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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粮食产业强国 守卫“舌尖上的安全”

2020-04-26唐仁敏陈思锦

中国经贸导刊 2020年3期
关键词:舌尖上的安全粮食

唐仁敏 陈思锦

2020年1月8日上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粮食储备司副司长罗守全、规划建设司副司长晁铭波、执法督查局副局长刘平参加会议并介绍相关情况。

粮食产业强国建设取得新突破

罗守全介绍了粮食产业强国建设有关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2016年5月以来多次指出,要以“粮头食尾”和“农头工尾”为抓手,推动粮食精深加工,做强绿色食品加工业;2019年又先后对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文章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对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粮食精深加工水平、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国提出明确要求。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国”作为全系统的重中之重,摆上突出位置,统筹谋划、厘清思路,以“连抓三年、紧抓三年”的劲头和力度,持续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出台加快构建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和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的意见,制定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先后在山东省滨州市、黑龙江省五常市和河南省漯河市召开三次全国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总结各地探索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提炼形成了“一二三四五”总体发展思路,即聚焦实现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粮食产业强国“一个目标”,围绕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两大战略”,突出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协同”,建设优质粮食工程、示范市县、特色园区、骨干企业“四大载体”,实施产购储加销“五优联动”。各地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积极探索、锐意创新,全面开创粮食产业发展新局面,為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供了重要产业支撑。

一是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实效。2018年末,全国纳入粮食产业经济统计的企业2.3万户,实现工业总产值3.1万亿元,比2016年增长10.6%。预计2019年产值将保持在3万亿元以上,利润总额达到2500亿元,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二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新突破。“产购储加销”各环节协同联动性明显提高,促进了产业深度融合,培育了农业发展新动能,形成了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湖南省南县围绕一产建基地,围绕二产深加工,围绕三产强配套,打造稻虾米育种、种植、收购、储存、加工、贸易、销售、服务于一体完整链条,年产稻虾米24万吨,综合产值达100亿元,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的良好格局。

三是农民持续增收和企业提质增效开辟新路径。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反馈引导作用,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组织、种粮大户等形成紧密联结的利益共同体,通过订单粮食和土地流转等方式,发展优质粮源基地,带动种粮农民增收。河南省粮油加工企业建立优质原粮基地面积达到718万亩,关联农户190万户。贵州省实施特种优势粮油订单种植工程,为种粮农户创造收益93亿元,惠及115万农户,其中贫困户近30万户,户均收入3100元以上。同时,好粮源带来好产品,好产品带来好效益。“山西小米”平均售价从每斤5—6元上升到20元左右,加工企业营利水平大幅提升。

四是争创粮油知名品牌和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开创新局面。“齐鲁粮油”“吉林大米”“广西香米”“荆楚大地”“天府菜油”等一大批区域公共品牌的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三全水饺”“想念面条”“克明挂面”“香驰果葡糖浆”等知名品牌远销欧美,不断拓展国际消费市场空间。中粮集团、香驰控股、九三粮油、思念食品、陕农集团等一批龙头企业集团,抢抓机遇、顺势而为,迅速做优做大做强,成为产业发展的排头兵。

五是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满足新需求。适应消费结构提档升级新形势,调优产品结构,增加多元化、定制化、个性化产品供给,城乡居民由“吃得饱”转向“吃得好”“吃得健康”“吃得便捷”。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和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会”、福建粮食交易洽谈会等区域性交易活动,为优质粮油产品搭建了展示舞台。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与主产区合作共建直销通道,使优质粮油产品直通市民“米袋子”。

下步,将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按照“一二三四五”总体思路,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的文章,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高粮食产品供给质量和流通效率,把粮食安全建立在更加坚实的产业基础之上。

多措并举 优质粮食工程进展顺利

晁铭波介绍优质粮食工程有关情况。

(一)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总体进展顺利,进度不断加快

去年6月份《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印发后,各地进一步完善本省(区、市)三年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实施内容,确保目标、任务、项目、资金“四落实”。汇总各地三年实施方案情况看,在全国规划建设优质粮食工程项目8000多个,截至2019年底,已实施4500多个,完成3800多个;优质粮食工程总投资达750多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近200亿元,地方各级财政和社会资本超过550多亿元,较各地申报时的450亿元增加了100多亿元,中央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十分明显。

