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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短篇小说)

2020-05-19刘庆邦

北京文学 2020年5期
关键词:枣花鞋底妹妹

本刊1997年1期封面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订了亲。姑娘家一订亲,就算有了未婚夫,找到了婆家。未婚夫这个说法守明还不习惯,她觉得有些陌生、有些重大,让人害羞,还让人害怕。她在心里把未婚夫称作那个人,或遵从当地的传统叫法,把未婚夫称为哪哪庄的。那个人的庄子离她们的庄子不远,从那个人的庄子出来,跨过一座高桥,往南一拐,再走过一座平桥,就到了她们庄。两个村庄同属一个大队,大队部设在她们庄。

那个人家里托媒人把订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有灯芯绒、春风呢、蓝卡其、月白府绸,还有一块石榴红的大方巾。那时他们那里还很穷,不兴买成衣,这几样东西就是最好的。听说媒人来过彩礼,守明吓得赶紧躲进里间屋去了,手捂胸口,大气都不敢出。母亲替女儿把东西收下了。母亲倒不客气。

媒人一走,母親就把那包用红方巾包着的东西原封不动地端给了女儿,母亲眼睛弯弯的,饱含着掩饰不住的笑意,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对于婆家这两个字眼儿,守明听来也很生分,特别是经母亲那么一说,她觉得有些把她推出去不管的味道,她撒娇中带点抗议地叫了一长声妈说,“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母亲说:“不要好呀,你不要我要,我留着给你妹妹做嫁妆。”

守明的妹妹也在家,她上来就叫出了那个人的名字,说她才不要那个人的破东西呢,她要把那个人的东西退回去,就说姐嫌礼轻,要送就重重地来。

“再胡说我撕你的嘴!”守明这才把东西从母亲手里接过来了。她有些生妹妹的气,生气不是因为妹妹说的礼轻礼重的话,而是妹妹叫了那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在她心里藏着,她小心翼翼,自己从来舍不得叫。妹妹不知从哪里听说的,没大没小,无尊无重,张口就叫出来了。仿佛那个名字已与她的心有了某种联结,妹妹猛丁一叫,带动得她的心疼了一下。她想训妹妹一顿,让妹妹记住那个名字不是哪个小丫头片子都能随便叫的,想到妹妹是个心直口快的,说话从来没遮拦,说不定又会说出什么造次话来,就忍住了。

守明正把东西往自己的木箱里放,妹妹跟过来了,要看看包里都是什么好东西。

姐姐对她当然没好气,她说:“哪有好东西,都是破东西。”

妹妹嬉皮笑脸,说刚才是跟姐姐说着玩呢。向姐姐伸出了手。

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连碰都不让妹妹碰,她把包袱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妹妹被闪了手,觉得面子也闪了,脸上有些下不来,她翻下脸子,把姐姐一指说:“你走吧,我看你的心早不在这个家了!”

“我走不走你说了不算,你走我还不走呢。”

“谁要走谁不是人!”

母亲过来把姐妹俩劝开了。母亲说:“当闺女的哪个不是嘴硬,到时候就由心不由嘴了。”

家里只有守明一个人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了。她一块一块地把布页子揭开,轻轻抚抚摸摸,放在鼻子上闻闻,然后提住布块两角围在身上比划,看看哪块布适合做裤子,哪块布做上衣才漂亮。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也顶在头上了,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早变得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她把眉一皱,小嘴一咕嘟,做出一副不甚情愿的样子。觉得这样子不太好看,她就展开眉梢儿,耸起小鼻子,轻轻微笑了。她对自己说:“你不用笑,你快成人家的人了。”说了这句,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有来无往不成礼,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这对守明来说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平生第一次为那个将要与她过一辈子的男人做鞋,这似乎是一个仪式,也是一个关口,人家男方不光通过你献上的鞋来检验你女红的优劣,还要从鞋上揣测你的态度,看看你对人家有多深的情义。画人难画手,穿戴上鞋最难做。从纳底,做帮儿,到缝合,需要几个节儿,哪个环节不对了,错了针线,鞋就立不起来,拿不出手。给未婚夫的第一双鞋,必须由未婚妻亲手来做,任何人不得代替,一针一线都不能动。让别人代做是犯忌的,它暗示着对男人的不贞,对今后日子的预兆是不吉祥的。为这第一双鞋,难坏当地多少女儿家啊!有那手拙的闺女,把鞋拆了哭,哭了拆,鞋没做成,流下的眼泪差不多能装一鞋壳儿。做鞋守明是不怕的,她给自己做过鞋,也给父亲和小弟做过鞋,相信自己能给那个人把第一双鞋做合脚。在给父亲和小弟做鞋时,她就提前想到了今天这一关,暗暗上了几分练习的心,如今关口就在眼前,她的心如箭在弦,当然要全神贯注。

