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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季海《说苑校理》浅析

2020-05-26张露

青年文学家 2020年12期

基金项目:本文是江苏省本科生创新工程项目“朱季海学术著作研究与遗稿整理”(项目编号:201810304083X)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朱季海先生师承章太炎,自音韵训诂之学而治文史,有《南齐书校议》、《楚辞解故》等著作。纵观《说苑校理》的价值,主要有四方面:对前人校本进行补注、刊误;为后人《说苑》校注提供详尽的校勘内容;举证严谨翔实,其方法值得借鉴;具有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的价值。

关键词:《说苑》;朱季海;《说苑校理》

作者简介:张露(1997.6-),女,汉族,江苏南通人,南通大学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本科在读。

指导老师:贾捷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20)-12-0-02

《说苑》是刘向在校书过程中主要采集前人轶事而编纂成的一部先秦至汉的历史人物故事集。其历史故事有的源于漢朝藏书,有的源于刘向私藏的书籍,有的源于民间传说,有的则是刘向“更造新事” [1]。全书“凡二十篇,七百八十四章”(刘向《说苑奏序》)。但至宋代,《崇文总目》云:“存者五篇,余皆亡。”后经宋曾巩搜辑,“从士大夫间得之者十有五篇,与旧为二十篇”。(曾巩《说苑序》)

《说苑》本身的价值在于,既能与《史记》、《晏子春秋》、《国语》、《淮南子》等现存典籍相印证,又保存了已散佚古籍中的言论。自宋朝起,各个朝代刊印了《说苑》的诸多校本。其中,清儒卢文弨作《群书拾补》,合经史子集38种书目,对今人校注《说苑》影响较大。1939年,学者刘文典以卢本等校本为参考,完成了《说苑斠补》一书的编撰工作。卢本、刘本与朱季海先生《说苑校理》有极深的渊源,后文将详细说明。

朱季海先生师承章太炎,自音韵训诂之学而治文史,有《南齐书校议》、《楚辞解故》等著作。先生于2011年12月逝世,生前述其“著书颇丰,但难于发行。《〈说苑〉校理》与《〈新序〉校理》二稿已交于苏州大学赵明先生出版”。[2]中华书局于2011年合并出版了《说苑校理·新序校理》一书。相较于《楚辞解故》,《说苑校理》的关注度不算高,这是十分可惜的事情。

纵观全篇,该书的价值至少有四个方面:对前人校本进行补注、刊误;为后人《说苑》校注提供详尽的校勘内容;举证严谨翔实,方法值得借鉴;具有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的价值。以下将分别进行阐述。

朱季海先生是以刘文典的《说苑斠补》为基础,辅之以卢文弨的《群书拾补》,来编撰《说苑校理》的,并非传统校本。该书未列出《说苑》全文,只列出需要校理的句子,并在句子前标出了《说苑》原文段首的三五字。如校注“睿”时的引文为“齐宣王:《书》曰「睿作圣」”。

如遇《说苑斠补》漏注,则直接标注“季海按”标注“季海按”;如遇《说苑斠补》或《群书拾补》误注,则先列前人校本中的注解,后列“季海按”。因此,《说苑校理》可谓是校补之校补,全文校注点共610个,其中刊误有75个,集而成书,可见先生治学之功力。

《说苑斠补》对全文进行的校注,参考《说苑》元本、宋本等,并结合卢文弨的校书,指明字词遗误,对语义不明的字加以考证并下定论,其文献价值很高。但刘文典关于《说苑》历代流传版本的考据不及朱季海先生,且多据一本之言而定,此有讹作之嫌。

朱季海先生关于校注的考据则十分翔实,除去列举多本《说苑》历代流传刊印的版本,另在宋本前引用《说苑》的典籍中寻找辅证,还会在现存的历史典籍中,查找《说苑》摘用的人物言行,随后进行校注。如在《说苑校理·卷第六·复恩》篇,关于校注点“醉从卒”,朱季海先生先后列举了4本《说苑》钞本、校本中的原句,又考证了《汉书·爰盎传》,判定该句原为“道从醉卒直出”,并推测了今本误传失真的缘由。

