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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监督、内部控制与企业违规

2020-05-28张建平张嵩珊

外国经济与管理 2020年5期
关键词:违规党组织监督

张建平,张嵩珊

(1.广东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广东 广州 510320;2.广东财经大学 粤港澳大湾区资本市场与审计治理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320)

一、引言

2019年1月11日,党的第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中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内控机制。巡视是治国之“利器”,治党之“手段”,是实现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安排。十八大以来,巡视全力部署,在国企纪律建设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十九大更是提出实现巡视全覆盖,建设“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国企改革奠定政治基础,是巡视监督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

在我国“党政合一”的政治体制下,国企代表是党政利益的实际执行主体(陈仕华和卢昌崇,2014)。国企是国家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依靠力量,国有资产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习总书记在2016年召开的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强调国企的“魂”和“根”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据中国证监会官网统计,2010年至2014年证监会处罚上市公司的数量呈上升趋势,企业内部存在不同程度的虚假记载、违规披露、内幕交易、占用资产等违规行为。由于企业的经营管理、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还存在漏洞,特别是国企内部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李征,2018),而被喻为“显微镜”和“探照灯”的巡视监督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和威慑性,是上级对下级党组织的政治监督,能够查找企业体制机制弊端,助力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能力,促进企事业单位完善制度,对其经济活动和治理行为产生一定影响。目前,证券市场监管体系正在逐渐完善,加强国企内部巡视工作,能够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问题导向,引领国企落实经济、政治和社会责任,提高经营效率效能,强化国企高管自我监督、自我审查的方式,不断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巡视过程中,除了加强自身对内部控制的关注度,还能较好地推动被巡视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唐大鹏等,2017)。在一定条件下,党组织参与治理程度越高,越能发挥其调控与监督职能,有利于加强国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吴秋生和王少华,2018)。由此可见巡视能加强企业内控建设。尽管巡视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到目前为止鲜有文章从内部控制这一视角出发,对巡视与国企违规行为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

本文采用上市国企单位信息披露中的“企业违规”作为研究对象,以及披露的内部控制指数信息报告为基础,通过2013—2017年互联网上发布的十二轮巡视部署、完成、反馈及落实整改等情况公告作为研究样本,观察内部控制程度不同的企业受到巡视巡察后,是否会抑制企业下一年违法违规行为,并探究了外部巡视和内部巡视的不同抑制效果。与以往的文献相比,本文的贡献在于增加了巡视程度的代理变量,利用内部控制变量,补充了巡视工作与被巡视单位违规行为存在的内在关联的理论研究,同时分析了包括省级市级、国资委、中央巡视的外部和内部集团巡视对抑制企业违规行为的影响,丰富了现阶段巡视的影响因素研究,探索了如何借助监督合力有效推动国企绩效提升的实现路径,并提出相应建议。

二、制度背景与研究假设

(一)制度背景

巡视监察可以追溯到古代,张居正在《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写道“该管地方,每年务要巡视考校一遍”。作为重要行政监察手段,最高领导者通常会不定期派遣官员对地方展开巡视考察,将巡查结果和地方官员内部自我监察情况汇总,逐一汇报到上层机构。现代巡视制度是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开端。1931年,中共中央通过了《中央巡视条例》;2003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标志着中共中央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定巡视制度;2009年,中共中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不断规范和完善巡视制度。党的十八大更是运用巡视监督制度和方法手段,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进行了创新和突破。

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将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作为有力武器,实现建设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不断推进国企改革。2015年,中共中央实施修订《条例》,将党内立法规划、深化改革工作等提上重点议程。2017年再次修改的《条例》将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对市县级开展巡查工作、设立巡视制度等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不断扎实巡视工作,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巡视利剑作用。结合这两次《条例》修订,十九大在修改党章时明确巡视巡察制度,要求充分发挥其利剑功能,在加强“四个全面”等方面起到愈加重要的作用,有利于针对国企改革发展的共性问题的发现和解决,保障了新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和企业的创新发展。

