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昌祯:婚姻法学科的奠基人
2020-04-30
巫昌祯,著名法学家、新中国婚姻法学科奠基人,因病于3月25日逝世,享年90周岁。巫昌祯教授一生与法同行,曾亲历多部重要法律的起草修改工作,曾参与我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起草和修订,而且是《反家庭暴力法》出台的有力推动者。此后,在《婚姻法》二次修改、《计划生育法》等法律的修订与起草工作中,巫昌祯也一直关注妇女权益。
“法大才女”
1929年,巫昌祯生于江苏句容县一个旧式官吏家庭,是七个子女中唯一的女孩。巫昌祯说,父亲有多个妻妾,这与自己后来专注女性权益保护“不无关系”。
1948年,她随长兄来到北平,考进著名的法律学校朝阳大学,在这里遇到了后来的丈夫庚以泰。北平和平解放后,他们一起转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
在巫昌祯家里,珍藏着一张摄于1954年的照片,那是她和庚以泰的结婚照。那一年,他们以新中国第一届法律系大学生的身份毕业,被分配到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巫昌祯教民法,庚以泰教刑事诉讼法。然而,受时局影响,北京政法学院在20世纪70年代初被迫停办,师生被整体下放到安徽劳动,一年后就地解散。后来,庚以泰被安排在安徽省公安厅工作,巫昌祯则因出身问题被迫回到北京,40多岁就被迫提前退休。
直至1978年,北京政法学院复建,巫昌祯那纸退休令被撤销,得以重返讲台。1980年,北京政法学院成立当时全国唯一的婚姻法教研室,巫昌祯是学术带头人。当时,巫昌祯就以讲课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的教风著称,还主持编写了多个版本的婚姻法学教材。
在中国政法大学,巫昌祯和薛梅卿、严端、孙丙珠四名女性学者,被称为“四大才女”,广受学生喜爱。
婚姻法泰斗
1950年开始,新中国几个重大立法项目次第展开,其中就包括1955年启动的由彭真同志负责的民法典起草活动。当时,参与起草的都是芮沐、佟柔、杨怀英等法学大家,年仅25岁的巫昌祯是起草小组最年轻的一员。可惜的是,这项任务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完成。
1978年,婚姻法启动修改工作,因为曾有起草民法典的经历,北京政法学院又选派了巫昌祯参加。这次立法实践,是她学术道路上的分水岭。随后,她的研究和教学重心从民法逐渐转向了婚姻与家庭法学。
1989年,全国人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起草规划,巫昌祯任起草小组副组长。这部法律于1992年提前问世,成为我国第一部专门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
反家暴立法先驱
巫昌祯一直密切关注妇女权益,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毕生志愿是让“法律上的男女平等”成为“事实上的男女平等”。巫昌祯曾说:“我把一半的时间和心血给了学生和书,另一半给了社会和妇女。”
20世纪70年代末,正值《婚姻法》修订之时,全国妇女都面临新的问题:一是家庭暴力;二是婚外情;三是被拐卖、被强迫卖淫。中央当时要求各级妇联、工会成立法律顾问处,北京市妇联也成立了法律顾问处,由在北京市妇联担任兼职副主席的巫昌祯担任主任。
巫昌祯组织成立了北京市第八律师事务所,专门为妇女服务。这个全国、全世界唯一的一家完全由女性组成的律师事务所,曾有“天下第一家”的美称。巫昌祯自己也义务接办了多起公益诉讼,其中就包括有很大影响的“刘月兰案”——巫昌祯帮助这位不堪丈夫虐待、拿起法律武器的农村妇女赢得了官司。由于既是婚姻法专家,又是兼职律师,当时许多婚姻不幸的人把巫昌祯当成了“青天”。
在60多年的法律学者生涯中,巫昌祯始终关注着妇女权益的保护,尤其关注家庭暴力现象。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引入了“家庭暴力”这一概念,巫昌祯从那时开始着手反家暴工作,并推动相关立法。
在巫昌祯等人长达20年的推动下,于2014年“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國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2015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被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因为在反家暴立法方面做出的杰出贡献,2015年,时年86岁的巫昌祯当选为“CCTV年度法治人物”。当时的颁奖词说:“丈夫的拳头,妻子的眼泪,一件件家暴案例让你心急如焚,一个个孤苦无告让你奔走呼号。关注女性命运,保护弱者权益,八十六年风雨人生,六十年初心未改。你用爱的力量彰显了法律的尊严!” (摘自《新华每日电讯》 3.27 戚尓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