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积极主动作为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2020-05-21陈航
文/陈航
2020年是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确定的“绿色矿山全面推进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抚顺市绿色矿山建设力度,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抚顺市自然资源局积极主动作为,及早动手,采取四项措施促落实。
一是制发工作方案,做到目标任务清。根据省厅方案要求,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立即行动,会同财政、生态环境及银监保监部门研究贯彻意见,制定下发了《抚顺市关于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工作方案》(抚自然资发[2020]25号),明确工作目标、要求、责任分工、时间节点等内容,及早部署,协同推进。
二是搞好业务培训,做到思路责任清。3月27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市有关部门、县区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参加了省厅的视频业务培训,对省厅出台的一个方案、一项标准、一个办法、一个通知和各项措施做到应知应会、全面学习。随后,市自然资源局针对其中“新建矿山必须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每年组织好辖区内有效矿山企业申请列入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等重点工作要求又进行重点培训;副局长于黛代表局党组提出了工作要求。
三是夯实基础工作,做到发力底数清。按照抚顺市工作方案的要求,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各县区有效矿山现状、发展优势、困难不足等进行调研,全面摸底梳理,分级分类登记造册,列出工作清单,针对现存问题,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加快工作进展。
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工作进度清。加强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统筹做好各类矿山企业、财政资金、专业服务机构、第三方评估等各项工作保障,必须向上做好政策衔接、业务学习,向下做好业务指导、工作调度,确保按照4个时间节点和任务书、路线图,有力有序完成好创建名单备案、与专业服务机构对接、拟创建企业公示以及第三方评估、年度总结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