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王丽燕问: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构成欺诈骗保
2020-05-25
当代工人 2020年8期
文件明确:“本办法所称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主要包括:
(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 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 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 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5.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 挂名住院的;
7. 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診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8. 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发〔2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