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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的收藏:淘出来的艺术之家

2020-05-09程碧

书摘 2020年2期
关键词:荷西撒哈拉西雅图

☉程碧

一个人什么也不要,也不求,人生有什么好玩?

——三毛

恋物的三毛

三毛是恋物的,一生收藏无数。她收藏的很多物品都让人垂涎三尺。荷西去世后,她回大加纳利岛处理房产时,在台湾的朋友知道她的性情——是带着一颗要与从前决裂的心去的,所以势必要扔掉大部分东西。于是那位朋友打越洋电话给三毛,请求三毛把全部不想要的东西都打包带回来,费用全部由她自己来承担,当然那些东西也要全部给她。但大加纳利岛上的那帮朋友对三毛的艺术之家也早已垂涎,在劝说三毛留下无果后,也想把三毛不想带走的东西买下来。不过,三毛没有卖给他们,每个人都送了一堆东西,连汽车也送人了。

三毛的居所里,可以说,没有一样是从百货公司买来的批量生产的商品。大部分的家居用品是用捡来的废物改造而成,或是千辛万苦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人手中淘回来的。早在三毛上小学时,在一篇题目为《我的理想》的作文里写道: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地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

这篇作文被老师训斥——“将来要拾破烂,现在书也不必念了,滚出去好了”,并让她“修改”自己的理想。她又改成“卖冰棒”“卖红薯”,老师还是不满意。直到她违心地写出自己长大要当医生拯救天下万民,老师才露出满意的笑容,并给批了一个大大的“甲”。

不承想,她年少时的理想居然“梦想成真”了。三毛自嘲是拾着垃圾长大的。她说:“这许多年来,我虽然没有真正以拾荒为职业,可是我是拾着垃圾长大的,越拾越专门,这个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什么处罚也改不了我。”

她人生的第一个玩具便是在地上拾来的。那是一根弧形的树枝,它的玩法像滚铁环一样,玩的人拿着它一面跑一面追着前面的人,树枝点到了谁,谁就“死”,她把这简单的玩具叫“点人机”。那时候,她只有3岁。上小学后,她常常在回家的路上捡东西,她捡到过弹珠、别针、空香水瓶、小皮球,甚至狗牙。有时候,为了捡东西,她会让走路快的同学帮她把书包带回家,她在后面一边慢悠悠地走路一边捡地上的东西玩。在外面捡,回到家也捡,连家里工人洗衣服时常坐的木头墩儿也不放过……这些捡来的东西把她的小房间塞得满满的。后来,她去了西班牙上学,便捡朋友们丢掉的旧杂志、旧衣服、毛线,用旧衣服和毛线改成娃娃的衣服;到撒哈拉生活之后,便有了更多神奇的宝贝可捡——沙漠人用的石斧、石刀,还有三叶虫的化石、贝壳等。最夸张的一次是,在沙漠那种地方,她竟然捡到了刚出炉的热腾腾的法棍面包和几瓶葡萄酒。后来她和荷西搬去加纳利群岛居住,“物产”更加丰富,除了捡到旧衣、旧鞋、家具、木箱、花草、书籍这些比较常见的日常用品之外,还捡到过现代化的收音机和电视机,以及西班牙人洗脸时盛水用的紫铜面盆和镶花的黑铁架、粗彩陶绘制的磨咖啡豆的磨子、西班牙古式绣花女用披肩等不常见的传统之物,就连家里的三大棵羊齿植物也是捡来的。三毛还因捡东西认识了一位好友。对方原本是在瑞典教数学的老师,在岛上住了一阵子后,就不想离开了,开了一家古董杂货店为生,他和三毛就是在捡东西时认识的,他后来把店里的一扇很美丽的雕花大木门送给了三毛。

这个家不是只有三毛喜欢捡东西,荷西也喜欢,两个人真是天生一对。布置居所是他们共同的乐趣。很多人都会忌讳家里有死人用的东西,但在撒哈拉,三毛把那一堆包棺材的木板拉回家的时候,荷西没有任何质疑,反而因为它们是包棺材的木头格外看重它们。也因为荷西对那堆木板的态度,三毛偷偷在心里给他加了几分,觉得他们是一路人。三毛在陆地上捡,荷西在海底捡。荷西捡到过腓尼基人时代的陶瓮,18世纪时的实心炮弹、船灯、船窗、罗盘、大铁链,甚至一枚1947年的男款金戒指。那只腓尼基人时代的陶瓮,是荷西大学时代在海底打捞上来的,年代久远,非常珍贵,产自公元前9至14世纪,是腓尼基人用来盛放谷物的容器。他们曾拿去马德里的考古博物馆鉴定,确定它是只腓尼基人时代的陶瓮。当时还担心它属于国宝而被没收。不过鉴定的人说,馆内已经有三四只完整的了,并且他们的这只有点残缺,所以还给了他们。这些东西大都放在大加纳利岛的家里。

