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香閣藏北朝墓志》文字校理*
2020-05-07周永研潘玉坤
周永研 潘玉坤
國學大師王國維曾説:“古來新學問,大都由於新發現。有孔子壁中書出,而後有漢以來古文家之學;有趙宋古器出,而後有宋以來古器物、古文字之學。”(1)王國維:《王國維文集》(第四卷),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1997年,第33頁。王國維先生從學術史的高度强調了出土文獻具有的重要研究價值。墓志作爲重要出土文獻之一,近年來,更是引起了學界的廣泛關注,相關研究成果如雨後春笋般地呈現。
南北朝時期墓志的形制和體例逐步定型,該時期的墓志文獻具有較高的研究價值。毛遠明指出:“北朝墓志相較南朝墓志而言,數量更多,無論是形體規模,製作工藝,還是墓志内容,南朝都比北朝遜色不少。”(2)毛遠明:《碑刻文獻學通論》,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113頁。儘管北朝墓志數量多、規模大。但是,目前對北朝墓志進行專門研究的成果並不多見。葉煒、劉秀峰《墨香閣藏北朝墓志》(3)葉煒、劉秀峰:《墨香閣藏北朝墓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以下簡稱《墨香閣》)是在個人收藏墓志的基礎上對北朝墓志整理研究的最新成果,該書有助於我們進一步了解北朝的文化風貌、語言習慣、職官制度、歷史地理等内容,是北朝歷史文化研究的重要參考資料。但該書在文字校理、句讀標點、文化典故等方面仍存在不少疏誤。我們在系統研讀《墨香閣》的基礎上,選取文字校理的一些典型案例,分爲文字訛混、文字脱落、文字衍生、文字倒置等六個方面展開論述,希望我們的研究可以使該書信息傳達更加準確,同時爲墓志等其他文獻古籍的整理提供借鑒。
一、 文字訛混
墓志由於長久埋藏地下,出土後往往有磨泐殘蝕,加之不少墓志原石已毁或流散,拓本也不一致,初拓、翻拓、續拓各有參差,這些現象導致了部分墓志文字模糊不清,客觀上給文字識讀帶了不少困難。同時,墓志俗字大量存在,以至於“滿紙訛火”,它們尤其成爲墓志釋讀的障礙。《墨香閣》整理過程中,文字訛混現象時有發生。
1. 北魏正光二年《程暐墓志》:“俎川東逝,落影西沉。霜酸宿草,風結寒林。”(18頁)(4)括弧内數字爲《墨香閣藏北朝墓志》頁碼,下同。
《方言》卷一:“嫁、逝、徂、適,往也。逝,秦晉語也。徂,齊語也。”可見,“徂”“逝”爲同義詞。徂川,亦作“逝川”,語本《論語·子罕》:“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碑刻中以“徂”爲語素構成的複合詞有“徂光、徂輝、徂景、徂年、徂陰”等,都是表示時光歲月流逝。值得注意的是《墨香閣》中不止一處出現了這種俗寫現象,如北齊武平元年《宇文紹義妻姚洪姿墓志》:“激水東流,俎光西促。”(6)本文所引北朝墓志,如無特殊説明,均出自《墨香閣藏北朝墓志》,下同。其中“俎光”當爲“徂光”。東魏武定五年《雷亥郎妻文羅氣墓志》:“帝以龍鎮捍有方,威名肅振,詔遷洛州刺史,在任薨俎。”其中,“薨俎”亦當爲“薨徂”。
2. 東魏武定六年《張瓊墓志》:“公時宣風導禮,撫慰初附,境内帖然。”(72頁)