守明开始做鞋的筹备工作了。她到集上买来了乌黑的鞋面布和雪白的鞋底布,一切全要新的,连袼褙和垫底的碎布都是新的,一点旧的都不许混进来。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让母亲觉得有些可笑,但母亲不敢笑,母亲怕笑羞了女儿。母亲悄悄地帮女儿做一些女儿想不到、或想到了不好意思开口的事情,比如:女儿把做鞋的一应材料都准备齐了,才想起来还没有那个人的鞋样子。不论扎花子、描云子,还是做鞋,样子是必要的,没样子就不得分寸,不知大小,便无从下手。女儿正犯愁,母亲打开一个夹鞋样的书本,把那副鞋样子送到了女儿面前。原来母亲事先已托了媒人,从那男孩子的姐姐手里把男孩子的鞋样子讨过来了。女儿不大相信这是真的,但从母亲那肯定的目光里,她感到不用再问,只把鞋样子接过来就是了。她心头涌出一股说不出的感动,遂低下头,不敢再看母亲。

拿到了鞋样子,等于知道了那个人的脚大小。她把鞋底的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了,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俗话说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应该在鞋上做些文章,把鞋做得比原鞋样儿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那个人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她问:“穿上合适吗?”

那个人吭吭哧哧,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有点夹脚。

她做得不动声色,说:“那是的,新鞋都紧都夹脚,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她准备的还有话,说:“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她说:“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有些护痒似的,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回来。她意识到自己走神走远了,走到了让人脸热心跳的地步,神都回来一会儿了,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男人靠一双脚立地,脚是最受不得委屈的。

做鞋的功夫在纳鞋底上,那真称得上千针万线、千花万朵。在选择鞋底针脚的花形时,她费了一番心思:是梅花形好?枣花形好?还是对针子好呢?她听说了,在此之前,那个人穿的鞋都是他姐姐给做,他姐姐的心灵手巧全大队有名,对别人的针线活儿一般看不上眼。待嫁的闺女不怕笨,就怕婆家有个巧手姐。这个巧手姐给她摊上了。不用说,等鞋做成,必定是巧手姐先来个百般验看。她说什么也不能让婆家姐姐挑出毛病来。守明最后选中了枣花形。她家院子里就有一棵棗树,四月春深,满树的枣花开得正喷。她抬眼就看见了,现成又对景。枣花单看有些细碎,不起眼,满树看去,才觉繁花如雪。枣花开时也不争不抢,不独领枝头。枝头冒出新叶时,花在悄悄孕米。等树上的新叶浓密如盖,花儿才细纷纷地开了。人们通常不大注意枣花,是因远远看去显叶不显花,显绿不显白。白也是绿中白,可识花莫若蜂,看看花串中间那嗡嗡不绝的蜜蜂就知道了,枣花的美,何其单纯、朴素。枣花的香,才是真正的醇厚绵长啊!守明把第一朵枣花“搬”到鞋底上了。她来到枣树下,把鞋底的花儿和树上的花儿对照了一下,接着鞋底上就开了第二朵、第三朵……

