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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安全的变迁轨迹与发展路向

2020-05-09张晋宏李景平

江汉论坛 2020年2期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新时代

张晋宏 李景平

摘要:在中国语境下,国家治理与政治安全的理论与实践遵循的是马克思主义政治观,二者在内在本质上统一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人民主权,并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根本。由此,二者在发展进程上也呈现出国家治理转型与政治安全变迁的紧密互动关系。伴随国家治理由运动式到制度化再到善治型治理模式的转换过程,政治安全也呈现出从以军事政治防御为中心到以政治体系良性运行为中心再到以维护人民安全为中心的变迁轨迹。基于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持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作出的全新部署也必将推动新时代政治安全维护的现代化进程,要求不断创新理念和方式来提升政治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为此,新时代政治安全的维护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并可从国家治理现代化在治理价值、治理主体、治理机制与治理技术等具体层面蕴含的内在要求中探寻出新时代政治安全的发展方向和路径。

关键词:政治安全;国家治理;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官员‘不作为治理研究”(项目编号:17AZZ01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社会组织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的推进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7CZZ033)

中图分类号:D61;D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0)02-0064-08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确立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构成,并强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以政治安全为根本,这意味着在顶层设计上将政治安全上升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高度。随着全球治理赤字加剧和国内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新时代政治安全的内涵外延、结构要素、时空领域、风险因子等都大为拓展和深化业已成为客观事实和基本共识,相应研究成果数量陡然攀升、观点仁智互见,其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毋庸置疑。但对于作为一个整体的当代中国政治而言,这些研究成果较多侧重于政治安全的横向分析而较为零散,相对缺乏一种以纵向演进为主轴带动横向研究的历史性、系统性的综合分析。实质上,政治安全限定的政治范畴内在地规定了其自身发展变化与一个国家或地区所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紧密相关,而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成功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则必然决定了中国政治安全的独特政治逻辑,使其历史变迁也深刻内嵌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持续探索如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如何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并稳步推进国家治理模式转型的过程中。因此,以我国国家治理转型为分析视角剖析当代中国政治安全的历史演变轨迹,可清晰描摹出二者在我国语境下的发展互动图景,并最终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中探寻出新时代政治安全的发展方向和路径。

一、国家治理与政治安全的关系定位

国家治理与政治安全相关概念在我国由审慎引介、理性反思到本土重塑的过程中,将西方治理和安全话语体系作为可变通适用的话语范式而非能强行嵌入的理论体系始终是逻辑前提。因此,中国政治发展道路与现代文明要求的有机结合将是确立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与政治安全深层关系的基本语境。

(一)国家治理与政治安全内在本质的统一性

“国家治理”是西方治理理论在中国本土化转换适用并内生演化的系统成果,从译介治理概念到探索政府治理及评估再到提出将国家与社会有机贯通的国家治理,形成了中国语境下的独特研究路径,并在话语阐释上呈现出政治话语与学术话语并行的特点。官方政策文件将其视为国家制度体系建设与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① 学术理论话语基于理解途径的差异性,或从中国现代民族国家成长的历史逻辑中予以理性审视,或从横向、纵向分解国家治理体系及测评指标,或依据中国历史呈现的不同政治形态、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战略布局的演变剖析国家治理体系的复合性,或以现代化为标准推导宏观与微观领域国家治理的原则等。综而观之,政治话语与学术话语对国家治理的深度挖掘与广度拓展都旨在探寻如何将治理理论有效应用于中国政治实践。而依据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国家治理效能取决于构成国家治理体系核心要素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各自功能及协调作用能否充分发挥。这也成为其与以社会诉求为基点、从非国家化视角来界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西方治理理论的根本差别。虽然从忽视国家自主性的社会—政治理论、抹灭国家有机体的个人主义理论到承认国家实体作用的“元治理”和组织—制度主义的理论转向实现了国家功能的回归,但这种对国家结构与功能的反思仍未跳脱“社会中心论”的意涵。不过这也恰恰证明了国家与治理的不可分割性及国家结构本身具有的弹性。这促使我们的研究视角回归至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即国家源于社会又居于社会之上并日益与社会相脱离以保持社会秩序,但这种脱离并不意味着成为一个独立发展的领域②,由此国家内部职能体现为政治统治与社会管理的辩证统一,而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是维护和满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和要求。基于此,中国共产党在全面执政后遵循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积极探索统治与管理在不同历史时期如何实现有机结合,并逐步确立起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的国家治理总体战略。③ 其中,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和成长为中国全面开启现代化进程及进行现代化国家建设提供了中心支柱和领导核心,成为我国国家治理的独特优势。而党的执政地位来自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并要求党领导下的国家治理必须以人民为主体力量,保障人民各项权利,同时通过法治为党的建设和人民权利保障提供稳定规范的制度化形式。

