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体制与基本经济制度
2020-04-26孔泾源
孔泾源
这次论坛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探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市场化改革问题,这是个非常宏大的命题。笔者就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市场化改革究竟应该怎么走,讲个人的一些看法。
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纳入基本经济制度范畴,与“两个为主体”相提并论,笔者认为这是执政党对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对市场化经济发展的一次重大进步乃至新的历史觉醒。人类社会有很多制度形态,迄今为止,最有效的制度形态是市场经济制度,而不是其他。在这个层面怎么认识这个问题,也许有人说,中国过去也是世界经济和科技大国,甚至在一千年、两千年的历史上都是如此,但是,那时社会是几乎停滞的,变化很慢。现代社会和近代社会,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优势地位甚至主导地位的,无一例外的都是市场经济体制,没有质疑,也没有例外。无论从历史和理论层面来看问题,都是有依据的。
中国古代的史学之父司马迁有一句名言,既非常简单,也非常深刻,“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当代经济学理论中的“配第-克拉克定理”其实讲的就是这两句话,威廉·配第在《政治算术》中比较一二三产业,劳动力、投入产出与财富创造理解产业变迁问题、产业更替问题。克拉克把它量化,从历史的纵深到四十多个国家的横断面判断,得出同样的结论,所以经济学上称为配第-克拉克定理。我国通过自身的改革开放,在较短时间内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巨大成就,事实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基本经济制度。
当然,人们也会说,“两个为主体”是1982年宪法第6条的内容,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1993年宪法中已经写明的。但是,在1993年宪法里面,是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因为我国经济不发达,尚处在初级阶段,才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言下之意,有朝一日我国到了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或者是成为了世界银行的高收入国家,我国是否可以变一变?这种疑虑始终存在。
从改革的角度看问题,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市场经济是一种什么类型的市场经济?改革首先解决的是方向问题,这个问题不看明白,很有可能走弯路,甚至走错路。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第一次建制形态是资本主义制度,第二次建制形态就是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可以把中国的市场经济制度称之为市场经济的2.0版本。
既然有不同的版本,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中性的,需要的是中性的发展条件,中性的发展条件用笔者的话解答就是三个中性:第一是产权中性,西方世界兴起中反复强调的要界定产权,要区分清楚,这样社会才有发展的动力和前进活力;第二是竞争中性,这是西方政要提出来的,不是我们发明的,当然翻译成中性还是中立,这可以讨论;第三是政府的规制要中性。这三个中性共同构成了市场中性。
有些老专家忧天下之忧,从传统理论的课题中想解脱出来,提出所有制中性,这也是近似的解释。为什么呢?因为按照现在科技发展、技术进步、产权深化,所有制可能是一个比较博大的概念,中国没有动过所有制,但是通过产权深化,农村通过“三权分置”,实现了市场建制,城市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乃至产权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是凤凰涅槃的过程。
按照现在信息技术理论,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零边际成本社会》,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出现了所有权淡化,乃至无足轻重,交易成本由于网络技术发展几乎完全透明,交易过程没有误差,同时信息极度充分,完成了现代经济学理论建模的三大前提:产权交易清晰、交易无误差、信息是充分的。完成这三大建模,系统合作模式几乎具有无穷解,所有制慢慢退出或者淡化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需要这样一个过程。我国改革也恰恰是照着这个方向行走。
为了解决产权中性问题,2016年4月29日,国务院关于平等保护产权制度,明白地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上要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另外,优化营商环境马上还要出台新的相关文件,并且要建立刚性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这是竞争中性。规制中性更好理解,年复一年不断更新、不断简约的負面清单制度,对外国企业都要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开放到今天,尤其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恰恰朝着三个中性进而市场中性的方向在走,改革的路走对了,市场化建制路走对了,改革开放、市场化建制从前半场开始进入后半场,因为市场经济还有其他的含义。市场经济是有条件的效率型经济,需要三个中性或者一个中性。
市场经济又是有缺陷的分化型经济。市场经济发展的条件天然需要平等,包括条件、竞争、规制,但是它天然地产生不平等的结果。为什么?第一,资源占有状况;第二,要素赋能形式;第三,制度安排特点;第四,人文资本特性。另外,还有个人努力程度,还有代际传递因素等等,造成人们之间从收入到财富的占有不公,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市场体制如果建设的速度越快,路程越短,不公平程度就暴露得越早、越充分。我国在几十年时间,从一个世界上平均主义国家转眼变成国际社会收入分配差距乃至财富占有差距最大的国家,基尼系数曾经一度超过0.5,这是很多因素造成的,有经济规律的因素。
