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保护助推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2020-04-22本刊编辑部
本刊编辑部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在提及“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这一内容时,特别指出:“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地理标志是农业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集体性财产权利,其品牌价值不仅来源于特定产地特殊自然条件、社区实践及文化因素长期互动而形成的独特品质,而且来源于产地生产经营者通过持续不断的投入而形成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弘扬地域传统文化等方面,地理标志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知识产权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我国自然环境多样,人文物产丰富,地理标志产品资源优势显著。众多成功案例表明,地理标志产品的开发和利用,能够极大地促进农业做大做强,助力精准扶贫,服务乡村振兴。截至2020年6月底,我国累計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385个,核准专用标志使用企业8811家,累计注册地理标志商标5682件。此外,还有数千件农产品地理标志尚未统计在内,还有更多的潜在地理标志“养在深山人未识”。
为此,我国一直在大力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制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定义、申请受理等进行了规定。2008年,我国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地理标志作为特定领域知识产权,强调要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推动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运用。2018年,我国将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登记注册和行政裁决划归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2019年6月,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2019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国知战联办〔2019〕9号),明确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快地理标志统一认定保护工作。
当前,我国区域地理标志产业融合发展不足、生产规模偏小、缺少龙头企业带动、农技服务体系不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缺乏保障、制假售假行为泛滥等问题矛盾依然突出。如何突破区域和行业发展障碍,打造具有资源禀赋优势和地域文化特色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内惠及民众,是当前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的核心任务。因此,各级地方主管部门应积极发展地理标志资源、培育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建立完整的地理标志产品、产业管理制度,加强标准化生产和质量监测检控体系,加大行政管理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行政执法力度,促进产品上下游产业的开发和一二三产的快速融合,精心打造产业集群品牌或区域公共品牌,进一步做好地理标志品牌的培育和运用工作,通过保护和运用好地理标志这张“金字招牌”,不断优化市场经济环境,助推农村传统经济向现代特色产业经济转型和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