“政治安全”既是一个古老的现实议题,也是一种现代的研究范式。前者可溯源至古希腊城邦時期亚里士多德将人民意愿作为政治组织的基础④,以及我国古代封建时期居安思危的治国之道;后者则源于西方安全理论由传统安全向非传统安全研究范式的转变,如巴瑞·布赞将政治安全归属于国家安全的五个紧密交织领域(军事、政治、经济、社会和环境安全)之一,且认为政治安全较于其他领域在安全事务上具有广泛的囊括性。布赞将政治安全界定为“不受政治威胁”,并将“获得主权国家间平等的政治承认”视为核心指标。⑤ 这显然是从国际政治视角来探讨政治安全而未能关注到具体国家内部的政治安全。反之,我国学者在引介西方政治安全理论伊始便注重以我国政治形态为研究基石,并普遍认为安全具有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与不受威胁的主观感受二元属性,且将政治安全视为国家作为安全主体在政治领域的安全。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研究在限定政治领域时却将政治安全直接等同于国家主权、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党的执政等要素的安全,并对这些要素作出不同的排列组合。诚然,这些内容与政治安全密不可分,但并非政治安全本身,而是政治安全领域所涉及的内容。究其原因,在于一些研究尚停留于经验描述而未能深入政治安全的本质,以致相关阐述不够通透。依据马克思主义政治观,基于利益基本矛盾形成的利益关系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政治权力关系和政治权利关系构成了政治关系的基本内涵。⑥ 从利益、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层面揭示政治的本质,既避免了政治范畴的多义性和歧义性,也启示我们应将政治安全研究深入到政治关系层面。从此种意义上说,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中的政治安全就是无产阶级政党能够在不同历史阶段切实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不能仅仅停留于研究意识形态安全、制度安全、秩序稳定等表层。

概言之,我国语境下的国家治理和政治安全话语是在马克思主义政治观指导下结合我国政治实践的重塑与再构。国家治理强调党领导人民科学、民主、依法和有效地治国理政,政治安全强调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和政治权力的安全。二者虽然在基本内涵上各有侧重,但在内在本质上统一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人民主权,并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根本,这为进一步剖析二者的发展互动奠定了基础。

(二)国家治理转型与政治安全变迁的互动性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各自功能及协调作用的充分发挥既是我国国家治理转型的根本旨归和效能指标,也是考量政治安全的合理维度,构筑起二者紧密互动的图景。

其一,国家治理转型是政治安全变迁的内在动力。于政治安全而言,安全是落脚点,政治是限定者。政治范畴中政治关系的实践性和多样性决定了政治安全的动态性与复杂性。新中国成立后经济的改革发展带动了政治形态的转换及国家治理重心和方式的变化,这种转变本质上是国家权力在纵向和横向层面支配能力和方式的调整。纵向层面包括国家权力通过调整与新生多元社会力量和人民之间的关系来寻求稳定的认同基础,横向层面包括国家政权系统内部权力的合理配置与制衡,并在持续调整国家、社会与市场的冲突和矛盾中发挥国家在社会转型中的主动权和持续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可以说,我国国家治理转型体现的诸领域全局性、系统性、阶段性的体制机制改革,要求政治安全既关注政治系统内部权力划分与制约这一保证国家政权稳定的内部基础,又寻求国家权力对社会力量和人民权利的保障这一民生基础,且如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变化来作出有效回应是政治安全面临的更大难题,这也直接推动了政治安全议题的转变。