“帖然”一詞不見於同時代文獻中,此處的“帖”應是“怗”字,復查原拓該字爲,基本可以確定是“怗”字。《玉篇·心部》:“怗,静也。”《廣韻·帖韻》:“怗,安也。”可見,“怗”有“安静”“平静”之義。同時期碑刻文獻,還有用例,《漢魏六朝碑刻校注》七二九《北魏元融墓志》:“既而,楊州刺史元嵩被害,壽春凶凶,人懷危迫。都督表公行楊州事。公私怗然,民無異望。”《漢魏六朝碑刻校注》一三三八《北周强獨樂造像記》:“平杜、葛二軍,積年之寇,掃蕩齊魏,革化之民,京洛清晏,關東怗然。”同時期的傳世典籍中也有用例,《北史·柳崇傳》:“崇見之,不問賊事,人别藉以温顔,更問其親老存不,農業多少,而微察其辭色,即獲真賊吕穆等二人,餘皆放遣,郡中畏服,境内怗然。”偏旁“忄”和“巾”在古籍中經常相混,曾良《俗字及古籍文字通例研究》對這種情况有説明“蓋這兩個偏旁毛筆書寫相似,相混由來已久。正如前文所引,唐代雲公便指出俗書‘悵帳亂於心巾’。”(7)曾良:《俗字及古籍文字通例研究》,南昌:百花洲文藝出版社,2006年,第66頁。《舊唐書·馬周傳》:“往者貞觀之初,率土霜儉,一匹絹才得一斗米,而天下帖然。”其中“帖然”亦爲“怗然”之訛,當據正。
3. 北齊河清二年《李思約墓志》:“孝淳閏閫,義篤友僚。心依岩谷,志絶府朝。”(126頁)
4. 北齊天統二年《□季和墓志》:“榮勛命賞,功實居多。除討寇將軍、員外、奉朝請。”(142頁)
二、 文字脱落
文字脱落,古籍整理稱之爲“脱文”,這是文獻典籍在流傳或刊刻過程中普遍發生的文字現象。文字脱落有人爲原因,也有自然原因。“個别字句的脱落稱爲奪文、闕文,整段、整章、整篇的脱落則一般稱爲逸文或佚文。”(9)張涌泉、傅傑:《校勘學概論》,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46頁。《墨香閣》整理過程中也存在不少的文字脱落現象,如:
1. 北齊天保二年《段通墓志》:“君承藉先德,世雄燕趙,家富門豪,輕重義,機警敏悟,邦國異焉。”(90頁)
“輕重義”既不符合行文規則,又語義不通。《墨香閣》注:“輕”字下似脱一“財”字。從碑刻習慣用語來看,此處原拓當脱“財”,“輕財重義”在墓志文獻中多有用例,如《隋代墓志銘彙考》五○九《韋匡伯墓志》:“君膺慶上靈,幼而岐嶷,因心孝友,禀性温恭。□衆愛仁,輕財重義。”史書中也有用例,《北史·高祐傳》:“少時輕俠,長而修改,輕財重義,多所交結。”“輕財重義”也可以寫作“重義輕財”,隋仁壽元年《房吉墓志》:“祖博物弘雅,重義輕財,膺公車之徵,就賢良之舉。”(10)羅新、葉煒:《新出魏晉南北朝墓志疏證》,北京:中華書局,2016年,第464頁。細繹上下文,“輕重義”前文有“世雄燕趙,家富門豪”,其後銘文有“秉操慷慨,弱冠知名”,由此可以看出志主生於豪門旺族,家境富裕,且爲人性格慷慨有操守。
2. 北齊武平元年《魯景墓志》:“皇建元年,加授伏波將軍。二年,敕除尚藥典御丞。至武平元,以公清謹勤心,敦篤僚友,上下加稱,敕除尚藥典御。春秋七十有三,武元年三月卒於家。”(162頁)
“至武平元”一句語意不清。根據此段“皇建元年、二年”以時間順序記人物生平的行文邏輯,在“至武平元”後應是脱落了一個“年”字,當補。其後一句中的“武元年三月卒於家”也有文字脱落,應在“武”後補上“平”字。我們認爲部分墓志文獻的脱文,可以憑藉上下文或歷史文化知識來進行可靠的補正。如,北齊武平六年《叔孫都墓志》:“追贈使持節都督東雍州諸軍事、儀同三司、太府卿、東雍刺史。”根據前文“東雍州諸軍事”,我們不難發現其後“東雍刺史”中間脱了“州”字。
三、 文字衍生
文字衍生,又稱衍文、羡文,是指古籍因傳抄或刻印過程中等誤加文字現象。文字衍生會使語句或文段意義含混模糊,從而影響閲讀與研究,我們應當認真研讀,找出其中的多餘文字並予以剔除,同時作出適當的注釋。《墨香閣》中有少數此類問題,如:
1. 北齊清河三年《李静墓志》:“維大齊河清三年歲次甲申十十二月乙卯朔十九日癸酉李君墓銘。”(132頁)
此處的“甲申十十二月乙卯”令人費解,疑是“十”字因誤衍生。從《墨香閣》所收同時期墓志北齊河清元年《公孫氏妻王敬妃墓志》:“大齊河清元年歲次壬午十一月丁卯朔十八日甲申□□騎大將軍、營燕二州刺史、大司農卿、營州大中正、公孫□□王夫人墓志。”以及東魏武定七年《王訛墓志》:“維大魏七年歲次己巳十一月壬子朔九日庚申王君之墓志銘。”可以看出此類墓志是以“國號+年號歲次+天干地支某月+天干地支某日某時”爲標準行文的,所以這裏剔除一個“十”字便可使文句暢通。
