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火线提拔看“为”与“位”
2020-05-11邓勇
邓勇
有“位”时,扛起与“位”相称的职责;无“位”时,立足平凡岗位发出光和热。这样的人生,超越的是世俗的羁绊,迎来的则是开阔的格局。
局长任区委书记,社区党委书记获得職务晋升,多名下沉干部被破格提拔……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相继出台有力举措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一批优秀干部因在抗疫一线表现突出而被火线提拔。有为而有位,这一朴素道理反复被印证,也引人进一步思考“为”与“位”的关系。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事实证明,重大考验面前,更能考察识别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对优秀的火线提拔,对不合格的火速问责,成为选人用人的一个鲜明导向。今天,“有为才有位”的激励效应不断彰显,“有位必须有为”的责任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有为不必有位”的担当精神也日益成为更多干部的自觉。
“有位必须有为”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位”是岗位、平台,有位必须全力作为。从中华传统文化的视角来看,“有位必须有为”的观念赓续传承至今,“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今日之中国,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有位必须有为”更是硬道理。“位”,意味着更高的工作要求、内涵和标准,有“位”就要忠于人民,有“为”就是要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而奋斗。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心无百姓莫为官。应当说,大多数的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以实绩激扬起奋进新时代的壮丽气象。但也应看到,在基层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不担当、不作为的现象。少数人把本应承担的责任、本应履行的职责丢在一旁,只愿“岁月静好”、当不作为的“太平官”。这是对自己的放纵、对组织的不负责任,更是对我们党的群众基础、执政根基的侵蚀,不能不予以警惕。面向未来,我们必须强化“有位必须有为”的理念,提高干事创业的觉悟,争做改革发展的促进派、实干家。
“有为不必有位”体现了境界和修为。在奋斗的舞台上,只要勤勉努力、踏实拼搏,人人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无论身在何处、从事何种职业,只要致力于做对社会有益的事、为人民服务的事,哪怕岗位再平凡,也一样可以成就一番作为。“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不陷于追求“位”的窠臼,多思怎样有“为”,那么即便没做“官”、没在“位”,也同样可以赢得认可与尊重。
有“位”时,扛起与“位”相称的职责;无“位”时,立足平凡岗位发出光和热。这样的人生,超越的是世俗的羁绊,迎来的则是开阔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