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硫令实施100天回头看
2020-04-29中国船级社海外技术中心甘少炜
中国船级社海外技术中心 甘少炜
限硫令自2020年1月1日实施已三月有余,如何准确理解主管机关的具体要求,相关港口国主管机关执法情况透露出哪些信息?
国际海事组织(IMO)关于在全球实施船用燃油硫含量不超过0.50% m/m的规定(以下简称“2020限硫令”或“限硫令”)自2020年1月1日实施以来,目前已有数月时间。船东、营运人普遍关心港口国主管机关的实施和执法情况。整体而言,各主管机关均依据IMO有关指南而实施2020限硫令,如《MARPOL附则VI下港口国控制2019指南》和《统一实施MARPOL附则VI下0.50%燃油硫含量限值2019指南》等。同时,笔者也注意到,很多主管机关也出台了更加详细的要求或指南,用于其在本国水域内执行2020限硫令。为此,本文总结了部分港口国机关实施2020限硫令的要求和做法,尤其是一些特殊要求。
一、中国
中国海事局(MSA)于2019年10月23日发布了《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除IMO的通用要求外,应特别关注如下几点:
1、对船舶使用低硫油的特殊要求
(1)自2020年1月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进入中国内河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应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10%的燃油或采用等效措施。
(2)自2022年1月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进入中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海南水域的,应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10%的燃油或采用等效措施。
2、对船舶使用废气清洁系统的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船舶不得在中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内排放开式废气清洗系统洗涤水。
3、对船舶装载不合规燃油的处置要求
(1)2020年1月1日起,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发现加装燃油的品质不符合《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VI第14条或第18条要求的,应立即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不合规燃油信息,包括燃油加装港口、燃油供给单位和燃油检测报告等相关信息。
(2)2020年3月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在中国管辖水域违规装载不合规燃油的,应按照IMO《关于解决不合规燃油紧急措施的港口国监督指南》(MEPC.1/Circ.881),可采取卸载不合规燃油的措施,或经所在港的海事管理机构同意,将不合规燃油留存船上并提供不在中国管辖水域使用不合规燃油承诺书。
二、美国
美国海岸警备队(USCG)商船合规办公室(CG-CGV)于2020年1月13日发布了《MARPOL附则VI第14条,包括IMO 2020限硫令的合规实施和执法政策》的工作须知(CVC-WI-022), 以 指导USCG检查员和PSC官员对船舶进行合规性检查。该工作须知替代之前发布的CG-CVC政策函(Policy Letter 12-04-Change 1),船东/船舶营运人应特别关注如下几点:
1、对船舶使用低硫油的执法
(1)在现有的北美排放控制区和美国加勒比海排放控制区内,USCG继续实施0.10%低硫油要求,这两个排放控制区涵盖了美国大多数港口。
(2)这两个排放控制区外的少数港口(如阿拉斯加西部、关岛、美属萨摩亚等),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燃油硫含量不超过0.50%的要求。
(3)USCG也会检查船舶燃油交付单、日志,以确定船舶在美国水域之外运行时是否满足适用的燃油硫含量限值要求。
2、对船舶使用废气清洁系统的执法
(1)使用EGCS的外国旗船舶,在进入美国排放控制区之前,必须确保其船旗国已在IMO全球航运信息集成系统(GISIS)上发布了等效证书。USCG可能审核任何收到的等效证书,但会使用GISIS数据库对其有效性进行确认。
(2) 如遇到EGCS问题,必须将相关信息报告至USCG(相关港口长COTP)。
(3) 船东/营运人应注意:
· 根据美国船舶通用许可(VGP)法规要求,EGCS洗涤水的pH值应不小于6.0,仅在舷外排放处测取。这与IMO EGCS导则(MEPC.259(68)决议)中确定pH值的方法有所不同,IMO导则要求洗涤水pH值应不小于6.5,在舷外排放处,或船舶静止时在距离舷外排放点4米处测取。
· 在美国,脱硫塔洗涤水排放要求由各州自行规定。因此,可能对EGCS及其洗涤水排放提出附加的、区域性的限制要求。例如,康涅狄格和夏威夷禁止排放脱硫塔洗涤水,而加利福尼亚则完全禁止使用脱硫塔。
