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等起草工作等
2020-05-03
财政部: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等起草工作
最近,财政部公布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明确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政府采购法(修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在做好上述立法、修订工作外,财政部表示,还要力争年内完成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修订)等规章项目。此外,财政部还将积极开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修订工作,适时上报国务院;开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适时发布实施;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财政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等领域开展立法研究。
财政部会计司调整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时间
最近,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调整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时间的通知》 (财会便[2020]8号)。《通知》明确,各中央部门内部控制报告报送截止时间推迟至2020年8月31日。各地区内部控制报告报送截止时间推迟至2020年9月30日,湖北省內部控制报告报送截止时间另行确定。具体报送要求见《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9]16号)。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及时调整本地区(部门)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计划,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鼓励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远程开展线上布置和视频培训,推动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积极稳妥做好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工作。
企业社会保险费获阶段性减免
最近,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各地的减免政策统一从2020年2月开始执行,不得延后执行,终止月份按各省份具体实施办法执行。具体来说,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可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可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不超过3个月,也就是说减征政策可以执行到4月份。各地的减免政策要严格界定为费款所属期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补缴减免政策实施前的欠费,预缴减免政策终止后的社会保险费,均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