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交通运输部门 有序推进交通建设项目复工
2020-05-26
为有序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节后复工,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连云港市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按照合格一个复工一个的原则,加快对重大交通工程和重点交通项目的梳理排查,积极协调解决复工过程性问题,推动具有条件的项目尽快复工,为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做出积极贡献。
一、项目复工实施分类施策
项目复工需由建设单位向所在地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提出申请,经现场核查和书面同意后,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复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优先保障新机场互通及其连接线、南疏港公路完善工程等重点项目,卫星石化产业配套码头等当年完工项目和交通扶贫脱贫攻坚等项目加快复工;因疫情防控暂不具备复工条件的项目,拟采用项目分标段、分工点方式,推进项目具备条件的部分先期复工。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划定管控责任,已下发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专项通知,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有关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复工前由建设单位编制防控预案、工作方案,质检机构完成现场核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上报备案。建立组织架构,要求建设单位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设立防控专员。强化生产组织,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调整施工组织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管理,明确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市政府“八个一律”的相关要求做好各类人员的筛查、登记工作,结合项目特点,分类采取措施。落实现场管理,编制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专项指南,明确要求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市政府“八个到位”的相关要求,设置隔离观察宿舍、防疫物品应充足到位、支持有条件的工地实施封闭管理,加强环境消毒,保持食堂、宿舍、船舶等清洁卫生,改善通风条件,配备口罩等卫生防护用品。
三、加强施工期间安全管理
要求各参建单位制定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复工返岗、开工进场等安全检查、复核程序,对进场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与技术交底,组织开展复工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确保关键岗位人员、设备设施、施工环境等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做好应急准备,严格按照方案施工、按规范施工,严禁违章作业、不顾安全赶抢工期、冒风险作业。
四、强化复工项目监督管理
坚持工程项目复工后的管理监督到位,思想意识上,加强对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自身防护意识和能力;制度建设上,明确复工后项目采取日报制度,主要报送项目进展相关情况,尤其是用工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信息。同时將强化督查力度,联合质监、疾控等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复工和人员较多的工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供稿: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