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羊人也会偷羊:古代避籍制度为何总失灵?
2020-05-25曾勋
曾勋
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黄宗羲在《原君》中指出:“后之为人君者……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古代权力中枢将天下视为私产,而地方官只是他派到各地的“牧羊人”,异地为官的避籍制度根本目的,在于提防牧羊人偷羊。
虽然避籍制度对防范地方官腐败、防止地方势力坐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这种制度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封建政治的弊病,有时甚至起到了反作用。避籍制度是如何失灵的?当下应该怎么反思其缺陷?针对这些问题,本刊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于建嵘,国务院研究室中国言实出版社总监、传统文化学者王丹誉,知名青年学者、时评人羽戈,历史作家杜君立。
制度被人情与人性腐蚀
廉政瞭望:古代异地为官的政策,认为不避本籍会带来“州郡相党,人情比周”“瞻徇之弊”等危害,在实践过程中,这套制度是如何失灵的?
于建嵘: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异地为官对加强中央集权起到了比较大的作用。大一统之下,中央派官员到一些少数民族或者偏远地区,起到了“改土归流”的作用,也就是说,那时不少边陲地区的首领,是由自己推选出来的土官。当地方官由中央政府任命时,那些地方逐渐得到开化和治理。古代的权力系统基本处于封闭状态,找不到监督的一方,儒家德治理想主义终究是无法遏制人性的贪婪。可以说,人治代替了法治,导致社会秩序遭到破坏,不管怎么异地调任,官员总会想尽一切办法捞取利益。
王丹誉:这一制度失败的另一个原因,我觉得是“人情”。比如,西汉从武帝时代,开始实行“征辟”制度后,宗室王侯之外的百姓才有了當官的可能。但是“选举”之权直接掌握在州郡长官手中,他们会按照朝廷的标准,很有倾向性地在自己治下,为朝廷和自己选拔官员。久而久之,他们治下就会出现人才辈出的名门望族——“郡望”。等到自己离任退休之后,当年受到自己选拔的官员,又以同样的方式来眷顾当年提拔自己的恩主的后人。于是,从选举征辟制度到后汉开始形成,恩主与门生世代关联,结成政治上的命运共同体。
于建嵘。
这种结果是出现了地方豪强,开始架空中央。等到最高决策者发现时,一切已经不可挽回。
杜君立:中国自古是人情社会,尤其是农耕社会下,差序格局也影响到官场。这正像一些对中国文化有深刻研究的西方汉学家说的,“在中国,信任和承诺取决于私交,而不是契约或法律和其它法律文件”。即使不在故乡,一个人也很快会建立新的人际关系,或者说利益关系,比如同一年科举的同年关系,拜过同一个老师的同学关系,受过某人提拔的师生关系,来自同一个故乡的老乡关系,最普遍的是联姻关系,这种关系网构成一个利益同盟,至于在不在故乡任职,其实关系不大。
异地为官的逻辑经不起检验?
廉政瞭望:汉朝建立之后,汉高祖刘邦认为异姓诸侯韩王信的封地是战略要地,将其封地迁移到太原以北的地区,这实际上也是异地为官的逻辑。有时候,异地调度反而激化了中央跟地方藩王的矛盾。是否可以说,异地为官的逻辑经不起检验?
