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儿童场所火灾防控能力的几点思考
2020-05-26冯博
冯博
摘要:儿童的思想和智力发育还不够成熟,其自控能力,自我保护能力以及安全意识都比较差,保障儿童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而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为幼儿的娱乐玩耍和学习成长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分析探讨了儿童场所的特点,梳理总结了火灾的危险性,并从安全疏散,消防措施,日常防火管理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儿童场所火灾防控能力的建议。
关键词:儿童场所;火灾防控;建议思考
1引言
兒童场所包含幼儿园、托儿所及设置在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类似用途的儿童活动场所,以上场所儿童相对集中且活动频繁,想要做好儿童场所火灾防控工作并不容易,想要保障儿童的生命安全,就必须提高儿童场所防控火灾的能力。笔者立足于儿童场所防控火灾能力的现状,提出了一些针对性建议,希望有助于儿童活动场所火灾防控能力的提升。
2儿童场所的特征
2.1儿童场所分布特点
幼儿园、托儿所经常设置于居民相对集中区域的商业服务网点中,或者和小区的物业用房及一些其他功能场所相邻或者合用,其建筑面积小,分布较广,数量较多,部分老旧建筑可能将小型的幼儿园、托儿所建造在居民住宅首层内,农村、城郊区可能将原有的居住用房直接改造为幼儿园、托儿所。
儿童活动场所,尤其是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类型场所一般建造在大型商场或城市综合体内部或附近。根据人员交通路线和商业布局的需求,这些儿童活动场所均设置在相对较高的楼层,很少设置在建筑首层,且设置较为集中。
2.2儿童场所的火灾危险特点
2.2.1平面布置及建筑构造方面存在的火灾危险性
部分幼儿园、托儿所及儿童活动场所的设置位置不合理,如设置在住宅楼内的首层,或设置于大型商场或城市综合体内,或设置于地下与半地下场所中。由于设置的位置不合理,或没有与其他场所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导致其他场所出现火灾,儿童场所很可能会被波及,尤其是近年来居民住宅火灾频发,对设置于住宅区域中的幼儿园、托儿所影响较大。
现今儿童活动场所有趋于大面积进驻大型商场及城市综合体的趋势,此类场所从运营角度出发,均不将儿童场所设置在较低的楼层,部分甚至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而大型商场及城市综合体中的人员密度大,场所类型较多,疏散路线相对复杂,内部相对封闭且装饰装修材料多,火灾负荷较大,对儿童的安全疏散、逃生救援均有较大影响。
2.2.2场所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及防灾逃生能力的潜在危险
幼儿园、托儿所一个班级的儿童数量为22至30人不等,一个班级配备的教师数为3人左右,部分小型幼儿园、托儿所一个班级只配备2名教师,且大部分为女性。对于6岁以下的学龄前儿童,其自理能力、自保能力、移动能力非常低,女性教师其因为身体素质的限制,使得其灭火能力不足,应急能力较弱,抢救意识较差,如按照上述人员配置则每名教师需疏散7-10名儿童,疏散能力、保护能力将严重不足。
对于儿童活动场所,其从业人员多为临时性,没有专门的安全员,缺少系统性、整体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对所处场所的熟悉度也不高,一旦发生事故,很难起到引导儿童疏散的作用。对于大型商场及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来说,很少将儿童场所作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特殊照顾,缺乏针对性的疏散逃生、灭火救援措施,没有与场所建立有效的配合机制,一旦发生事故处置措施不足。
2.2.3儿童场所装饰装修材料增大火灾危险负荷
儿童场所为防止儿童跌落、撞伤,场所内会大面积使用地板、运动地胶、防撞条、防坠网等软l生装饰装修材料及保护设施,供儿童游玩的教具、玩具、淘气堡、人造草皮等大多是塑料、泡沫制品,这些设施大大的增加了场所的火灾负荷。
3儿童活动场所火灾防控对策
3.1源头防控对策
一是要注重儿童场所的平面布置设计。根据《幼儿园、托儿所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四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应杜绝与其他场所合建。幼儿园托儿所儿童用房和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二层及三层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二是要注重儿童场所的防火分隔措施设计。当托儿所、幼儿园和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其他建筑中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和1小时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在此应注意的是,分隔方式应采用防火墙,当确需采用防火玻璃墙时,应采用水喷雾保护,且保护时间不应少于两小时,不应采用防火卷帘、水幕等替代防火墙。当托儿所、幼儿园和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商业服务网点内时,应采取就高原则,按现行规范内标准要求高的条文执行。
三是要注重儿童场所的安全疏散的设计。幼儿园、托儿所及儿童活动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当儿童活动房间面积大于50平方米,或设置在袋型走道尽端时房间疏散门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且其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5米,处于袋型走道中时疏散距离不应大于20米。这里要注意的是当儿童场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当设置茌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有条件的仍应设置独立安全出口,当确不能设置独立安全出口是应充分考虑儿童场所的疏散距离,尽量将儿童场所设置在距安全出口较近的位置。
四是要注重儿童场所内的装饰装修材料的选择。托儿所、幼儿园和儿童活动场所的顶棚及墙面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地面及隔断材料应采用难燃材料,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型商场及综合体内可能存在无窗房间,这类房间的内部装饰装修材料应提升等级,选用不燃材料。
3.2消防管理对策
一是要加强儿童场所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针对托儿所、幼儿园应加强幼师消防能力教育,将消防知识教育纳入幼师培训课程,使幼师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同时应组织幼儿和老师进行消防演习和疏散演练,指导他们熟练使用灭火器,正确处理火灾事故。对于儿童,要结合其特点,选用寓教于乐的方式来宣传消防知识,加强儿童的火灾安全意识同时有针对性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真正将托儿所、幼儿园作为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的起点。
二是要分工合作强化管理。在大型商场或城市综合体中设置的儿童场所应确定为商场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救援、疏散预案,对儿童场所较为集中的区域及楼层设置专用通道,有条件的可以专门为儿童场所设置独立的监控系统、管理团队,提升儿童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等级,确保儿童场所管理方和建筑管理方的无缝衔接。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住建部门、教育部门、消防救援机构、保险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主管部门等要加强协作。充分意识到儿童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部门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4结语
由上可知,儿童场所需要从源头控制,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及多方强化合作等方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各职能部门要联合行动,多层面、全方位、立体化的为儿童活动场所创建优秀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