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2020-05-04
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以融合创新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
《规划》提出,到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规划》部署5项战略任务:
一、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深化“三纵三横”研发布局。强化整车集成技术创新,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布局整车技术创新链;提升产业基础能力,以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网联化与智能化技术为“三横”,构建关键零部件技术供给体系。
加快建设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立健全龙头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联合研发攻关机制,提高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能力;引导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跨领域合作,提升新能源汽车及关联产业融合创新能力。
提升行业公共服务能力。依托行业协会、创新中心等机构统筹推进各类创新服务平台共建共享,提高技术转移、信息服务、人才培训、项目融资、国际交流等公共服务支撑能力;建立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虚拟仿真和测试验证平台,提升整车、关键零部件的计量测试、性能评价与检测认证能力。
二、构建新型产业生态
支持生态主导型企业发展。鼓励新能源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跨界协同,打造涵盖解决方案、研发生产、使用保障、运营服务等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生态主导型企业。
促进关键系统创新应用。以整车企业需求为牵引,发挥龙头企业、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坚持软硬协同攻关,集中开发车用操作系统;鼓励企业提高锂、镍、钴、铂等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建设动力电池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发展。
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进智能化技术在新能源汽车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深度应用;开展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应用示范;支持设计、制造、服务一体化示范平台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智能化水平。
强化质量安全保障。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三、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融合发展。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协同。
推动新能源汽车与交通融合发展。发展一体化智慧出行服务。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配送、港口作业等领域应用,为新能源货车通行提供便利。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创新智慧物流营运模式,推广网络货运、挂车共享等新模式应用,打造安全高效的物流运输服务新业态。
推动新能源汽车与信息通信融合发展。推进以数据为纽带的“人—车—路—云”高效协同;打造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保障“车端—传输管网—云端”各环节信息安全。
加强标准对接与数据共享。建立新能源汽车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标准体系,明确车用操作系统、车用基础地图、车桩信息共享、云控基础平台等技术接口标准。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大数据平台,促进各类数据共建共享与互联互通。
四、完善基础设施体系
大力推动充换电网络建设。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鼓励商业模式创新,营造良好使用环境。
协调推动智能路网设施建设。推进新一代无线通信网络建设,加快基于蜂窝通信技术的车辆与车外其他设备间的无线通信(C—V2X)标准制定和技术升级;加快差分基站建设,推动北斗等卫星导航系统在高精度定位领域应用。
五、深化开放合作
扩大开放和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支持国内外企业、科研院所、行业机构开展研发设计、贸易投资、基础设施、技术标准、人才培训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促进形成开放、透明、包容的新能源汽车国际化市场环境。
加快融入全球价值链。引导企业制定国际化发展战略,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资金,建立国际化消费信贷体系;支持企业建立国际营销服务网络,在重点市场共建海外仓储和售后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健全法律咨询、检测认证、人才培训等服务保障体系,引导企业规范海外经营行为,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规划》还部署了深化行业管理改革、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组织协同5项保障措施:
《规划》要求,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优胜劣汰,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产業集中度。落实新能源汽车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分类交通管理及金融服务等措施,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给予新能源汽车停车、充电等优惠政策。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规划》强调,要充分发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地方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部门任务分工,抓紧抓实抓细规划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