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响应与核应急的异同及经验互鉴
2020-05-14王海峰于家欢上官志洪
王海峰,于家欢,赵 锋,上官志洪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 215004)
2020 年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迅速蔓延[1],引发我国各省(区、市)先后启动一级响应,对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本文浅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与核事故应急响应的异同,总结出二者在防止气载途径上的相似性,并基于新冠肺炎疫情响应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核电厂事故应急准备实际,提出对核应急领域的启示和建议及应采取的措施。
1 新冠肺炎疫情响应与核应急的异同
1.1 二者应急响应特点
2003 年非典疫情之后,我国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我国在2018 年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设立应急管理部,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防管理、民政救灾、地质灾害防治、水旱灾害防治、草原防火、森林防火、地震应急救援和防汛抗旱等职责进行整合。核应急与公共卫生应急作为公共应急领域里专业性较强的两大专项,暂未纳入总体应急管理体系。
核应急与公共卫生应急除有专业性强的特点外,还兼受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影响,或由自然因素引发再叠加人为因素,或以自然因素为主又因人的因素扩大了灾害。由于人的因素存在并影响事故(事件)进程,容易引发公众舆情。新冠病毒与核辐射都是无色无味不易感知的,对人体损伤机理复杂。因此,二者都会使公众产生强烈的恐惧心理,二者的救援人员都需要做好专业的防护。
当然,二者在规模、事故(事件)进程、影响时间和范围、防护措施等方面有较大差别,二者异同见表1。相比新冠肺炎疫情响应,核事故应急有如下特点:
(1)新冠疫情发生初期,病例指数上升期时间达数周。相比之下,核事故进程快,早期往往只有几个小时至一两天,对事故预报预警有较高要求,越是严重事故,放射性越是集中释放;事故中后期时间较长,特别是处理时间更长,但此时一般已终止大规模应急响应,仅需在事故核电厂周边和小范围内开展事故后恢复行动。
(2)核事故应急响应主要在烟羽区(一般为核电厂周边半径10 km 范围内的区域)内进行,在较大范围内(一般为核电厂周边半径50 km 的下风向区域)采取食入控制措施[2],影响范围一般限制在事故核电厂所在地和周边的县市(参考福岛和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主要影响范围局限均在核电厂周边30 km 内,即气载放射性物质可到达的地方。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因为爆炸,部分气载放射性物质升到对流层上空,扩散区域更大些,但更大范围区域的剂量远低于限值,并不影响生产生活),范围较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小,不会像此次新冠疫情一样蔓延全国。
(3)此外,事故时主要应急响应行动也有较大差别,对事故区域的封锁方式也完全不同,核事故时公众只出不进,鼓励人员远离事故区域,且不再具有扩散性,新冠肺炎疫情响应时禁止人员流动。
1.2 均需重点防阻气载途径
新冠肺炎疫情传播与核事故受照途径如下:
(1)新冠病毒传播途径有飞沫、黏膜接触,可能存在气溶胶传播和粪口传播,其中,飞沫和气溶胶为气载。
(2)核电厂核事故期间,附近居民可能的辐射受照途径有外照射(包括烟羽外照射、沾染和皮肤外照射及再悬浮外照射等)、吸入内照射、食入内照射。吸入的气载放射性物质除了气溶胶外,还有惰性气体和以分子形式存在的放射性气体[3]。
表1 核应急与新冠肺炎疫情响应的异同表Table 1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emergency response of COVID-19 and nuclear accident
在防护措施方面,核应急响应早期需开展隐蔽、撤离和服用稳定性碘片等防护措施。相较于新冠肺炎疫情,二者都以防止气载途径的吸入为重要防护措施。新冠状肺炎病人在打喷嚏、咳嗽、说话等过程中,带病毒的飞沫和气溶胶(冠状病毒颗粒直径约0.1 μm 量级[4])漂浮在空气中,进而传播给附近的人。核事故释放的气溶胶和碎片可由堆芯碎片材料的物理破碎形成,也可由堆芯裂变产物蒸汽凝结而形成,通常取气动力学当量直径30 μm作为碎片与气溶胶的分界[5]。二者防护物资可以互相通用调配,核事故应急防护物资包括核应急所储备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医用防护服(白)、监测人员防护服(黄)、防护眼镜、帽子、口罩、面罩、连体服、手套、鞋套和围裙等一次性物品,以及红外热成像仪测等。此外,核医学救援所设立的独立去污洗消区域的分区理念与卫生应急基本一致,在必要时可以改造为临时隔离病房。
2 新冠肺炎疫情经验教训及对核应急的启示
2.1 制订核电厂应对严重传染疾病预案
目前,我国核电厂基于核安全导则[6]制订了较详细的场内应急计划(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简称预案),并针对福岛核事故经验教训[7,8]补充编制了应急响应人员扩展方案[9],同时,制订定了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但未分析传染病疫情对核电厂安全运行的影响,也未提出应对措施。
