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时期僧格、马喇驻藏事务研究
2020-04-20郝景磊
郝景磊
摘 要:清代雍正时期,钦差大臣僧格、马喇受命入藏办事并留驻西藏,开清中央政府官员长川驻藏之先河,也是清季驻藏大臣制度之肇始。僧格、马喇驻藏期间,遵照中央政府的指示,不但妥善处理了阿尔布巴事件的善后事宜,还对内维护政治局势的稳定,对外防止了准噶尔部的侵扰,对西藏地方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僧格、马喇驻藏办事,是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史上的一件大事,它体现了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主权统辖关系,也是西藏地方是中国不可分割之领土的有力证明。
关键词:钦差大臣;僧格;马喇;驻藏事务
1 僧格、马喇其人事迹简介
“僧格,巴林氏,蒙古镶红旗人。世居喀尔喀地方,父亲康喀,随征囊努格时作为向导有功,授二等轻车都尉世职。康喀去世后,僧格袭封为佐领”。雍正五年(1727年)三月,已官至内阁学士的僧格奉命入藏,稳定因五噶伦争权夺利导致的西藏政局的混乱局面,后又率军出防腾格里、达木等军事要地,严防新疆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的侵扰,雍正十年(1732年),僧格调节西藏藩属布鲁克巴两大部族噶毕部与诺彦林亲部之间的矛盾,维护了西藏边境的稳定,受到西藏人民的爱戴。雍正十一年(1733年),考虑到僧格在藏日久,雍正皇帝派人将其换回,结束了长达六年的驻藏生涯。
马喇,正黄旗满洲人,出身著名的富察氏家族,其父贝和诺,官至礼部尚书。贝和诺去世后,马喇袭佐领职,不久又升任护军参领,入藏前,已累功至正红旗满洲副都统,马喇于雍正五年(1727年)三月受诏,以副都统衔与内阁学士僧格一同入藏办事,此后,他又于雍正七年(1729年)和雍正十一年(1733年)两次入藏任职,是清朝所有驻藏大臣中首位三任莅职西藏的清政府官员。马喇任职时期是驻藏大臣的初设时期,在各方政治势力复杂交织的西藏地方,马喇谨遵中央政府的指示办事,与郡王颇罗鼐一同抚缉藏地,为西藏地方社会秩序的稳定,为达赖喇嘛的安全,为入藏军队的撤、留事宜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并最终卒于任上,把生命留给了西藏高原。
2 内阁学士僧格、副都统马喇入藏办事始末
公元17世纪中叶开始,西藏地方就开始处于和硕特蒙古汗王与黄教领袖的联合政权的统治之下。清顺治九年(1652年),五世达赖与和硕特部首领固始汗同时被清中央政府册封,五世达赖被封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固始汗被封为“翊法恭顺汗”,两人接受清中央政府的册封,标志着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隶属关系正式确立,也标志着清政府认可了两股势力的联合对西藏地方的统治。三十年后,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五世达赖圆寂,西藏地方政府的实际权力落入第巴桑杰嘉措欲之手,桑杰嘉措欲撇开和硕特蒙古首领而单独掌管西藏地方,因此对五世达赖的遗体秘不发丧,桑杰嘉措的行为被揭露后,引起了中央政府和和硕特蒙古首领的高度不满,中央政府派员严词诘问,并告知他准备派大军入藏,桑杰嘉措卑辞认过,表示会服从中央政府,会与 和硕特部首领友好相处,康熙皇帝遂原谅了他的过失。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蒙藏统治集团之间爆发激烈冲突,固始汗子孙拉藏汗杀桑杰嘉措掌握了西藏地方的军政大权,拉藏汗大权独揽,清政府渐有不安之感,遂派赫寿等以指导办事为名监督拉藏汗,并在做废除汗王称号的准备。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清政府的心腹之患,新疆准噶尔部首领策旺阿拉布坦攻入拉萨,杀害拉藏汗。准噶尔部占领西藏,宣告和硕特部汗王对西藏地方的统治就此结束。相较于拉藏汗,准噶尔部在西藏的存在更是让清政府如鲠在喉,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清政府派出两路大军,从四川、青海入藏,驱逐了侵藏的准噶尔部,恢复了西藏正常的社会秩序。翌年,清政府废除藏王制度,正式在西藏实行了包括一僧四俗在内的五噶伦制来管理西藏地方的政务。但是五位噶伦来自不同地区,代表不同阶层的利益,不可避免的会发生矛盾冲突,雍正四年 (1726年),曾入藏办事的副都统鄂齐、学士班第向雍正皇帝奏报:“臣至西藏,审视情形,首领办事之人互相不睦,每每见于辞色。达赖喇嘛虽甚聪敏,但年纪尚幼,未免有偏向伊父索诺木达尔扎之处。康济鼐为人甚好,但恃伊勋绩,轻视众噶隆(伦),为众所恨。阿尔布巴赋性阴险,行事异于康济鼎,而索诺木达尔扎因娶隆布奈二女,三人和为一黨,若调唆达赖喇嘛与康济鼎不睦,必至争竞生事”,鉴于此,为进一步了解西藏地方的政治形势,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对西藏地方的统治,清政府于雍正五年(1727年)三月,派内阁学士僧格、副都统马喇以钦差大臣身份入藏查办藏事,并在随后派左都御史查朗阿、副都统迈禄和銮仪使周瑛等统帅六千清军入藏以为后援。