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0人为他写请愿书
2020-04-22张振华李路全王朝辉郭建禾
张振华 李路全 王朝辉 郭建禾
“当时,看见倒在地上的刁某,我感觉自己的人生崩溃了,自己这辈子算是完了,摊上大事儿了。杀人要偿命,要以命抵命的,只是想到家里老人病着,孩子还小,家里就我一个顶梁柱,我还出事了,感觉就是世界末日了,一片黑暗,一点光明都没有。”即便是到了现在,回想起 2018 年 5 月 20 日那晚的场景,董民刚仍觉得毛骨悚然。憨厚、老实了大半辈子的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杀人。
其实,5 月 20 日发生的那一幕,不仅让董民刚至今难以面对,对董家所生活的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某村的所有村民来讲都是个巨大的冲击。那晚23 时许,村民董民刚的家里突然传出几声尖声惊呼,打破了这个普通村庄深夜的宁静。接警后,赶到现场的巨鹿县公安局民警张万广看到,董民刚的妻子李燕瘫坐在自家院子的泥地上,搂抱着 9 岁的小儿子,声嘶力竭地哭着。客厅里,一片狼藉、血迹斑斑,一名男子倒在地上,悄无声息。董民刚脸上、身上带血,正呆呆地坐在堂屋門口。地上躺着的男子就是刁某。
致命的邂逅
2016 年 5 月,在一次私人聚餐中,李燕认识了刁某。不久,两人就产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据李燕说,刁某在县城包了工程,有车,花言巧语、会哄人,给她买过化妆品,还带她出去玩。和李燕有了这层关系后,刁某经常以各种借口出入董民刚的家。据警方调查,刁某去董民刚家时,还强迫他好吃好喝地招待自己,并要董民刚陪酒,稍有不从,董民刚就遭到刁某的野蛮殴打。更过分的是,刁某曾逼迫董民刚和小儿子睡一间屋子,他和董民刚妻子李燕睡一间屋子。
与李燕相识不久后,刁某就因故意伤人逃匿,后被警方自外地抓获,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对此,刁某不以为耻反而以此作为资本,威胁董民刚。“我有一大帮的弟兄,随时可以让你死,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大白天都可以灭你全家!我上面有人,杀了你们也不能把我怎样!”
随着交往的深入,李燕也逐渐看清刁某的真面目,想和他中断关系。刁某威胁李燕说 :“如果你和我断了关系,不和我好,小心你在城里上学的大儿子。我也会对你家里其他人下手,只有我不要你!你离开我是不可能的。”
刁某除了强令李燕,让她随叫随到之外,还公然开车去接李燕下班,并把前来接李燕下班的董民刚赶跑,强行将李燕挟持到出租房内占有。
2018 年 5 月 20 日 22 时许,李燕和小儿子分别在卧室和堂屋沙发上睡觉,董民刚在堂屋看电视。突然间,董民刚听到院子里有动静,他站起身来,出门查看情况。只见醉醺醺的刁某,骂骂咧咧地迎面走来。案发后的尸检报告显示,当晚,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4mg/100ml。刁某是翻墙跳入董家院子的,董家院墙外面正好放了一堆砖。案发当天刚下过了一场雨。后来,办案检察官、邢台市检察院检察官温可红在复勘现场时,还在墙外发现了被踩落的砖头,及攀爬时踩出来的泥脚印。
董民刚担心李燕和小儿子的安全,鼓起勇气,用自己的身体挡在门口,试图拦着刁某,不让他进屋。满身酒气的刁某火气冲天,对着董民刚当胸就是一拳,狠狠骂道 :“你找死啊,今天就弄死你!”