其二,政治安全变迁是国家治理转型的秩序保障。实现国家起码的秩序是政治安全的基准点,“人可以有秩序而无自由,但不能有自由而无秩序”⑦,国家共同体存在的首要价值便是创建一种合法有效的公共秩序。对于后发国家而言,在现代化进程中保持稳定的政治秩序尤为重要。正如亨廷顿所言,民众政治参与的扩大是现代化进程的历史必然,而只有实现制度化与参与之间的动态平衡才能保证政治秩序的稳定。这实质上将问题指向了政治体系如何通过制度化来有效整合民众的异质性利益诉求和分散化维权策略,以实现政治稳定与安全。由此,中国的政治安全必须维系政治体系运行的既有安全状态,坚持社会主义根本方向和党的全面领导,保障国家治理转型始终是围绕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来进行。同时,政治安全也要求持续提升推动政治体系良性运行的能力,适时回应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新挑战和新要求,以确保诸领域制度变革和国家治理转型的连续性。可以说,政治安全的适时变迁也是预测、识别和规避政治风险的主动性作为。这种以系统性思维和动态性眼光对政治安全基本理念、政治风险化解路径的积极变革与创新,将会充分释放政治安全的溢出效应,从而为稳定、有效地实现国家治理转型提供秩序保障。

其三,国家治理转型与政治安全变迁的互动构筑起政治系统风险场域。从国家治理转型与政治安全变迁的互动中可以明确地看出,政治领域是二者形成深层关联的中间转场。如果说此种分析侧重于一种理论解构,那么国家治理转型与政治安全变迁互动的现实景象就是构筑起政治系统的风险场域以及二者之间的联动效应。在我国“压缩的现代化”⑧进程中,国家治理转型并非如发达国家那样具有历时性、渐次性而给予社会问题和矛盾解决充足的时间弹性,而是以全方位、多领域的共时性、交织性变革为特征。这反映在政治领域,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复合性的呈现。即:横向层面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基本内核的基础上对国家治理结构的持续调整和升级,如党的十八大后将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升级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以人民为中心”来强化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紧密联系,由此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的统一全面升级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形成了更具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复合体系⑨;纵向层面则表现为当代中国政治形态和政治运行历时性地承接了传统帝国政治的优秀施政智慧、近现代政治的民主共和精神以及改革开放后政治体制改革的理念和实践。而正是这种治理体系的复合性又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当代中国政治的内在张力,使当前国家治理体系横向与纵向层面各要素的作用可能相互龃龉甚至抵消,如若无法形成合力则可能阻滞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和诱发政治安全风险。同时,国家治理转型带动的政治领域与经济、社会等领域的联动调整也使政治安全与经济、社会、网络安全等相互交织,加剧了各领域安全风险的传递性。循此逻辑,国家治理体系不完善和治理能力不足也成为政治安全面临的重要风险,加之国际形势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以及全球性问题加剧,将因为政治安全的根本性地位而使政治风险外溢和蔓延至各领域,并最终影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二、国家治理转型与政治安全的历史变迁

国家治理转型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一种研究进路从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国家治理模式划分为全能型、管理型、治理型三种形式⑩,一种研究进路依据国家治理结构要素的调整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国家治理模式界定为运动式治理和制度化治理两类形态。对照国家治理与政治安全的深层关系,第一种研究进路未能将中国语境下的政党要素充分地融入国家与社会结构中,加之风险社会中风险的不可分割性和普遍伤害性使公域与私域界限日益模糊,致使此种研究视角在政治安全的分析能力上稍显薄弱;第二种研究进路关注国家治理体系中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个核心要素的关系调整,这与政治安全的本质规定相契合。而政治安全也正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治理结构失衡、矫正与完善的历程中,实现了从以军事政治防御为中心到以政治体系良性运行為中心再到以维护人民安全为中心的历史性变迁。

(一)运动式治理中以军事政治防御为中心的政治安全

新中国成立意味着中国获得国家主权地位并在全社会范围内确立起中央的权威,但新生政权尚未巩固和经济社会凋敝又表明中国的现代国家成长仍处于襁褓期。无论是清除国内反动残余和防范国外敌对势力,还是填补社会经济资源的匮乏,首要前提是必须将一盘散沙式的高度分散化的社会重新组织和凝聚起来。但由于传统权力制度与文化网络被彻底摧毁,中国共产党“唯一可使用的资源便是自身在根据地和长期革命战争中使用的组织与动员群众的技术与手段及相对丰富的组织网络资源”。由此,党组织通过在经济、政治、文化诸领域发动各种政治运动逐步确立起在所有新兴组织中的核心和领导地位,并建构起以党组织为基础的权力组织网络。据统计,我国在1949年至1976年间共开展各类政治运动达67次,年均约2.5次。 可以说,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间的国家治理集中体现为党领导下的以组织化调控为主要方式、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价值导向的运动式治理的国家一体化发展模式,并实现了社会的高度组织化、人民主体作用的充分体现以及党执政地位的强化巩固。但不容忽视的是,法制规范的缺位催化了极“左”思想在党内的泛滥并最终导致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并在“文革”时期“大鸣大放”的“大民主”中走向极端。同时,民主与法治的失调也进一步对党的领导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形成掣肘,导致党的八大制定的正确路线夭折,党内政治生活停滞。可见,这种运功式治理不仅造成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各自功能失调及关系失衡,也最终导致了以“文化大革命”爆发为标志的国家治理危机。

