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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C与翻转课堂在税法课程中的融合应用探究*

2020-05-08胡小凤

科技创新与生产力 2020年4期
关键词:税法习题线下

胡小凤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商学院,湖南 娄底 417000)

随着MOOC 的快速发展,其缺点也逐渐显示出来,如师生缺乏及时有效互动/教与学分离、无法满足社会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需求等,由此派生出在线学习新形式,如私播课 (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s,SPOC)。哈佛大学HarvardX 主任罗伯特·A·卢认为,MOOC 仅仅代表了在线教育的初始形态,而现在形势已经发生了变化,已处在 “后MOOC”时期[1]。后 MOOC 时代出现的 SPOC 是MOOC 的校本化,是融合在线学习和校园课堂教学的创新[2]。然而单一的SPOC 教学模式,难以满足现代教学的需要,很多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往往还会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比如翻转课堂 (Flipped Classroom),亦称 “颠倒课堂”,是 “由教师创建视频,然后学生在家中或课外观看视频中教师的讲解,再回到课堂上师生面对面交流和完成作业的一种教学形态”[3]。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SPOC 与翻转课堂的融合,成为后MOOC 时代高校教学改革的新模式。2019 年,笔者将SPOC 和翻转课堂融合应用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税法课程的教学实践,并对之进行探索和反思。

1 SPOC 和翻转课堂融合的教学实践

税法课程的学习者为财务管理专业大三的学生,笔者利用超星学习平台,将SPOC 与翻转课堂融合应用于税法课程的教学;在学习平台建立SPOC 资源库,引导学生线上学习,然后根据线上学习情况,精心组织线下探究,“翻转”传统的教学顺序,促使学生牢固掌握税法知识。

1.1 SPOC 资源库的建设

笔者所在的税法课程组共有4 位专任教师,其中教授1 位、副教授1 位、讲师2 位,且都是一线教师,教学经验丰富。在上课之前,4 位教师利用暑假时间在超星学习平台上将税法课程的SPOC 资源库基本建好。SPOC 资源库分为税法课程基本信息、税法课程视频与其他学习资料、税法课程习题等三大部分。

1)税法课程基本信息。税法课程基本信息包括税法课程简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教学进度安排表、教学模式以及税法课程组教师简介。其中,税法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教学进度安排表由课程成员讨论制订;教学进度安排表则由上课教师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制订,教学模式为SPOC 与翻转课堂相融合的混合教学模式。

2)税法课程视频与其他学习资料。教学视频和其他学习资料是税法课程SPOC 资源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主体。4 位教师分工合作,共同录制税法教学视频100 个,每个视频时长10 min 左右,涵盖了税法课程的所有内容。其他税法学习资料包括课件、最新政策文件以及案例、新闻等资料。税法近几年变化非常大,而教材无法及时更新,需要上传相关的最新政策文件供学生学习。

3)税法课程习题。税法课程有专门的习题库,共有1 000 多道习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业务题以及综合题等。采取课前预习习题、课中检测习题以及课后巩固习题等3 种形式,让学生进行训练以牢牢掌握税法知识。

1.2 SPOC 与翻转课堂的融合应用

笔者教授税法课程的班级为2017 级财务管理专业一班大三学生,这些学生已经学完 “会计学原理”和“经济法”课程,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自学能力。学校要求教师和学生在手机端下载超星学习通APP,学生能熟练地利用超星学习通进行学习;学校为学生提供了免费的WiFi,校园网络覆盖了学校的各个角落;学校还组织教师参加超星学习平台建设的培训。超星平台的技术人员常驻学校,随时为师生解决学习平台的技术问题,这些都是SPOC与翻转课堂在税法课程中融合应用的基础条件。

税法课程的教学分为线上和线下两部分,采取SPOC 与翻转课堂融合教学模式。2017 级财务管理一班共67 位同学,分为11 个学习小组,10 个组是6 人一组,另一组为7 人。每组推选一位组长负责督促组员的学习,包括线上SPOC 资源库的学习和线下分组的探究学习。笔者根据学生线上线下学习情况和线下综合评分。

1.2.1 线上学习

笔者根据教学需要,设置了两名助教,助教为本班学生,学习认真、工作负责。设置两名学生助教,以学生管学生,更加有利于本班学生的学习,也能及时收集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主讲教师可以根据助教反映的情况,及时调整教学安排。

