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课程交互式教学案例库的构建与应用
——以民法系列课程为例
2020-04-25唐琳
唐 琳
当前的法学教育,强调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各高校开设了不少类似于“诊所教育”“案例课程” “模拟法庭” “律师技巧课程”等专注于培养学生实务技能的课程。但从结果来看,这些课程似乎并未达到预想中应有的效果。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何美欢教授曾提出,如果说学生受到的法学教育在理论方面和技能方面都有欠缺,那么,弥补这个缺陷应该从加强学生对理论的了解着手,而不是错误地从加强“实务”课程着手。①何美欢:《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载《清华法学》2006 年第3 期,第115 页。何美欢教授的看法反映了法学教育之根本,法学理论知识的教育应是法学本科教育的重中之重,法学教育改革应将关注点放在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的总体提升上,并为实现优质的法学课程教学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构建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案例库,为法学课堂提供优质教学素材,改进教学方法,将抽象理论融于具体案例中进行阐析,可以加强学生对理论的深入理解,夯实法律基础。为此,本文以民法系列课程②本文所指的民法系列课程是本科课程,下同。的教学为切入点,探究法学专业课程交互式教学案例库的构建与应用,以期对教学品质的提升、法学人才的培养有所裨益。
一、构建优质民法系列课程交互式教学案例库的必要性
(一)民法系列课程的教学需要优质教学案例资源
法学是应用性学科,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离不开案例教学。所谓案例教学方法,是指授课教师藉由案例作为教学材料,围绕教学主题,通过讨论、问答等师生互动的教学过程,让学生理解相关的概念或理论,并培养学生高层次能力的教学方法。①张民杰著:《案例教学法——理论与实践》,九州出版社2006 年版,第18 页。案例教学方法几乎是所有法学课程课堂教学都采用的方法,民法系列课程的教学更衷情于这种教学方法。具体原因有二:其一,民法系列课程,主要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等课程,这些课程多为法学本科专业必修课程,基本开设于本科第2 学期至第4 学期,授课对象主要是大一或大二学生。对这些低年级学生而言,民法有着纷繁复杂的法律概念和庞大的规则体系,这些抽象的概念和规则需要通过案例这个具体的载体进行有效联结,将抽象和具体建立思维的勾连,从而帮助他们构建民法学知识体系。其二,民法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通过案例的研讨互动,能激发学生作为法律人运用法律解决身边事的欲望②姜南、李燕:《民商法学案例库的构建与应用》,载《教学研究》2018 年第1 期,第90 页。,改变传统“教师说、学生听”的教学模式,既能活跃课堂气氛,提升教学品质,又能培养学生思考能力,锻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虽然教师都很注重教学案例素材的搜集,也不吝花费许多时间和精力在优质教学案例的筛选和编辑上,但教师个人力量有限,且多按个人偏好开发教学案例,案例数量有限,案例质量参差不齐。倘若能针对民法教学需要构建一个交互式③交互式是指以现代通信网络为支撑,网络用户可以进行远程互动交流。交互式教学平台是未来教学模式的主流。的教学案例库,一方面,能实现教学资源的共享,减少教师们的重复劳动,教师可以直接从案例库中各取所需,丰富自己的课堂教学;另一方面,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教师集体备课的优势,各高校教师可以在案例库中交流、分享教学案例,使该案例库日渐丰富,成为一个非常宝贵的民法教学资源平台。
(二)民法系列课程的教学需要一个以教学为导向的专业案例库
