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诚信和善心
2020-04-22方菲
方菲
2019年11月6日,朝阳区法院依法宣判了莫先生合同纠纷案,莫先生被判返还“水滴筹”捐赠15万余元及利息。
2019年11月29日,我去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望京法庭采访互联网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的首例案件。11月6日,朝阳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莫先生合同纠纷一案,网络筹款发起人莫先生被判决返还“水滴筹”全部捐赠15万余元及利息。这些钱将由“水滴筹”平台返还给6086位捐赠人。
莫先生是一位辛酸的爸爸,2017年9月,出生仅2个月的儿子就被查出患有“威斯科特奥尔德里奇综合征”和先天性心脏病,为给儿子治病,莫先生通过“水滴筹”筹得捐款15万余元,可惜孩子还是在病发后8个月就离世了。丧子后不久,莫先生和妻子许女士便离了婚。法院调查发现,孩子在世期间,莫先生夫妇也一直在努力救治孩子,但莫先生和许女士对孩子的治疗方案意见不统一,他们的矛盾也许由来已久,但矛盾的集中爆发是在丧子后。
孩子已经没了,“水滴筹”平台上筹集的这笔善款却还没有使用,关于如何处理这笔钱,许女士认为,平台上的多数善款是自己的亲朋好友捐赠的,既然用不上了就应返还给捐款人。但莫先生掌握着这笔钱,他不愿意把钱交还给平台。于是,2019年7月27日,许女士向水滴公司举报了莫先生。从情理上讲,即使这15万元捐款没有实际花费在莫先生儿子的治疗上,莫先生一家实际也花了不少钱款给儿子治病,这15万元的善款是不是一定要交出来呢?
办案法官介绍说,网络平台和发起人之间的关系定性,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我们认为发起人、求助人和平台之间是一个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规定,本案中,莫先生违背了合同法规定的两方面的义务:诚实和专款专用。判决书显示,莫先生在发起众筹时,隐瞒了家中有房有车还有店铺的真实情况,隐瞒了此前通过其他渠道已经筹集到8.8万元救助款的事实,违反了诚实义务;法官在严格审查了医疗费明细、银行报销单以及其他证明后,发现莫先生并未将15万元筹款用于儿子的治疗。莫先生之前说,10万元用于归还医疗欠款,但据法院查明,这笔债务产生于2018年4月15日之前,与莫先生和平台约定的这笔专款的使用时间和用途是不一致的,所以法院认为,莫先生没有做到专款专用。
通过采访这起案件,我看到的不是法律的冰冷,而是立法、司法制度对善心和诚信的保护。善良没有错误,但善良一旦被不良地利用,权利就会被滥用,人们就会不再信任他人,那么损害的,就是整个社会的诚信和善意。而当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再求助时,社会的冷漠就会让求助者孤立无援,那社会岂不是要陷入一种恶性循环?
本案中,如果莫先生诚实地公布了所有家庭财务情况,再进行求助,人们若是还愿意帮助他,也许就不会有后续那么多纠纷了。信息不对称,不能成为牟利的机会。隐藏真实情况,就等于是变相撒谎。
2016年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以来,互联网个人大病求助已经成为网络捐赠中运用最广、影响最大的方式之一。网络信息的传播优势给网络募捐事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相对于传统募捐,网络募捐出现的问题也更多。在陌生人交往的互联网上,有人编造親人生病的信息求助,却用募得的善款购买奢侈品,甚至有的公众人物,有房有车有医保,还要利用“水滴筹”平台去牟利。在对网络募捐行为的调控中,完善法律法规是治本之源。本案审结之后,朝阳区法院向民政部、北京水滴互保科技有限公司发送了司法建议,提出了三方面建议:完善立法,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引导平台加入自律公约,建立多方联动共商机制;指导平台建立健全第三方托管机制,完善筹集资金公示制度。这些举措,对于网络募捐行业未来的发展,或许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