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创作中重复式发展手法的妙用
2020-04-20吕志明
【摘要】歌曲创作的过程,不仅包括艺术层面的音乐文学、音乐形象和音乐审美等元素,还包涵着歌曲旋律本身的曲调发展过程,即歌曲创作中的技术层面。本文试图以重复式发展手法为主线,通过对重复行为与人类审美意识发展的逻辑关系、重复式发展手法在歌曲创作中的概念解读、重复式发展手法在歌曲创作中的使用规则等三个方面的理论认知,以声乐作品中的经典片段为素材进行案例举证,重点探讨重复式发展手法的原型重复、变型重复、垛句重复、加花重复等四种应用形式,阐述歌曲创作过程中的曲调发展规律与生成模式,揭示重复式发展手法在歌曲创作中不仅关乎曲调发展中旋律本身的生成意义,还涉及曲调发展中旋律内涵的情感认知。基于此,学习与把握歌曲创作曲调发展中的重复式手法,必须遵循“手段方法服务内容需要”的艺术创作原则。
【关键词】歌曲创作;曲调发展手法;重复式发展手法
【中图分类号】J6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7X(2020)03-0005-02
【本文著录格式】吕志明.歌曲创作中重复式发展手法的妙用[J].北方音乐,2020,02(03):5-6.
歌曲创作,单从作曲技法的角度看,旋律中的曲调发展手法是重点与难点之所在,“重复式发展手法”在歌曲创作实践中使用极为广泛,常根据音乐主题及歌词内涵的实际需要而通常与其它手法混合使用。
一、重复式发展手法的理论认知
在歌曲创作中使用重复式发展手法,在理论认知上应从重复行为与人类审美意识发展的逻辑关系、重复式发展手法在歌曲创作中的概念解读、重复式发展手法在歌曲创作中的使用规则等三个方面入手。
(一)重复行为与人类审美意识发展的逻辑关系
从学前年龄段的行为心理发展特点看,婴幼儿时期在日常生活中的“重复行为”是心理发展阶段的显著特征。在行为表现上,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可以不厌其烦地重复欣赏观看动画片,甚至做某一个动作或者说某一句话都会有不断重复的行为心理特征。由此可见,重复行为本身就是人性早期心理发展的一种惯性亦或天性,持续地巩固和强调着人类的行为心理发展趋势,是人类作为高智能生物体成长过程中的必經阶段。因此可以说,孩子早期的所谓“低幼化”的重复行为,实际上既是行为心理发展的物化基础,更是审美意识发展的精神源泉。
(二)重复式发展手法在歌曲创作中的概念解读
重复式发展手法是指在曲调发展中将已陈述过的旋律内容再次呈现出来,可以是一次或数次。重复式发展手法,是作曲技术中最基础、最有效的曲调发展手法,在整个旋律的运行中主要起着“强调音乐主题”与“强化调式调性”的作用。从手法服务内容的角度看,重复的艺术效果在于对音乐主题的呈示与加深。从重复的内容长短来看,可以是乐汇或者乐句,甚或可以是乐段。关于乐段重复的案例,在流行音乐中比较常见,通常会设计使用上方大二度近关系转调的方法来重复某一乐段,并以此把歌曲的情绪推向高潮,如2001年央视春晚名曲《常回家看看》就是如此。从重复的位置安排来看,可以在句首或者句中,当然也可以在句尾。在民间音乐中常有“改头换尾”的用法,其实就是指在原有基础上“保留中间,两头变”,这实际上就是对重复手法在位置上的一种妙用,如湖南民歌《秋收起义歌》就是这样。
(三)重复式发展手法在歌曲创作中的使用规则
重复式发展手法在歌曲创作中的使用规则有三。一是审美心理层面上,为避免不自觉的拖沓冗长或不必要的审美疲劳,尤其在原创性较强的创作歌曲中运用“原型重复”时,一般不超过三次;二是审美把握层面上,为防止不自然的扩展分散或有可能的审美混乱,特别在风格性较强的创作歌曲中运用“变型重复”时,要尽量保持“万变不离其宗”;三是演唱效果层面上,为增强不饱满的情绪渲染或不充分的情感表达,特别在对偶性较强的诗词歌曲中运用“原型重复”或“变型重复”时,要提前设计并安排好旋律声线的力度关系。
二、重复式发展手法的应用案例
重复式发展手法,在声乐作品实例中是最常见的曲调发展手法之一,通常有四种应用形式,下面以声乐作品中的经典片段为素材进行案例举证。
(一)原型重复