但是,阿尔布巴害怕手中的权力被剥夺,趁两位大臣和大军尚未抵藏之际,即派兵戕害了首席噶伦康济鼐全家,意欲造成他已经控制西藏的既成事实,二位大臣抵藏后,阿尔布巴跪地输诚,但他的所作所为已经引起二位钦差大臣和中央政府的不满。不久,康济鼐的盟友,后藏贵族颇罗鼐攻陷拉萨,擒获阿尔布巴,送交僧格、马喇二位钦差大臣,在统帅大军抵藏的查朗阿和迈禄等人的支持下,僧格、马喇命颇罗鼐将阿尔布巴等磔于市,并将其罪行以告示的方式晓谕全藏民众,由此,阿尔布巴之事方告平定。此后,二位大臣奉命留驻西藏,继续处理阿尔布巴事件的善后事宜,清政府留川陕兵二千驻藏以备其差遣,翌年,二位大臣与颇罗鼐等商议修建驻藏大臣衙门为办公场所,更为僧格、马喇等长期驻藏提供了条件。
3 僧格、马喇经营西藏
僧格、马喇驻藏期间,严格遵照中央政府的指示办事,内和“诸侯”,外御“夷狄”,为西藏地方的稳定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僧格、马喇驻藏,主要做了下面几件事情:
一是奏请颇罗鼐掌管西藏地方政务。鉴于颇罗鼐在平息阿尔布巴事件中迅速蹿升的威望,也为了抑制众噶伦的权力,防止阿尔布巴事件的重演,僧格、马喇奏请中央政府,由颇罗鼐掌管前后藏事务,并请求赐予其爵位,“……颇罗鼐办理噶隆事务,为人心服,查前藏,后藏相离不远,事可兼办,臣等暂令颇罗鼐统管前藏、后藏”③。中央政府同意了二位大臣的奏请,命后藏贵族颇罗鼐掌管西藏地方的行政事务,不久又敕封他为郡王。雍正皇帝又指示僧格、马喇监督颇罗鼐在施政中的表现,相当于将藏政置于钦差大臣的监督之下,这对于维护西藏地方的长久稳定,强化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主权所有具有重要意义。颇罗鼐也注意与驻藏大臣保持良好的关系,并对中央政府的册封常怀感恩,经过颇罗鼐的长期治理,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关系较以往更加密切。
二是率兵严防准噶尔部侵扰。自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驱逐准噶尔部出西藏后,准噶尔部并未打消侵略西藏的企图。雍正初年,准噶尔部首领策旺阿拉布坦怂恿、支持青海和硕特蒙古汗王罗卜藏丹津发动叛乱,并许诺自己将亲自统帅大军作为后援,罗卜藏丹津受其蛊惑,背叛中央政府反动叛乱,清政府很快平息罗卜藏丹津叛乱,策旺阿拉布坦为祸西藏的阴谋并未得逞,雍正八年(1730年),准噶尔部侵犯藏准边境军事重镇巴里坤卡伦,僧格等率领汉藏官兵两千五百名前往堵御,粉碎了准噶尔部的侵略野心,随后僧格等在藏准边境的腾格里诺尔、达木等军事要地驻兵防守,僧格还率兵定期巡视边境,再次遏阻了准噶尔部的侵藏企图。
维护进藏驿站的畅通。康熙朝时,为方便大军入藏驱逐准噶尔势力,清政府在入藏道路上修建大量驿站,尤以四川入藏的道路上驿站最多,但随着战争的胜利,大军的回撤,相应的驿站驿卒也大量撤销。雍正五年(1727年),随着僧格、马喇二位大臣入藏处理阿尔布巴事件,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联络更加频繁,往来文书的传递和出入藏大军的补给都离不开驿站,于是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在入藏的道路上修建了大批的驿站,在靠近拉萨的一边由僧格等办理西藏事务大臣负责管理和维护,驿站的建立,密切了两地之间的交流,一定程度上为后世西藏交通运输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保护达赖喇嘛的安全。达赖喇嘛是藏区的精神领袖,是清政府欲实现“兴黄教以安众蒙古”政策的关键一环,因此,各方政治势力也都试图控制达赖喇嘛借以实现各自的政治野心,在此背景下,僧格、马喇入藏,对于保护达赖的重要意义就不言自明。僧格、马喇遵照中央政府指示,将达赖喇嘛移往里塘,远离拉萨这个政治漩涡的中心,马喇等率兵保护达赖喇嘛,直到藏区的形势趋于稳定。达赖喇嘛也心向中央,为藏区的稳定做出了积极地贡献。
4 僧格、马喇驻藏的历史意义
“此前所有朝廷派到西藏的官员只能称之为钦差大臣,因为他们没有‘驻藏的事实”,僧格、马喇的长川驻藏,对于驻藏大臣制度的设立有首创之功,它改变了清前期西藏有要事即派人入藏办理,事毕即返京的传统做法,反映了清政府意图强化对西藏地方的主權所有,强化对西藏地方的控制的目的。也反映了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不断加强的历史趋势,二位大臣在西藏的经营,稳定了西藏地方社会的秩序,安定了人民的生产生活,加强了西藏地方对中央政府的向心力,也增强了藏区民众对中央政府的归属感。自此以后,驻藏大臣制度渐趋完善,到乾隆后期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标志着驻藏大臣治藏制度的法律化、制度化,清政府对西藏地方的控制也达到了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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