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城市能级,打造一流人工智能生态
2020-05-26
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溢出带动性强的“头雁”效应。成都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于2月底联合印发《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实施细则》,从加快夯实人工智能产业基础、不断提升人工智能产业能级、全面营造人工智能产业生态三个方面提出了十二条政策措施,打造一流人工智能生态,提升城市能级。
加快夯实人工智能产业基础
为加快夯实人工智能产业基础,《实施细则》明确成都市将支持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支持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应用创新、支持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上平台用服务。
在支持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方面,成都市将引导科技型企业加大人工智能研发投入,对科技型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经费投入新增部分,分级分类按照最高1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支持;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施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开展人工智能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等。
在支持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应用创新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在智能制造、城市管理、民生服务等领域开展人工智能融合创新应用,形成一定的行业或区域示范引领效果,具有可复制性,对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按照项目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补贴。
在支持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成都市将建设面向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应用的公共计算与协同研发平台、开源与共性技术支撑平台、公共服务与对接交流平台、工业互联网云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按照项目投入的3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
在支持企业上平台用服务方面,成都市将对面向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应用的公共服务平台,经市经信局认定后,纳入市重点公共服务平台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支持企业购买目录内符合产业规划方向的服务。目录内的平台按企业购买服务金额的20%,对企业发放“服务券”凭证,单个企业“服务券”金额年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由平台汇总“服务券”后,按要求统一申请补助资金,单个平台年度申请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最终补助资金额度经综合审核后确定。
不断提升人工智能产业能级
在“AI+”方面,《实施细则》明确提出要支持“AI+企业培育”工程、支持“AI+产业沙箱”培育计划、支持“AI+场景应用”具象化工程示范。
在支持“AI+企业培育”工程方面,《实施细则》明确要瞄准国际国内领军企业开展高端招商,对新引进注册的人工智能企业一年内达到成都市确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综合型(区域型)总部、功能型总部等总部企业标准条件的,可给予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高5000万元奖励。对从市外新引进协议投资1亿元(含)以上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人工智能项目,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固定资产投入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人工智能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投入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采用智能装备、智能化控制系统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实施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和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给予项目投入最高20%、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在支持“AI+产业沙箱”培育计划方面,《实施細则》明确要支持本地人工智能优秀解决方案或产品在有对应“产业沙箱”需求时优先测试,优先支持将“产业沙箱”测试产品纳入科技项目申报和成果鉴定。
在支持“AI+场景应用”具象化工程示范方面,《实施细则》明确要将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产品纳入名优产品推荐目录,将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新产品纳入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补助。
全面营造人工智能产业生态
《实施细则》提出,要从推动产业主体抱团、强化人才供给能力建设、提升本地产业的国内外影响力、推进产业集聚布局与协调发展、强化金融支撑5个方面全面营造人工智能产业生态。
在推动产业主体抱团方面,《实施细则》明确要支持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建设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开展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型企业孵化,按照产业贡献度市本级最高给予2亿元支持。支持在蓉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协同创新,共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开展科技成果工程化研究开发,最高给予50万元补贴。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开放共享人工智能领域计算能力,分别按照服务总费用给予提供方不超过10%和使用方不超过20%的补贴,单个单位最高给予10万元补贴。
在强化人才供给能力建设方面,《实施细则》明确要对来蓉从事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创业的图灵奖获得者、菲尔兹奖获得者等国际顶尖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对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两院”院士、何梁何利奖获得者等来蓉创新创业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本土创新型企业家、科技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资助。对新引进且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工智能领军人才,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同时,支持在蓉高校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调整人工智能学科(专业)设置,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鼓励在蓉企业与高校、职业技术(技工)院校合作开展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合作建设人工智能领域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在提升本地产业的国内外影响力方面,《实施细则》明确要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举办的人工智能相关的展会、论坛、峰会、赛事等活动。
在推进产业集聚布局与协调发展方面,《实施细则》明确要鼓励支持产业功能区围绕自身产业定位和人工智能特色应用创建智慧园区(或产业小镇),经认定后,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成立的人工智能企业租用经认定的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内生产经营场地所产生费用,按照实际支出不超过50%的标准,最低1万元,最高30万元进行补助。
在强化金融支撑方面,《实施细则》明确要对龙头企业投资的人工智能产业项目,按吸收的创业风险投资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拟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人工智能企业,上市申请被证监会正式受理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发上市的企业,按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350万元奖励。
《实施细则》的印发将不断催生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促进成都经济社会智能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