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时代的职业迭代与应对
2020-04-18童文娟
童文娟
(华东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院,上海200063)
一、问题的提出
工业4.0是属于科技的新纪元,AI技术的推广加速智能化替代劳动力进程,引发相关行业领域的就业危机及劳动市场供需失衡等社会问题。经济、政治、人文、科技等要素交织相错,劳动市场作为“社会生态”系统中的分子群在内外联动中紧随时代脚步厘革进阶,从而触发市场震荡中的职业迭代。
依托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新技术手段,AI复兴并以更雄厚的实力归来,进驻各行业领域:智慧金融、智慧医疗不断升级,普惠民生;工业机器人的应用使部分劳动群体从高风险、脏乱差的工作环境中解脱;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文字系统促成审判智能化的重要突破,AI破案的问世提升网络犯罪的侦破效率;智能客服、无人驾驶、无人超市等尝试渐进深入……人工智能,无处不在。在便利生活的同时,其高效、精准优势却使劳动者的职场地位岌岌可危,逐渐陷入再就业难、失业的窘境。新型劳动关系趋于多元化令劳动争议的处理日益复杂,传统劳动法与社会保障体系因兼容性不足,在规制范围、功能调适等方面凸显局限性,因此结合新生事物的特征表现,突破传统价值理念的限制,创新理论的发展并进行制度的重构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矛盾冲突的缘起出发,通过职业迭代的内因溯源及外化表现,梳理AI与职业迭代间的关联;再以AI与人力的比较,洞察AI技术对职业迭代的影响方式和辐射范围,从而明晰劳动者未来的从业方向和职业价值取向;聚焦AI主导下的职业迭代趋势,方能就其衍生的失业、就业困境及时回应,处理好机器换人引发的新型劳动争议,提升职工职业能力,健全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机制。
二、AI时代视阈下的职业迭代
(一)职业迭代的内因与外化
职业迭代,首先意指职业构成上的变化,即职业类型的更替、不同行业就业比例的消长、产业间的人员流动等;其次表现为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科技解放生产力、提高劳动效率,“机器换人”成为大势所趋,故低技能、机械化、规范性人力岗位消失殆尽,技术载体的制造、操纵、修护另创新职。整体职业结构趋向于高精尖发展,职业技能需求渐高,随之见长的是创收和职业的自主度、劳动价值的满足,及职业活动带来的愉悦感。此外,迭代还意味着往复,在社会的波浪式前进中部分行业的衰退不代表人力就此绝迹,以传统工艺为代表的手工业因非遗的保护和个性化消费需求而复兴。AI带来的的创造性破坏恰如一个不断拓宽发展、兼容并蓄的圆,将过去、现在、未来不同的社会形态串联,部分职业于更迭中以更丰厚的时代内涵重回就业选择列项中。概而述之,职业迭代既非简易的更替也非纯粹的循环,不同工种间的人员流动间接反馈劳动市场的内生需求,差异性职业特征与生产背景和社会环境磨合后,在市场资源的调配及筛选中促成产业及整体职业结构的转型。
职业的动态迭代亦是社会变革的缩影,故而AI与职业迭代的关联反映了科技与生产、生活的密切联系。由史实可以一瞰新技术、新产业下的劳动市场波动:蒸汽时代机器替代手工劳动,工厂成为生产的最主要组织形式,以农民为主导的职业结构转向以低技能生产工人为主导的社会职业结构;电气时代流水线生产对技术工人的需求提升使大量低端劳动者失业,管理类职业随着企业组织的复杂化应运而生,电报、电话等通讯工具的发明诞生了电报打字员、接线员等新生职业;至信息革命和AI主导的时代,科技化生产和知识型经济的发展更青睐于创新人才,低技能或以体力劳动为主的职位急剧减少,新增大量研发设计、营销管理等为主的高技能、创造性就业岗位。随着人力金字塔中的技术要素不断注入,高新科技对职业迭代的影响逐步深化,尤其是AI这类据环境感知自主快速反应的智能主体,增强了人力劳动的可替代性。