我国应针对类似非典(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简称SARS)和新冠肺炎等突发严重传染病疫情发展较快且可能导致核电厂运行和安全相关关键岗位人员集体失能的特点,拟定应对措施。
预案需重点考虑:(1)不影响关键区域(主控室、应急指挥中心等)安全运行和设备使用的消杀方案;(2)关键人员的防护隔离和替代方案,运行值操人员和其他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分区居住,以避免同时传染(例如,不安排同一栋楼居住、不安排同乘一趟班车和不安排同时就餐等),确保有足够的替代人员完成核电厂安全运行操作和应急响应;(3)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的储备及储存方案。
2.2 简化决策体系与流程
预案与执行程序要突出可执行性,明确响应流程和每一级响应对应的指标值,应急行动应细化到岗位。目前,我国核电厂均制订有完善的应急初始状态和应急行动水平专题,每个应急行动水平值一般有具体的阈值,包括中子通量、热电偶、水位和剂量率等,均具有明确针对核电机组特点的数值指标,即应急行动水平(Emergency Action Level,简称EAL)[10]。应急行动水平具有较好的操作性,但仍需分析基于严重传染病的应急行动水平进入条件,细化指标值。类似地,在应对外部事件引发的应急中,还需扩展到自然灾害叠加、恐怖行动引发的事故,甚至考虑敌对状态下核电厂受到袭击等情况。
我国核应急法规和预案明确规定,除最高级别的应急状态外,其他应急状态均由核电厂场内应急指挥部第一时间确定,最高等级的“场外应急”状态由核电厂应急总指挥建议,报场外应急组织(省核应急指挥部和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确定。特殊情况下,省核应急指挥部可先行宣布进入“场外应急”,同时上报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此办法基于分级响应,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决策流程冗长、国家响应可能延迟的问题,并且对地方政府充分授权,第一时间进行决策。2013 年版《国家核应急预案》在核应急状态之外,又增加了核应急响应等级,将应急响应等级的确定权交由国家核应急办。本文建议尽量缩短决策链条,在下一版《国家核应急预案》中重新将决策流程回归为省一级。
2.3 选拔培养专业人员,强化基层响应能力
核应急的专业性很强,我国需在核应急领域选拔培养专业人员,强化基层响应能力。
(1)要选拔专才。新冠疫情凸显公共卫生应急部门专业人才的重要性。核应急领域也需进一步培养选拔专才。核电厂应急岗位应配备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场外的核应急组织中,建议加强省级和前沿核应急指挥部的专业人才配备,保障应急值守;监督性监测系统和评估系统应有专业人员操作。
(2)要加强培训。新冠疫情响应初期,在人员配合与日常训练等方面均暴露一定的问题。核应急培训应基于“大应急”和“积极兼容”理念,规范应急能力维持,加强核应急队伍能力培养,开展广泛严格的核应急培训,形成定期和不定期培训制度。核应急培训应延伸至应急相关队伍,包括消防应急队伍、医疗应急队伍、安全警戒及交通保障队伍等,定期演习演练,完善单项、综合、联合应急演习,推行桌面推演,加强核应急值守。对烟羽应急计划区内公众,特别是乡镇村一级基层领导,应开展核应急教育,让公众熟悉预案,知道“要怎么做”和“为什么要这么做”。
(3)要广泛采用新技术、大数据,推进核应急信息化。新冠疫情响应中,支付宝等大数据平台推出“绿码”有效解决了人员防控管理难题。在信息发布、人员跟踪搜救、公众辐射剂量监测与评估分析、机组状态及事故后果分析、人员分类与救治和核应急物资调配等方面,应更好地发挥新技术、大数据的支撑作用,例如,利用短信发布报警信息、进行撤离路线指引和安置点导航,利用手机跟踪人员撤离及安置,进行核应急物资与核常兼备物资的调用等。
(4)需加强基层响应能力。应加强核电厂周边烟羽应急计划区内的农村和社区等基层核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织密织牢第一道防线,同时,加强核电厂周边烟羽应急计划区涉及县市的核应急队伍建设,健全人员培养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要强化风险意识,完善核应急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要在核电厂烟羽应急计划区内区进行预防性撤离准备,适度超前布置撤离能力、配备物资能源保障,定期开展培训和演习。
2.4 加强核应急设施设备与物资保障
本次疫情应对中,口罩、防护服等物资保障措施,医护人员的全国支援行动,“火神山”“雷神山”及方仓医院的抢建,均可为核应急工作所借鉴。在核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方面,我们需要做到“补齐短板”“统一保障”“机制联动”。
2.4.1 补齐短板
为紧跟核应急技术发展和国家核应急新要求,平战结合、补齐短板,我们应推进应急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措施如下:
(1)加强应急交通。核应急较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在时间上更为急迫,需要在最短时间内撤离核电厂周边烟羽区的公众。考虑到周边其他区域“影子”撤离,交通压力骤升[11]。应整理核电厂应急路网数据,测算出核应急撤离能力,然后进行道路拓宽和路网优化,适度超前规划通行能力[12,13]。对核应急区域农村道路进行全面梳理,用于核应急撤离的道路全面纳入四好农村路规划和建设,提升撤离能力。还应加强公共撤离车辆调配,保障公众撤离的配套能力。
