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制性立法赋能“会展之都”建设
2020-04-26孙鑫
孙鑫
“要在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为商务人员往来提供便利,保持国际供应链畅通,创新招商引资、展会服务模式,保障各类经贸活动正常开展。”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强调。时隔一天,3月19日,《上海市会展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三次审议后,终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一次创制性立法,即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是全国首个会展业地方性法规,对本市会展业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固化提升 成熟经验和创新突破相结合
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市“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上海要建设“国际会展之都”,上海的会展数量、场馆面积等逐步跻身世界前列,但在本市会展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依然明显。近年来,钱翊樑、黄晨、吕奕昊等市人大代表陆续领衔提出了多个关于会展业立法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2017年起将制定《上海市会展业条例》作为立法预备项目,2019年作为立法正式项目。
表决通过的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要求,坚持发展导向、问题导向,将固化提升成功举办进博会的成熟经验和创新突破相结合,對本市会展业优化营商环境、赋能行业发展、加强服务保障、办好进博会等方面进行了科学规范设计。
条例提出,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建立会展统一服务窗口;设立“本市支持境外机构在特定会展场馆独立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会”等条款,体现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态度;提出优化展品通关手续和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针对“傍展”“展虫”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也作出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展主体行为等。
为促进上海会展业国际化发展,条例设计了一系列制度,以吸引更多境内外会展企业落户上海,鼓励境内外举办单位、场馆单位和会展服务单位在本市设立总部,并在通关流程、人才引进、资金结算、投资便利、人员出入境等方面按照规定给予支持。条例还规定,本市要建立国际会展活动引进和申办联动机制。商务、文化旅游等部门和会展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国际知名会展行业组织和国际知名会展活动。
明确定义 现场零售为主的展销活动除外
在前两次审议中,均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会展的定义提出意见,认为定义不够明确,“以现场零售为主的展销活动、网上会展等是否纳入条例规范”?
调研显示,会展已经从最初的物品展示,发展到商业交易、技术交流、产业联动等多种形式,逐渐呈现出“会与展”融合的态势,不仅会中有展(技术、物品的展示),而且展中有会(论坛、峰会等)。条例(草案)一审后,针对有意见提出“会展定义的内容只有展没有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会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市商务委和市司法局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目前在国家立法层面,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尚未对“会展”定义有过明确规定,考虑到“会议”的概念很宽泛,涉及各行各业,实践中难以界定和规范,建议将条例(草案)中会展活动定位于展览和与展览主题相关的会议。
二审中,有委员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会展的定义,对以现场零售为主的展销活动、网上会展等是否纳入条例规范予以研究。针对委员们的建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零售是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行为,以现场零售为主的展销活动与会展活动存在较大差异,相关法律规范也不同,为此,不宜将其纳入本条例规范。而考虑到网上会展是一种新兴业态,从积极探索和实践的角度,作出倡导性规范是合适的,于是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增加了相关内容。
最终,表决通过的条例如此定义会展活动:“举办单位通过招展方式,在特定场所和一定期限内,进行物品、技术、服务等展示,或者以举办与展示主题相关的会议形式,为参与者提供推介、洽谈、交流等服务的商务性活动,但以现场零售为主的展销活动除外。”同时,条例鼓励举办单位、场馆单位和会展服务单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服务与管理创新,促进网上会展等新兴业态发展;积极发展绿色会展,完善绿色会展相关标准,鼓励采用绿色原材料、应用低碳环保技术。
增设专章 持续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
在第三次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前,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增加了一个专章——进博会服务保障。这是为了更好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持续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之举。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本市高度重视进博会城市服务保障工作,举全市之力,着力打造一流城市环境和一流服务保障,确保了两届进博会圆满成功,对上海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建设“五个中心”具有重要作用。为了促进会展业发展,加快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确有必要把承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大型会展活动的好做法及时予以固化,上升为制度安排,推动进博会越办越好。
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在第三章“服务与保障”已有的一般性规定基础上,增加第五章“进博会服务保障”作为特别规定,从总体要求、服务保障机制、通关便利措施、溢出带动效应、长三角联动共5个方面分别作出规范。
专章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战略,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落实服务保障措施,高水平办好进博会;市人民政府建立进博会城市服务保障机制,落实重大活动保障方案,市有关部门、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进博会城市服务保障工作;海关应当按照通关便利、安全高效的要求,简化进博会展品通关手续,支持常年保税展示交易常态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扩大对外开放、推动产业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托进博会平台,加强与长三角其他省市间的合作联动,强化安全保卫、口岸通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协同保障,促进长三角会展业与其他产业联动发展。
落到实处 赋能、推广、宣传同步推进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对本市会展业发展产生了阶段性影响,条例出台的时机关键,有利于进一步提振行业发展信心。
条例对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作出了多项规定。如何做好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工作?市商务委表示,将做好各项衔接工作,会同有关单位,抓紧做好举办会展活动相关的许可、备案等行政事务对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制定会展活动信息备案的具体管理办法,推出会展活动相关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将落实各项赋能措施,把促进会展业发展的经费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吸引境内外各类会展企业在本市设立总部并给予相应支持。在进一步优化会展业营商环境方面,市商务委将配合海关把为首届进博会度身定制的便利化措施推广至所有符合规定的会展活动;全力服务保障进博会,继续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扩大对外开放、推动产业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做好进博会长三角联动等工作。
作为全国首个会展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将有力推动国际会展之都建设。市商务委将会同行业协会、促进机构等单位,通过新闻媒体、行业会议等途径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做到应知尽知,最大限度发挥条例对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