目前法学案例资源网站不少,最常用的是中国法学多用途教学案例库、北大法宝案例库、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法院网等。虽然这些案例库的案例资源看起来比较丰富,但从民法教学的角度考察,它们只能满足部分的教学需要,无法达到专业、系统的教学案例库的要求。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一是案例库提供的案例不太适合法律初学者。这些网站提供的案例,主要建立在我国法院裁判文书基础之上,通过介绍基本案情、争议焦点、裁判结果、裁判要旨等来展现实务案例。这对于律师、法官等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人员而言,具有较强的实务指导作用,但对于接触法律不久的低年级法学本科生而言,案例复杂冗长,晦涩难懂,很容易将学生学习民法的满腔热情浇灭。虽然,法律是实践的学科,实务案例的研习对法律学习者而言必不可少,但是法学本科教育的核心不是狭义的实务性课程,而是扎实的法律基础理论的教育。④何美欢:《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载《清华法学》2006 年第3 期,第117 页。
二是案例库提供的案例数量虽多,但范围上未能覆盖所有的教学知识点。以中国法学多用途教学案例库为例,其“教学案例”模块,提供“民法总论”案例共233 个⑤参见http://www.fae.cn/al/zdalsyb/zdal/cause/17334.html,下载日期:2020 年1 月10 日。,涉及民法基本原则(59 个)、民事权利主体(15 个)、民事权利客体(2 个)、民事法律行为(61 个)、民事代理制度(96 个)等范围。而民法总论的其他知识点,如民事法律关系、诉讼时效并无相关的案例支持。另外,案例库提供的案例数量和课程教学的重难点不匹配,未按课程教学要求进行案例的合理筛选,仅是案例的归类与累积。实际上,教学案例贵在精而不在多,案例的大量堆砌将影响案例库在教学上的适用性。
三是案例库提供的案例,与教学知识点的契合度较低。案例教学方法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借由案例作为教学材料,促进师生互动,案例的内容必须与课程目标、教学主题密切结合,方能达到教学效果。然而,这些案例资源看起来丰富,实际上教学实用性较差,很难直接适用于课堂教学中。以随机选取的中国法学多用途教学案例库中某个关于“意思表示”的教学案例①参见中国法学多用途教学案例库案例:“专业承包的土地能否依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确定土地承包期限”,http://www.fae.cn/al/zdalsyb/zdal/find/fx17387_145519.html,下载日期:2020 年 1 月 10 日。进行分析。“意思表示”属于民法总论课程中的知识点,但该案例焦点涉及的是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属于之后才会开设的物权法课程的内容,这样的案例作为民法总论的教学案例,不符合课程设置顺序,学生学习起来会困难重重。②石经海:《法学专业课程交叉渗透的教学模式探究——以刑法课程为例》,载《海峡法学》2015 年第4 期,第102 页。
正因为现有的法学案例库均不是理想的教学案例库,所以亟需构建这样一个全新的、完全服务于教学的、优质的民法系列课程教学案例库:其所提供的案例能覆盖所有的教学知识点,能切实融入到课程教学的每个环节中——从新课导入到理论讲解,从课堂讨论到实训演练,从课后拓展到课程考核,每个教学环节都能充分应用案例库中的案例资源。
(三)民法教学改革需要线上交互式教学案例库的匹配
2018 年教育部正式发布的《教育信息化2.0 行动计划》指出,教育信息化的核心内容是教学信息化。教学是教育领域的中心工作,教学信息化就是要使教学手段科技化、教育传播信息化、教学方式现代化。交互式教学平台是未来网络教学模式的主流。在网络上构建一个民法系列课程交互式教学案例库,顺应了教学信息化的潮流。而且,对于民法教学改革而言,没有线上教学案例资源很难成功造就现代化的法学本科在线课堂。无论是采用慕课、超星等线上课堂教学模式,还是翻转课堂这种线上线下混合的教学模式,都需要线上交互式教学案例库的匹配。可以说,民法系列课程线上交互式教学案例库的建设,是民法在线课堂教学模式成功的基础。