劳动市场在交易主体行为、社会分工、产业结构调整、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的引流下掀起改革层浪,企业用工诉求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同步转变。2015年“中国制造 2025”计划出台,2017年机器人制造首次作为独立行业被列入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文件,实现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的核心就是要抢占新一轮国际制造业的竞争制高点。自此,AI先行成为国家科技战略的核心方向,“机器换人”的浪潮滚滚而来。在科技与政策环境的孕育下,“AI+”不断开拓应用场景,改造传统商业模式与业务流程。规范化重复性、简单体力型人力岗位被淘汰,转而由人工智能替代。同时,网络与信息引发的商业革命使劳动者身份呈现多元化,并衍生大量的灵活就业形态,如网络平台共享劳动、远程劳动、委托劳动等。传统的从属性劳动逐步消减,职业结构趋向创新型、个性化,劳动正实现着更高层面的精神自由[1]。新业态引发劳动形态的演变和就业结构深层次的变革,这便是AI时代职业迭代的溯源起始。
职业迭代也是劳动力供需演变过程中双向选择的结果。从下表产业就业人员统计数据可见近年来劳动力在产业间的流动趋势: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就业人员逐年递减,第三产业就业率稳步增长。就业迁移恰如候鸟南飞,深刻反映社会环境的局势变化,技术进步和创新格局驱动职业结构的嬗变。劳动者需要依托持续的人力资本积累与升级,掌握与时代发展相匹配的主导型人力资本[2],生存环境的变化迫使其在成本收益的衡量中做出最符合自身利益的判断和选择。
2015—2018年产业就业人数统计
(二)AI与人力的较量
目前弱人工智能专精于特定领域问题的解决,在功能上存有局限性,但可以预见,未来强人工智能阶段沟通交流、推理决策等意识能力的拓展将实现综合功能的应用。机器与人进化速度上的不对等性也诱发“AI威胁论”的隐忧,机器借助知识资源和数据库可以无止境不间断地学习,不知疲倦、心无旁骛,在学习和执行效率上是人力望尘莫及的,但AI的兴盛和落地不代表其可以胜任一切人类劳动。
从学习模式来看,人工智能高度依赖数字资源,通过调整参数完成深度学习模型,做不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3](p134),其行为模式及处事准则由程序事先设定,难以在理论或实践的创新上大显身手,仅能作为辅助工具。人类则是通过对世界的感性认知与思考全方位提升自身综合处理能力和决策水平,并以AI难以复刻的抽象能力归纳总结,甚至举一反三研习出深层次的科学原理。而且,在特定的创作设计及人际交往等领域,AI终究难以超越人类。不同于是非曲直,文艺创作与个人知识修养、成长经历、价值观认识等密不可分,因多样而多彩,因思想意识的独立而可贵,需要跨领域的综合知识储备及充分的思想表达,甚至能通过技术语言无法诠释的精神力量引发信息接收者的情感共鸣,这些是AI无法企及之处。
(三)职业迭代中的取舍
通过AI与人的能力差异比较,可进而明晰其可取代的工种类型。机器人的构造优势在于能够克服人的生理局限性,不受伤痛、倦怠的困扰。以工业清洗行业为例,脏乱差的环境、高空作业、接触毒性溶剂等对人工操作者的生命健康构成显而易见的威胁,工序耗时长亦增加劳动强度和清洁成本;而机器人则以节能降耗、保障安全稳产、提高清洗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环境污染等诸多优势,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故可推理论证:AI首先淘汰的是高危标准化、重复机械化的低技能人力岗。这对用工市场的波动影响是极大的。纪录片 《美国工厂》预测,至2030年自动化会导致全球高达3.75亿人需要寻找全新种类的工作。
此外,服务行业同样遭遇“寒冬”。2014年《洛杉矶时报》网站于事发三分钟内发布的一则精准的地震灾情报道,令人叹服其反应迅速,而该文作者便是计算机程序。诸如此类的应用仍在普及中,尤其在金融领域等数字密集型行业,机器人能从大数据中灵敏地捕捉到震荡趋势并给予详实报道。不仅是新闻通讯界,“电子取证”软件的发明使AI独立完成部分律师工作成为可能,缩减时间及人力成本的同时还提高了精确度,零散信息的集中处理使连锁信息和关系网以可视化形式呈现[4](p253-p255)。这些变化使劳动者喜忧参半,从繁复枯燥的工作枷锁中挣脱固然获得了自由,但满足劳动市场对创造力和高技能的需求将是更艰巨的挑战。
AI与人力各擅胜场,尽管危机潜伏,但部分劳动领域中人力依旧无可替代。以新闻撰稿为例,AI在事实组合和既定格式文本写作上能以客观准确的记录完成高度理性的呈现,但在深度评述性文章上难以与专业媒体人相媲美。人工智能最大的理性优势也是其劣势所在,情感的缺失使信息的输出与接收无法产生相通的精神共鸣。如专题类报道,不仅包括特色鲜明的主题设计,还蕴含外采纪实中注入的人文寓意,直击人心的新闻魅力是智能程序匮乏的力量。此外,人工智能尚未达到成熟的通用技术功能,其专用特征将其束缚在特定的工作领域,为复合型人才腾出了充足的发展空间。