那时生产队里天天有活儿,守明把鞋底带到地里,趁工间休息时纳上几针。她怕地里的土会沾到白鞋底上,用拆口罩的细纱布把鞋底包一层,再用手绢包一层,包得很精样,像是什么心爱的宝贝。她想到姐妹们和嫂子们会拿做鞋的事打趣她,不知出于何种心理需求,她还是忐忐忑忑地把“宝贝”带到地里去了。那天的活儿是给棉花打疯杈子,刚打一会儿,她的手就被棉花的嫩枝嫩叶染绿了,像扑克牌上大鬼小鬼的手。这样的手是万万不敢碰上白鞋底的,若碰上了,鞋底不变成鬼脸才怪。工间休息时,她来到附近河边,团一块黄泥作皂,把手洗了一遍又一遍。这还不算,拿起鞋底时,她先把手可能握到的部分用纱布缠上,捏针线的那只手也用手绢缠上,直到确信自己的手不会把鞋底弄脏,才开始纳了一针。

守明是躲到一旁纳的,一个嫂子还是看到了。底是千层底,封底是白细布,特别是守明那份痴痴迷迷的精心劲儿,一看就不同寻常。嫂子问她给谁做的鞋。

守明低着眉,说:“不知道!”

她一说“不知道”,大家都知道了,一齐围拢来,拿这个将要做新娘的小姑娘开玩笑。有的说,看着跟笏板一样,怎么像个男人鞋呢!有的问,给你女婿做的吧?有人知道那个人的名字,干脆把名字指出来了。

守明还说“不知道”。

她的脸红了,耳朵红了,仿佛连流苏样的剪发也红了,剪发遮不住她满面的娇羞,却烤得她脑门上出了一层细汗。她虽然长得结结实实、饱饱满满,身体各处都像一个大姑娘了,可她毕竟才十八岁,这样的玩笑她还没经过,还不会应付。她想恼,恼不成。想笑,又怕把心底的幸福泄露出去,反招人家笑话。还有她的眼睛,眼睛水汪汪、亮闪闪的,蕴满无边的温存,闪射着青春少女激情的火花,一切都遮掩不住,这可怎么办呢?后来她双臂一抱,把脸埋在臂弯里了,鞋底也紧紧地抱在怀里。这样,谁也看不见她的眼睛和她的“宝贝”了。

姐妹们和嫂子说:“哟,守明害羞了,害羞了!”

她们的玩笑还没有完,一个嫂子惊讶地哟了一声,说:“说曹操,曹操就到,守明快看,路上过来的那个人是谁?”说着对众人挤眼,让众人配合她。

众人说,不巧不成双,真是的呢!

守明的脑子这会儿已不会拐弯儿,她心中轰地热了一下,心想,路上过来的那个人一定是她的那个人,那个人在大队宣传队演过节目,和大队会计又是同学,来大队部走走是可能的。她仿佛觉得那个人已经到了她跟前,她心头大跳,紧张得很。别人越是劝她、拉她,让她快看,再不看那人就走过去了,她越是把脸埋得低。她心里一百个想看,却一眼也不敢看,仿佛不看是真人真事,一看反而会变成假人假事似的。

守明的一位堂姐大概也受过类似的蒙蔽,有些看不过,帮守明说了一句话,让守明别上她们的当。又说,我守明妹子心实,你们逗她干什么。

守明这才敢抬起头来,往地头的大路上迅速瞥了一眼,路上走过来的人倒是有一个,那是一个戴烂草帽、光脊梁、像吓唬老鸹的谷草人一样的老爷爷,哪里是她日思夜想的那个人。心说不看,管不住自己,还是看了,一看果然让人失望。守明觉得受了欺负,跃起来去和那位始作俑的坏嫂子算账。那位嫂子早有防备,说着“好好,我投降”,像兔子一样逃窜了。