线上学习采取SPOC 的教学模式,学生自主学习,笔者提前3 天在超星学习平台上发布线上学习任务,学生在下次上课前1 天必须完成线上的学习任务,包括视频与其他资料的学习、相关的习题以及拓展的知识。

SPOC 学习,师生之间虽缺乏面对面的交流,但可以线上交流互动。学生在线学习时,遇到问题可以在讨论区留言发起讨论,其他学生也可以参与讨论交流,主讲教师或助教则负责在线答疑,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引导学生学习。

学生SPOC 学习,并不是随心所欲,必须按照主讲教师的安排进行学习,主讲教师可以全程监控。笔者在布置线上学习任务时,设置了一些监控措施,比如教学视频设置了防拖拽、防窗口切换和原位播放和任务点,课件和其他学习资料设置了任务点和原位播放、限制翻页时间,以督促学生认真学习。另外,主讲教师和助教在后台能看到每位学生的学习进度,可以及时督促学生的学习。对于视频和课件资料以及习题没完成的学生,主讲教师和助教可以发信息督促其尽快完成。每个学习任务后面都设置了相应的习题供学生巩固知识,习题的完成情况也为教师提供了下一步教学安排的依据。同时,学生学习情况可以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

1.2.2 线下学习

由于是第一次实施SPOC 与翻转课堂的融合,学校要求税法课程线上学习的时间为48 课时 (总课时)的1/3,即16 课时,线下面授的时间为总课时的2/3,即32 课时。线下面授不同于传统的面授,而是完全采取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翻转课堂教学模式颠覆传统教学方式,将知识讲解和知识消化两个程序颠覆过来,即知识讲解在课外 (SPOC线上),知识消化则移至课堂内。教师在布置线上学习时,会根据教学大纲选择适合学生自主学习的内容,这些内容在课堂上不会再重复讲解。在线下面授的课堂上帮助学生消化巩固线上学习的知识,以及带领学生辨识、探究比较晦涩难懂的知识,同时加强训练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如申报纳税。

每次上课前,教师会根据学生的SPOC 学习情况安排线下的学习,并在课前将面授课堂的主要内容和程序告知学生,让学生提前准备。线下学习在智慧教室进行,课桌可移动,学生上课分小组坐,方便小组成员之间的分工协作,也有利于各组之间的讨论探究。

在整个学习过程中,学生始终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则转化为学生的引路者、指导者,围绕学生开展教与学的活动。线下学习,教师引导学生的探究活动,每个小组在问题讨论完毕后派出1 名代表(一般是组员轮流)上台讲解,其他组对其提问并加以点评,促使探究更深入。每个章节线下学习内容与形式都不是固定的,如企业所得税法,SPOC学习内容为企业所得税法的具体规定,线下学习的内容则是综合题,每组一题,大家一起讨论计算,并进行纳税申报;而个人所得税法这一章节,SPOC的学习内容为新税法内容,线下探究的内容则是要求学生对新旧个人所得税法的不同税种规定进行对比分析,从而探讨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精神与立法趋势,实现课堂思政。

1.2.3 考核评价机制

SPOC 和翻转课堂融合的教学模式首次在税法课程应用,其课程考核机制也发生了改变,打破了期末试卷一纸定课程成绩的惯例,课程综合成绩采取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各占50%的比例。其中,期末成绩由期末考试决定,期末考试采取习题库随机抽题的机考方式;期末考试是检验学生整个学期学习效果的一个标准。改革后的税法课程重视形成过程考核,平时成绩占最终成绩的一半。平时成绩由线上和线下两部分的学习过程考核得分组成,线上和线下的考核各占一半;其中线上学习考核分为三大模块:SPOC 资源库教学视频和课件、政策文件等资料的学习,这部分学习情况的考核占总成绩的15%;习题的完成情况考核占总成绩的7%,线上讨论交流情况考核占总成绩的3%。线下学习考核也分为三部分:考勤占总成绩的2%;课堂的探究表现占总成绩的18%;线下作业占总成绩的5%。这样的成绩比例,重视学习的过程,保障了税法课程综合成绩的客观和科学性,同时改变了学生在考试前 “临时抱佛脚”的状态,使学习过程充满挑战和充实。

2 SPOC 与翻转课堂融合应用的效果分析

2.1 从学生的满意度来看

在教学结束后,笔者对学生进行了一次调查,参与学生67 人,收到学生的调查回复67 份,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学生对SPOC 与翻转课堂融合教学模式的满意度调查表 (人)