从利弊两面分析AI主导的职业迭代,的确AI加速了劳动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瓶颈期的到来,但技术的每一次革新都会带来职业迭代。智能革命如同一场核聚变,社会矛盾中的冲击元素在高压下互相聚合作用,此消彼长中重构社会新态并释放蕴含的巨大能量,新产能将带动人力优势的发挥,进一步解放生产力。
三、更迭中衍生的劳动困境
革新蕴含着对旧制的突破,新的现象激化替代冲突,新一轮职业迭代衍生的劳动问题日益凸显。依据矛盾显现时间顺序,困局总体分布在失业、就业两阶段,传统劳动法制体系在适用过程中屡现摩擦,映射就业难与劳动保护的不足。
(一)智能取代人力引发新型劳动争议
AI取缔人力,若无法就调岗、离岗等事宜协商一致,则面临劳动合同的解除纠纷。以上海首例智能取代人工的劳动争议为典型案例,智能系统导致的人力岗撤销能否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成为新型劳动争议的裁判难点。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所述,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属于无过失性辞退的构成要件之一。对“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界定没有明文规定,但据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的表述,排除经济裁员所列的客观情况,其具体适用于不可抗力、企业迁移、兼并、资产转移等情形。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人工智能介入职场,上述范围显然已不足以囊括现实情势之变更。以前文所述案情为例,首先人力的工作效率较之智能数据分析系统相形见绌,其次劳动成本落差是经济效益考量中的重要因素,最终公司以智能系统已取代职工基本工作内容且更符合生产经营趋势为由,取消原有人力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确高新技术的应用不可预见,但“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结果认定究竟是雇主主观判断还是行业趋势实况仍有待商榷。此外,在劳资地位不平等现实下,实质协商能否有效实现也令人存疑。人工智能的复杂性增加了劳动合同解除的合法性判定难度,也隐露现行立法在执行性上的滞后。
(二)职业技能供需失衡阻碍再就业
在劳动市场的跌宕起伏变换中,短期的就业阵痛在所难免,但从人类社会发展史的整体格局来看,职业迭代引发的失业潮是社会结构、经济秩序重整的必经之路,而重新定位社会角色、调整就业岗位,是与时代同行的历练。尽管劳动力需求迫切,但适岗者仍十分紧缺,职业技能的供需失衡使劳动的输出难以实现充沛价值。由于人力职业技能的提升无法与职业迭代的进化历程协同一致,新职业创设的就业契机一时也无法填补人力断层的缺口。失业困境呈现出 “总量性+结构性 +社会性+技能技术性”特征[5],社会人力资源的失调造成再就业的窘迫。
一方面,职业迭代中新的职业类型从业门槛高,如人工智能系统操作员、运维员、工程技术人员等对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实操经验都有一定要求,自动化的广泛应用和灵敏使工作失误带来的损害更甚,因此就业机会主要面向精尖技术人员。另一方面,新职业技能的养成需要大量时间和资金的投入,失业群体自身难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学习积极性去接受再教育或再培训,这对社会保障和失业救济体系的健全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很难靠商业驱动实现,社会福利层面的保障至关重要。
(三)多元劳动形态中的劳动保护缺陷
多元劳动形态下资源灵活调度,用工形式不断创新,多重劳动日渐常态化。固然劳动的自主性显著提高,但传统法制体系在调整新型劳动关系时的兼容性不足,使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缺陷也随之显现。