又开始给棉花打杈子时,守明的心里像是生了杈子,时不时往河那岸望一眼。河那边就是那个庄子的地,地尽头那绿苍苍的一片,就是那个庄子,她的那个人就住在那个庄子里。也许过个一年半载,她就过桥去了,在那边的地里干活,在那个不知多深多浅的庄子里住,那时候,她就不是姑娘家了。至于是什么,她还不敢往深里去想。只想一点点开头,她就愁得不行,心里就软得不行。棉花地里陡然飞起一只鸟,她打着眼罩子,目光不舍地把鸟追着,眼看着那只鸟飞过河面河堤,落到那边的麦子地里去了。麦子已经泛黄,热熏熏的南风吹过,无边的麦浪连天波涌。守明漫无目的地望着,不知不觉眼里注满了泪水。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全大队的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大批判的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那个人头发毛毛的,髻上光光的,不像个成年人,像个刚毕业的中学生。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要是她,几个人抬她,她也不敢站起来。就算能站起来,她也张不开嘴。再次看见那个人是大队文艺宣传队在她们村演节目的时候,那个人出的节目是二胡独奏,拉的是一支诉苦的曲子,叫天上布满星,月牙儿亮晶晶……那个人拉时低着头,塌蒙着眼皮,精神头儿一点也不高,想不到他拉出的曲子那样好听,让人禁不住地眼睛发潮,鼻子发酸。以后宣传队到别的村演出,到公社去演,她跟别的姐妹搭成帮,都追着去看了,看到那个人不光会拉二胡、吹笛子,还会演小歌剧和活报剧。演戏时脸上是化了妆的,穿的衣服也是戏中人的衣服,这让守明觉得那个人有点好看。要是舞台上有好几个人在演,守明不看别人,专挑那一个人看。她心里觉得和那个人已经有点熟了,她光看人家,不知人家看不看她。她担心那个人看她时没注意到,就不错眼珠地看着那个人的一举一动。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难免七想八想,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她不知道那个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那个人喜欢什么样的……她突然感到很自卑,有一次戏没看完就退场了,在回家的路上她骂了自己,骂完了她又有点可怜自己,长一声短一声地叹气。

有一天,家里来个媒人给守明介绍对象,守明正要表示心烦,表示一辈子也不嫁人,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她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显得有些傻,不知如何表态。媒人一走,她心说,我的亲娘哎,这难道是真的吗!泪珠子一串一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对她说,心里不愿意就说不愿意,别委屈自己。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守明相信慢工出巧匠的话,她纳鞋底纳得不快,她像是有意拉长做鞋的过程,每一针都慎重斟酌,每一线都一丝不苟。回到家,她把鞋底放在枕头边,或压在枕头底下,每天睡觉前都纳上几针,看上几遍。拿起鞋底,她想入非非,老是产生错觉,觉得捧着的不是鞋,而是那个人的脚。她把“脚”摸来摸去、揉来揉去,还把“脚”贴在脸上,心里赞叹:这“脚”是我的,这“脚”真不错啊!既然得了那个人的“脚”,就等于得了那个人的整个身体。有天晚上,她把“那个人的脚”搂到怀里去了,搂得紧贴自己的胸口。不料针还在鞋底上别着,针鼻儿把她的胸口高处扎了一下,几乎扎破了,她说:“哟,你的指甲盖这么长也不剪剪,扎得人家怪痒痒的,来,我给你剪剪吧!”她把针鼻儿顺倒,把“脚”重新搂在怀里,说:“好了,剪完了,睡吧!”她眯缝着眼,怎么也睡不着,心跳,眼皮也弹弹地跳。点上灯,拿起小镜子照照脸,她吓了一跳,脸红得像发高烧。她对自己说:“守明,好好等着,不许这样,这样不好,让人家笑话!”她自我惩罚似的把自己的脸拍打了一下。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看来手上的鞋得抓紧做,做成了好赶在那个人外出前送给他。那个人此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个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她、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这双鞋代表她,也代表她的心。她有点担心,那个人到了外边会不会变心呢?

这时妹妹插了一手,趁守明眼错不见,拿起鞋底纳了几针。她一眼就发现了,一发现就恼了,她质问妹妹:“谁让你动我的东西,你的手怎么这么贱!”她把鞋底往床上一扔,说她不要了,要妹妹赔她。

妹妹没见过姐姐这么凶,她吓得不敢承认,说她没动鞋底子,连摸也没摸。

“还敢嘴硬,看看那上面你的脏爪子印!”她过去一把捉住妹妹的手,捉得狠狠。拉妹妹去看。

妹妹坠着身子使劲往后挣,嚷着坚持说没动,求救似的喊妈,声音里带了哭腔。

母亲过来,问她们姐妹俩又怎么了?

