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际高速公路上的嫌犯
2020-05-14林海
林海
(图/IC photo)
如果不是因为警察局人满为患,也许拉利·德沙尔那一晚不会出现在州际高速公路上。下一刻,他被飞驰的汽车撞死,死时血液酒精浓度为0.214,高于中毒的法定限度。于是,家属对作出提前释放决定的巡逻队员提起了诉讼。
警察将寻衅滋事的嫌犯放走了
这是1986年7月。“蒙面先知”展览会于该月3—6日在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的杰弗逊国家拓展纪念广场举行。拓展纪念广场属于国家公园管理,因此由内政部负责该公园及其设施的维护保养,以及为参观者提供服务,具体由公园管理处执行。园区内设有公园巡逻队——在这个意义上,公园巡逻队算是“官方的人”。
1986年7月4日晚,成千上万民众聚集在展览会现场,其中就包括喝醉了的拉利·德沙尔。巡逻队员戴维·威瑟拉和爱德华·布里基斯发现德沙尔抓扯一名妇女的屁股,明显引起了受害人及围观者的愤怒。巡逻队员对德沙尔提出警告并继续监视其行动。当德沙尔当众撒尿时,巡逻队员逮捕了他。在巡逻队员把德沙尔带进帐篷的途中,德沙尔一直闹闹嚷嚷,并继续对女游客说粗话。
巡逻队员和巡逻队长丹尼斯·伯内特商量后,决定把德沙尔送到圣路易斯警察局。但由于展览会的原因,警察局也是人满为患,警官们不能也不愿意对德沙尔实施逮捕。因此巡逻员和圣路易斯警局的官员劳伦斯·金决定释放德沙尔,但是让他要远离公园,使其当天晚上不能返回展览会。
于是,德沙尔在圣路易斯的某停车场被释放,孤身一人,没有钱,也没有任何交通工具。之后不久,他闲逛到州际高速公路上,被一辆汽车撞死。德沙尔死时血液酒精浓度为0.214,高于中毒的法定限度。德沙尔的家属根据联邦侵权索赔条令,以公园巡逻队员疏忽罪致人死亡为由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市政和联邦官员进行赔偿。
按照死者家属的说法,在德沙尔酒醉状态下,警察局不作拘束留置,而是将其随意打发走,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然而,初审法院和上诉法院却未支持德沙尔家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的理由是巡逻队员的选择符合法律授权的“自由裁量”,构成了侵权的例外。
用法院的话说,“因联邦官员或政府雇员的自由裁量行为造成的”民事索赔,“无论该自由选择行为是否过度”,只要在其行动时有明确授权,允许其做出判断或选择时,那么其行为造成的后果就不构成侵权。法院认为,应当在联邦政府行为也会构成侵权的大原则,和国会希望保护政府有一定的活动范围且免予被个体公民起诉的例外情形之间,达成一种平衡。在他们看来,巡逻队员的行为符合这种例外,并未逾越合法的界限。对此,德沙尔的家属自然不服,不断上诉至巡回法院。
巡逻队员表示一切按《操作手册》办理
终审判决书由巡回法官鲍曼主笔。他写道:“首先,我们必须判定巡逻员对德沙尔采取的行为,是不是可自由选择的行为。”如果巡逻员在释放德沙尔时有“政策”可循,且释放的合理性在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那么抗辩就可能站得住脚。所谓的政策,其实是一本展览会《操作手册》。手冊说明了展览期间巡逻员的有关责任范围,包括:(1)控制交通拥堵;(2)控制酗酒违法行为;(3)严格执行展会期间有关酒精饮料、玻璃容器及宠物管理的城市条令;(4)阻止靠近拱门;(5)防止从轻微攻击到谋杀的各类犯罪。
有意思的是,该操作手册用一段篇幅清楚说明,巡逻员在执法行动过程中有很大的灵活度。手册写道:“这将是一个繁忙的周末,我们第四区的管理机构已经超负运行;有的还勉强应对,有的则无法继续工作。如果把涉嫌联邦犯罪者转运到伊利洛伊斯州的圣克莱尔或密苏里州的格罗杜角,将使巡逻队不堪重负,而且在7月7日(展览过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那天会增加很大的工作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采取行动,只是我们的行动是有克制的。总之,逮捕是最后的手段。”