这一时期,官方文件中尚无“政治安全”术语,但在政治实践中却有政治安全的现实议题。毛泽东曾研判战争与革命是时代主题,且认为世界大战不可避免甚至迫在眉睫。因此,在运动式治理造就的国家一体化态势下,政治安全完全被限定在军事政治防御的传统安全范畴中。具体而言,这一时期的政治安全,在风险源上既有两大阵营对立下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社会主义各国之间的争论及国内颠覆势力对国家政权的威胁,也有运动式治理带来的政权危机;在主要内容上包含防范外部政治干预、压力和颠覆及内部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以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新生政权;在举措上涵盖对外建立国际统一战线和增强军事实力,保证国家、军队和全社会随时且长期处于临战状态以回应战争威胁,对内则高度依赖克里斯玛型权威的强力治理和自上而下地激发社会成员高昂的革命热情,以形成强大的社会动员。但这种单纯依赖权威形成的群众动员又会陷入制度失效的泥淖中,甚至由于对当时国内政治关系的错误判读而导致历史的倒退,进而催生更为严重的政治安全风险。总之,运动式治理中政治安全聚焦于战争危险及国防军事力量建设,视国家为政治安全的唯一主体,视主权、政权为政治安全的全部内涵。换言之,就是“以斗争求安全”,将加强军事防御和开展政治运动视为新生政权获取安全的主要途径。这显然带有冷战时期强烈的国家间对峙的色彩,属于典型的传统安全或官方文件中的国防安全。

(二)制度化治理中以政治体系良性运行为中心的政治安全

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在对运动式治理的反思中开始探索法治基础上的制度建构模式。随着冷战结束后国际局势趋向缓和,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主流趋势。以此为契机,我国对“文革”后失衡的国家治理体系进行了矫正和调整,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开启了国家治理模式由运动式向制度化的转型征程,并将政治现代化作为我国实现全面现代化的关键。在基本思路上,邓小平将国家治理制度化的目的定位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加强党的领导,并提出四项基本原则来确保根本方向,提出“三个有利于”来衡量制度化的成效,提出独立自主与开放创新作为制度化的路径。在此指引下,通过逐步复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等搭建起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架构。随着市场机制的作用由经济领域向政治、社会等领域的逐渐渗透,政治体制改革被提上议程并将权力过于集中作为靶点。尤其是党的十五大报告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并以“法治”对“法制”的替换彰显出中国共产党以全面的制度化治理实现执政兴国使命的理论与实践自觉,并最终确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有效增强了党的执政能力,促进了人民民主,夯实了制度的权威基础,助推国家治理步入规范化轨道。

伴随着世界多极化和全球化问题日益跨越国界及我国制度化治理的推进,政治安全也跳出军事政治防御的传统思维,转而关注政治体系的良性运行。1996年时任外交部长钱其琛在东盟地区论坛上首次提及“政治安全”,党的十四大和十五大报告中也多次提到“国家安全”及“国家经济安全”。虽然此时的安全话语依然着眼于国际政治和军事建设,但也意味着官方安全话语的开启及非传统安全认知的萌芽。这一时期,政治安全的实践已出现了很多新的特征。由于国家治理转型是多领域、全方位的共时性改革,导致贫富差距、阶层分化、价值多元、环境污染等问题在短期内集聚蔓延,政治安全与信息、网络、环境和公共安全等呈现叠加交织态势。但相关制度的供给不足不仅制约了已有政治风险的有效化解,也使我国政治体制的弊端愈加凸显,进而催生出新的政治风险。如,制度设计层面实行增量改革的同时也由于“双轨制”的存在催生了权力寻租空间,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在运行上存在应然与实然的显著差距,黨面临“四种考验”和“四大危险”,人民代表大会功能受限,政府部门管控思维较为明显,人民权利保障的制度化渠道不畅致使群体性事件频发,社会秩序陷入维稳困境等,这些也成为西方敌对势力和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攻击社会主义制度和主流意识形态的说辞。对此,党的十六大报告扬弃了局限于军事政治的传统安全观,关注到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的客观现实并提出了新型安全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则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提出了“政治安全”概念,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安全风险源于生存与发展安全、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叠加态势。这些都表明安全问题中非传统安全威胁比例的上升,安全实践更加聚焦政治领域,也意味着政治安全除了防范军事威胁和政治颠覆外,更加注重在政治体系运行中从社会汲取合法性资源以维护政权稳定。但不可忽视的是,此阶段制度化治理效能在一定程度上仍受制于国家治理结构要素各自功能发挥不充分及协调程度不足这一现实困境,这就要求未来必须破除对制度主义的膜拜与迷信,以一种动态平衡思维来进行制度建构,以有效维护政治安全。

