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文化建设高质量的制度支撑
2020-05-11袁久红廖龙波
袁久红 廖龙波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作出了战略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这标志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决定》指出,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包括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等五大方面的内容,指明了推动文化建設高质量的制度之要,明确了文化领域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总体要求与努力方向。
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指导地位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是文化建设的首要问题,关系到政党的性质、国家的方向,关系到民族的命脉、人心的凝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和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位的要求就是推动全党全社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制机制上狠下功夫,夯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搭建领导干部学习会等学习载体平台,形成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的工作体系;加强学校思政课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积极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支撑宣传普及工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人民的工作体系正在不断完善;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发挥中央马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新型智库之间的协同效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机制正在强化。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坚持和完善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运用制度威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不断走深走心走实。要把《决定》中明确的文化制度框架细化实化,全面构建可操作可落实的制度体系,确保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指导地位贯穿到文化建设各方面各环节各领域,让意识形态工作由“虚”转“实”、由“软”转“硬”,确保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为此,要进一步健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工作体系,完善学习教育、研究阐释和宣传普及等方面的体制机制;要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落实到思想理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各方面;要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确保思想文化与道德建设的正确方向;要持续推进科学理论大众化,积极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要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确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和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地抵制和反对各种错误观点。
毫不动摇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就是要通过制度建设来精准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这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在文化领域的生动体现,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人民至上的价值归旨。事实上,我国文化领域的一切制度建设都是围绕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展开。在国家层面,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就文化建设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指导与部署,并作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初步搭建了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制度体系;在地方层面,例如江苏省通过加大资源投入,率先在全国建成“省有四馆、市有三馆、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全省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形成,通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开展送戏、送书、送展览到基层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等等。
迈入新时代,进一步在文化领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就是要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文化领域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要加快完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导激励机制,营造优秀文化产品不断涌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的制度环境,推出更多群众喜爱的文化精品,持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快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动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另一方面,要构建反馈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体制机制,回应人民群众期待,而不是“被满足”。事实上,只有构建起能全面收集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制度,才能真正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文化满足的获得感幸福感。
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地位
文化产品具有商品和意识形态“两重属性”。商品属性决定了文化产品的逐利性,其生产与再生产都是为了谋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意识形态属性决定了文化产品的社会性,其承担着引导人民崇尚真善美的社会职能。这种“双重属性”使得文化创作生产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决定》把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作为文化领域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当文化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生冲突时,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经济效益要服从于社会效益的发挥,这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产的社会效益优先的鲜明品格。例如,为引导和凸显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先后建立的“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等各级各类优秀文化作品评奖制度、财政补助制度,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文化成果,充分发挥了文化产品的育人化人功能。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人民群众对优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提出更高的要求。这要求我们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规律、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有利于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文化经济政策。完善文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制度,健全引导新型文化业态健康发展机制。加强文艺创作引导,完善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工作机制。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
责任编辑:苏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