综上,民法系列课程交互式教学案例库的研究与建设,极具迫切性、现实性和深远性。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在即,待其正式公布,民法教学将成为未来几年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重点。我们应以此为契机,构建一个全新的、以教学为导向的、体系化的民法系列课程交互式教学案例库。
二、民法系列课程交互式教学案例库的构建
民法学博大精深,民法系列课程教学案例库的构建,应高屋建瓴、通盘考虑,既需要考虑民法体系的完整性,又需要考虑民法各课程的独立性,更需要考虑案例与课程教学的关联性。具体而言,案例库的成功构建需要以下步骤。
(一)明确案例库的设计理念,组建合适的构建团队
交互式教学案例库的设计理念,是以教学为导向,在网络上建立一个既有知识传递功能,又有启发和拓展功能的,具有鲜明教学特色的、信息化的、交互式的教学案例库。首先,该案例库应处处体现以教学为导向的特点,大到案例库的总体框架,小到针对案例设置的问题,都以教学需要为出发点;其次,该案例库的案例应类型多样,既有适合知识点讲解的教学型案例,又有运用知识点进行裁判的实务型案例,还有体现学术观点与裁判争议的拓展型案例,可以全方面满足教学各环节对案例的需求;再次,该案例库应具有线上交互功能。本文所称的“交互式”,指构建案例库时专设一个互动交流模块,使其成为链接师生的远程互动平台。如此,教师可以反馈案例库使用心得,分享独特案例,从教师角度为案例库的完善建言献策;学生可以就疑难案例发起讨论,交流新奇想法,从学生角度对案例库的建设提出要求。可以说,交互式为参与者设置了一种双重身份:既是案例库的使用者,也是案例库的建设者。
当然,要实现案例库的上述设计理念,需要有一支合适的构建团队。这个团队的成员应深谙教学之道,熟悉教学规律。如前所述,民法系列课程包括六门独立子课程,这意味着每门子课程都需要建立自己的教学案例库,那么每门子课程的案例库建设,均应由拥有该课程五轮以上授课经验且仍负责该课程教学的教师来主导。一方面,他们长期处于民法教学一线,有着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对课程教学目标、课时安排、知识点讲授顺序、教学重难点内容等了然于心,能切实保证案例库的建设以教学为导向;另一方面,他们已积累了一定的课程案例资源,有利于完成本课程案例的搜集、筛选、编辑等工作。同时,团队还需要具有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的“双师型”教师,例如兼职律师、仲裁员,以克服专家型教师缺少实践经验的弊端。这样的团队成员,有法律实务工作经历,熟悉法律事务中的风险点,深谙法律风险的防控机制和解决路径,在案例库的构建过程中,能较好地将理论知识与实务案例联系起来,切实落实从理论到实践和从实践到理论的双向回归。
(二)选择合适的网络平台,科学设计案例库总体框架和构成模块
民法系列课程交互式案例库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的工程,如同盖高楼一样,需先有设计蓝图:案例库总体框架如同高楼地基和承重结构,案例库各构成模块如同高楼内部各个功能不同的空间区域。民法学博大精深、支脉庞杂、案例繁多,案例库的体系性显得尤为重要,因此需要科学合理地构筑案例库的总体框架、四梁八柱。基于案例库是以服务课程教学为目标,可以考虑如下方案:(1)在案例库的主门户中,直接以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这六门课程为六大“主模块”,然后再单独设置一个互动交流模块;(2)在课程主模块下,按课程教学章节的顺序设置教学知识点“子模块”。虽然各高校使用的课程教材不同,但课程知识点总体一致,选择一本普遍适用的教材作为章节设置的参考即可;(3)在具体教学知识点模块下,根据教学需要,设置相应的引导案例、课堂教学案例、裁判案例、课后讨论案例、拓展案例等具体模块。其中,每一个具体模块应匹配的案例数量和案例类型,应由构建团队根据教学需求、授课经验、知识点拓展深度等因素事先妥善考虑和确定。