实现省区市党委等级别的巡视全覆盖,是监督条例的“硬指标”,是中央委派的“法定任务”。党组织是国企生存和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组织机构之一(陈仕华和卢昌崇,2014),作为上级的代表和群众监督的纽带,巡视监督能够建立与群众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移交、反馈具体问题,督促整改,通过对多个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巡视整改专项检查,能够广泛揭露国企内部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内部控制建设提出了要求,起到正面影响作用。从监督角度来讲,巡视意味着党内监督手段更加严格,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更加科学有效,对企业内部控制各要素产生全面影响。而内部控制实施较好的国企,其党组织通过加强防范违规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存在的舞弊、错漏等不法行为,有利于降低和规避企业风险(李庆学,2018)。因此,研究企业内部控制对不同级别的巡视监督与企业违规行为关系的调节作用,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本部分将结合相关制度背景进行文献回顾,同时对巡视、企业内部控制与违规之间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说。

1.巡视与企业违规

巡视工作本质上就是一种监督方式,是制约权力运行和企业违规行为的重要手段。2005年,《公司法》中明确公司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组织活动,并为其提供必要条件。随着2007年《党章》的修订,更明确了国企治理中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包括监督和保证国企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生产经营管理,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治理层和管理层的合法行使职权等。2013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开通上线,以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阐释方式使得群众更能及时了解实施动态,开通民意倾听、网络举报渠道更是方便与群众沟通、及时获得反馈,这也是对企事业单位等进行执纪审查、曝光违法违规问题、保证中央八项规定等得以落实的渠道。巡视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戴军等,2018),推动着国企改革的发展。

企业违规的动因复杂多样。就外部因素而言,影响企业违规因素包括薄弱的法制环境、宏观市场经济特征、企业社会资本和产品市场竞争、媒体等外部监督强度以及投资者的投资信心等(Povel等,2007;周开国等,2016;蒋尧明和赖妍,2017)。从内部因素来看,企业董事会的结构、董事会独立性、复杂的高管裙带关系等能够引起违规行为的发生(逯东等,2017;车晌午等,2018);股权激励、薪酬激励等方式对管理层违规倾向的影响(魏芳和耿修林,2018);最后是内部控制缺陷为违规行为制造了机会(杨七中等,2015)。近几年,建立法制体系逐步完善,依法治国的理念逐步渗透到国企行业中。根据巡视组对国企的巡视结果,目前国企隐藏的重大关联交易、内部利益输送、非法侵吞资产等问题较严重,直接影响国企内部公司治理效果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利于企业价值的提升,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企业党组织是国企组织结构中不可缺少的部门,对企业有着更为直接的影响力,不断发挥其政治核心职能(马连福等,2013)。党章所赋予国企党组织核心政治地位,董事会则拥有企业合法决策权。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巡视监督权本身就具有威慑力(唐大鹏等,2017)。一方面,巡视组员构成多元化,一部分来自中央组织部安排,一部分来自各级单位和部门,组长设定“一次一授权”规定,因而能确保巡视组的独立性,使党内监督不留白,维护巡视工作的客观、公正,以便于对不同战略类型的公司附以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督,以降低企业违规行为的发生(孟庆斌等,2018)。另一方面,由于巡视监督重在“发现问题”,意在“纠正问题”“解决问题”,采用跟踪回访方式“根治问题”,因而能够通过其威慑作用制约高管权力和削弱政治关联(孙德芝和郭阳生,2018)。因此,巡视工作的威慑力主要体现在巡视组具有足够识别问题的能力上,包括具有足够的巡视覆盖能力、专业性以及强有力的惩罚机制上,从而能够起到监督、审查和整改落实的作用。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委派各级巡视组进驻巡视单位,通过巡视监督常规化以及强聚合力、广覆盖方式来提高巡视程度,对国企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主体责任和治理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当发现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能及时整改的行为时,巡视组应向被巡视企业党组织提出建议,有助于违规问题的揭示和反馈,能够对国企落实整改措施情况产生积极影响。而发现被巡视企业党组织管理的领导干部或成员涉嫌违纪违法的线索时,巡视组可以移交纪律检查等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这表明强有力的巡视制度和有效的惩戒方式能有效避免国企发生各种违规风险。