从表1 可以看出,学生对税法课程SPOC 资源库和线下学习的满意度高达100%,对线上学习的满意度则不一样,52 位学生非常满意,11 位满意,3 位基本满意,1 位不满意。经过进一步的深入调查得知,绝大部分学生喜欢SPOC 和翻转课堂融合教学模式,认为该种融合教学模式有趣新颖,可以促使自己主动学习,有助于税法知识点的掌握与应用;少部分学生一般喜欢SPOC 和翻转课堂融合教学模式,认为SPOC 资源库的教学视频可以反复看,有助于知识点的消化,但耗时较多;个别学生不喜欢该种教学模式,认为线上学习没有教师面对面的督促,难以坚持。从这次调查结果可以看出,SPOC和翻转课堂融合教学模式深受绝大部分学生喜欢。

2.2 从学生成绩的层面来看

2016 级财管管理专业的税法课程是按照传统的教学模式进行的,此处随机选取2016 级财务管理一班的56 位同学;实施SPOC 和翻转课堂融合教学模式的2017 级财务管理一班的67 人。笔者将税法课程改革前后的学生卷面成绩做了对比,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SPOC 与翻转课堂融合教学模式实施前后学生成绩对比

从表2 可以看出,2019 年SPOC 与翻转课堂融合教学模式在税法课程中实施后,学生的期末卷面成绩较之改革前有大幅度提高,优秀和良好的占比增大,平均成绩提高9.55 分。SPOC 与翻转课堂融合教学模式实施后,注重平时各个学习环节的考查,这些考查分数计入学生的平时成绩;学生的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为学生的综合成绩。由于实施SPOC 与翻转课堂融合教学模式后,师生对平时学习给予了更多的多关注,因此绝大部分学生平时学习任务完成得较好,平时成绩也较高,综合成绩不及格的仅4 人。

2.3 从学生平时学习的状况来看

2018 年笔者教授2016 级财务管理5 个班级的税法课程时,采取传统面授教学方式,教学呈现“四少”现象:课前学生预习少、课堂上学生参与互动少、课后学生提问少、师生交流少。2019 年笔者将SPOC 与翻转课堂融合应用于税法课程教学,师生线上和线下交流多,学生的学习兴趣明显增强,学习积极性大幅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及税务处理能力也得到了培养和提高。

SPOC 与翻转课堂在税法课程中的融合应用,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改变了传统的教学理念,创新了教学模式,提升了教学效果。

3 结束语

从对学生的调查和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以及学生平时的学习状况来看,税法课程采取SPOC 和翻转课堂融合教学模式后,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纵观改革过程,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值得反思。

首先,线上和线下学习课时的分配不合理。按照学校的要求,线上学习课时与线下学习课时之比为1∶2,这种课时的分配导致税法课程SPOC 资源库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很多知识点教师不得不进行线下面授,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也因此受到了影响。根据1 个学期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税法课程在融合应用SPOC 和翻转课堂时,必须增加线上学习课时,线上与线下学习课时之比不得小于2∶1,学生适应后,线下学习可以逐渐减为3 次,第一次是在开学时,第二次安排在期中,第三次则安排在期末;其余时间按线上学习进度安排。

其次,学生线上学习的自觉性有待提高。由于线上学习的时间没有具体的限制与监督,部分学生自律性差,很多学习任务都是在最后的时间段匆匆完成,有极个别同学甚至没有完成,导致学习效果很不理想。对于学习不自觉的学生,可以采取3 级督促机制,即主讲教师督促、助教督促和学习小组组长督促。一般情况下,由学习小组组长督促;组长督促无效的,则由助教督促;助教督促无效的,再由主讲教师亲自督促。三级督促能给不自觉的学生增加压力,促使其自觉学习。

再次,近几年我国税法在不断改革,教师的教学任务繁重,因此税法课程的教学视频无法及时更新,只能依赖主讲教师上传新的政策文件供学生学习。这给学生增加了学习的困难,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如果将线下和线上学习课时调整后,教师会有更多时间完善税法课程SPOC 资源库,及时根据新税法政策重新录制新的教学视频。

综上所述,在后MOOC 时代,SPOC 和翻转课堂在税法课程中的融合应用,还需不断地探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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