(二)紧扣实现全国产粮大县全覆盖目标,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各省份根据当地实际合理布局和配置能力,规划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5000多个、已建成3000多个,规划配置农户科学储粮仓60万套、已完成40多万套。项目全部建成后,基本实现全国产粮大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全覆盖的目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按需为农民提供清理、干燥、收储、加工、销售及其他延伸服务,在促进提质进档、推动节粮减损、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陆续发挥效益,普遍受到合作社和种粮农民的欢迎。比如,安徽省已建成的产后服务中心累计为400万吨粮食提供了干燥、清理等服务,特别是在去年粮食收购期间遭遇连阴雨天气,烘干等产后服务的作用和优势更加显现,减少产后损失10万吨左右,相当于20多万亩耕地的产出。

(三)正在建设的四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在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围绕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质量检验监测体系,监测覆盖面达到产粮县60%左右的目标,依托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高校现有质检机构和企业检化验室,规划建设粮食质检项目1500多个,建成400个。通过质检体系形成网络、提升装备、强化功能,带动拓宽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为粮食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去年,各级质检机构在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全国共计增加检验参数2.9万个,月均检验样品数量增加2.6万个,守好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第一道防线。

(四)“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成效不断显现,有力推动“三链协同”“五优联动”

全国规划了396个“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和189个省级示范企业,支持示范企业推动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三链协同”,推动优粮优产、优购、优储、优加、优销“五优联动”,提高粮食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各地加强粮油品牌建设,陆续推出了“吉林大米”“齐鲁粮油”“山西小米”“天府菜油”“荆楚大地”等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的区域公共品牌。通过发展优质粮食订单农业、推广连片种植,优化种植结构,粮食流通对生产反馈激励作用不断显现,从目前进展看,到2020年能够如期完成增加4700万吨优质粮食的目标。

(五)加强优质粮食工程与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助农增收作用明显

优质粮食工程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注重向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倾斜,助力全国200多个贫困县脱贫攻坚取得实效。鼓励“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以“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户”等模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开展订单收购、土地托管等,建设种植加工基地,开展科学种田,质量、产量、粮价“三提升”,带动农民持续增收,取得良好示范效应。如,贵州省实施特种优势粮油订单种植720万亩,为种粮农户创造收益93.6亿元,惠及115万农户,其中贫困户近30万户,户均收入3100元以上。又如,山西通过建设“山西小米”产业联盟,打造企业联合体,销售额突破7亿元,辐射带动贫困县30多个,辐射农户9万余户,带动户均农民增收5000元左右。再如,支持国家级贫困县安徽省阜南县引入中化农业、中粮贸易等示范企业,托管种植30万亩优质小麦,可助农增收6000万元。

(六)接连召开3个子项现场会,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造性地推动优质粮食工程落地见效。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中国好粮油”行动3个子项都涌现一批典型经验。去年下半年,接连在江苏、湖北、山东省召开3个子项现场会,大力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如,江苏省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确保粮食收获后有序烘干、及时入库,减少因落地造成的湿粮、破碎、霉变等损失,平均减损5个百分点。又如,湖北省大力加强质检能力建设,每年向社会发布收获稻谷品质测报信息,指导农民种植和产销衔接,推动全省优质稻种植比例由测报之初的不足40%提高到80%以上。再如,山东省依托龙头企业每年订单收购优质粮食200万吨,依托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减损200万吨,带动农民增收30多亿元。

(七)持续强化措施,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2020年是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攻坚之年,大部分项目将在今年落地见效,也是成效进一步凸显之年,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在以下4个方面用力。