构建这样一个线上案例库,需要一个合适的网络承载平台。以高校法学教师为主的建设团队,要独立制作一个例如北大法宝这样的案例信息管理系统,不具有可操作性,毕竟这需要计算机、网络等专业技术的支持,开发成本较高,需要大量的制作经费和日后维护费用。因此,较为理性的选择是在现有的教育网络平台上,寻找合适的合作者,在其开放的平台上直接进行案例库建设。这个网络平台,首先应既能满足案例库功能设置、数据容量的需要,其次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利于案例库的使用与推广。例如中国慕课平台、超星平台,它们皆属于网络教育平台,与各高校多有合作关系,对和教学相关的项目较愿意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同时,因2020 年疫情传播时高校网络课程的推广,大多数高校的师生皆下载和使用了前述平台的 APP。这为将来线上案例库的使用与推广,提供了操作上的便利:当案例库建成后,使用慕课或超星进行建课、授课的老师,就能直接进行案例资源的无缝对接,直接将相应的案例嵌入自建的网络课程中。
(三)梳理课程知识点,依据教学需求进行案例的收集和编辑
民法知识点繁杂,案例众多,需要精挑细选,反复斟酌。因此,案例的搜集与编辑是案例库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案例库构建中最繁琐、最需要耐心的细致工作。
首先,教学目标的设计和知识点的梳理。应仔细梳理课程内容,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知识点的需求,确定案例的类别、数量。案例有难易、复杂之分,在教学过程中,应根据案例的特点,确定该案例在教学环节中最适合的角色。从教学角度出发,可以考虑将案例大致分为以下七类:(1)导入性案例,即适合放在知识点讲授之前,用于引发学生思考、导入知识点的案例;(2)课堂教学案例,即适合师生课堂互动、讨论的,适合教师引导学生深入思考的案例;(3)课后思考案例,即适合留给学生课后思考或分组研讨的案例;(4)裁判案例,即体现知识点的、比较典型的实务判例,为抽象的法律规则转化为现实的法律运用起到示范作用①姜南、李燕:《民商法学案例库的构建与应用》,载《教学研究》2018 年第1 期,第92 页。;(5)法考案例,即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真题,帮助学生理解与把握法考规律,为参加法考奠定良好的基础;(6)拓展性案例,即适合学生撰写评析性论文的案例,例如存在实务争议和不同学术观点的案例,以培养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7)综合演练案例,既融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教学案例,为将来学生参与法律实训提供参考。以上只是对案例类型作一个大体的划分,实际上,有的案例既适合作为导入性案例,也适合作为课堂教学案例,最终如何使用该案例,可以由教师根据授课风格自行确定。在构建团队依据课时安排、知识点难易与教学经验,确定好每个教学知识点需要的案例类型和数量后,就可以根据需求去收集相应的案例。
其次,案例的收集与修整。收集案例的渠道很多,可以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收集,也可以通过出版的教材或案例集收集,但应根据教学需求对案例进行仔细甄别和筛选,保留新颖性、典型性、适合用于教学的案例,同时也应注意标明案例出处,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案例的表现形式应多样化,除了文字形式、PPT 外,还可以是视频、音频、图片等形式,以增加案例的趣味性。②刘冰:《实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探索与应用——以国际法学科教学为视角》,载《海峡法学》2014 年第3 期,第113 页。筛选后的案例,还需依据教学需求进行一定的编辑。例如导入性案例,篇幅不宜过长,应尽量简洁明了,还可以设置引导性问题,为学生提供思考方向。又如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网等途径收集来的裁判文书形式的案例,应经过合理编辑和要点评析,去除冗余、留其精要、设置思考题,以方便其为教学所用。另外,对于涉及理论前沿的案例,应关联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著作,引导学生关注前沿法律问题,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学术能力;对于社会热点案例,应将与其相关的资料,例如新闻报道、影视图片等视听资料一并采集入库,以丰富案例素材,为教师进行案例教学提供形式多样的资料。