21世纪以来,在宏观层面中,我国立法确立党在社会经济建设中的核心领导地位,而在微观经济主体上,通过赋予党组织适当权力参与公司治理。巡视制度已成为监督检查的常态,其无规律的巡视程序设计为巡视制度的纯洁性、权威性提供了保证。当前,通过网络举报等方式多管齐下,更加有利于巡视监督国企经营管理行为。与董事会、管理层不同,国企党组织职责体现出严格的政治性和服务性,因而党组织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把握参与国企治理的“度”。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1:

H1:巡视能够较好抑制上市国企违规行为的发生,其巡视程度越大,抑制效果越好。

2.内部控制对巡视监督的影响

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对企业组织经营管理行为的约束、规范机制,也是防范企业风险、进行自我监督、维护企业利益的重要保障。国内外已有大量文献验证了内部控制对企业治理的作用:Brochet(2010)通过控制SOX法案颁布前后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得出内部控制会影响内幕交易行为结论,而Gao(2011)认为SOX引起的内部控制披露要求的增加和治理的加强,以及同期的制度变迁改变了债券市场选择的潜在决定因素。实施SOX条例增加了审计风险,相应地增加了审计时间和工作,Ji等(2018)发现审计费用与内部控制风险正相关,即企业内部控制风险越大,将收取的审计费用就越高。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国企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也随之加大。为了遵循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贯彻法律法规建设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企业会建立统一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我国,大量研究者通过研究内部控制制度,表明企业财务信息质量可以通过评价内部控制得以提升。首先,杨七中等(2015)提出,内部控制不仅能够抑制大股东权力强度,还能够发挥抑制资金占用、关联担保的大股东掏空方式的作用。张双鹏(2018)认为,内部控制评价之所以能够将财务报告的社会期许偏差缩短,是因为其更注重估计企业报告真实情况。当公司因违规等因素引起未决诉讼案件时,内部控制对其诉讼风险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刘慧和张俊瑞,2018)。其次,在抑制企业违规方面,内部控制能够影响公司盈余质量,能够有效监督与制约高管权力、增强会计信息的稳健性、抑制公司战略偏离度、提高企业财务报告可比性等(方红星等,2012;雷英等,2013;张先治等,2018),因而更容易抑制企业虚增利润、披露违规、违法占用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在综合分析企业内部控制对企业违规行为影响的同时,还应当考虑所处的外部环境(刘慧和张俊瑞,2018),例如党组织治理参与能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吴秋生和王少华,2018)。内部控制质量存在缺陷的公司存在着更为显著的风险因素和不确定因素,基于此,我们认为较弱的内部控制会增强巡视对国企违规行为的作用效果,可能的机理如下:

第一,巡视监督机制与内部控制对抑制企业违规行为的作用存在替代关系。唐大鹏等人(2017)认为巡视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的差别体现在权力配置方式、实际运行等方面。但是杨道广等(2013)提出,内部控制对企业股票流动性的作用是建立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基础上,内控质量越高,促进作用越大。在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巡视制度建立了较好外部制度,因而企业内在制度的增量效应相应较弱,即法治环境与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杨道广和陈汉文,2015)。

第二,当国企内部控制出现非系统性、可操作性较差情况时,即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时,可能无法有效对市场、运营、财务等违规风险存在和发生进行风险评估和全控制,公司的财务风险更高(林钟高和陈曦,2016),从而导致企业违规行为发生概率更高。此时巡视对国企的管制干预会大大削弱企业的违规概率,即在内部控制较弱情况下,通过发挥巡视、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能够显著抑制国企违规行为的发生。

基于以上两点分析,我们认为:一方面,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与巡视监督对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管束有一定的替代性;另一方面,内部控制较差的企业治理水平、信息透明度较差,此时巡视监督对企业违规行为的干预作用会加大,就此提出本文的第二个假设:

H2:巡视监督对企业违规行为的抑制作用在内部控制程度较低的企业更显著。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十八大以来,2013年至2017年被巡视的A股上市国企为研究样本,即从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人民网等经过手工下载、整理并收集所公布的被巡视国企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在筛选样本过程中,本文主要依据以下标准:(1)根据“启动巡视工作”“回头看”“整改通报”“制定巡视整改方案”等关键词进行筛查,选取被巡视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为对象;(2)剔除企业性质、兼任两职和内部控制指数不确定的国企和其他变量数据缺失样本;(3)剔除金融保险类公司和ST、ST*类公司;(4)剔除部分存在异常值的样本,并在1%的水平上进行了缩尾处理。最终本文确定4 526个国企样本,其中在2013—2017年经过上述筛查后的被巡视国有上市公司样本为402个。内控指数数据来源于DIB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数据库,其余财务数据和公司治理变量均来自国泰安数据库,后续采用Excle2010和Stata14.0进行数据处理分析及实证检验。

(二)变量设计与模型构建

1.变量设计。本文所指企业违规包括了企业违法违规、披露违规等受到的公开批评、谴责、处罚甚至被立案调查等情形,Fraud表示国企当年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的二元变量,如果样本公司在某年度内发生了违规行为,Fraud取值为1,否则为0。

Insp代表中央纪检网、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网站等公布的国企当年是否被巡视,如果国企被巡视,取值为1,否为0;InspG表示巡视的程度,如果当年公布是党组织启动巡视,则赋值1,当年公布党组织完成巡视,则赋值2,公布对国企进行回访、回头看,则赋值3,否则为0;其中Winsp表示该巡视是否是省级或市级进行的巡视监察、国资委发布的对国企的巡视、中央纪检网等网站发布的巡视,是为1,否为0;Ninsp表示国企内部集团的巡视。

内部控制指数来自迪博内部控制指数库。根据本文假设理论,当样本中所有国企的内部控制指数小于其中位数时,意为内控较弱,Icq赋值为1,内部控制指数大于其中位数时,则为内控较强,赋值为0。根据已有文献和相关理论,模型中还控制了资产报酬率(Roa)、财务风险(Lev)、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兼任(Dual)、公司规模(Size)、公司成长性(Grow)、股权集中度(Qwncon1)、独立董事比例(Indep)、董事会规模(Board)、是否是四大会计师事务所(Big4)等变量。如表1所示。

2.模型构建。本文主要关注当年巡视监督对次年企业违规行为抑制的影响,因此在数据处理中,需要对所有巡视滞后一期处理,能较好地解决文章的内生性问题。同时,调整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影响及使用Cluster来调整时间序列相关性。为了检验假设,本文建立以下模型来验证分析国企上市公司当期巡视是否会减少下一期违规概率。其中Icq是高管内部控制强弱的中介变量,Insp(i,t-1)表示第i种巡视,包括巡视、巡视程度、内外部巡视等,New(i,t-1)表示第i种巡视与Icq的交乘项,此时这些巡视分别滞后一期。与内部控制较强的国企相比,内部控制实施较差的企业管理层可能已对内部控制的提升和导致企业违规行为的原因具有更高的关注度,因此通过巡视来降低企业违规的可能性越大。同时,本文采用logit回归模型来检验假设,其中假设1采用模型(1),假设2采用模型(2)进行验证。

表1 相关变量定义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变量统计情况如表2所示,结果显示Fraud的均值为0.10,意味着近5年来样本中十分之一的国企上市公司发生过违规行为;Insp的均值为0.09,表明4 526个研究样本中,上市国企中有9%的样本在2013至2017年受到巡视,数量较少,InspG的均值为0.14。其中内部集团巡视、外部巡视的均值分别为0.03、0.06,也说明还有大部分企业还没有受到巡视监督;Icq的均值为0.5,说明我国大部分国企上市公司较为重视内部控制的建设。