3、USCG实施的符合性验证和行动
(1) 检查人员将继续查验燃油交付单、燃油转换程序和有关文件,以核查是否遵循MARPOL附则VI的相关规定。
(2)当有以下情况发生时,检查人员将进行更详细的检查:
· 缺少燃油交付单或燃油交付单不一致;
· 船员未遵循燃油转化程序;
· EGCS故障/失效。
(3)USCG所采取的行动范围可包括签发缺陷、扣留船只、采集燃油样本进行分析,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将此事提交美国环境保护署和/或美国司法部(DOJ)处理。
4、发现船舶装载不合规燃油的处理措施
2020年3月1日以后,如果在未使用EGCS的船舶上发现载有不合规燃油,USCG将视整体情况,要求船舶经营人采取如下措施:
(1) 在当前港口卸载不合规燃油;
(2)在随后的航程中,使用合规燃料;
(3)允许船舶使用和合规燃料航行,然后在后续目的港卸载不合规燃油(或修理无法正常运转的EGCS,如已安装)。这将需要与船舶目的地的港口国协调,以确保该方案的可行性;
(4)与IMO指南MEPC.321(74)和MEPC.1/Circ.881保持一致。
三、欧盟
欧盟海事局(EMSA)于2019年12月13日发布了《硫检查指南》(2019年12月版),旨在为执行欧盟法令Directive(EU)2016/802关于船舶燃料硫含量要求,提供船舶检查、确保合规、识别不合规和应用控制程序等方面一致做法的指导。要点如下:
1、硫检查程序
(1) 登船前
· 船舶信息
· 选择受检船舶
(2) 登船
· 初步验证
· 对使用低硫油船舶的检查
· 对使用减排方法船舶的检查
· 取样和分析
(3) 后续行动
· 不满足法令要求
· 报告硫检查结果
2、选择受检船舶
根据船舶在港和相关信息,一艘船舶可能被选中进行硫检查。EMSA采用基于风险的方法选择受检船舶,并遵循如下流程:
(1)识别是否有针对该船的警告信息;
(2)识别该船之前是否有过硫检查;
(3)应用各国制定的基于风险的方法或目标参数;
(4)识别是否计划了加注作业。
3、对使用低硫油船舶的检查
对使用低硫油以满足法令要求的船舶,硫检查限于确定船舶:
(1)在港进行硫检查时是否正在使用正确的燃油;
(2)在欧盟成员国管辖水域内的上一航次是否使用了正确的燃油。
4、对使用减排方法船舶的检查
如下减排方法(EAMs)和替代燃料,可视作“使用低硫油以满足要求”的替代:
· 对于LNG运输船,船用燃油和蒸发气(BOG)的混合物;
· EGCS;
· 生物燃料(以及生物燃料和船用燃油的混合物);或
· 其他替代燃料(如LNG,甲醇)。对于使用减排方法的船舶,硫检查原则上限于确定船舶:
(1)是否已收到对其所安装等效减排方法的批准;
(2)是否如IAPP证书附件所示,船上所有燃料燃烧装置正在使用EAM,或未涵盖的设备是否使用合规燃料;
(3)船上是否有燃油交付单,指明该燃油将与SOx减排等效措施一起使用,或指明船舶因为开展SOx减排试验和受控的技术研究而具有相关免除。
四、新加坡
1、限硫令符合性检查
新加坡海事和港务局(MPA)更新了船舶抵港前电子通报系统(EPAN),以便船舶在抵达新加坡港之前申报其采用的合规方法。在新加坡港实施的船舶检查,无论是船旗国检查(FSC),还是港口国检查(PSC),都基于一个风险评估矩阵。2020限硫令符合性检查,将是MPA开展FSC和PSC检查,以确保船舶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一部分。
一般而言,符合性检查将分三步,从第一步开始,视情逐步上升到第二步和第三步:
第一步 文件查验。
第二步 指标油样分析(采用便携式燃油硫含量测量工具)。
第三步 详细的燃油分析(取样供实验室测试)。
为确保新加坡旗船舶(SRS)的符合性,MPA可能要求SRS(根据风险评估矩阵而选取)提交相关文件和记录(如燃油交付单、油类记录簿摘录、脱硫塔运行记录等)以供审核,MPA也会对选定的SRS实施船旗国海外检查。
2、禁止排放开式脱硫塔洗涤水
在新加坡港,禁止排放开式脱硫塔洗涤水。对装有开式脱硫塔,且靠泊禁止排放开式脱硫塔洗涤水港口的船舶,应在安全管理系统中建立适当的程序,以确保船舶安全地转换到使用合规燃油。
该禁令不适用于分道通航(TSS)且不靠泊新加坡港的船舶。
3、对不合规燃油的处理
2020年3月1日以后,船上装有不合规燃油的船舶,应在有接收设施的港口卸载不合规燃油。在新加坡,只允许对船舶上次靠港新加坡时所加装的错误品级燃油进行卸载。如果船舶要求卸载在其他港口所加装的不合规燃油,需联系MPA加注服务处(bsd@mpa.gov.sg)。
五、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海事局(AMSA)对于限硫令的实施和执法,将与AMSA现行PSC机制以及IMO《MARPOL附则VI下港口国控制2019指南》和《统一实施MARPOL附则VI下0.50%燃油硫含量限值2019指南》保持一致。
1、对2020限硫令的执法
(1)对于PSC初步检查,AMSA将依靠对文件的查验,如燃油交付单、油类记录簿以及船上有关程序等。初步检查旨在查验船舶是否与其文件记录和低硫油要求相符。
(2)基于初步检查结果,AMSA可能实施进一步的详细检查,包括燃油样品分析,以验证符合性。
(3) 对于不满足2020限硫令的船舶,AMSA将依据《1983海洋保护(防止船舶污染)法》进行处罚。不满足要求的船舶,可能被滞留、拒绝进入或有条件进入澳大利亚港口。
2、对在澳大利亚水域使用废气清洁系统的要求
在澳大利亚水域,船舶可使用经船旗国主管机关根据IMO相关要求,包括《废气清洁系统2015导则》而批准和运行的EGCS,以满足限硫令要求。但应注意以下几点:
