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鲁迅
2020-04-19樊树林
樊树林
偶像会崩塌,唯信仰依旧
微信公众号“皇太极在纽约”的《贪财的鲁迅》一文,把鲁迅开三闲书屋、野草书屋等出版社的经历,解释成为赚钱而下海做書商。还引用《故乡》大方谈钱,指出“经济最要紧”是成功文人的通性,认为鲁迅“凭借过人的商业天赋,在文字变现上实现了利益最大化”。调侃完鲁迅是“当之无愧的人生大赢家”之后,作者笔锋一转,开始卖起了理财课。
毛泽东说:“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鲁迅被誉为“民族魂”是从历史的发展和民族解放独立的进程中所验证过的真理。然而,总有一些人想挑战鲁迅的权威,总有一些人想踩着“巨人的肩膀”上位,总有一些人在利用“消费鲁迅”来“吸睛”。之前,一股“去鲁迅化”的歪风邪气曾闹得沸沸扬扬,最终证明是不合时宜的事情;那种利用名人效应起哄的“鲁迅说”也终难走得长远,反而落得小人长戚戚的境地。
借鲁迅之名让自己的文章“高大上”一些,属于文风问题。尽管吃相丑了点,但也在容忍之列。然而,现在竟然有人将一生光明磊落的先生描述为一个“贪财者”,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在《贪财的鲁迅》中,提出“殊不知离开了独立的经济来源,鲁迅的骨头还能硬多久”的论调,颇有点春秋笔法的味道,真不知地下长眠的鲁迅会怎么想?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是鲁迅一生的写照。在民国文人群体中,鲁迅的收入确实可观,很令现今的作家羡慕。研究表明,先生在参加工作直至去世的24年间,收入达12万银元,相当于今天的400多万元人民币,即有着年均17万元的收入。
如果仅仅把鲁迅看作是成功人士,这会妨碍我们对他的认知。事实上,先生终生未摆脱生存压力,不安全感是实实在在的,这既跟他的家庭背景有关,也跟他后来的体制生存和体制外生存方式有关。在《鲁迅日记》中,关于先生四处借钱的记载可谓比比皆是,为了一种安逸的生活不得不跳槽和同时在几所大学兼课更是人所公知。鲁迅的稿费,除了维持家庭的支出和自己相对精致的生活外,对亲友、对年轻人、对陌生人的帮助是多样的。其中,他出资印行萧军的《八月的乡村》、萧红的《生死场》、曹靖华译的《铁流》以及纪念瞿秋白的《海上述林》等。他对左联刊物的捐助亦有案可稽。尽管1928年夏天,鲁迅对一位朋友说:“说什么都是假的,积蓄点钱要紧!”然而这是人到中年的鲁迅在多次“跑着去领工资”和“集体索薪”的困境下的话。倘以此表明先生对孔方兄青睐有加可就谬之大矣了。
一个民族的历史不容忘却,一个为中华民族的发展而作出巨大贡献的人更值得每一个后辈子孙去爱戴和尊敬,这是一个国家走向成熟的标志,更是彰显现代文明的必须。自媒体作者为了推销自己的理财课,而煞费苦心编造猎奇观点,想通过先生的名气来给自己带货,真是可笑至极。真不知这世界上,竟然还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耳!
“人人皆为记者”的自媒体时代,自媒体对推进一些公共事件的解决确实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因几乎没有门槛限制,导致自媒体泛滥成灾,而利用名人效应“带货”“炒作”或诽谤的更是大有人在。革故鼎新,更要激浊扬清,自媒体强化自律意识显然难以拯救“半壁河山”,将其纳入法治框架进行约束才是王道。鲁迅是民族魂,是不能亵渎的存在。为达到吸引流量的目的而对其随意涂脂抹粉的行为既丑陋又可耻!
(编辑/张金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