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原油宝事件跟踪:部分投资人已选择“私了”
2020-05-19邓雅蔓
邓雅蔓
纠葛了半个多月的中行原油宝事件,正因一纸“和解协议”迎来转折。
5月11日,中行原油宝“和解协议”正式入驻中行的手机银行,投资者登录账号后便可直接浏览到。
五一假期期间,中行就“原油宝”事件与部分投资者进行了线下和解协议洽谈,协议内容是负价损失由中行承担,并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包括受损金额和地区不同),在保证金20%以下给予差异化补偿。
有两位投资者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证实,自己已经与中行达成和解协议。“这段时间耗费了很多精力和时间在上面,感觉继续追诉的胜算也不大。”一位已与中行达成和解的投资者向记者表示,目前自己已经认亏八成本金,大概是几十万。
此外,也有投资者表示自己会通过起诉的方式去解决。“既然这个理财产品本身合理性和风险性是有问题的,为什么我还要认亏那么多本金呢?”一位未与中行达成和解的投资者表示,他的和解底线是按照4月20日22时停止交易时的价格(约11美元/桶)结算,最希望是能“全身而退”,返還所有本金。
5月5日,中行发布公告称,如无法达成和解,双方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民事纠纷,中行将尊重最终司法判决。同时,保留依法向外部相关机构追索的权利。
5月6日,威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兆全通过微博转发了一封“致中国银行总行的公开信”,落款为“原油宝穿仓事件受害人”。
公开信中表示,中行在陆续的几次公告中并没有对自身问题做出详细说明,包括中行在本次穿仓事件是否涉嫌金融诈骗、违规经营、移仓操作不当、虚假宣传等诸多问题;此外,中行的责任不是赔偿20%就可以解决的,绝大多数投资者不可能接受。
中行“原油宝”事件数次反转
中行“原油宝”事件自爆发以来,就因涉及国际原油跌至负值、投资者合法权益和银行账户类产品风险等各方面利益,引起多方关注。
5月5日是中行第四度针对“原油宝”事件发布公告。与前面3份公告相比,中行首次清晰表明,已研究出回应客户诉求的意见,中行相关分支机构正按意见积极与客户诚挚沟通,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协商和解。
中行的“主动”成为此次事件的最关键转折点。原本酝酿“抱团维权”的投资者阵营开始瓦解,中行所承受客户方的压力开始有所减少。
在中行发布公告的前一天,监管高层专门就“当前国际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部分金融产品风险问题”进行了表态。
5月4日,国务院副总理、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召开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特别指出,要高度重视当前国际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部分金融产品风险问题,提高风险意识,强化风险管控。要控制外溢性,把握适度性,提高专业性,尊重契约,理清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投资者和外界各方陆续发声,似乎使得中行的态度也发生转变。“原油宝”事件爆发后,4月22日,中行针对事件本身和业务发布了两份说明,主要表示两点:一是负油价对于“原油宝”产品的执行有效;二是“原油宝”业务操作是遵循之前的合约规定。
中行的声明对于承担巨额损失的“原油宝”投资者而言,无疑是“火上浇油”。此后,国内多家媒体报道了投资者集中维权以及社会各界专家对于“原油宝”产品的种种质疑,中行的股价及其理财产品引起外界的重新审视。
4月24日,在舆论的“漩涡”中,中行针对“原油宝”事件再度发布公告,态度较之前有了转变,表示:“全面审视产品设计、风险管控环节和流程,在法律框架下承担应有责任。”
4月29日,中行第三度针对“原油宝”事件发布公告,开始落实到行动上,表示已就负油价事件委托律师正式向CME(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发函,将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隐患,尽快拿出回应客户合理诉求的意见。
中行的态度经过了3次转变,逐渐转向投资者,这使得“原油宝”事件出现了反转,也有了解决的可能性。
“原油宝”事件没有赢家
从“原油宝”事件本身来看,并没有所谓赢家的存在。选择和解的投资者,绝大多数面临的是至少八成本金的损失;拒绝和解的投资者,则踏上一条不确定的漫漫维权路。
中行将为自己在原油理财产品上的疏忽付出代价。除了金钱的赔付和股价短期“跳水”外,中行也面临着监管机构的审查和来自投资者的“信任危机”。
4月30日,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中行“原油宝”事件作出回应。该负责人表示,近期,中行“原油宝”产品投资出现较大亏损,引起市场和舆论的广泛关注。银保监会对此风险事件高度关注,第一时间要求中国银行依法依规解决问题,与客户平等协商,及时回应关切,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中行尽快梳理查清问题,严格产品管理,加强风险管控,提升市场异常波动下应急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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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月推出“原油宝”产品以来,中行一直未公开披露其具体规模或业绩。目前,中行已经全面暂停了“原油宝”产品的交易。
除中行外,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等国有大行也暂停了类似于“原油宝”的纸原油类产品交易。
4月27日,工商银行发布公告称,鉴于近期美国原油期货出现了负价现象,大宗商品市场波动较大,工商银行决定自4月28日起暂停账户原油、账户天然气、账户铜和账户大豆全部产品的开仓交易;持仓客户的平仓交易和已经预设的转期,以及连续产品份额调整均不受影响。
4月28日,交通银行业务总监涂宏在公司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上表示,交通银行对个人代理的原油宝业务已经在4月14日全部正常到期结束,4月20日WTI (美国原油期货)5月合约负值情况对该行客户没有造成任何影响。
此外,他还表示,根据原油价格近期剧烈波动的情况,交通银行已经采取风险提示、暂停新开仓、引导客户合理控制持仓等措施控制好风险。
责编:吕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