即完全重复,就是将乐句的音高节奏类型原样不变地进行重复,也可以在重复时标注上不同的力度符号甚或速度记号。但这种重复方法已不再是对音乐主题动机或旋律发展思路的初次陈述,更不是对情感主线表达或情绪主位铺展的停顿中断,而是对音乐主题的强调、巩固和加深,以及对情绪情感的逐步酝酿和必要积累。如谱例01作曲家士心的《说句心里话》片段:
这种一叹一唱的音乐表达,是对旋律情感主线的沉淀与加强,配合歌词的进一步铺展,对旋律情绪主位反复酝酿且节节高涨。
(二)变型重复
即变化重复,就是在乐句的音高节奏原型上进行局部的变化,当然,也可以在重复时对力度亦或和声等方面进行适时变化。但这种重复方法最常用的还是关于音高和节奏的变型,且分三种情况。一是以音高的变型而节奏型不变或微变最为多见(节奏重复);二是以节奏的变型而音高不变或微变较为少见(音高重复);三是音高节奏的同时变型在理论上虽说得通但应用上很模糊(音调重复)。基于此,只着重介绍第一种节奏重复情况下变型重复的三种应用。
(1)同头换尾——如谱例2作曲家佩之的《战斗进行曲》片段:
这种保持头句小节旋律及节奏型不变,直接在旋律音高的尾音上变化所产生的音程起落关系,能有效地表现出音乐情绪的主位铺展和波动之感,从而使得一种风趣乐观的精神面貌油然而生。
(2)同尾换头——如谱例3陕北汉族民歌《三十里铺》片段:
这种保持尾句小节旋律及节奏型不变,改换头句小节旋律音程架构所产生的线条起伏变化,能有效地展现出音乐情感的时空意象和心動之感,从而使得一种朴实真挚的思恋之情如影随形。
(3)改头换尾——如谱例4作曲家石夫编曲的新疆维吾尔族童谣《娃哈哈》片段:
这种保持节奏型完全不变,而头句小节旋律音高和尾句小节旋律音高均已改变,且在音程关系上并无明显规律可循,但在旋律线条起伏上却能够产生“两相呼应”的色彩对比效应。这与前文所述的民间音乐中重复手法在位置安排上“保留中间,两头变”的应用意义不同,但整体上的艺术效果异曲同工。
(三)垛句重复
即叠加重复,主要应用依据是歌词中出现了三句以上且内容紧紧相连的排比句,有时为了表现特定的情绪效果,而以原型或变型进行三次以上的重复。这种重复方法有同一音型的单垛句和两相呼应的双垛句之分,是整个重复式发展手法里的一种特殊形式,多见于我国的各族民歌作品。如谱例5陕北汉族民歌《黄河船夫曲》片段:
这种使用同一节奏音型的单垛句重复方法,使得歌词中多个“几十几……”环环相扣的递进式排比句,充分展现了浓烈的地方音乐色彩和浓郁的黄河船夫的特定情绪。旋律本身作为民歌体样式塑造的音乐形象非常朴实动人,曲调手法看似简单,实则用心良苦,很有深度和深意。
关于重复式发展手法中的原型重复、变型重复和垛句重复,在同一首声乐作品中也可以同时“混合”运用,如谱例6作曲家陶思耀的《啊!中国的土地》片段:
从上述片段可见,旋律中既有小句歌词的原型重复,也有小句歌词的变型重复,还有小句歌词的垛句重复,很显然这是一首巧用重复式发展手法原型重复、变型重复和垛句重复“三合一”综合形式的经典片段。
(四)加花重复
即扩装重复,主要应用依据是歌词中出现了问答式或解说式的排比句,有时为了表现饱满、细腻和深刻的色彩效果,而以原型的音高和节奏为基础,整体或部分地进行扩展性或装饰性的重复。这种重复方法在旋律创作实际应用中的随机性很强,是整个重复式发展手法里的另外一种特殊形式,多见于我国的各类说唱作品。如谱例7作曲家黎英海的《小对花》片段:
这是一首问答式童声对唱歌曲,片段中的问句较为简洁明快,答句旋律中的小节弱拍通过装饰性的加花重复,使得旋律线条更加饱满、丰韵,音乐气氛更加活跃、亲切,情绪情感表达更加细腻、真挚,民族风格也更为突出、深刻。
综上可见,重复式发展手法在歌曲创作中的应用得当,便会有“活化”音乐主题的作用,这不仅仅关乎曲调发展中旋律本身的生成意义,还涉及到曲调发展中旋律内涵的情感认知。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曲调发展的主要逻辑不完全在于手法运用得是否高明,而是在于手法的适配程度究竟如何。因此,学习与把握歌曲创作曲调发展中的重复式手法,必须遵循“手段方法服务内容需要”的艺术创作原则。
作者简介:吕志明(1979—),男,本科,副教授,研究方向:学前音乐教育课程教学与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