从属性是劳动者性质的判断基准,也是劳动关系认定的重要依据,“人的从属性”与“经济的从属性”深刻揭露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支配关系、经济社会地位及契约内容的被决定性。故从属性的具体化和体系化对确认劳动法适用主体、给予其有别于民事关系的法律保护意义重大[1]。但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渗透、互联网平台的搭建,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特征逐渐弱化,突破了工作地点、时间等的束缚,工作的发布形式和内容均有实质性改变,传统商业模式下的劳动基准与新情况不相适应而显局限。工作记录及劳动合同的缺失亦使劳动争议处理中劳动关系的界定模糊,维权举证艰难。与劳动关系高度关联的社会保障体系联动反应,制度壁垒深化劳动保护不足问题。由于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参缴社保中个人承担的缴费比例较高,且工作的调度变换不仅使社保转移接续困难,还难以满足基本缴费年限或工作时限等要求,故而其整体参保意愿不强,致使保障水平过低。灵活就业者的社会保障缺口,归根结底源于体制的僵化和劳动法律规范对新型劳动关系的认定、适用主体的周延性上存有漏洞。
四、迭代中的优化与应对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劳动力红利在消减中亟待优化配置,结构性、技术性失业困境愈发凸显,需要社会各方主体合力创设良性循环机制。如果被AI取缔的失业者持续沦陷于劳动困境中,购买力的下降将引发经济增长势头停滞,工人的流离失所会使贫富差距扩大。面对现实抛来的问题,须提早做出预判并及时反应,从而降低劳动者的生存风险。透视前述乱象,应对劳动市场新形态衍生的一系列问题,依据不同社会主体角色,可从三个层面作出调整。
(一)转变劳动理念,提升综合劳动素质
随着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AI的出现给予从业者从简单、琐碎劳动中脱离的契机,创新成为劳动的核心竞争力。劳动理念应时而变,从基础的满足生存需求进阶到精神力量的滋养、汲取,劳动不再单纯是谋生手段,更是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凝结,满足对自由、尊严等的精神需求。这样的价值观转变需要从立法精神、政策引导、教育改革中逐步推进,才能打破传统理念的思维窠臼,适应社会发展新业态。竞业的主流趋势会使从业者在客观自我评估基础上理性择业,将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感兴趣的优势领域,将独创性和专业性融合锻造出不可替代性,真正获得全面自由的发展。劳动价值观的升华一定程度上可以激发劳动者的学习潜能,适应人机协作大环境。“机器排挤工人”的论断映射现实,AI的破坏性替代致使职业结构出现断层和错位,但新的介质却在迭代中融生。“AI+”模式扩充了智能研发、机器制造、维护保养、融资租赁等行业的发展空间,释放就业活力。此外,由于流水线生产的商品趋于同一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增长、私人订制兴起,为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中短板领域的空窗危机另辟蹊径。
劳动者提升自身素质,是实现再就业最直接有效的路径选择,也是人生存本能的体现。无业可从的情境会让从业者产生应激反应,或进行知识充电学习新技能,或自发创造新的工作类型,本文认为这也是非典型劳动迸发的因素之一。产业间的深度融合、跨界经营使复合型人才脱颖而出,对跨专业技能的培养值得重视。综合劳动素质的培育不仅在于新职业技能的掌握,还在于前瞻性思维的养成,单以热门度、高收益为择业方向,人力积蓄至过饱和后仍将绕回就业难问题。智能时代人机共存,尽管第三产业AI应用服务场景越来越多,但人与人沟通中的情感交流、志同道合的协作、交际网的缔结……这些裨益是智能无法给予的,因此人力价值永远不会被时代湮没。
简言之,解决危机必须发挥劳动者自身主观能动性,通过对职业迭代的理性认识和判断,自我提升以满足劳动市场技能需求,才能将人力的创造性优势效益最大化。
(二)以职业培训方式开发劳动者职业能力
从业者与企业作为劳动市场的供需双方,其纽带的联结不仅在于一纸劳动合同,还隐含在“心理契约”中,即企业和职工间相互契合的依存关系。当劳动输出符合组织期许,劳动者同样能收获组织给予的经济和能力提升上的支持。成长需求的动态变化无以载明,但企业与员工却能找到各自的决策“焦点”,在相互选择后协同发展[6]。企业的竞争最终是人才、技术的较量,因此开展适应岗位需求的技能培训也是企业内在的重要效益投资。