(三)善治型治理中以维护人民安全为中心的政治安全

善治作为国家治理的一种理想状态,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过程,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是通向善治的必然路径。 因此,将国家治理与现代化紧密结合是现代国家治理的理性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化解改革困境与实现发展目标的双重压力,专门聚焦制度化障碍,明确提出通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克服体制机制弊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可以说,善治型治理是制度化治理的升级,其重点并非设计新制度,而是更新和改造现有制度体系,更加注重当前复合性国家治理体系不同要素之间的耦合性与协调性。尤其是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更加强调依靠人民和服务人民,要求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着力点。但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相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当今世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相比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 这也意味着此阶段政治安全面临的挑战与风险将更加具体、立体和复杂,如全球治理赤字凸显、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公平正义实现难题、党的自身建设困境、现代性与后现代性风险叠加等。

基于对上述问题的理性研判和现实考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并且强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可以说,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国家政治安全领域的深刻体现,并成为中国特色政治安全的最终旨归。总之,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政治安全纳入国家治理现代化范畴以来,以善治促安全、以安全保善治业已成为新时代维护政治安全的基本逻辑。同时,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和深水期衍生的威胁政治安全的新环境和新变量,尤其是互联网与新一轮技术革命催生的新型政治空间,正在赋予更多政治主体挑战公共权力、改变当前政治运行结构和规则的能力,如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存在一定的短板和不足,便可能引发政治风险。由此,维护新时代政治安全更应着眼于政治体系内部结构,这也正是习近平之所以强调“政治安全最根本的就是维护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把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放在首位” 的原因所在。可以说,提出政治安全以人民安全为中心是对政治关系本质的回归与把握,表明新时代政治安全更加聚焦于政治范畴,更加面向社会公众。这是在新时代对政治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一基本内涵的凝炼和深化,要求新时代维护政治安全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以夯实政治安全的群众基础,从而防范化解各类政治风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透视国家治理转型中政治安全的历史演变,其中心议题由军事政治防御逐渐转变为政治体系良性运行,并最终落脚于维护人民安全。这种变迁并不意味着后者对前者的取代,而是表明政治安全对政治关系本质的聚焦与回归。换言之,国家治理转型推动的政治安全变迁,始终以有效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主轴,这是准确把握当代中国政治安全的本质特征及演进历史和未来走向的关键。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政治安全的发展路向

当前中国处于由现代化早期向后期阶段的跨越时期,而建设现代化强国及实现善治仍是未竟之业,继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依旧是当前与未来的目标。对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聚焦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对持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作出了全新部署。这无疑也将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政治安全维护的现代化进程,要求不断创新理念与技术来提升政治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从此意义上讲,新时代政治安全维护的现代化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要求新时代政治安全的维护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并可从国家治理现代化在治理价值、治理主体、治理机制与治理技术等具体层面蕴含的内在要求中探寻出新时代政治安全的发展方向和路径。