一是进一步放大实施成效。继续采取视频会议、项目库在线监管等方式,加强项目调度,加快推动项目落地见效。二是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继续深入挖掘典型,适时召开全国优质粮食工程现场会,复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更大范围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围绕增加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引领消费升级、实现由“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等方面开展系列科普宣传普及,请媒体朋友们继续多关注和宣传优质粮食工程。四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坚持遵循市场规律与政府引导支持相结合,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突出“三链协同”“五优联动”,做大做强一批优势和特色明显、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企业,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国,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

创新完善粮食宏观调控

罗守全就创新完善粮食宏观调控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一)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国粮食产量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库存处于较高水平,较好地保障了国内需求。但随着国内外粮食供需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短板弱项逐步显现,主要体现在:粮食供给总体宽松,但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但市场组织化程度不高;粮食大流通渐成常态,但流通效率依然偏低;粮食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但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尚有差距;“五优联动”稳步推进,但“产购储加销”各环节衔接融合不够,整体效能不高。为此,亟需提高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的协同性系统性整体性,着力防范化解粮食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切实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创新完善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实施意见提出,坚持改革创新、问题导向、市场主导和统筹融合的原则,以建成链条优化、衔接顺畅、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为目标,针对粮食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各环节瓶颈短板和深层次问题矛盾,建立健全一套常态化协作机制,推进完成相关重点任务,统筹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强化协同协作,推动流程重塑,形成产业发展各主体、各环节、各方面相互支撑、高效互动的格局,实现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协调发展,加快提升粮食产业整体效能。下步,将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落地见效。

(二)秋粮收购

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对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持粮食市场总体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去年9月中旬,粮食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还召开全国秋粮收购工作会议作出具体收购部署。旺季收购期间,负责同志带队,分赴黑龙江、江苏、湖北、湖南等主产省开展秋粮收购督导调研。近日粮食局又印发电报,对春节前后售粮高峰期的收购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从合理布设网点、加快腾仓并库、改进优化服务、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情况调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秋粮收购进展总体顺利。截至2020年1月5日,累计收购秋粮2155亿斤,同比减少110亿斤。各地密切关注粮食市场价格走势,江苏、安徽、黑龙江等8省及时启动预案,嚴格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有效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牢牢守住了“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据监测,目前秋粮市场价格总体稳定。玉米市场价格窄幅波动,维持在每斤0.88元,略低于上年同期。中晚籼稻价格1.26元,粳稻1.30元,围绕最低收购价水平上下波动,优质优价特征明显。大豆价格小幅下跌,价格为每斤1.76元,略高于上年同期。

1、各地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及早谋划秋粮收购工作。各地加强秋粮生产形势分析,及时作出收购预判,认真落实全国秋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工作方案,做好仓容等方面准备,为秋粮收购打下了坚实基础。粮食主产省召开专门会议,对收购工作作出部署,压实各方责任。

二是多措并举做好市场化收购。各地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在政策引导、资金保障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调动多元市场主体收购积极性。江苏、安徽、河南等省建立了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制度,为市场化收购资金提供保障。

三是认真抓好政策性收购。督促中储粮集团公司切实履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的责任,严格执行预案启止规定和质价政策,目前启动预案的8个主产省已布设执行网点2144个,网点布局总体能够满足农民售粮需要。

四是不断创新为农服务方式。重点产区通过订单收购、预约收购、绿色通道等方式,有序引导农民错峰售粮;“易粮通”“满意苏粮”“惠三农”“赣粮通”打造农企供需对接平台,宣传解读售粮政策,帮助农民交“明白粮”,成功实现“指尖卖粮”。

2、下步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监测和分析研判,主动发布收购进展、市场价格等信息,为农民售粮和企业经营提供优质信息服务,有效引导市场预期。二是完善银企对接平台,发挥好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政策作用,确保收购资金充足。三是加大与铁路部门协调力度,发挥粮食铁路运输需求与运力供给对接机制作用,确保运力供给充足。四是督促各地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不断优化粮食收购市场环境,充分调动多元主体入市积极性。五是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充分挖掘可用仓容,合理增设收购网点,满足农民售粮需要,确保收购有序开展。六是加强监管,以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11个省(区)为重点,督查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各环节,严厉查处抬级抬价、压级压价,“以次充好”“转圈粮”等违规行为;同时,用好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强化社会宣传和监督,积极处理群众合法诉求。