再次,教学案例的设计。除了收集合适的案例外,基于教学需要,团队还应创造一些“虚拟案例”。所谓虚拟案例,是指为教学或考核的需要,教师依据法律规则编造的,不具有真实性的案例。例如采用“甲乙丙丁”为主角的方式合理、逻辑地设计案例情景,有意识地融入某个或某几个教学知识点,以考查学生对知识点融会贯通的程度,很多法考案例就属于虚拟案例。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虚拟案例,不是指那些简单的、教师在课堂讲解时随意编造的小例子,而是有一些故事情节的、具有一定复杂性的、适合学生思考和研讨的案例,例如华东政法大学的老师们创造的那些有趣的、广为流传的民法考题③参见https://news.ecupl.edu.cn/2019/0722/c675a131680/page.htm,下载日期:2020 年1 月10 日。华东政法大学姚明斌老师创造了一道案例题,题目主要围绕李宗盛的《爱的代价》签名版CD 展开,并结合民法总论知识对学生进行考查。。这类虚拟案例多以短篇故事的方式呈现,可读性强,对学生更具有吸引力,很适合作为课后思考案例,以考查学生对民法理论和法律规则的掌握情况。
(四)调适与修正:案例库完善路径
教学案例库的建设像是罗马之城,非一日之功即可完成。首先,案例编辑入库后,案例库初具雏形,此时要将案例库投入实际教学中进行试用,考察其教学应用情况。一般而言,对每门课程案例库的试用期应不少于两个学期,且每一学期应安排两名以上授课教师,以小组备课形式,利用该案例库进行课堂教学,总结教学实效,提出修正意见。如果发现存在某案例与教学知识点不契合、类似案例过多等问题,则应将该案例剔除出库;如果发现某知识点缺乏相应的案例支撑,或者现有案例编辑有问题,则应及时增添新案例或修改原案例。这一过程是去粗取精、反复咀嚼从而完善案例库的核心环节。其次,待案例库建成后,将案例库推荐给其他高校教师共同使用,再根据他们的教学反馈对案例进行修改或撤换,不断提高案例库与教学的匹配度。案例库服务于教学,并在教学应用中得以完善。最后,待教学案例库相对成熟后,构建团队还应持续不断地对案例库进行升级和更新。教学案例库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而不是一个普通的、一经写成就无须修改、可以不断再版的案例汇编。①刘晓慧:《高职法学教育民事诉讼法案例库存建设的应用性研究》,载《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年第1 期,第127 页。构建团队需要结合社会的发展态势,关注热点法律问题,汲取立法迭代之精神流变,从而保持案例库的时代性、动态性以及与时俱进之特色。
三、民法系列课程交互式教学案例库的应用
教学案例库的构建,目的在于为教学提供宝贵的案例资源,以促进教学方法的改进,提升教学品质。实际上,优质的教学案例库,提供的不仅仅是类型多样、新颖典型的教学案例,还能提供一定的教学理念和课堂教学设计思路。基于民法课程教学的实践,笔者以《侵权责任法》课程中的知识点——高空抛物责任为例,对案例库中该知识点的案例设置及教学应用做些许阐述。
(一)案例设置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问题是近几年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2019 年10 月最高人民法院还专门针对高空抛物出台了新的意见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2019 年10 月21 日公布实施,法发[2019]25 号。。高空抛物责任,是《侵权责任法》第 11 章物件损害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既涉及侵权责任法之归责原则这一核心理论的理解,又涉及与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加害行为等典型侵权行为的比较。虽高空抛物责任不是教学难点,但仍是一个值得在教学中深入讲解的知识点。针对该知识点,初具雏形的教学案例库③以省级教改项目为基础,笔者所在的教学团队,已着手进行案例库的建设,目前建设的是《侵权责任法》课程的案例库,完成了部分教学知识点的案例收集、编辑与整理工作,并将其同步试用于本学期课堂教学。中设有引导案例(2 个)、实务案例(5 个)、课后讨论案例(1 个)和法考真题案例(2 个)等内容,并提供最新立法动态与学术论文链接。该知识点模块的设置图如下:
(二)教学应用
