式构建”的科技创新路径,保障了科技成果的落地转化。
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项目是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酝酿而成的,在促进和支撑长三角服务能级提升、区域协同发展中存在如下问题:
科技合作机制方面:一是缺乏统一的“决策层”,导致各地科技规划、科技政策不统一,长三角科技优势尚未形成合力,在共同承接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参与国际竞争方面尚有差距。二是信息沟通渠道不畅,科技部门对本地区科技合作信息掌握不充分,资金投入、资源分配存在重复浪费现象。
科技合作项目方面:一是资金拨付机制不灵活,财政资金不能跨省拨付,导致外省合作单位参与积极性不高。二是项目实施中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介入较多,市场协调机制未充分发挥,项目成果偏重基础研究,应用示范方面不足,在解决共性关键技术需求方面存在差距。
相关建议
一、建议国家科技部加强统筹协调,由部领导牵头,并以部市(省)会商、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为落实渠道,形成国家与长三角、科技部与省市、三省一市之间的三级联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为深化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提供体制机制方面的保障。
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国际竞争向基础研究竞争前移,科学探索不断向宏观拓展、向微观深入。长三角区域内如何实现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合作突破是长三角一体化中不得不重视的一个问题。长三角各中心城市在科技产业创新方面虽然具有互补性,但更要主动地加强互动合作,错位发展,合力推进长三角创新轴和创新廊建设,促进长三角创新一体化的发展。要充分发挥科技合作项目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建议由科技主管部门牵头成立“长三角合作创新基金”,同时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加入,建立拨付机制灵活、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科研财政投入机制。
三、构建产学研科技合作体系,以促进公共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并推动科学研究面向产业创新需求,形成科技发展与产业发展共同进步的局面。充分发挥市场的协调作用,支持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建议科技计划更多地反映企业的重大科技需求,更多地吸纳企业参与。在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的领域,建立企业牵头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实施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