强行推开了董民刚,刁某闯进屋里,猛踹卧室的房门,他踹坏房门进入卧室后,当着董民刚的面,抓住闻声从床上爬起来的李燕,将她的上衣撕坏。紧跟着进入卧室的董民刚见刁某殴打妻子,急忙上前阻拦。刁某放开李燕,反身揪住董民刚的上衣,一下子撕破。刁某一边对董民刚动手,一边嚷嚷着“我今天要整死你”。担心老公和孩子吃亏,李燕苦苦央求刁某离开,并答应跟刁某一起走。原来,在去董民刚家之前,刁某曾打电话给李燕,让李燕跟他走,李燕没有同意。此时已经是深夜,李燕不想把事情闹大,惊动了邻居。
对李燕的央求,刁某置之不理,继续殴打董民刚。担心刁某威胁到睡觉的小儿子,董民刚始终未反抗。董民刚的脸部被打伤出血,为避免睡在堂屋的小儿子受惊吓,董民刚去卧室擦拭血迹,并换掉了被撕烂的衣服。刁某追进屋子,继续殴打董民刚。打了一会儿,刁某走到院子,之后又返回客厅,喝令董民刚跪在自己面前签写与李燕的离婚协议书。
案发后,董民刚对民警说,当天晚上,为了不激怒刁某,他答应了写离婚协议。他想,怎么着也不能激怒刁某,家里有老婆孩子,得先把他哄走。在准备写离婚协议的过程中,由于紧张害怕,董民刚不小心将笔掉落在地上。刁某认为董民刚是故意拖延不想写,便对他又打又骂,并用尖头汽车钥匙向董民刚头部戳扎,将董民刚脸部、耳朵、鼻柱以及胳膊、手指、腹部等多处划出了血。
其间,董民刚的小儿子惊醒过来,拿着董民刚放在沙发上的手机跑到了院子外面,李燕也借机跑了出去。见儿子和妻子都跑出屋子了,董民刚也多次想逃出屋外,都被刁某拉回继续殴打。情急之下,董民刚顺手拿起客厅南侧小茶几上白天干活时使用的一把剪刀与刁某搏斗。见到董民刚竟然反抗自己,刁某更加气愤,对他打得更凶狠。打斗中,董民刚将刁某身体多处扎伤,自己也被刁某扎伤多处。
2019年2月18日,检察官温可红宣读完不予起诉决定书后, 司法警察送董民刚回到家中。(来源:资料图片)
最后,两人一起倒在地上,见刁某躺在那里不动了,董民刚来到屋外,让闻讯赶来的邻居和李燕拨打了急救和报警电话。
巨鹿县公安局 110 指挥中心显示的报警时间为当晚 23 时 18 分。据本案主办侦查员、巨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张万广介绍,救护人员赶到现场对刁某检查后确认,其已无生命体征。董民刚随后被从家中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法医鉴定显示,刁某胸部、颈部、面部、上肢、背部等部位有多处锐器伤,符合被锐器作用于头颈部、躯干及肢体伤及左颈静脉、左心室导致心脏破裂而死亡的特征。董民刚鼻子、耳部、面部、左前臂、腹部等部位有多处撕裂伤、挫裂伤、软组织挫伤、皮肤损伤,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案发4 天后,即5 月 24 日 10 时,民警押解董民刚来他家里指认现场。在民警将董民刚带离家门走向警车时,他奋力扭转身体,对着身后踉踉跄跄朝着警车追来的老母亲哭喊道 :“娘,等我回来。”“儿啊!娘等你,等你回来!”老母亲对着开走的警车凄声回应。
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
温可红说,本案的办理过程也颇为曲折。本案由巨鹿县公安局侦查终结。2018 年 8 月4 日,邢台市公安局审查后以董民刚涉嫌故意杀人罪向邢台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之后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于 2019 年 1月 3 日再次移送邢台市检察院。
邢台市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本案的案发前因事实对于认定案发当晚的董民刚主观心态具有重要意义。公安机关两次补充侦查仍不能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刑事诉讼法第 175 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補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检察院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补充侦查权,及时自行补充侦查,全面收集固定证据,确保案件准确定性。
邢台市检察院先后派员赴巨鹿县案发地复勘现场、到董民刚和刁某所在村调取新的证人证言、走访村民、复核相关证据。补充证据表明,刁某与李燕长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刁某长期羞辱董民刚,多次到董民刚家中居住。刁某具有犯罪前科,平时惹是生非,村民视其为村霸。对董民刚的社会调查表明,其为人老实忠厚,家境困难,与人为善,口碑甚好,村民们要求司法机关对董民刚宽大处理。
检察院认为,调查印证了董民刚在案发当晚主观心理十分恐惧,害怕自己和家人遭到刁某伤害报复,不能反抗、不敢反抗、委曲求全的状态,也印证了刁某盛气凌人、凶残蛮横的情况,证明了案件发生时正当防卫的紧迫性和实施防卫的强度,从而为准确判定案件性质奠定了基础。
970 人签名的请愿书信
案发后,董民刚所在村村民自发找到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董民刚为人忠厚、老实、友善,这次是失手致对方死亡,没有杀人的恶意。2018 年 5 月 30 日,董民刚所在村的村党支部、村委会向多部门递交了由 970 余名村民联合签名和摁手印的请愿书。请愿书中写道 : 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充分考虑董民刚平时为人忠厚老实、和睦乡邻、孝敬父母以及父亲重病在身生活无法自理、两个孩子年幼均在上学等特殊家庭情况,对其给予宽大从轻处理。6 月 22 日,巨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信访案件转办函方式,向巨鹿县检察院转达该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请愿书,要求依法处理。11 月 28 日,邢台市检察院检察长邢伟收到董民刚母亲的来信,反映其儿子董民刚刺伤致死刁某实属万般无奈,希望办案人员明察秋毫、伸张正义,随信附上 970 余名村民的签名。
“必认真审查,依法办理。”邢伟批示,并将收到来信情况通过董民刚委托代理人答复董民刚母亲,责成分管批捕以及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与案件承办人,多次到巨鹿县听取公安、检察院意见,分析研判证据,指明侦查补证方向。
2019 年 1 月 29 日,邢台市检察院召开检委会,认定董民刚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决定对董民刚作不起诉处理。根据《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相关规定,1月 31 日,邢台市检察院向河北省检察院汇报董民刚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相关情况。
河北省检察院认同邢台市检察院认定董民刚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作不起诉决定,并提出指导意见 :一是严把案件质量,对案件存在的部分事实和证据进一步补强 ;二是认真评估本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做好被害人家属一方的释法说理工作 ;四是把控案件节奏,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办案。2019 年 2 月 15 日,邢台市检察院认定董民刚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董民刚作出不起诉决定。2 月 18 日,邢台市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180 条规定,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刁某父亲。