(三)保供稳价及北粮南运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对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搞好北粮南运保障南方销区饲料粮供应作出安排部署。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认真研究制定了做好北粮南运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一是坚持常年常时投放国家政策性粮食。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市场需求和粮食库存消化,科学制定销售底价,合理把握销售节奏,2019年共销售成交国家政策性粮油3855万吨,其中稻谷1248万吨、小麦343万吨、玉米2191万吨、油脂油料73万吨,有效保障了粮油市场供应。

二是做好重点时段保供稳价工作。去年12月份,粮食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两节”“两会”期间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积极组织粮源、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市场监管,确保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三是举办公益性饲料粮专场交易会。为拓宽南方销售区饲料养殖企业采购渠道,帮助企业提前锁定粮源,粮食局于2020年1月2日至7日,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采取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了南方饲料专场交易会,不收取交易手续费,同时还提供物流运输、融资支持等服务,促进南方销区大型饲料养殖企业与产区精准对接,满足企业用粮需要。本次交易会共组织粮源2045万吨,最终成交871.2万吨,成交金额155.4亿元。

四是推动粮食产销合作成果落地见效。督促在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和黑龙江“金秋”、福建“618”等区域性洽谈会上达成的920万吨玉米产销合作协议落实落地。

五是做好运力、资金等保障工作。协调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纳入产销合作和北粮南运相关政策支持的粮食,在铁路运力安排上予以重点保障,在信贷资金上按规定予以支持。

下步,将持续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监测分析预警,根据玉米市场形势和生猪养殖情况,加大工作力度,及时组织好市场化购销,增加南方市场玉米等饲料粮供应,促进生猪养殖加快恢复。

(四)粮食产销合作

近年来,粮食产销区合作关系更加紧密、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强化合作意识,确保粮食供应。各地粮食产销合作意识强烈,积极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有效保证区域粮食供应。目前,31个省区市按互惠互利的原则,均签订了粮食产销合作战略相关协议。其中黑龙江、河南、吉林、福建、广东等省分别与10个以上省份签订合作协议。据统计,2018年全国粮食省际间流通量达4392亿斤,约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1/3;2019年继续保持在4300亿斤以上。

二是优化合作平台,发挥引擎作用。各地积极搭建线上交易、线下洽谈等平台,充分发挥产销合作平台作用,促进粮食流通有序顺畅。2019年,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组织的各类地方粮油交易专场成交总量325.9亿斤,同比增长52.6%,成交量再创新高。2018年以来,粮食局积极打造全国性粮食产销合作平台,先后在黑龙江、河南举办了两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市场影响力和社会关注度显著提升。

三是培育合作载体,做强经营主体。各级粮食部门推动以资本为纽带,打造骨干粮食企业集团,实现不同层级的国有粮食企业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同时,各地还以骨干国有粮食企业为基础,组建跨区域集团公司,成为推动粮食产销协作和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重要载体。

四是丰富合作内涵,实现融合发展。各地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通过鼓励发展订单收购、开展产后服务、建立异地储备和收储基地等形式,拓宽产销合作渠道,确保产销合作实效。各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企业积极开展订单收购。拓展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同时,鼓励跨区域建立生产和收储基地、加工园区。

五是创新合作形式,提高合作水平。各地积极发展“互联网+糧食”等新模式,大力拓展网上粮食交易,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实现智能交易、智能支付、智能仓储、智能物流、智能配送。产销区开展跨区域品牌营销,实现资源利益共享。同时,部分省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多种形式的粮食合作。

六是强化合作保障,推动落地见效。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出台了一批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部分省区市省级财政拿出专项资金扶持粮食产销合作。内蒙古等9个省份组建运行覆盖全省(区)的信用保证基金,基金总规模达74亿元。各地不断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拓展粮食运输通道。