朱季海先生的校注在《说苑》校本中是极难见到的,对于一字一句之考据,少则一行,多可达十余行。《说苑校理》不仅可以当作《说苑》校本来阅读,还适宜在阅读过《说苑》后,对某些字句、某家校注存疑时,再来翻阅。综合而言,这是一本极有参考价值的学术著作。

朱季海先生在按语中所考据的古籍数量众多,这为后人释疑或校注《说苑》提供了详尽的版本校勘内容。《说苑校理》提及古籍版本时多使用简略的称呼,且古籍多随校而出,下文将进行梳理。又因《说苑校理》在校注时涉及书目众多,故仅以《说苑校理·卷第一·君道》中引用的古籍校勘版本进行分析。

《说苑校理·卷第一·君道》中先后列举了10种版本的《说苑》古籍。按照刊行的时间顺序,排列如下:1.唐代魏征等辑录的《群书治要》。此书在宋本之前,《说苑斠补》并未完全参考,朱季海先生多据此补注。2.宋咸淳乙丑本。3.宋代类书《太平御览》。4.《说苑》元刊本。5. 影明钞本《四部丛刊》,是明人钞本。6.清代姚观元校本,是据宋咸淳乙丑本所校。7.清代杨以漟校本。8.清乾隆年间王谟刻《增订汉魏丛书》,据清代杨以漟校本所作。9.清代卢文弨《群书拾补》。10.近代刘文典校注的《说苑斠补》。

在考据某一字是否为贻误、是否要更正时,朱季海先生会并举几本校本,分析异同,但并不据此下定论,往往还会分析《说苑》原文引用的典籍。

关于《说苑·君道》引用典籍的内容,《说苑校理》考证时罗列书目众多。因现存典籍校本甚广,本文分类整理如下:

1.先秦典籍,有《诗·烝民》、《孟子》、《汉书·伍被传》、《韩非子·难一》、《离骚》、《左传·哀十二年》、《晏子春秋》、《荀子·非相》。

2.汉代典籍,有汉代班固撰《汉书·艺文志》、《汉书·沟洫志》、《汉书·司马相如传》、刘向作《列女传》、刘向编《战国策·秦策》、贾谊著《贾子·道术》、刘安编《淮南子·修务》。

3.相关校本,有汉代伏生传金文《尚书》、清代陈寿祺辑《尚书大传·洪范五行传》、明末毛晋汲古阁刻本《史记索引》、清末黄以周作《晏子春秋校勘记》、近代刘师培作《晏子春秋补释》、南宋王应麟作《诗考·韩诗》、清代王念孙作《读书杂志》、王念孙长子王引之作《经传释词》、陈寿祺弟子孙经世作《经传释词补》、清末王照圆作《列女传补注》。

《说苑校理·卷第一·君道》训诂考释词义时,也引用了多部辞书,如:魏晋时张揖撰《广雅·释室》、唐代陆德明作《诗晨风音义》、唐代释慧苑作《华严经音义》、唐代张参作《五经文字·心部》、唐代颜元孙撰《干禄字书》、宋代娄机编字书《班马字类》、汉代许慎撰《说文解字》、清代朱骏声作《说文通训定声》。

由此可见,朱季海先生考据时是尊古的。今人研究训诂多以《说文解字》为据,而朱季海先生旁征博引,根据《说苑》内容引用先秦典籍,力求古证,其并不满足于汉代典籍中的印证。

《说苑校理·卷第一·君道》还列出了引用《说苑》文句的唐代典籍,如:唐玄宗时官修的类书《初学记·帝王部》、唐李善注《文选》、唐综合类书《艺文类聚》。

从朱季海先生考据时引用的典籍来看,《说苑校理》举证严谨翔实,方法值得借鉴。本文举《说苑校理》中的一例,试作分析。

《說苑·臣术》:节其衣服饮食之养,以先齐国之人。

《说苑校理》:季海按:《晏子》今书无“齐”字,“人”作“民”。苏舆云:“《治要》作食饮,国上有齐字。”今谓《晏子》故书当本有“齐”字,《治要》所引是也。《说苑》此文直录《晏子》,“人”当本作“民”,今书作“人”,避唐讳改.同卷“人臣”章“饮食节俭”,《治要》引作“食饮节俭”,疑《晏子》及《说苑》此章亦本作“食饮”,后人习闻“饮食”,因臆改古书耳。[3]