之后,刁某父亲向河北省检察院提出申诉。2019 年5 月 21 日,河北省检察院对刁某的父亲提出的申诉作出复查决定,维持邢台市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并于 5 月 31 日向刁某父亲进行宣告。河北省检察院复查后认为 :刁某深夜醉酒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多次对该住宅的合法主人董民刚进行侮辱、恐吓、殴打,其行为已涉嫌犯罪。董民刚在本人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被迫进行反击。董民刚主观上出于防卫的目的,没有致死被害人的故意 ;客观上由于受到刁某的持续不法侵害,当其拿起剪刀自卫时,刁某仍然对其不断辱骂殴打,并多次声称“我今天整死你”。董民刚为了使本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了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虽然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后果,但不能以事后的视角苛求防卫人在案发当时的情况下为制止不法侵害而理性判断每一个反击行为,董民刚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邢台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正确,决定维持邢台市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2019 年 2 月 18 日 10 时,温可红向董民刚宣读了不予起诉决定书。决定书认定,董民刚的行为是为正当防卫。检察官刚宣读完不予起诉决定书,董民刚就扯开嗓子哇哇地大哭起来。董民刚边哭边说:“非常感谢检察院,感谢党,感谢政府。出去之后,我会想办法多赚点钱,给家人最好的生活,好好过日子。”
随即,邢台市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将董民刚护送回家。一进家门,董民刚便与老母亲抱头痛哭。
认定正当防卫需综合判断
温可红说,对这个案子,办案人员慎之又慎,严格对事实、证据的审查,并做好各项工作预案。案件在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第十二批关于正当防卫的指导案例,明确了对公民正当防卫权的保护,彰显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司法理念,并明确说明了,对于正当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根据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和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时机和所处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本案中,认定董民刚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重要理由就是对不法侵害和防卫行为进行了综合判断,并着重从防卫人所处环境的因素去评判他的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对于董民刚和刁某行为性质,办案检察院都进行了反复而充分的论证。比如,如何认定董民刚的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呢?刁某身上的创口较多,是否存在刁某已经丧失侵害能力的情况下,董民刚继续实施伤害行为的可能呢?
温可红解释说,尸检结果显示,刁某身上的伤口是剪刀刺扎形成的,由于剪刀的特殊構造,刺扎一次,有时会形成两处创口。刁某的创口除两处致命伤外,都比较浅,创口方向不一,鉴定表示,伤口方向有直的也有斜的,难以确定区分先后及方向,这表明创口是在二人打斗运动会中形成的,而非在刁某丧失侵害能力后董民刚泄愤所刺扎。不法侵害在继续,防卫行为也不会停止。检察院是综合防卫人当时所处环境因素,判断其是否超过必要限度。
另外,法医鉴定显示,董民刚身上的伤口是刁某用车钥匙戳扎的,这种伤通常是不会对生命构成威胁的。对这个问题,温可红解释说,案发时,董民刚的鼻部、耳朵被刁某戳扎,满脸是血,刁某还多次声称“今晚要整死你”,在此情况下,董民刚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刁某要用什么致命工具来对待自己。办案人员曾对作案工具进行了调取和分析,这是一种弹出式的车钥匙,顶端非常尖锐,提取的钥匙前部已扭曲变形,这说明在案发过程中,刁某下手凶残。
基于案件事实,再结合对最高检指导案例及其精神的学习,办案检察官感觉,司法理念进一步清晰,将指导案例的精神运用到司法办案中,更加坚定了认定董民刚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信心。
案件办理的初期,公安机关也曾认为董民刚是防卫过当,后经检察院的解释,公安机关也认可了检察院的结论。温可红说,案件办理完成后,社会反映良好,出乎她的意料。董民刚及其家属对检察机关的决定非常满意,并表示感谢。董民刚的辩护律师方彦华分别致信最高人民检察院、邢台市检察院表示感谢,向邢台市检察院检察长邢伟及办案检察官表达敬意,赞扬邢台市检察院勇于担当、依法履职。
董民刚案宣布不起诉后,董民刚所在村村民及周边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决定纷纷点赞。尽管对于什么是正当防卫,大多数村民都不理解,但在村民们朴素的认知中,法律和司法机关保护了好人、弱势的一方,这是公平的、正义的。该案是河北省首例一般防卫情形下致人死亡认定正当防卫,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柏粮集团董事长尚金锁对董民刚不起诉案给予高度评价:邢台市检察院对该案的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紧跟新时代节奏,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抓好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该案的办理在目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希望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大力做好这起案件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从中汲取教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鼓励引导社会公众不向非正义低头,以正对不正,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位检察官同行说过一句话,我非常赞同:‘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是公众的价值观,是国民对法治的期待。公众的价值观在董民刚这个案件中体现得非常明确。办理案件,应当秉持客观公正,带着人性去实现公平正义。”温可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