下步,粮食局将继续支持并精心指导推进粮食产销合作向纵深发展。一是支持各地加强政府层面战略协作,构建长期稳定、高效精准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二是扩大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品牌效应,优化整合区域性洽谈会,确保产销合作落地见效。三是引导各地建立粮食产销合作省内部门协调机制和省外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刘平介绍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有关情况。

“洪范八政,食为政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确立并深入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始终把解决好吃饭问题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

(一)实施过程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推动形成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粮食安全的工作格局,2014年国务院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2015年建立了国务院对省级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考核机制。按照国务院部署,自2016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圆满完成了三个年度的考核任务,广泛调动了各地重农抓粮、保供稳价积极性,为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夯实了基础。

(二)考核成效

通过考核,地方政府粮食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显著提高,省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专题研究部署、督导落实力度明显加大,有力促进了重点工作,有效破解了难点问题。总体看,各地各部门坚定不移地认真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大力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抓好“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储备安全管理进一步优化,市场流通活力进一步激发,粮食产业经济持续向好,努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实践证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有利于调动起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形成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的粮食安全保障格局,也有利于切实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开展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是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是压实地方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和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将持续开展、久久为功。

(三)下步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至关重要。刚刚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为落实这一要求,粮食局将着力用好“五个机制”,突出“四个重点”,不断增强考核的导向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1、用好“五个机制”

一是常考常新机制。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每年年初确定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年度重点任务,随后制定考核细化方案,力求积极主动,实现常考常新。二是日常监督机制。坚持抓常抓长,加强日常调度和检查,将日常监督考核贯穿年度考核全过程,强化过程管理,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导向。三是问题整改机制。对考核发现的问题,由各成员单位按照业务归口抓好跟踪督导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在年度考核中予以通报。四是宣传引导机制。及时宣传各地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先进做法、成功经验和突出成效,发挥宣传激励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各地交流借鉴、互相学习,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五是信息化支撑机制。开发运行考核信息系统,优化规范考核流程,实现在线考评和日常监督,减少地方提供材料负担,提高考核效率。

2、突出“四个重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考核。精准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在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挑战方面持续用力,进一步加大重点任务考核权重。同时,考虑各地实际,体现差异化考核要求,对粮食主产区和非主产区省份,各有侧重。二是强化问题导向,增强考核实效。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及时了解有关政策和制度需要完善的地方,加紧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做到以上促下、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不断健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保障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三是坚持从严掌握,确保权威公正。进一步优化考核评审规则,客观反映各地工作差距,维护考核权威。强化考核监督和工作调度,切实防止可能出现的考核把关不严、失之于宽等形式主义倾向,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经得起检验。四是注重结果运用,激励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对成绩突出的省份进行表扬和政策资金优先扶持,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和约谈,切实做到奖罚分明,持续释放创先争优的明确信号。

创新粮食执法监管方式

刘平就创新粮食执法监管方式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一)着力强化粮食购销监管,粮食购销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一是在粮食收购监管方面。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2019年夏季粮油收购监管和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地主动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新形势,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压实监管责任,保障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在粮食销售出库监管方面。积极参与粮食库存消化有关方案的制定,加强对库存消化形势的研判,对粮食销售中出现的趋势性问题、个别地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重点关注,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完善政策和管理措施意见。印发做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政策性粮食销售市场监管。

(二)稳步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粮食流通监管技术手段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积极推动建立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并督促指导各地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用好“双随机”系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同时,积极推进中央储备粮库存动态监管系统和粮食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三)充分发挥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作用,社会监督成效进一步显现

12325热线自开通运行以来,逐步成为涉粮问题反映、投诉的主渠道,切实维护了售粮者、买粮者和消费者利益。2019年,12325热线共接收群众投诉举报上万次,通过电话、网络、微信和信访等多渠道接收有效投诉举报420件,受理线索392件,办结率100%。各级粮食管理部门认真查办,共兑现拖欠农民售粮款近6000万元,协调粮食出库约37万吨,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优化热线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平台”和“窗口”作用,在维护农民利益、强化行政监管、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发挥出更加重要的作用。

(四)严肃查处重大涉粮案件

指导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对于重大涉粮案件,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查办,并督促做好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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