(一)以人民安全为价值取向,保障人民政治权利安全

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治理价值而言,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当然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主体和受众的统一体。增进人民福祉、维护公共秩序和夯实政治合法性是我国国家治理转型的动力和目标,而国家治理现代化将人的现代化作为根本旨归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提出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是以人民为中心来统筹部署发展战略。反映到政治安全领域,最能凸显人民性和时代性的是将民心视为最大的政治以及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安全”纳入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范畴,并将人民安全视为政治安全的宗旨所在。这是对新时代我国政治关系的时代注解和理性把握,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政治安全领域的贯彻落实,由此确立起以保障人民安全为中心的新时代人本政治安全观。可以说,人民安全将是我国政治安全现代化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趋向。基于生存权与发展权是人的权利谱系中的两大范畴,如何在保障个体生存权利的基础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便成为政治安全维护的要旨。而人民成为国家主人的基本价值原则,是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并增强政治参与感、效能感和获得感。可见,政治安全不仅要为民众构建一种客观安全状态,更要使民众形成一种主观安全心态,即政治权利得以实现和维护的安全感。这源于民众对党和政府及相关政治制度能够充分满足自身政治期望的高度信任和认同。但一般而言,政治获得与政治期望的比值都小于1,因此民众政治安全感的获取关键在于政治获得与政治期望之间的落差控制在可接受的合理区间内。这就将破题的关键指向了如何抚平和矫治民众因政治权利保障在实质与形式层面的差距而产生的相对剥夺感、政治焦虑甚至政治情绪,此过程实质上也是逐渐培育民众政治认同的过程。依据马克思主义政治观,政治实践中培育民众政治认同的关键在于执政者持续维护和拓展利益、制度和价值等核心资源,如基于共享发展理念調整利益格局,既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千方百计把“蛋糕”做大,也通过完善税收和社会保障制度、精准扶贫等措施对社会资源进行合理的二次分配,分好“蛋糕”,真正实现全民、全面、共建、渐进的共享从而弥合政治落差;基于公平正义要求补齐参与制度短板、完善参与程序规则和确保参与实践透明,增进民众的制度信任感;基于公共精神形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主流政治价值观,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培育民众价值认同。概言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安全就是维护人民当家作主政治权利的安全,真正赢得民心才是当前及未来中国政治安全的根基。

(二)以多元共治为基本理念,构筑多主体协同的政治安全维护框架

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治理主体而言,中国特色国家治理是党全面领导下最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治理形式,蕴含着“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民参与”共同治理公共事务的深刻内涵,旨在形成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方式协同化和治理过程多中心化的治理格局。实质上,这也是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下应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跨领域政治风险叠加共振的内在要求。在这一综合性安全思维指导下,以多元共治为基本理念,构建多主体有机协同的政治安全维护框架已成为基本共识。但问题在于,不同政治风险中相关主体不明确、相应职责模糊化常常成为现实梗阻,尤其是不同主体对维护政治安全的认知和动机参差不齐成为关键短板。由此,需重点聚焦以下问题:其一,明确“谁来维护”,在坚持建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民参与”的政治安全维护组织体系的基础上细化参与主体。这意味着在政治安全涉及的不同领域中,要依据事物特征和规律确立不同的主体,如网络政治安全维护中媒体引导、互联网企业信息监测和主流意见领袖引领不可或缺,政治意识形态危机应对中专家学者的话语建构和理论阐释至关重要。其二,明确“为何维护”,确立不同主体协同维护的共同价值目标。党和政府作为主导者应首先自觉意识到政治安全关乎执政安全和制度安全,且激发和动员市场体系、社会系统共同参与应对风险挑战是政治安全的题中之义。在此基础上,应通过针对性的教育宣传使相应主体认识到安全风险的串联性特征,制定激励性政策措施激发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内在动机。其三,明确“如何维护”,清晰界定不同主体的角色与功能。多元主体虽可能囿于自身性质、发展程度和能力强弱而限制其作用的发挥,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每个主体不可替代的角色和功能。在政治安全维护中,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对各主体及相关资源进行统摄性和协调性的指导和分配;政府部门则应因事因时因地扮演好组织者、带领者、监管者、服务者、调停者等角色;社会组织应在培育自我意愿和能力的基础上,发挥其社会整合、价值凝聚和政治传播功能,为政府和民众提供对话交流空间;广大民众应自觉将政治安全意识融入个人言行,增强政治觉悟,提升政治能力,以防范别有用心的政治引诱和渗透。此外,在界明各自功能职责外,应强化多元主体的契合性关联,构筑党和政府主导下的多主体协同维护框架。