很多人淘古董是为了倒手赚一笔,或是因为那件物品本身有着极高的价值而喜欢它。三毛不是那种职业收藏人,她最看重的不是物品的市场价值,而是时光在它身上留下的痕迹以及物品背后人与人之间的情谊。三毛淘东西,看重一个“缘”字,她本身有辨识旧物的好眼力,这缘于她庞大的阅读量和眼界,见到的好东西多了,自然就能比普通人更能分辨它是真正有时光痕迹的物品,还是批量生产的工艺品。

比如有一次,她在玻利维亚的首都拉巴斯旅行,夜晚外出散步时,路过一个卖煎鱼的食摊,摊主是个印第安女人。她在夜晚独自点着蜡烛经营着这个简易的小食摊,旁边还放着一个熟睡的婴儿,这个场景让她动容,于是就停下来买了一条煎鱼。那些鱼都是提前煎好的,但夜晚的冷风已经让它们凉透了。三毛想让她早点收摊回家,所以不想麻烦她加热,吃凉的就好了,但那个印第安女人执意要给她加热,说热的才好吃。就在印第安女人为她加热完鱼,坐下来收紧披风的一瞬间,三毛无意中看到了她胸前挂着的两条银鱼,在夜色下闪着灼灼的光芒。她的心瞬间被那两条银鱼占领,便问摊主卖不卖,同时又觉得自己占了对方“贫穷”的便宜而不好意思起来。也许因为贫穷,那个印第安女人怕她反悔似地说,卖,卖,卖。并且告诉三毛,家里还有其他东西也可以卖给她。所以,那次在拉巴斯,她不但得到了两个银鱼挂饰,到了第二天,那个印第安女人又卖给她两对红石头装饰的耳饰和一枚银胸针。不过,这件事让三毛耿耿于怀,她后来在书中写道:

再过几年如果回去拉巴斯,我要将这几样东西送回给那个女人,毕竟,这是她心爱的。

三毛的收藏之路最早由“捡”“偶遇”开始,慢慢地,“捡”和“偶遇”已无法满足她的恋物之心,她便开始“求”和“淘”。在沙漠的时候,她因为迷恋撒哈拉威女人的饰品,常常去“求”她们让一个给她。她结婚时戴的那条“布各德特”项链,还有一些撒哈拉风情的手镯、挂饰就是一个帐篷一个帐篷去“求”来的。

回到台湾生活以后,她“捡”东西的爱好依然有增无减。有阵子,她迷上了台湾人以前用的手工老土碗,空闲的时候,常常一个人开车去台北周围的小镇上寻找。找了一些之后,还觉得不过瘾,就拉着朋友一起环岛寻找,沿途只要看到可能有土碗的店,便停下进去询问。那一趟收获颇丰,他们淘到了上百只土碗、土盘,回程的时候,车子里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其中一只碗还是从一条看家凶狗那儿“偷”来的。那是夜宿美浓时,三毛因为睡不着,出门沿着镇上的小路散步,看到一条狗在一条水沟旁边吃饭,眼尖的她一下子就认出那只狗用的碗是老土碗。但那条狗护食,凶凶地防着不让人靠前。三毛就去附近的商店买了一只新碗,等她买碗回来,发现那只狗吃完食已经离开了,那只碗被舔得干干净净放在那里,她便顺利“偷”走了这只狗碗,给狗放了一只现代碗代替。这只盛狗食的碗也是那次所淘的上百只碗中她觉得成色最好的一只。

这些碗在她台北的家里成了装饰品、餐具、烟灰缸。冬天的夜晚,她捧着一只大花土碗,脚下穿一双木屐,哒哒哒穿过小巷,走到夜市的面摊前,把手里的碗往前一伸,要一碗肉羹米线。老板娘看她用这种古老的碗,对她说:“呀唷!小姐,我这保丽龙做的碗没有细菌啦,你这种古碗,看起来就怕死人呢。”可是,这位老板娘怎能体会到其中的“奢侈”和用碗人内心的满足感呢?