(1)2020年1月1日以后,想要在澳大利亚水域内使用EGCS的船舶,需在首次抵达澳大利亚港口前通知AMSA,并将下列信息提交至EGCS@amsa.gov.au:
a. 船名(放在邮件主题名中)
b. IMO号
c. 抵达港
d. 抵达日期
e. EGCS的认可方案(方案A或方案B)
f. EGCS的生产厂家和型号
g. 系统型式(开式,闭式或混合式)
h. 根据IMO所开展的所有洗涤水测试结果
(2)上述h中的洗涤水测试应在EGCS调试时进行,每隔12个月重复一次并至少持续两年。对抵达澳大利亚首个港口前,未将测试数据或已采样分析的证据提供给AMSA的船舶,AMSA可能要求其在澳大利亚水域内不得排放EGCS的洗涤水。
(3)AMSA可能提取EGCS洗涤水排放的样品,用于进一步研究其潜在环境影响。AMSA正在进一步评估EGCS洗涤水排放的潜在累积影响,这可能导致将来在澳大利亚水域限制其使用。
(4)EGCS运行所产生的残渣必须交付岸上接收设施。禁止船舶在海上排放EGCS残渣或在船上焚烧EGCS残渣。澳大利亚的港口提供EGCS残渣接收设施,相关信息列于IMO全球航运信息集成系统(GISIS)。
(5)任何EGCS被发现有任何方面不满足IMO指南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洗涤水排放标准),即可被禁止在澳大利亚水域内使用。
六、韩国
2019年3月,韩国国会通过了《改善港口和其他地区空气质量特别法案》,其中包括划定SOx排放控制区(ECA)和减速航行区。
1、港口空气质量控制区(亦称排放控制区ECA)
2019年8月20日,韩国发布了排放控制区法规实施预通知,韩国排放控制区涵盖了5个主要海港:釜山港、仁川港、丽水-光阳港、蔚山港和平泽-唐津港,排放法规将分步实施:
· 自2020年1月1日起,ECA内运行的船舶应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50%的燃料;
· 自2020年9月1日起,船舶在ECA内港口停泊时,应转换至硫含量不超过0.10%的燃料;
· 自2022年1月1日起,所有在ECA内停泊或航行的船舶,应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10%的燃料。
2、船舶减速计划
韩国港口空气质量控制区(排放控制区)
韩国于2019年12月开始实施船舶减速(VSR)计划。根据VSR计划,对于降低一定速度进港的船舶给予一定的港口设施费优惠。
韩国5个主要港口(釜山港、蔚山港、丽水港、光阳港和仁川港)被指定为首批VSR计划海域,各区域自港口内的特定灯塔量起,向外辐射20海里。愿意参与减速计划的船舶,在区域内自起点至终点,应低于某一速度航行(对于集装箱船和汽车运输船,12节;其他船型10节)。
各港口对于该计划的适用船舶有所不同:就船型而言,须是该港统计的粉尘排放量前三的船型;就船舶大小而言,须是不低于3000吨的海船;非正常的进港将不视作减速航行。
参与该计划的船舶,其进/离港费(111000韩元/吨)将享受打折。集装箱船作为进港速度最快、对减少粉尘排放影响最大的船型,可享受最高30%的折扣,其他船型将享受最高15%的折扣。应注意各港口的折扣上限有所不同。
七、建议
虽然船东、营运人普遍在2020年前都开始了实施限硫令的准备工作,但鉴于上述部分主管机关执行2020限硫令的做法,仍建议船东/船舶经营人进一步:
1、了解IMO关于实施2020限硫令的一系列指南、通函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 MEPC.320(74) 决议-《统一实施MARPOL附则VI下0.50%燃油硫含量限值2019指南》;
· MEPC.321(74)决 议 -《MARPOL附则VI下港口国控制2019指南》;
· MEPC.1/Circ.881- 《港口国处理不合规燃油紧急措施指南》;
· MEPC.1/Circ.882-《提前应用MARPOL附则VI燃油样品验证程序》;
· MEPC.1/Circ.883-《脱硫塔故障应对指南》
· MEPC.1/Circ.875/Add.1-《保障船用燃油质量的燃油供应商最佳实践指南》
· MEPC.1/Circ.878-《统一实施MARPOL附则VI中0.5%硫含量限值的船舶实施计划编制指南》
2、密切关注船旗国、港口国关于限硫令实施和执法要求,特别是附加或特殊要求,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3、要求分公司(办公室)、代理密切关注船舶靠泊港、抵达港的特殊要求,如中国秦皇岛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特殊要求等;
4、做好船舶燃油采购计划,出现合规燃油不可获取情况时,应及时报告船旗国和港口国主管机关;
5、做好不合规燃油卸载的紧急预案;
6、按照IMO有关指南(如MEPC.1-Circ.883)要求,做好EGCS系统发生故障时的紧急预案,包括及时记录、存档和报告等;
7、进一步健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SMS),加强有关燃油不可获取性报告(FONAR)、EGCS故障应急处理、装载不合规燃油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船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