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负责才是最大的效益
2020-04-30欧阳睿
欧阳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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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0日18时,江苏省无锡市312国道一高架桥发生桥面侧翻,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造成此悲剧的直接原因是桥上两辆行驶的货车严重超载。关于超载现象,从事运输几十年的一位司机坦诚地说:“超载至100吨的货车很常见,迫于赚钱的诱惑,大多数司机会选择铤而走险。”
多维解读
1.责任在身,赢得效益。现在,各行各业竞争激烈。为了盈利,一些企业或一些人挖空心思,采取极端手段。无锡高架桥侧翻,很大程度是拜货车严重超载所赐。这些人自是明白超载的后果,可仍心存侥幸,主要还是缺少对他人、对自己的责任担当。
2.心怀敬畏,方得始终。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货运超载已成常态,虽有相关部门的检查,若司机心头少了神明,缺了敬畏,又岂能把法律法规放在眼里?最终不酿成悲剧才怪呢!
3.齐抓共管,防微杜渐。每年,道路交通导致车毁人亡的事件层出不穷。固然与一些司机漠视交通规则、驾驶陋习等撇不开关系,而作为监管部门,难道没发现“超载是常事”的现实?风险是日积月累的,悲剧的隐患早已埋下。如今爆发了,这和没能始终如一检查到位、失察失职有很大关系。
青年视角
或许很多人都在责骂司机不该利欲熏心,为了多挣钱而置他人及本人生命于不顾。可是如果深挖无锡高架桥侧翻始末,罪魁祸首是很难讲清的。
司机难道不明白超载会带来危险的道理吗?为生存,他们得出去挣钱,有时得“冒险”。货运司机处于整个货运产业链的最低层,假如不超载,可能还得倒贴钱。在一大家子人要吃饭面前,他们只好选择背“规”而驰。当然,这样发展下去,终将隐患无穷。希望所有的行业都能在规则中安全生产,永远太平。
(作者:夏林涛)
超载致使桥梁侧翻,各种发声都很正常。那我们因此就把货车司机当成口诛笔伐的对象了吗?你们可能认为,不就是因为司机贪心才造成这场事故的么?殊不知,其背后所隐藏的,是“不超载就亏钱”的货运生态。当今社会,货车司机已不像《平凡的世界》中所描述的“方向盘一转,给个县长都不换”那样风光啦。许多货车司机表示,按规定载重拉一趟,连成本费都保证不了,大家都是拿生命来拉货的。因此,凡事都得调查清楚,才有发言权。
(作者:温明锋)
时间在流逝,街市重回繁华。它能抹去桥梁及汽车的废墟,却难以抹去痛失亲人的家属的伤痛;它能使人们慢慢淡忘这次事故,却无法扫除受害者家属心中的阴霾。超载现象在国内很常见,妄加指责是没用的。只有大家携手并进,反对超载;只有各部门通力合作,从源头上治理,才能逐渐减少,直至杜绝“无锡悲剧”的再上演。
(作者:郭佳林)
时评频道
就本次事故来说,即使超载导致侧翻是直接导火索,但它所引起的反思,显然不能局限于超载本身。桥梁设计是否预留了足够的容错空间,日常的安全检测有没有做到位等,都是该被反复追问的议题。
走在钢筋水泥的结实道路上,却也无法抵挡天降无妄之灾,无论怎么回想,这都是一个剥夺安全感的可怕场景。所以,在做好善后工作之余,面对那些被曝光的魔鬼细节,必须有彻底的调查,用通盘的真相,去还原渗透在城市管理层面的诸多漏洞;用严肃的问责,去倒逼管理和执法者履职。
(摘自《人民日报》2019年10月12日)
当车主只能在“一省再省”的环境中挣取利润,安全和道德将最先被抛弃。定价方若一味遵循“价低者得”,甚至压价至“杀熟”,倒逼车主在其他利润点上动歪心思是可以想见的:超载。超载货车不会选择走高速,而从江阴走公路进无锡,312国道上海方向K135处则是必经之地。
这是一次系统作恶的结果。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在这张混杂着人情、关系、利益的经济关系网中,缺位的管理者、只想自我利益最大化的货主、搅乱市场秩序的“劣币”车主们无疑都是帮凶。
(摘自《广州日报》2019年10月12日)
评论文章
扒一扒无锡桥塌背后的故事
谢荣佳
2019年10月10日,江苏省无锡市的312国道K135处发生了一起重大的高架桥侧翻事件,造成三死二伤。
受害者里有一名单亲爸爸,他女儿才上初中……这是多么惨烈的一件事啊!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起事故的发生呢?
这得从桥的结构开始说起。这座桥是独柱墩的,也就是说只有一个桥墩作支撑。因此,当它的一侧过重时,桥面极易发生侧翻。
当然,直接原因就是货车超载。当时,有两辆加长货车行驶在桥上,车上放的是钢卷,每一个钢卷净重28.5吨。其中一辆车上放有六个钢卷,再加上车子重量,共有187吨,另一辆重140吨。在我国,六轴牵引车的标准载重只设为49吨。在这里,还需要补充一个事实,全球载客量最高的波音747的总重量也只有174吨。
这是多么丧心病狂的超载啊!当这两辆车同时行驶在桥的一侧时,就有300多吨的重量压在桥面上,这桥怎么可能不塌翻啊?早在2016年,我国就出台了有关货车超载的相关政策,可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货车司机铤而走险?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事故发生呢?
据了解,当今的货车运输市场中有一种“不超载就赔钱”的现象。所以,为了生计,货车司机们在明知超载将面临什么的情况下,也只能“勇往直前”了。实际上,这还只是导致事故频发的其中的一个小原因。许多货车司机是与公司签约的,他们只能听命行事。公司要他们运多少,他们就得运多少。从某种意义上说,货车司机们也是受害者啊!
2016年由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承运人、装载企业、货运企业、驾驶员实行“一超四罚”的要求。有这么严厉的文书,他们为什么不怕呢?其实对那些装载企业来说,那“四罚”中的罚款微不足道,远远比不上他们所获的利润。那区区几万元的罚款于其而言只不过是挠挠痒罢了。在他们眼里,罚款早已是家常便饭,出事才是例外。
正是有了这群漠视法律的人,才让我国的货运市场乌烟瘴气。正所谓“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是该到了政府有关部门出重拳整治这些黑心企业,斩断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伸向利益的黑手的时候了。罚款是必须的,但更有必要从量刑的角度去审视这个问题。唯有把那些将个人利益建立在他人安危上的企业或个人“罚”怕了,才有可能让他们真正得到深刻教训,才有可能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继而遵纪守法,照章办事。同时,要合理调整运输内部分配结构,促使各方利益得到基本保障。
只有人人正视法律,遵守法律,才能让这个社会更美好,人民更幸福。事情已经发生了,让我们为遇难者祈祷,但愿他们的离去能换来大家的永久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