(三)以制度创新为根本保障,健全政治安全法治体系

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治理机制而言,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有机整体。“中国之治”的成功实践已经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在整体上具有强大的制度优势,问题在于如何将这种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对此,马克思关于“民主制中的国家制度是人民的自我规定” 的观点启示我们,在关注制度的工具性功能外更应关注制度的价值取向。换言之,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只有民众真正参与构建的制度体系才能得到自愿和普遍认同、遵循与执行,其制度优势将在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合理有效调节与整合中实现效能输出。这便将目标转向了变革和优化支撑根本和基本政治制度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次级制度体系,形成更加完善的民众与政治体系良性互动机制,为政治安全提供制度保障。就目前而言,无论是出台《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等国家法律,还是制定《国家安全战略纲要》等规划性文件,都彰显出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和一些重点领域安全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但相比政治安全的法律需求而言仍稍显滞后,更无一部专门系统的政治安全法律。借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系统建构思路,我们认为可从以下几个关键之处对政治安全法治体系加以完善和创新:其一,加快制定专门的《政治安全法》,尤其要清晰厘定多元主体在协作框架中的权利义务、职能责任和协同程序。需要明确的是,基于政治安全的根本性地位和政治性、专业性以及辐射性特质,政治安全立法工作首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同时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还要广泛听取政协、社会组织、权威专家及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以增强政治安全法律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和专业性。其二,建构起资源整合、信息传递、风险监测、应急管理和激励问责一体衔接的政治安全运行机制,尤其要注重政治安全维护支持性资源的汲取、整合和运用。其三,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政治安全执法骨干队伍和普及民众的政治安全责任意识为重点,助推政治安全法律的有效执行与全民参与。党和政府亟需通过宣传教育、以案释法、实践演练等形式使政治安全由国家层面下沉和融入民众日常生活,筑牢政治安全维护的群众基础。其四,需要专门制定针对党员干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党内法规以实现纪法衔接,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并发挥其带头示范作用。

(四)以信息技术为重要支撑,搭建政治风险网控平台

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治理技术而言,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将我国国家治理生态推入了大数据时代。通过数据交换和整合作出客观、迅速和准确的相关性分析能够推动国家治理更加精细化、科学化和智能化,对释放制度红利、提升治理能力大有裨益。同时,技术变革与治理变革过程也是科学精神深度融入普通民众日常生活和持续濡化群众科学素养的过程。在这一视野下,不同领域潜在的政治风险或不确定因素将在海量数据的整合与分析中变得可视化和清晰化,从而实现风险的事前防控以及风险防控的方案优化。虽然大数据通过颠覆传统舆情传播形式、放大破坏性网络政治动员效力及控制网络数据主权等形式对党的执政和政治体系运行提出了严峻挑战,但信息技术带来的治理弊病最终需要更先进的信息技术加以解决。由此,对政治安全而言,大数据无疑是一种积极可用的技术资源。正如习近平所强调的,“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将信息技术作为维护政治安全的重要支撑,强调的是将大数据技术贯穿于人民政治权利安全保障、政治安全多元主体协同维护、政治安全法治体系建构的全过程,并有效构建起预警监控、研判识别、应急管理、联动处理、评估问责的综合性政治风险防控体系和网控平台。由此,作为维护政治安全的主导者,党和政府必须在树立大数据思维和深入研究互联网内在规律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风险事件进行分类处理。如,对近几年新生的网络舆情泛政治化的治理,就应依据网络舆情呈现的潜伏萌芽—爆发蔓延—异化转向—消亡平息的时间节点适时出击,并将专家学者、理性意见领袖和成熟網民等主体纳入治理过程,在技术、人力与制度的联动中有效化解网络舆情泛政治化催生的政治安全风险。

注释:

① 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86、87、181、151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9、306页。

③ 王浦劬:《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3期。

④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89页。

⑤[英]巴瑞·布赞、[丹]奥利·维夫、[丹]迪·怀尔德:《新安全论》,朱宁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93页。

⑥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3页。

⑦ [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页。

⑧ 贝克、邓正来、沈国麟:《风险社会与中国——与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的对话》,《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5期。

⑨ 佟德志:《中国国家治理的复合体系与合力效应》,《政治学研究》2016年第5期。

⑩ 许耀桐、刘祺:《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分析》,《理论探索》2014年第1期。

冯宏良:《建国以来国家治理的内在逻辑与历史走向》,《理论月刊》2016年第5期;叶麒麟:《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中国现代国家的成长》,《教学与研究》2016年第5期。

唐皇凤:《新中国60年国家治理体系的变迁及理性审视》,《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年第5期。

胡鞍钢:《中国政治经济史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60—567页。

俞可平:《走向善治》,中国文史出版社2016年版,第105页。

刘长军:《试论社会转型下的政治认同》,《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7年第6期。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81页。

作者简介:张晋宏,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陕西西安,710049;李景平,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西安,710049。

(责任编辑  刘龙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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