控制变量方面,公司规模取值在20.00—26.57之间,标准差为1.37,均值为22.80,表明企业规模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异;在公司治理方面,财务杠杆均值为0.51,总资产增长率均值为0.11,说明公司成长性水平、平均负债水平适中,公司经营前景较好;在公司经营结构方面,股权集中度的均值为39.27%,董事会规模均值为2.20,独立董事比例的均值为0.37,说明上市公司股权相对集中,总体上达到我国公司治理准则的基本要求。

(二)单变量检验分析

表3是以内控强弱、党组织是否巡视为分组变量对主要变量Fraud检验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巡视与否对企业违规抑制效果的差距为0.047,在1%水平上显著,T值为3.335。在内部控制较弱的情况下,该差异为0.094,在1%水平上显著,T值为4.627,其均值差异显著高于内部控制较强的企业,即内部控制较强时,巡视与非巡视组二者无显著差异。假说1、2初步得到验证,但还需进一步验证。

表2 描述性统计分析

(三)多元回归分析

1.巡视监督、内部控制对违规行为的影响

表4是利用回归模型对假设1、假设2检验的回归结果。第(1)列显示在控制其他相关因素后,巡视(Insp)系数为-0.464,对违规行为有弱显著关系,即企业违规(Fraud)与巡视(Insp)在10%水平上负相关,表明上年度受到巡视的企业,其下年度的违规行为会降低,这与孙德芝和郭阳生(2018)采用双重差分法的研究结论相似;第(2)列中,巡视强度(InspG)系数为-0.335,与企业违规在5%水平上负相关,说明巡视强度增加一个百分点,企业违规程度就会下降33.5%,即巡视强度能够加大国企违规的抑制作用,这支持了假设1。

第(3)列显示,在控制其他因素,第(3)列和第(4)列中加入了交互项Insp×Icq、InspG×Icq,结果显示其系数分别为-1.177、-0.671,在5%水平上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这表明加入内部控制因素能够影响巡视对抑制企业违规的作用,如果不重视内部控制建设,企业违规行为的发生概率会大大提升。回归结果还表明,财务报告审计事务所是否为四大(Big4)的系数显著为负;资产负债率(Lev)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企业的还债能力的减弱可能会带来企业违规行为的发生。

2.巡视监督对内部控制程度不同的企业违规行为的影响

进一步分析,表4列示了全样本按企业内部控制强弱进行分组回归分析的结果。内部控制较强的样本组(5)、(6)中,控制其他因素后,巡视(Insp)的系数为0.179,巡视强度(InspG)系数为0.012,两者与企业违规的关系都不显著;而内部控制较弱的样本中的巡视(Insp)与企业违规之间的系数为-0.975,巡视强度(InspG)与企业违规之间的系数为-0.641,两者都在5%水平上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即当所有国企作为总体时,只有内部控制较弱的情况下,企业接受巡视之后才能较为有效地抑制企业违规行为的发生。这支持了假说H2,说明当国企内部控制程度较低时,其治理水平、信息透明度明显偏低,更有可能进行违规经营活动,而巡视监督会加大对企业违规行为的干预作用。

表4 巡视、内部控制与企业违规回归结果

五、进一步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一)进一步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蝇”行动列入了巡视组的工作清单中。《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要求“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全面巡视“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2013年,中央巡视从入驻中央企业扩展到地方企业,并严格遵照党章的“建立市和县等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规定,建立巡察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更具体、更细致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

不同级别的巡视监督对违规行为的影响不同。根据新闻报道的关键词,本文按照党中央、国资委、省市级的外部巡视和内部集团巡视进行分类,分别对违规行为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见表5。其中,前两列是集团内部的巡视(Ninsp)与内控强弱(Icq)交乘项(Ninsp×Icq)对企业违规行为的影响作用,可见其两者影响作用不明显,原因可能是该类国企虽然内部控制较弱,但是由于其他内部较好的管理因素使得极少出现违规现象,而进行内部自我巡视监督管理后,其抑制作用就没那么明显。第(3)列是外部巡视(Winsp)对下一年违规行为的影响的回归结果,系数为-0.627,在5%水平上负相关,第(4)列与内控程度交互项的系数为-1.444,且在5%的水平上负相关,说明外部巡视监督能够抑制违规行为。

