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问题研究
2020-04-22肖群超
肖群超
摘要:在对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概念和基本流程进行简述的基础上,指出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存在的主要问题: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的数量不足;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才匮乏;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准入门槛较低。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的对策为:稳步增加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数量;采取措施培养更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才;提升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准入门槛。
关键词: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准入门槛;人才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20)06-0034-02
进入21世纪后,在信息技术不断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电子数据愈来愈多的进入我国的生活与工作当中。一旦人们对电子数据的可靠性及真实性产生疑问,通常需要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来鉴定电子数据的真伪。正因如此,近年来国内关于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问题的研究也越来越多。为进一步丰富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问题研究,本文将继续针对本课题进行论述。
1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概念及基本流程
1.1电子数据司法界定的概念
目前,电子证据愈来愈多的应用于司法实践,为鉴别电子证据真伪,因此需对提供的电子数据进行司法鉴定。研究表明,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与传统鉴定存在诸多不同,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司法鉴定环境要求;2)所用工具设备;3)司法鉴定程序;4)司法鉴定技术方法;5)司法鉴定客体等。那么,究竟何谓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呢?百度百科指出,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是一种提取、保全、检验分析电子数据证据的专门措施。也是一种审查和判断电子数据证据的专门措施。
1.2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基本流程
电子数据的司法鉴定是一个极为繁杂的过程。通常情况下,电子数据的司法鉴定需经过如下基本流程:第一,对电子数据的形成过程与真伪进行鉴定。鉴定的主要目的是为确定送检的电子数据内容是否被添加、修改、剪辑,确定电子数据的具体形成过程是否存在异常。第二,采用如下技术对原介质数据进行复制:1)数据快照技术;2)数据镜像技术;3)数据备份技术等,并将其制作成为一个完整的电子数据副本。为保证复制的电子数据副本具备完整性,采用的数据提取工具需具备写保护功能。第三,将制作的电子数据副本与原本进行反复认真对比,确保副本与原本电子数据保持一致。第四,将送检的原始电子数据运用特定技术手段进行封存保管。第五,运用常用电子数据司法鉴定设备及电子数据鉴定技术对电子数据副本实施科学分析与鉴定。第六,得出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结论,并形成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报告。
2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存在的主要问题
截至目前,电子数据的司法鉴定在我国已然得到较好发展,但发展过程中仍不可避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2.1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的数量不足
经过多年发展,如今我国虽已相继构建很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诸如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上海辰星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江西中证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福建中证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等。虽然目前并未取得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数量的详细数据,但从已有研究中不难看出:我国现有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的数量并不多。随着近年来电子数据愈来愈多的应用于司法实践中,有限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数量仍远远无法满足海量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需求。与此同时,由于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数量较少,因此也给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带来了很多路途上的不方便。
2.2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才匮乏
事实上,我国目前之所以出现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数量不足的情况,主要原因便是因为:缺乏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专业人才。众所周知,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工作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如若无法掌握过硬专业技能,很难真正胜任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工作。如若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不足,很容易致使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结果出错。假如出现此种情况,不仅会妨碍司法公正,更会让部分人民群众受害。所以,为促进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未来还需切实解决好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才匮乏的问题。
2.3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准入门槛较低
除了上述两点外,当前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才的准入门槛并不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准入存在的重形式化审查;第二,对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员的技能要求不明;第三,准入考核机制仍待完善等。正因为如此,才造成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准入门槛较低的局面,让部分专业能力并不强的人走上了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岗位。为提升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质量,未来必须提升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准入门槛,不断提升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员队伍的整体专业素养。
3解决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存在问题的具体对策
为解决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存在的上述问题,特提出如下发展对策与建议:
3.1稳步增加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数量
为更好满足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需求,建议未来应稳步增加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数量。建议应在各省市有的放矢构建出一个完整的电子数據司法鉴定中心网络,让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均衡分布在我国各地。如此一来,当法院需要对电子数据进行司法鉴定时,便可快速实现电子数据的司法鉴定。这样,不仅可以提升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速度,同时亦利于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值得一提的是,增加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数量是一个长远过程,在此过程中切勿操之过急,应做长远规划。只要能够将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的构建作为一个长远战略任务来抓,相信不久的将来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必然会均衡分布在我国各省市。
3.2采取措施培养更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才
为解决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才匮乏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培养出更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才。具体可采取如下措施:第一,高校单独设置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专业。据了解,目前我国并无高校单独开设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专业,仅部分高校在部分专业设置了电子数据司法鉴定课程。此种情况显然不利于培养出更多专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才。基于此种情况,建议高校应积极设置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专业,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具体招生数量。有了专门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专业后,便可有的放矢培养出更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才。第二,司法鉴定中心通过培训方式培养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才。各司法鉴定中心可在本司法鉴定中心内部选择一些人才,对其进行专门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培训,通过培训培养出更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才。除此之外,可采取的方式还有很多。只要将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才的培养真正纳人规划,相信未来我国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专业人才必定会越来越多。
3.3提升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准入门槛
未来,相关部门应有的放矢提升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准入门槛。具体可采取如下措施:第一,每年在固定时间组织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从业资格统考,通过考核的人为其颁发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从业资格证书。第二,统考过程中应重点对考生进行如下方面的考核。1)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准人所应掌握的技术知识:①应具备与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相适应的外语水平;②熟知与电子证据有关的硬件知(术语、原理、结构、功能等);③基于电子数据鉴定需要的软件知识的熟知与掌握;④掌握能够满足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所需的计算机语言;⑤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技术理论的全面掌握;⑥其它与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相关技术知识的了解。2)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准人所应具备的技术能力。如数据快照技术、数据镜像技术、数据备份技术等。3)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员准入应知晓的法律知识:①了解与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相关的法律知识;②熟知和了解专业法律、规则和规范的规定。4)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准人应熟知的程序性问题:①知晓法庭科学通行的程序性原则要求;②熟知和掌握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程序;③知晓并能够适时构建与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相配套的监督链等。
4结束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主要存在如下问题: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的数量不足;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才匮乏;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准入门槛较低。为解决上述存在问题,促进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未来应稳步增加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数量,采取措施培养更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才,提升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准入门槛。只要能切实做好上述几个方面,相信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事业未来必然会得到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