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还有技术进步的因素、产业转型的因素,这些都是市场经济发展必要条件。比如说电灯泡的发明,对于玻璃制造业和蜡烛生产者都是个意外的事件,或者说偶然的事件,但是市场把奖励和惩罚强加在他们头上,可能玻璃制造商盆满钵满,蜡烛制造商关闭破产。互联网信息领域中“几网做大、一网独大”是它的现代版本。电子商务对商业门店的冲击,互联网金融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冲击,都是非常清楚的故事。所以发展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如果说有市场经济1.0版本,或者第一建制形态不同的地方,关键是怎么样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不仅要创造市场经济平等发展的条件,还要创造市场经济怎么样获得公平共享的结果,二者的边际均衡或者平衡互动才是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
市场经济又是社会公平依赖型经济,不仅需要刚才讲的国内制度公平,甚至还需要在复杂的国际竞争环境中,如何建立领先于其他国家、优出其他国家的制度安排。说到国际竞争,最终说到底是制度竞争,过去落败,所以出现了停滞或者落后。西方世界用几百年的时间创造人类財富的总和,我国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了他的几乎全过程,这是效率方面。但是公平方面,目前为止还没有太多的办法。
公平依赖,包括刚才说的三个中性,还有财税金融等一系列产业政策和其他相关的公共政策,没有市场经济是发展不好的。举一个既是理论上也是现实中的例子,自由主义的奥古斯特·冯·哈耶克,一辈子就主张要坚持个性自由,甚至区分什么样是社会个人主义,什么样是真正的个人主义,他始终没有放弃对秩序的追求。到他风烛残年的时候,对自己的理论进行全盘总结,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叫做人类合作的拓展性秩序,他感觉到,在个人主义上,一定需要秩序的,虽然他极端主张个性自由,但是他的整个体系中一直有这个坚持,提出这么一个概念,叫做人类合作的扩展性秩序。讲这么复杂干什么?马克思的“自由人类联合体”,既简单又通俗更透明,而且说起来也好理解,费那么大劲干吗?作为指导思想理论选择的可能不是马克思讲的“自由人类联合体”,而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其他部分,市场公平和制度公平是又不能排斥的。
道格拉斯·诺斯的国家悖论,就是典型形态,他一方面认为国家是经济发展的条件,另一方面他说国家又是制约和干预经济的自有元素,同时他又肯定,再坏的政府也比无政府状态要好,所以他始终走不出这个纠结,这个纠结就是怎么样看待国家的作用问题。我国今天也面临这种纠结,国家作为经济主体来看,它也有它的利益,无非是两个,一个是税收最大化,第二个是租金最大化。计划经济体制,乃至更古老的资产阶级体系,选择的是租金最大化的体制,全部国土、国有资源国家掌控,国有企业只是一种中间形态而已,最终要解决的是租金最大化。
年龄大一点的同志都非常清楚,当年苏联体制下作为非税理论,典型标志就是税收不是税收,就是租金。如果说政府能够有便利收租的情况下,他一定不会坚决的收费,因为收费还要管别人,还不如自己掌控着资源呢。另外一个推论是,在租金和税收二者比较重合或者统一的领域,政府一定会鼎立支持,比如说现在的房地产,地方政府可以从土地出让金中获得租金,同时从房地产业发展中获得高额税收,那么这个产业不到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绝不会放松对它的支持或者说鼓励,同时要改它的体制也是非常难的。城乡要素市场的统一问题,容易收到租金的地方它不会轻易放弃。所以,国家按照宪法有权利对土地实行征用地制度,能够直接获得租金的制度,他绝不会轻易改变征地制度。现在三块地的试验,宅基地和经济型建设用地提出市场化改革方式,征地依然是“为民作主”的改革模式。
另外,市场经济也是一个全球性、开放型经济,这个全球性开放型经济有很多故事要讲,前辈们在经济社会转型初期,为市场经济所付出的努力、辛劳和汗水,甚至血泪,绝不比在座的或者当代中国人更少一些,结果国家和民族陷入殖民地半殖民地乃至生死存亡的地步,因为没有提供更广义的社会功能支持,在国际竞争面前无能为力。今天有了这个条件,但是不能作茧自缚,自废武功。两个层面,第一层面,不能轻易放弃国家对社会乃至于市场经济的保护责任和义务。所谓全球化,到目前为止,也就是三个阶段或者三种类型的全球化。第一个类型是商品和服务的全球化,我国抓住了商品的全球化过程,形成了制造业大国,在服务贸易方面还相对落后。第二轮,资本和技术的全球化,我国吸引外资,成本不菲,获得了优势,成为吸引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在技术方面,也从跟跑逐步并跑,当然有可能还有领跑的希望,所以在技术方面也做得不错,尽管还有一些问题。第三阶段,就是作为人才和制度的全球化。十九届四中全会非常及时地提出,要在规则、标准、规制乃至制度层面建立开放型体制,实行制度型开放。但是怎么做到这一点?说到要做到。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对民营经济的态度问题。
近些年来,民营经济的创立水平和资本形成水平实现了落差,就是说资本形成滞后于利润创造。在起草国有企业改革文件之初,实行管资本为主的改革,当时提出,很有可能强势的国有资本可能利用资本市场便利、体制性便利,乃至价值性高估,非常方便地利用资本市场渗透到各个领域,包括竞争性领域,乃至民营经济领域。现在看的情况,有很多民营企业,当然有技术的原因,希望技术召安,在二者的关系上,在任何国家和社会,都需要有国有经济,也需要有其他经济成份,最关键是体制适应性,适应什么干什么,不适应的东西最好不要,干了既没有效率也不公平。从这个意义上看,刚才说的三个中性,依然是上半场没有完成的任务下半场要继续开展的改革领域。同时,要使民营资本,尤其是优质资本和高端人才,能够安心、放心地愿意留在境内,来发展自己。我们要解决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包括营商环境的公平和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如果解决不好,有产者可能痛感营商环境的不公,不排除去国外发展,老百姓对收入分配不公颇有意见,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要创造公平、安全的环境。
在千年深化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制包括体制建设和理论创新的过程中,不能简单地迷失西方全盘西化的,也不能继续全盘苏化的制度,当然也不能固守罢黜百家的儒家传统,当然也不能长期沉醉于秦时明月汉时关的历史大幕,应该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的精神,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制和理论创新的要求,把市场化改革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下去,用千年深化改革的努力,定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成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和梦想。
(本文摘自作者在十七届中国改革论坛上的讲话,内容有删节)
(作者为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