该句语出《晏子春秋》。朱季海先生考据时,查找了《晏子》今书中的原句。随后,引用了近代校定《晏子春秋》的学者苏舆的注解,苏舆的注解引用了唐代《群书治要》中的内容。因此,善用前人注言,并标明出处,这是朱季海先生校理《说苑》的一大特色。

论断简明、逻辑严密是《说苑校理》的另一大特色。朱季海先生结合苏舆考证,以唐代《群书治要》收录的《晏子春秋》中,“国”之前有“齐”一字,判定《说苑》不需据今书《晏子》“以先国之人”更改。又据《治要》本作“食饮”,推测《说苑》“节其衣服饮食之养”为后人臆改。朱季海先生的论断是据《群书治要》而定,又辅之以苏舆注言,条理清晰,逻辑严密。

纵观《说苑校理》,朱季海先生校理的思路是很清晰的,其方法灵活,举证有力。现将朱季海先生校理思路整理如下:

1.能找到《说苑》引文所在典籍时,往往结合该典籍的诸多校本,如《说苑》引文出自《晏子春秋》时,朱季海先生校理时就采用了黄以周和刘师培的校本。

2.考证《说苑》今本是否有误时,一则寻找宋代《说苑》散佚之前,历代典籍中录用《说苑》的文字来考证,如选用唐代典籍《群书治要》;二则比较宋、元、明刊本及清儒校本,若仅一本有异,即视为讹误。

3.在校理时,根据历代典籍中的变动,结合《说苑》原文表意,推测校本中出现问题的原因,论断明确,极具说服力。

因此,《说苑校理》不拘于一家之言,以至于在考证时将考据资料的年限往前推进,故多有创见。

《说苑校理》的研究价值是丰富的。

其一,对文献梳理有参考价值。《说苑校理》广引《说苑》校本,对《说苑》流传、刊印、校注等梳理大有影响。

朱季海先生引用典籍时,还注明校本注家,且附带说明几个钞本之间的关系。例如:《说苑》引自《晏子春秋》的内容诸多,但《晏子》元刻本有失,朱先生便引卢文弨《群书拾补》言,知其从吴槎客处得元人刻本,又引王念孙《读书杂志》,知王念孙据顾广圻为吴鼒校刻景元钞本所补。

其二,与向宗鲁《说苑校正》有对比研究的价值。

向宗鲁是现代杰出的校雠学家,可惜46岁逝世,过早中断了学术生涯。遗著《说苑校证》由学生屈守元整理,中华书局在1987年7月出版。该书作为《说苑》的校本,较之前人校本,“事义兼释,耽思旁讯,殚见洽闻,在《说苑》的研究上,无疑是一部极为重要的著作”。“事义兼释,耽思旁讯,殚见洽闻,在《说苑》的研究上,无疑是一部极为重要的著作”。(屈守元《说苑校正·序言》)

朱季海先生的《说苑校理》可视作选注,其中有诸多校注与向宗鲁的《说苑校正》相合,当然,也有意见相左之处。如以下所示:

《说苑·君道》:禹出见罪人

《说苑校理》:季海按:《初学记·帝王部》“泣辜”引刘向《说苑》“罪”作“辜”。

《说苑校证》:今伪《泰誓》有此文,“罪”作“过”。案:《韩诗外传三》、《书大传·武成传》、本书《贵德篇》,“罪”作“过”,借以此为周公语。[4]

此处,《说苑校证》另列举了《论语·尧曰篇》、《墨子·兼爱中篇》、《周语》、《列女传·贤明篇》、《越绝书·无余外传》、《后汉书·陈蕃传》等著作中“罪”作“过”的用法。向宗鲁校注的热忱与朱季海先生不相上下。这两部优秀的《说苑》校理作品,如能加以比较,定能互补缺漏。

综上所论,朱季海先生的《说苑校理》是一部研究《说苑》时极有参考价值的学术著作。其校理内容、方法的借鉴价值和研究价值都是极为丰富的,希望能引起学界关注。

参考文献:

[1]谢祥娟.浅析刘向《说苑》的小说性质[J].绥化学院学报,2008(03):52

[2]贾捷.朱季海学术年表[J].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10(03):115.

[3]朱季海撰.说苑校理·新序校理[M].北京:中华书局.2011.

[4](汉)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M].北京:中华书局.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