2. 北齊天統元年《孫顯墓志》:“乃祖佐吴,祚隆後葉。夫君載誕,才標史牒。名如玉之潤,如松之貞。出宰千里,蒲鞭示形。”(138頁)
這段文字爲墓志銘文,銘文的語言形式大多數是四言韻語,但也有例外。該墓志的銘文除了“名如玉之潤”一句爲五言,其餘均是四言的形式。通篇是四言而只有一句是五言,並不符合墓志銘文體例規則。另外,“如玉之潤”與“如松之貞”兩句詞性相對、句式相同,再加上其他文字就會影響對仗。所以“名”字爲衍文,當删,并出注釋作適當説明。
四、 文字倒置
古代文獻中的語句有時可能並没有字詞使用錯誤或缺字增字的現象,僅僅只是文字之間的前後次序顛倒,但這種情况同樣會影響我們對文獻的理解。所以文字倒置的問題也需要及時指出並改正。《墨香閣》一書中目前只發現一處:
1. 北齊天保九年《高榮暨妻牛貴英墓志》:“君以行藏戢意,追仲蔚之龍蟠;舒卷有懷,繼伯鸞鵲之起。”(116頁)
“繼伯鸞鵲之起”一句費解,不知所云。細繹上下文,“鵲”和“之”位置當互换,應該釋讀作“繼伯鸞之鵲起”,這樣“追仲蔚之龍蟠”纔和“繼伯鸞之鵲起”相對成文。“仲蔚”指晉代高士張仲蔚,晉皇甫謐《高士傳·張仲蔚》:“張仲蔚者,平陵人也,與同郡魏景卿俱修道德,隱身不仕。明天官博物,善屬文,好賦詩,常居窮素,所處蓬蒿没人,閉門養性,不治榮名,時人莫識,惟劉、龔知之。”“伯鸞”是東漢隱士梁鴻的字。梁鴻家貧,好學不求仕進,與妻孟光共入霸陵山中以耕織爲業,夫婦相敬有禮,舉案齊眉。仲蔚和伯鸞二人均是有隱居背景的歷史人物,“龍蟠”和“鵲起”均有待時而起之意。因此,本段文字當釋讀爲“君以行藏戢意,追仲蔚之龍蟠;舒卷有懷,繼伯鸞之鵲起”。
五、 可辨識卻誤辨
墓志拓片磨泐不清,部分文字釋讀難度很大。通過研讀墓志上下文或其他傳世文獻,部分磨泐不清的文字,可以得到正確的釋讀。《墨香閣》每每存在文字誤辨現象,如:
1. 北周建德元年《達符忠墓志》:“君置八政,振六條,禮賢良,問耆老,觀風俗□□□,慎達方而校政。”(178頁)
2. 北齊河清三年《高浟墓志》:“黑轓紫綬,丹輦黄扉。珠璧有序,槐鼎增暉。”(250頁)
3. 北齊河清三年《□洛墓志》:“圖天啓式,托日月以弘明;象地開符,帶川河而作固。”(254頁)
六、 不可辨識卻誤辯
墓志文獻屬於出土文獻,長年累月的埋藏於地下會受到自然力量的侵蝕。墓志出土之後,不能保證墓志内容的完整,部分磨泐字的處理,學界通行的、穩妥的做法是使用缺字符“□”。《墨香閣》整理過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可辨識卻强作識讀現象,如:
1. 東魏興和二年《尉景妻高婁斤墓志》:“霜岩曠野,風急長阡。蕭蕭隴樹,沉沉暮□。”(38頁)
2. 北齊武平六年《叔孫都墓志》:“至如學輕章句,遊設部伍,非徒興□投筆,固亦屬想長人。”(182頁)
總之,出土墓志具有重要的歷史學、考古學、語言學價值。近年來,學界取得了豐碩的研究成果,研究論文論著大量湧現。但目前業已整理出版的墓志文獻集録,大多數由從事史學研究的專家學者纂録,由於其對文字、音韻、訓詁學等知識措意不够,因此,録文中謬誤觸處可見。事實上,墓志文獻整理過程中的疏誤並非雜亂無章,而是有章可尋的,周阿根《墓志文獻校理疏誤例説》(12)周阿根:《墓志文獻校理疏誤例説》,《學術界》,2012年第4期。及張海燕、毛遠明《碑刻文獻正讀例釋》(13)張海燕、毛遠明:《墓志文獻校理疏誤例説》,《文獻》,2015年第4期。中均有詳細論述。可見,我們在墓志文獻整理之時,需要進行多角度、跨學科的綜合研究,以保證墓志文獻釋讀的準確性、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