守明说妹妹把她的鞋底弄脏了。

母亲把鞋底看了看,这不是干干净净的吗?

守明说:“就脏了,就脏了,反正我不要了,她得赔我,不赔我就不算完!”她觉得母亲在偏袒妹妹,把妹妹的手冲母亲一扔,扔开了。

母亲说:“不算完怎么了,你还能把她吃了。你是姐姐,得有个当姐姐的样儿。”母亲又吵妹妹:“愣在那里干什么,还不下地给我薅草去!”

妹妹如得了赦令,赶紧走了。

守明把母亲偏袒妹妹的事指出来了,说:“我看你就是偏向她!”她隐约觉出,母亲开始把她当成人家的人了,这使她伤感顿生。

母亲说:“你们姐妹都是我亲生亲养,我对哪个都不偏不向。我看你这闺女越大越不懂事,不像是个有婆家的人。要是到了婆家,还是这个脾气,说话不照前顾后,张嘴就来,人家怎么容你,你的日子怎么过?”

母亲的话使守明的想法得到印证,母亲果然把她当成人家的人了,她说:“我就是不懂事……我哪儿也不去,死也要死在家里!……”说着一头扑在床上就哭起来了。哭着还想到了那个人,那个人要远走,也不来告诉她一声,不知为什么!这使她伤心伤得更远。

母亲坐在床边劝她,说,鞋底别说没脏,脏了也不怕,到时用漂白粉擦一遍,再趁邻家在大缸里用硫磺熏粉条时熏一遍,鞋底保证雪白雪白的,比戏台上粉底朝靴的漆白底都白。

守明把母亲的话听到了,也记住了,但她的伤感并不能有所减轻。

在一个落雨的日子,守明把鞋做好了,做得底是底帮是帮的,很有鞋样儿。她把鞋拿在手上近看,拿在窗台上远观,心里还算满意。

鞋做成后,守明不大放得住。那双鞋像是她心中的一团火,她一天不把“火”送出去,心里就火烧火燎的。还好,那个人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可以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

约会的地点是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之后。当晚守明没有吃饭,她心跳得吃不下。等别人吃过晚饭,天已经黑透了。那天晚上月亮很细,像一支透明的鸽子毛。星星倒很密,越看越密。守明心想,一万颗星星也顶不上一颗月亮,要这么多星星有什么用。地里的庄稼都长出来了,到处像黑森林,有些吓人。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

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她要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一试,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不许他脱下来,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变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脱下来带走,保存好,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她要告诉他,在举行婚礼那一天,她若是看不见他穿上她亲手做的这双鞋,她就会生气,吹灭灯以后也不理他。当然了,就这个事情守明会征求他的意见,他要是点头同意了,守明就等于得到一个比穿鞋不穿鞋意义深远得多的重大许诺,她就可以放心地等待他了。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再次让那个人把鞋试一试,那个人都没试。第一次,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对她表示完全信任似的,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二人倚着桥上的石栏说了一会儿话,守明抓了一个空子,再次提出让那个人把鞋试一试。那个人把他的信任说出来了,说不用试,肯定正好。

“你又没试,怎么知道正好呢?”

那个人固执得真够可以,说不用试,他也知道正好,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说过几次话,他从来没有握过手。和男人家碰手,这对守明来说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她心头撞了几下,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她抬头看了看,在夜色中,见那个人正眼睛很亮地看着她。她又把头低下去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親。

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和母亲说话。

后记: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想留作美好的纪念。后来买了运动鞋、皮鞋之后,觉得那双鞋太土,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原载《北京文学》1997年第1期】

获第二届鲁迅文学奖

获北京市庆祝建国50周年征文短篇小说优秀奖

作者简介

刘庆邦,男,1951年生于河南沈丘,当过农民和矿工。现为北京作协驻会作家。主要作品有《走窑汉》《鞋》《梅妞放羊》。发表于本刊1997年第1期的短篇小说《鞋》获第二届鲁迅文学奖。1990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96年当选中国作协全委会委员。

责任编辑 侯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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