(2)安置点优化和融合建设。应在大应急管理框架上,融合台风、地震救援综合需要,融入核应急安置需求,优化和融合安置点建设。可借鉴本次火神山和雷神山医院修建模式,也可借鉴征用体育馆、展览馆等现有公共设施,改建“方仓医院”的模式。核事故撤离人员无传染性,无须隔离,使安置更具可行性。另外,由于核事故不具有传染性,所以,在核应急撤离安置时,还应鼓励投亲靠友。
(3)完善洗消、监测和救护设施。应基于撤离人员与车辆的洗消需求,对接消防和部队洗消力量,合理设置并建设洗消场地和设施,建立环境监测和人员剂量监测点,融合建设放射性救护设施设备。
(4)还应改造升级核应急指挥系统,加强省级和市县级核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优化核事故后果预警预报系统;与气象、交警、卫生、安监等多系统连通,综合用于指挥决策;建设现场指挥和机动指挥系统,保障一线指挥响应。
2.4.2 统一保障
基于“共享”理念,要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把核应急物资纳入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理清核应急专用物资和可通用物资,分类储备,健全相关机制和方案。要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保障和区域布局,制度化碘片和辐射防护耗材的统一储备调配,分区域建立若干核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事故情况下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和影响范围,实时调配物资发放,建立有核省份应急物资相互支援机制,必要情况下向事故省份支援碘片和应急物资,做到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2.4.3 机制联动
我国应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健全科学研究、机组状态评估、事故后果评价和公众防护的有效协同机制,完善核事故应急响应规范和应急防护管理办法,推进多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应急设施设备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多规融合,核应急规划纳入有核地区的统一规划,严格基于核应急风险评估的规划限制,完善基于风险评估和应急联动的项目落地管理,合理建设应急设施设备。我国应积极推进跨省合作和支援机制,调动部队支援力量,强化核应急外部支援机制。
2.5 针对新时代舆情特点,加强公众沟通与信息公开
新冠肺炎疫情中的舆情呈现新的特点:网络舆情多发、相关疫情的信息热点此起彼伏。信息时代的应急工作更应关注信息传播和舆情特点,加强信息公开,真诚、主动、有效回应公众。
与新冠肺炎类似,核事故有着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舆情诱因。对核事故和核应急中可能引发舆情的因素,特别是对谣言的识别和应对,各级核应急组织已制订有应对方案。但目前的应对方案中,更多针对的是群众自发性和恐慌性的谣言,对于很多恶意的,甚至是某种势力有组织的谣言重视不足,需要网信部门和网络安全部门重视。后续优化的方案中还应涵盖恐怖袭击引发的核事故与放射性袭击(如核武器和脏弹)等内容。
在核事故舆情应对时,应加强信息公开。福岛核事故后,我国在运核电厂周围均已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性监测网络,事故时应实时公布核电厂周边监测数据,事故后巡测数据,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还应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权,主动应对某些不良媒体“带节奏”的建议和引导,避免突发事件为某种势力所利用,伤害一线广大值勤人员。应激励基层,提高干劲,鼓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鼓励共产党员先锋队和人民解放军的中流砥柱作用,鼓励新一代90 后自发乐观的自我展现精神,鼓励专业精神和职业道德,避免过分拔高宣传,避免违反人性常理的不实宣传。
应组织专家开展实时解读,及时发布辟谣信息,避免新冠疫情时发生的抢购“双黄连”事件,以及福岛核事故时,我国公众发生的恐慌性大规模抢购碘盐等事件。
应梳理新冠疫情时武汉市民心理问题及疏解方法,用于核事故情况下的公众心理疏导,关注公众情绪,开展有效的心理咨询辅导及心理关怀。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家开展了对疫区、非疫区公众的心理援助,对核设施营运单位的运行人员、医务人员以及保卫、保洁和餐饮等人群也应密切关注并进行心理援助。在核事故情况下,我们应关注核应急抢修抢险人员、周边撤离区与隐蔽区公众,食入应急控制区公众等重点人群的心理疏导。
3 结论
本文基于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与核事故应急响应的异同分析,提出了二者在防止气载途径上的相似性及防护措施的类似性。基于新冠肺炎疫情响应中出现的在应急决策和流程、设施设备和物资、人员培训和公众教育、信息公开和舆情应对等方面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核电厂核应急工作实际,本文提出对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响应领域的启示及应采取的措施和实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