她所钟爱的银饰

三毛淘的东西很杂,来自世界各地不同国家、不同城市,种类也五花八门:印第安人的手织布、十字架;西班牙的陶瓷罐、彩瓶、彩盘;印度的挂毯;中国的刺绣裙子、瓷碗、陶罐、铜器……三毛爱美,在她收藏的老物品中,首饰也占了很大一部分。

在众多的首饰中,三毛又最钟情银饰。她拥有各类镶嵌彩石的项链、手镯、脚环、挂锁、挂坠、别针等银饰,它们大都来自南美洲的小商贩、大加纳利岛的杂货摊、西雅图的古董店,以及台湾的小镇、香港的街边……其中,又以南美洲的居多,三毛一路走来,一路买,只看它们的来路——秘鲁的老别针、墨西哥的脚环、撒哈拉的项链……便可想象到它们的神秘和风情万种,也可以看出,拥有它们的是位行遍了千山万水的人。

三毛对于银制品,总有难掩的温情和小心翼翼,每件都会带回家先用擦银粉擦一遍。她在书中写过得到一件心爱银制品的情形:

用擦银粉略略擦一下;不给它太黑,也不能太亮。玩着这安静的游戏,即使在无人的深夜里,眼前呈现出来的,就是那片拉巴斯的旧区域,那些红红绿绿的印第安人,在我的客厅里,摆满了摊子,喧哗的市声也传入耳来。

她的首饰和衣服就像她的家居用品一样也都不是来自大商场,以她的性格、喜好,是不肯去百货商店买当季流行的衣服和饰品穿戴的。她说过,“太精细的东西我是比较不爱的,可是极爱产生它们这种饰物的那个迷人的时代和背景。”她结婚时,大概父母有询问她关于结婚戒指的事情,在一封家信中,她写“钻石与我身份不符”。那时,她住撒哈拉,除了经济方面的考虑,她的气质也与粗犷的当地饰品更搭,钻石的确与沙漠格格不入。

除了那些与荷西有关的首饰,还有一些饰品也是她很看重的,她所看重的物件往往都与“人”有关。其中有一条来自西雅图的项链,更准确地说,是来自阿富汗。那是20 世纪80年代,荷西已去世,她独自去美国西雅图的一所大学进修。三毛一直不太喜欢美国,大概是她生活过的几个美国城市都太现代化。三毛天性喜欢原始、朴素的地方,那时候,她除了上课,很多时间都交给了电视机和西雅图一家杂货店。

这个杂货店开在西雅图街边一个很不起眼的地方,店里卖一些从阿富汗、印度来的衣服、饰品等。三毛第一次走进这家店铺时,店主正一边整理店里的东西,一边懒懒地用阿拉伯语“沙拉麻里古”跟她打招呼。三毛听到这句熟悉的招呼,心里泛起一丝柔情,因为在大概十年前,她在撒哈拉居住时,常常用这句话跟撒哈拉威人打招呼。现在,在讲英语的美国再次听到这句熟悉的问候时,她也自然地回了一句“沙拉麻里古”,店主听到她的回应也惊得停下了手中的活儿,就这样,三毛认识了店主哈敏。哈敏来自阿富汗,一个人在西雅图开店,太太、孩子们都留在阿富汗。

哈敏总是懒懒的,对生意也没有很用心,他不回国办货,而是从一个美国人手里批发自己国家的东西。熟悉起来后,三毛便说他——

“哈敏你不积极!”

“够了!”

“首饰不好看。”

“那是你挑剔呀!”

“这样不能赚钱。”

“可以吃饱就好了啦!”

两个人之间总是这样简单又懒懒地对话,在功利又不友好的西雅图,遇到哈敏这样有“禅意”想法的人不多,所以三毛常常去他店里聊天,有时候也会帮他的女客人试穿衣服,哈敏成了她在西雅图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不过,因为哈敏卖的东西在三毛眼中都太普通,所以三毛也没有买过他任何东西。

就这样,半年过去了,三毛完成了在西雅图的学业,准备回台湾。临行之前,她去哈敏的店里与他告别,哈敏还是那副懒懒的、事不关己的样子,直到三毛说了几遍“要走了。我要走了”,他才慢慢坐起来,在一个盛满私人衣物的大铁箱里掏了半天,掏出一条项链。三毛只看了一眼便被惊艳到了,那是一条宽宽的波斯风情颈饰,上面缀满了圆形的银片,并镶了一些彩色宝石。三毛一边惊呼为什么这么好的东西不早点给她看,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这条项链无论多少钱都要买下。哈敏说,那是他妻子的项链,他想要送给三毛留作纪念。三毛要付钱,他不要,并一再跟三毛说:“这是我妻子的。”几番推让,三毛还是付给了哈敏100美金。哈敏最后还对三毛说:“不要忘了,它是我妻子的哦。”

三毛有一张比较知名的照片,照片中的她穿着一条南美洲风情的大红色长裙坐在椅子上,黑色的长发梳成中分绾在脑后,目光沉静地注视着镜头,她的颈上戴着的便是这条项链。这一身装扮的照片还有另一张黑白版本,是一张侧脸头像照,眼神放低望着前面不远的地方。繁复隆重的项链与她的沉静面容形成一种反差,无意中成了她内心的映照——无论历经了什么样的人生,内心深处始终如这条项链,是绚烂、翻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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