王丹誉:汉初大肆打压异姓王,从短期来看是好事,对于巩固汉朝统治,加强中央集权都有很大帮助。但不想,按下葫芦浮起瓢,景帝时祸不出于异姓,而起于萧墙之内,宗室藩王之间,发生“七国之乱”。明朝成祖靖难之后,严苛诸王,不临民、不统兵,而以养尊处优,使明代中期以后,宗室不仅不能为朝廷效力,反而成为朝廷优养的沉重负担,最终把大明拖累至灭亡深渊。
任何一项制度在设立之初都有其合理性,同时,其自身的弊病都会日益暴露并且日趋严重。没有一项万能的制度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只有一系列制度,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最终才能让权力维持在一定的平衡之内。
杜君立:每个王朝都面临一个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中央(朝廷)与地方的权重关系。司马光专门为皇帝编了一部历史书,叫《资治通鉴》,希望能从历史中吸取经验教训,但没有成功。
中央的利益跟地方并不完全相同,甚至存在巨大的矛盾,不说政治方面的利益冲突,仅仅在经济方面,中央多拿,地方必然就要少收。地方截流过多,中央财政(户部)就会捉襟见肘,负责国防的兵部、负责外交的礼部和负责大型水利工程的工部等,就无力应付。对地方官的任职时间限制和原籍回避制度,其实都是为了防止地方利益伤及中央利益,这样做的结果是,地方利益长期受损,最后引发民变。民变不可收拾时,钟摆又摆到地方一边,一切以地方利益为重,中央财政面临亏空。
王丹誉。
杜君立。
羽戈。
晚清时期,曾国藩的湘军和李鸿章的淮军就是中央给地方放权放水的结果,一心只为了剿灭洪杨民变,后来出现了对抗中央的东南互保。不过十年,就发生了辛亥革命,全国各地的地方官僚纷纷宣布独立。
异地为官更需“异体监督”
廉政瞭望:不少官员和皇帝都意识到了异地为官制度弊病丛生,司马光就多次上书建立地方官“久任制”,但没有取得进展。为什么这项制度一直没有废除,反而在封建社会的顶峰愈加严苛?
王丹誉:“五百里以内不得为官”这些制度在信息闭塞、交通不便的古代社会肯定是有积极意义。他是针对封建时代。宗亲关系、同乡关系、同窗关系的社会关系网。从治吏的角度来说,这个制度在当时很有针对性和普遍的积极意义。至少在当时社会里,一个官员到外地任职所遇到宗亲、同乡、同学、同年终归要比在原籍地方所遇的绝对数要少得多,相对比概率要小得多。所以,可以从制度层面上不给官员提供徇私枉法的环境,从而大大减少官员滋生贪腐的可能。
官员与社会关系的勾结,在基层主要表现是为贪污腐败创造条件,而在朝廷这种情况就很容易结成政治势力来挑战皇权。从“朋比为奸”“党同伐异”这些表述也可以看出,当时朝廷把这种官员结成的社会关系网称为“朋党”。无论除于什么目的,无论是什么宗旨,“朋党”都是非正义、非法的。因为,它直接对皇权构成威胁,所以无论多么开明的皇帝都必须对此给予严酷遏制和打压。
羽戈:哪怕执政者洞见了异地为官之弊,非但无法废除,只能更进一步,这背后的原因倒也简单:因为没有更好的替代政策,或者说,两害相权取其轻。说白了,我们知道异地为官有问题,然而倘不推行异地为官,问题则将更大。古代执政者眼里只有利害,没有是非。
廉政瞭望:异地为官的利弊,给了我们哪些启示?
于建嵘:古代官僚系统自上而下的权力下放,注定了地方官只对上级负责,而不是对百姓负责。异地为官说白了还是官员监督官员的同体监督,所以出了很多问题,古代缺乏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机构,也就是没有“异体监督”。
王丹誉:历史上各地方的土官世袭基本上比流官效果好,真正回避不是机械地执行异地为官的政策,来掩盖深层次官商勾结、官官相护的沉疴旧病。
杜君立:“官无封建,吏有封建”,这句话基本概括了宋明以降中国政制的最大特点,即朝廷对官员严格的监督制度,使官员处于频繁调动之中,而吏则是从来不动的,而且一般都是世袭的。“官易而吏不易,足为政治之害”,在《红楼梦》中,作为官的贾雨村上任伊始,就被吏给上了一课。从中央到地方,高级书吏不仅“代官出治”,甚至说是“玩弄本官于股掌之上”,常被称为“师爷”。在古代,这叫做“无幕不成衙”;在现代,则被称为“秘书现象”。这些现象都值得警惕。
羽戈:异地为官屬于看对了病,开错了药。但是这个药,在专制之下,无处可觅,故也不能苛责古人。问题的根源,不在要不要异地为官,而在怎么选拔官员:官从何来,来自强权,还是民意;官向何去,对拥有权柄的上级负责,还是对民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