在实施手段上,以日本为鉴,其职业教育的特征是以企业为培训责任主体,以 “社会人”与“企业人”的统合为目标,提供职业能力培养信息,给予带薪教育培训休假和长期教育休假,确保一定的教育培训时间,让职工在实际工作中学习和传承技术[7]。再由我国企业的精神内核可看出,在企业社会的理念导向下,市场化改革未能完全将企业社会机能剥离,劳动者职业能力的开发能够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兼得,因此企业积极主导职业培训责无旁贷。具体可从如下方面落实:其一,将职业培训结业表现纳入长效考核机制,并与绩效收入挂钩,激励职工树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做到知行合一;其二,全面推行现代新型学徒制,鼓励校企交流合作、建立教学工厂,通过实训教学推进产教融合,实现学校培养与用人单位的有效衔接;其三,依据业务内容,广泛组织职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关键是要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和休息休假权利,施以外部激励,调动劳动者开发职业能力的积极性。
(三)健全以劳动者保护为核心的法制及公共服务体系
市场经济的深化和科技的高效逐步推动劳动关系转型,灵活就业成为AI时代的重要就业形式。非典型劳动者的涌现,归根结底源于社会变革和科技发展对传统劳动力市场的冲击,也是AI创新热潮袭来的附带效应。
倘若现有的制度体系对于新生现象未能包容接纳,无法给予非典型劳动者应有的地位认定和社会保障,反而会导致劳动争议高发和复杂化。因此从法律制度层面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刻不容缓:宏观层次,灵活用工在工时、工资、休息休假等方面与传统从属劳动的特征大相径庭,劳动基准法在适用对象上周延性不足,应当顺势调整劳动基准规则和标准,扩充适用外延,并结合新的工作模式健全劳动卫生安全、职业健康等制度;中观层次,身兼数职的劳动者游走在多个劳动关系中,难以通过工会行使集体协商权,创新工会组建条件和运行规则,推动工会的行业化、社会化改革,可以使劳工话语权和交涉能力在集体劳动法律的实施中强化;微观层次,劳动合同法应当结合劳动争议新特点调整保护范围、内容及责任对象,平衡强制性规范和自治性规范的配置,并在具体执行上对情势变更等保护原则的适用予以明细化。依据AI发展趋势背景及劳动市场实际需求重新诠释法治精神、完善法制体系,才能更好地发挥共享经济的优势。
智能替代人力、劳动市场“两极分化”使劳动者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加。在就业援助层面,需要公共服务体系在转型期发挥职能,构建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充失业保险适用对象,加强对企业的参保监督,协力破除就业障碍,提高就业效率;继续完善医疗补助、贫困救助等措施,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同时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畅通信息渠道,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通过精准数据分析提供有规划的就业指导服务,利用科技手段反哺失业者,使劳动力供需有效匹配。此外,政府还需加强引导激励,通过就业政策的舆论影响力打破传统就业观和就业模式对个人职业选择的束缚,鼓励创新创业新风尚,在政策、法律、财税、融资等方面扶持对失业群体有效接纳的企业。由于过渡期失业基数大,还可适量创设公益工作岗位,给予社会补贴,缓解社会压力。
五、结语
AI的应用带来一波科技、经济、文化、社会共融相通的大发展海潮,潮汐之间孕育的能量势不可挡,若得以在良法善治下合理利用便是民生福祉,反之则可能使破坏性后果被无限放大。人机协作成为劳动领域的主流趋势,但人工智能与人力劳动的差异性注定双方各有擅场,理性看待AI时代的职业迭代及衍生的劳动问题,才能有的放矢采取应对机制防控失业危机。
劳动市场与职业结构转型期挑战与风险并存,在统筹治理中形成良性循环联动机制,以劳动者权益保护为法律制度及社会保障的精神内核要素,落实到公共服务措施中,方能逐步跨越劳动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瓶颈期中的壁垒。科技改变劳动形式,就业者亦须在时代发展中深化对劳动价值和本质的认识,树立格局观,提高综合职业素质以适应市场需求。
改革永远在路上,AI时代给予人类生活以无限可能性。人类劳动在创新驱动下解放天性,多元劳动形态使人对自由的追求和创造性劳动相融合,精神的深度契合与人性化将在劳动产品中充分展现,多层次多侧面的劳动保护体系亦将协同趋于完善,这样的劳动社会值得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