表5 不同级别的巡视监督、内控强度与违规行为的回归结果

不同程度的内部控制的影响力不同,对企业违规行为的抑制程度也不同。第(5)、(6)列是内部控制较强组的回归结果,第(7)、(8)列是内部控制较弱组的回归结果。可知,内部集团巡视(Ninsp)不管是在内控较强还是较弱的情况下,对企业违规行为的影响关系都不显著。而当内部控制较弱时,外部巡视(Winsp)的系数为-1.328,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即当较弱的内部控制情况下,企业通过党中央、国资委、省市级的巡视之后才能有效抑制企业违规行为的发生。原因可能是:一方面,巡视等对企业具有威慑力,抑制企业违规行为效果显著;另一方面,内部控制较弱的企业,巡视能够推动企业进行自我监督和自我提升,加强其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抑制企业违规行为的程度会更强烈。

(二)稳健性检验

1.替换变量。为了增强本文研究结论的有效性,本文用国企当年披露的违规次数代替国企违规行为,以检验巡视监督、内控强弱对企业违规的抑制作用,对全样本和分组样本的回归结果进行实证检验(未报告结果,备索),巡视(Insp)、巡视程度(InspG)都能够降低企业的违规行为,同时与内控强度(Icq)交乘项结果都在1%水平上显著抑制国企的违规现象,系数分别为-0.127、-0.067。而在较弱内控情况下,两者都与企业违规在1%水平上呈显著负相关关系,其他结果无实质性改变。

2.DID-PSM。考虑到前文回归结果可能是由较强的内生性问题所导致,为了验证巡视监督前后对不同内控强度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影响,本文借鉴孙德芝和郭阳生(2018)等人的DID双重差分模型,并进行PSM配对,选取公司规模、董事会规模、资产负债率、企业成长性和股权集中度为匹配变量,进行有放回的1:1近邻匹配。模型(3)如下,其中Treated表示被巡视企业的政策虚拟变量,即当该企业受到巡视时为处理组,赋值为1,未受到巡视时为控制组,赋值为0;当企业受到巡视及其以后年度,Period赋值为1,其他为0。

经过匹配处理获得4 120个样本,如表6所示,匹配前后结果基本一致,DID检验和PSM检验的交乘项的回归系数在5%水平上显著负相关,且在企业内部控制程度较弱时,Period×Treated显著性明显增强,说明本文结论比较稳健。

表6 双重差分法和倾向匹配法的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

表6(续)

六、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选取了2013—2017年相关网站上公布被巡视企业为研究样本,采用国企单位信息披露中的“企业违规”以及内部控制指数信息报告作为研究对象,发现巡视程度会降低国企违规行为发生的概率,巡视程度越大抑制作用越强。而当国企内部控制程度较弱时,巡视抑制国企下一年违法违规行为的作用更为显著。同时,相比于内部集团巡视,当巡视级别为党中央、国资委、省市级的外部巡视时,其威慑作用会更加明显,而当内部控制较弱时,外部巡视对抑制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作用会更强烈。

(二)管理启示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为推动国企全面深化改革,基于以上研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健全巡视巡察制度,创新巡视方法,突出问题导向,贯彻内部巡视工作。“发现问题”是巡视监督工作的触发线与生命线,巡视监督应当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点,对企业问题进行分类处置、严肃处理,发挥标本兼治作用,从制度源头上杜绝发生违规违纪现象,保持巡视震慑威力常在。二是推进企业内部控制监督治理,一方面是构建外部巡视与内部监督相协调的联动体系,不断提升巡视人员的素养和能力,另一方面是应增强国企内部管理效率,提高内部控制重视程度和建设动力。内部集团应本着协作精神,结合外部政府、媒体、公众的监督力量,共同提升国企内部管理效率,增加内部控制建设,上下联动,信息共享,以减少企业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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