从总体上看,《操作手册》提示,展览期间多数情况下法律的执行可以宽松些,这样才可能把逮捕的犯人限制在合适的数量之内。巡逻队员一方抗辩称:《操作手册》没有涉及逮捕的程序,手册也没有置标准逮捕程序于不顾。记录显示展览期间对被捕者的处理并没有违背标准逮捕程序。尽管如此,鲍曼法官写道:“这并不意味着巡逻队员必须完成某个逮捕,即嫌犯一旦被拘留,就一定要对其进行指控并关进监狱。”
“当巡逻队员逮捕某人时,有标准逮捕程序可遵循,而且显而易见该程序必须被遵循。当时巡逻员几乎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至少在逮捕德沙尔的时候是这样。巡逻员刚开始的时候似乎遵循了规定的程序:抓到德沙尔并用手铐铐住他,送上车。”鲍曼法官在逮捕程序这一点上着墨颇多。巡逻队员一方表示,当德沙尔在停车场被释放的时候逮捕就结束了。他已经被释放,所以逮捕的后继程序——被审判然后关进监狱等已经和他毫无关联了。德沙尔没有被指控犯罪,因此没有理由继续实施后续程序将他关进监狱。对此,法庭是认可的。
问题是,巡逻队员们是否有权决定终止逮捕?法庭认为,终止逮捕的决定类似于做出逮捕的决定,必须由执法官员进行选择和判断。“不可否认的是,政府有责任维护法律法规,但法律法规执行的好坏完全靠官员的自觉选择。”法官写道。就像巡逻队员应当决定(当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是否进行逮捕一样,他们也可以自由决定——本案中他们已经决定了终止对嫌犯的逮捕而不对其进行起诉。根据展览会手册的意思,这个自由决定的范围在展会期间甚至可以更为宽泛。法官写道:“我们认为,终止对德沙尔的逮捕,即不诉其犯罪而将他释放,是巡逻队员可以自由判断作出决定的行为。”
“驱逐而不逮捕”是否合乎常理
死者家属不服的另一点在于:德沙尔既然已经被认定为无罪并可释放,为何不允许其留在展览会场,或是允许其在公园广场休息。他醉了酒,又没有钱,孤身一人,很容易就陷于险境。将其驱逐是不是合理合法呢?对此,鲍曼法官进行了条分缕析的论述:“根据手册上的执法指南,巡逻员实施自由选择行为必须是基于社会的、经济的或政治的目的。我们认为本案中巡逻员的行为是典型的政策允许的决定。社会、经济以及政治目的——这三个方面就是巡逻队员们行动的依据。”
根据手册,巡逻员在展会期间重要的任务就是保护公园参观者的安全并为他们服务。很明显,把德沙尔从公园驱逐有如下社会目的:保护大多数参观者的安全,确保他们尽情享受展览,使他们的欢乐不受个别参观者讨厌的攻击行为而受到影响。从大多数人的利益来看,是站得住脚的。驱逐德沙尔意味着“结案”,巡逻员们可以有空回到展览会,去阻止可能发生的更严重、更危险的犯罪行为,或者逮捕那些更严重的攻击犯,以持续保证参观者的安全。
至于经济目的,在《操作手册》上已经说得非常清楚。在展会期间及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执法的人手都很紧张,要在法庭上起诉被捕者就不得不将他们转送到别的州(实际上标准逮捕程序规定,即使在正常情况下,走逮捕流程也得花上整整一天的时间)。没有足够的官员来逮捕并起诉所有四天展会期间可能犯罪的人。圣路易斯警察局的官员同样也力不胜任。释放德沙尔而不对其提出诉讼,保存了已经非常稀缺的执法资源,从经济利益上说得通。
之所以选择驱逐,而非逮捕,还有执法的“地域性”问题。展览本身不属于国家公园服务处的项目。“圣路易斯警察局是执法的领导机构,而联邦公园巡逻队的主要任务是尽力保护公园资源,以及为参观者服务并保护好参观者。”鲍曼法官毫不客气把官员们心中的小算盘点了出来:“当警察决定不逮捕德沙尔的时候,巡逻队员服从了执法领导机构的决定,这当然是正确的选择。毕竟警察局才是负责执法和逮捕起诉之类工作的机构;而站在巡逻队员的立场上,维护展览会和公园的治安是他们的首要任务。”因此,他们的选择是确保一亩三分地内的治安秩序。为此,他们选择了对自己来说最合适的执法措施:驱逐而非逮捕。“当然,这并不是说这就是完美无缺的,只是确实符合行政机构的使命与责任边界。因此,在法律上理应受到支持。”最终巡回法院支持了地方法院的判决。那个在公园寻衅滋事侥幸未被逮捕的醉汉德沙尔,最终也是白白送了性命。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