上述案例和资料,在传统课堂教学中可应用如下:首先,教师可以在课堂上直接播放经剪辑的引导案例视频“天上掉落的苹果”,该视频约三分钟,讲述的是一名 3 个月的小婴儿,不幸被一个高空坠落的苹果砸中脑袋,导致颅骨碎裂,生命垂危。因该视频内容有一定的震撼性,容易引起学生的同理心,能让学生快速进入个案情境,思考高空抛物致人损害应如何追究法律责任的问题。教师可以藉此和学生互动,展开高空抛物责任的探讨。其次,案例库提供了《侵权责任法》出台前的四个典型的高空抛物实务案例:(1)重庆法院“烟灰缸”案,法院判决楼上邻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2)济南法院“菜板子"案,法院以无明确加害人为由,驳回受害人起诉;(3)深圳法院“玻璃"案,法院判决物业承担赔偿责任;(4)上海黄浦法院高空抛物案,法院调解结案,由众邻居补偿受害人。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对这四个相似案件的不同判决结果进行比较和分析,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立法公平问题,让学生理解和体会法律规则背后的社会意义与法律精神。再次,案例库也提供了依据现行《侵权责任法》第87 条进行判决的高空抛物实务案例,向学生展示现有法律规则的实践运用,同时,教师可以结合最新的立法动态——高空抛物入刑、《民法典》(草案)等内容进行知识点前沿性的探讨,并推荐案例库提供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引导学生思考法律规则的完善,让学生感受到法律是动态变化的经验法则,是与时俱进的社会规范。最后,教师通过法考真题案例的课堂演练,以2018 年法考中引发众议的“高空坠狗案”,引导学生探究高空抛物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的异同,帮助学生掌握法考要点。课堂教学结束后,教师还可以将案例库中设计好的课后讨论案例布置给学生进行课后分组讨论。该案例为虚拟案例,将高空抛物情形设置在校园环境中,探讨众多师生所在的教学楼中,发生高空抛物致人损害后如何认定责任的问题,这既是对高空抛物责任知识点的巩固,又结合了《侵权责任法》先前的学校责任、监护人责任等知识点,能考查学生对知识点融汇贯通的程度。
在现代化的课堂教学中,当教师采用线上教学方式,如前文所述,若案例库依托中国慕课平台或超星平台建立,那么教师在慕课或超星平台上建课时,即可在课程编辑中根据自己的授课需要,直接嵌入案例库中的案例。当教师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方式,学生在通过阅读教材、观看基础知识教学视频后,可以通过阅读和思考案例库中相关的案例自行理解知识点,并通过案例库的互动功能向教师提问。待教师线下教学时,教师即可针对学生提出的核心问题进行互动和探讨,从而做到线上解决基础知识,线下完成知识点的拓展和挖掘,让课程教学更有深度和广度。因此,民法系列课程交互式教学案例库完全能适应教学方式的多样化,能同时服务于线下或线上的教学模式。
可以说,有了这个教学案例库,教师在备课时即可从中快速获取和教学知识点密切相关的、形式多样的、最新的教学案例,一方面能减少教师搜寻案例的时间,把更多的精力用于课堂教学设计上,另一方面能为教师提供更多的授课思路,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结语
有学者认为,法学教育改革中最困难的部分是教学方法的改进。①而交互式教学案例库的构建与应用,能实现教学资源共享,促进各高校教师之间横向交流合作,发挥教师团体优势,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案例资源,为案例教学方法提供活水之源。这是法学教学方法的创新,也必将使广大法学师生受益。因此,法学专业课程交互式教学案例库的构建势在必行。虽然交互式教学案例库从目前来说仍是新鲜事物,其构建无先例可循,但只要构建团队齐心协力,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摸索案例库建设,不断地在教学应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必能积累有益经验,集众人之力建设出较为理想的教学案例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