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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工开物·五金》看古人的矿冶观念

2020-04-30马思源

神州·中旬刊 2020年4期

摘要:《天工开物》是一部包含农业工业许多领域的技术性百科全书,其中有关金属与合金冶炼的记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是以往文献所没有的,这些内容主要集中在《五金》一章中,从中我们可以一窥古人的两种矿冶观念,一是金属的贵贱之分,二是人们的逐利之心。

关键词:天工开物;矿冶

成书于明末的《天工开物》,有着“中国17世纪的工业百科全书”的美誉。他的作者宋应星经过实地考察,查阅文献,并加以总结,完成了这部巨作。其中有关矿冶技术的内容既是宝贵的经验技术总结,也反映了古人的矿冶观念。

一、金属的贵贱之分。

古代关于金属的划分也有贵贱之分,在“物以稀为贵”的指标之前,还掺杂着当时由来已久的社会等级观念。

人有十等,自王、公至于舆、台,缺一焉而人纪不立矣。大地生五金以利天下与后世,其义犹是也。贵者千里一生,促亦五、六百里而生。贱者舟车稍艰之国,其土必广生焉。

这种“人有十等”的划分最早见于《左传》,之后的划分虽未必严格据此,但可以知道等级观念的起源是十分早的。古人认为社会有纲常伦理之约、人有高低贵贱之分,并以此来认知金属划分,认为其贵贱是上天所决定,缺一不可。这与今天只以其经济价值来界定的贵金属的概念略有不同,现代所定义的贵金属“是指被认为很稀有且具有经济价值的一类金属”(1),其中除了古代所具有的黄金、白银,还包括了由于化学发展而新认知的铂族元素,诸如铂金。

二、成本观念

划分贵贱之别的同时,古人意识到了其经济价值也十分重要,并且对其生产有一定影响。古代中国银的产地多出西南,“然合八省所生,不敌云南之半……凡云南银矿,楚雄、永昌、大理为最盛”,由于银的经济价值高,所以当认为值得开采时,不惜进行浩繁的工程作业,“采者穴土十丈或二十丈,工程不可日月计”。这些地方同样盛产锡矿,“大理、楚雄即产锡甚盛”,然而古代锡矿的主产区却是明代广西南丹州和河池州以及湖南的衡州、永州。大理、楚雄两地的锡矿按时人划分也当为“山锡”、“水锡”两种,两种锡矿的开采都十分便捷,只需要淘洗获得矿砂再冶炼便可,并不需要像开采银矿一样深掘山石。两地为白银主产区却非锡主产区,在“道远难致”的背后便是银矿的经济价值要远大于锡矿,虽然锡矿开采难度小,储量也十分丰富,但在除去交通运输成本的开支后,其收益不敌银矿,使得人们放弃对当地锡矿的开采。

贵贱之别对文献本身也有影响。这种因作者贵贱观念而影响内容本身的现象的贯穿《天工开物》全书始终,在全书的编排上,宋应星本人也言“卷分前后,乃贵五谷而贱金玉之义”,于是便出现了卷首为《乃粒》,而以《珠玉》为最后,篇幅上包括《乃粒》、《乃服》等与衣食相关的章节占全书篇幅的一半有余的情形。相应的,体现在《五金》一章中,作者将金属排列为黄金、银(附朱砂银)、铜(附倭铅)、铁、锡(附胡粉),铅(附黄丹)五节,编排顺序上首推金、银,且言“凡黄金为五金之长”,而且关于黄金的篇幅最长,内容最为详尽,相对之下,锡、铅的内容就比较简略,关于黄金的工艺,不惜笔墨的介绍了金箔、染金色的工艺,而锡只有“承锤即拆裂。入铅制柔,方充造器用”一句而已。

三、锱铢必较

贪利之风。《五金》一章多次提及应当时造假的措施,黄金和白银方面,“凡足色金者参合伪售者,唯银可入,余物无望焉”,“凡银为世用,唯红铜与铅两物可杂入成伪”,“凡虚伪方士以炉火惑人者,唯朱砂银令愚人易惑”,“凡造低伪银者,唯本色红铜可入”。由于金银的贵重,贪利之人作伪掺假的行为不足为怪,然而他们甚至连锡制品也不会放过,卖锡的人有时在其中掺入数量不少的铅来获利,因为铅的产量要多于锡,“凡产铅山穴,繁于铜、锡”。

有造假就会有相应的反制措施,而且这些内容还占据了相当数量的篇幅。在金、银两节中,提及金块的“去银存金”,银块的分离掺杂于银中的铜和铅,一些方士用来蒙骗世人的“朱砂银”,在介绍完金、银的产地、特性、冶炼技术之后,便是详细介绍有关金银“去疵伪而造精纯”的技术。宋应星于此不惜笔墨地记述这些措施,能从反面推知贪利之风的确盛行。

从正面来看,世人贪利也可见一斑。黄金贵重无比,于是便有“匠有吞窃腹中者”,“居民有从鹅鸭屎中淘出片屑者”。此外,沙里淘金本无可厚非,因为黄金本身就十分稀有。这种方式主要流行于西南地区,这些地区也是黄金的主要产地,然而在其他地方,世人掘井淘沙取金就略显急功近利,“河南蔡、巩等州邑,江西乐平、新建等邑,皆平地掘深井取细沙淘炼成,但酬答人功,所获无几耳”。以江西为例,夏湘蓉在《中国古代矿业开发史》中将其名为“鄱阳砂金”,此种矿床类型司马迁在《货殖列传》就言其无开采价值,而至明末宋应星著《天工开物》之时,世人依旧乐此不疲。至夏湘蓉20世纪30年代考察时,发现当地居民已经将其当做一种副业,“农人大半均习淘金术”(2)。

白银类别中出现了一种名为“淘厘锱”的银,它是指那些将边角余料或灰尘中残留的银搜集起来再加工后的产物。虽然其本质也是银,不过获取过程却有些锱铢必较。

其贱役扫刷泥尘,入水漂淘而煎……一日功劳,轻者可获三分,重者倍之。其银俱日用剪、斧口中委余,或鞋底粘带布于衢市。或院宇扫屑弃于河沿,其中必有焉。

铜的方面,主要也是获取其中的银。来自日本的铜,大抵由于技术原因无法分离其中的银,它们被明人获得后便进行再次加工分離,“漳郡人得之,有以炉再炼,取出零银,然后泻成薄饼,如川铜一样货卖者”。

较为猖獗的则是盗采行为,明政府加强对银矿的监管以希冀禁止这种现象,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问题,“数不足则括派以赔偿,法不严则窃争而酿祸乱”,管理者贪利就会横征暴敛,民众贪利就会盗采不已,无法调和的矛盾引发了一次又一次民变,也成为明王朝覆亡的因素之一。

注释:

(美)Greg Gliner著;兴证期货有限公司译:《全球宏观对冲 在世界经济新格局中赢利》,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6年,第208页。

张振根:《中国金矿大全(第一卷)》,贵阳:中国科学院贵阳地球化学研究所,1988年,第32页。

作者简介:马思源,郑州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