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金融服务供给与实体经济需求的有效契合
2020-04-17韩磊
韩磊
在工业化发展进程中,江苏形成了完备的实体经济体系,有力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提升了国际竞争力。在金融发展超前化与过度化、实体经济收益率增长乏力、金融资源在实体经济层面错配等因素影响下,江苏实现金融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金融服务若仅着眼于如何促进金融为实体经济筹集和配置资金,虽能应对实体经济资金短期约束问题,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构建高质量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体系,需要突破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局限,实现金融资源供给与实体经济企业需求的对接,疏通金融资源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提高金融资源配置环节效率,实现金融服务供给与实体经济需求的有效契合。
突破金融资源配置制度障碍
保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体系发挥作用,最为基础的是坚持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决定性地位,建立有序合理、政府与市场边界明晰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制度体系,突破制约金融资源配置的各种制度障碍。
确定政府作用边界。政府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制度供给主体,要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明确政府在金融机构监督监管、金融资源流向引导方式等方面的作用界限,科学合理利用政府行政资源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实体经济企业,避免政府在金融资源配置中“越位”。同时,政府要以金融发展环境的营造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整顿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完善金融市场主体监管和风险处置机制,避免在促进政府、金融机构、实体经济良性互动方面“缺位”。
建设金融信用体系。信用体系是金融业稳定发展的基础要件,也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条件。完善企业信贷征信系统,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开展信用评估创造便利条件,降低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大力度推进企业征信,着力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信用服务体系,形成由多样化的金融机构、开放共享的政府征信系统、健全完善的担保评估系统共同构建的信用监管网络。
健全金融税收政策。从税收政策内容与纳税主体衔接的方向积极落实金融税收政策,以优惠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实体经济企业信用贷款,降低金融机构的服务成本。建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税收优惠长效机制,积极向金融机构宣传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持续跟踪贷款流向,确保资金流向实体企业并运用到企业经营生产领域。
构建金融服务多元供给体系
由于产业门类、发展周期、生产规模、所有制类型等方面存在差异,实体经济企业产生了多样性异质性金融服务需求,要有效满足金融服务的合理需求,需要构建金融服务多元供给体系,促进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直接融资方式与间接融资方式的有机结合。
深化金融服务供给体系改革。深化银行主导的金融服务供给体系改革,充分发挥大型金融机构的服务供给主导作用,鼓励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设立实体经济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积极促进实体经济企业运用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融资。改变间接融资占比过高的不合理融资服务体系,帮助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实施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保持非信贷融资合理适度发展。把握和控制好治理整顿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影子融资”的节奏和力度,确保不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在“堵偏门”,即对不规范、有潜在风险隐患(通道业务、监管套利、资金空转、高杠杆等)的非信贷融资开展治理整顿的同时,也要“开正门”,对那些真正能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规范合理的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予以鼓励和支持,促其平稳增长,发挥对银行信贷融资的补充作用。
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方式。创新资金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和引导作用,建立贷款风险资金池,通过风险补偿、以奖代补、贴息等方式,对小微企业贷款,特别是动产质押贷、信用贷、首贷等给予一定比例补偿,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实际不良率,调动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信贷积极性。
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约束
缓解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压力可以从融资规模、供给渠道和融资成本三个方面着手。
强化实体经济融资规模支持。整合融资资源,创新融资路径,丰富融资方式,为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提供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应,鼓励商业银行采取小微信贷差别化管理、抵押品创新等多种方式提供贷款支持。针对中小微实体企业,推广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预授信贷款等多种贷款方式,以借贷续贷转贷新方式增加实体经济融资规模,适度扩大对中小微实体企业授信规模。
拓宽有效融资供给渠道。融资供给渠道的顺畅是实体经济企业资金链的重要保障。结合现阶段江苏实体经济企业融资以间接方式为主的特点,深化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对接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联通作用,以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产业发展等为依托开展经常性的企业、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项目推介洽谈会,扩大实体经济企业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的知晓度,帮助企业争取低成本长期资金。针对一些实体经济行业对资金价格不敏感,挤占正常融资供给资源的情况,使得正常融资供给渠道偏离具有实际需求的企业,应加大“僵尸企业”“虚置企业”等企业的清理工作,利用产业政策、定向扶持等方式确定融资需求的重点领域与产业方向,引导金融机构向有实际融资需求的领域流动。
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降成本要求,督促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利率政策,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规则在风险可控、盈利持续的前提下,根据实体经济企业规模、生产经营、发展前景等因素,合理稳妥地确定贷款利率,建立合理的企业信贷风险定价机制。特别是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江苏发展战略,改进实体经济企业借贷流程,对参与“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发展战略的实体经濟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并降低其融资成本。
补齐金融市场体系内在短板
金融市场体系是实体经济获取金融服务的基本场所,也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环节,应针对金融市场体系短板,大力度发展适应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的金融市场体系。
培育本土金融控股集团。将区域内、产业内的资金有效整合,发挥股权投资龙头企业引领作用,鼓励大型金融机构组建本土金融控股集团,通过地方性金融控股公司充分发挥资源共享和规模经济效用。稳妥推动本土金融控股集团规范发展,将各类金融主体有效串联,为实体经济企业打通融资的各个环节。疏通在金融体系各层次间移动的通道,解决金融机构与实体经济企业之间的资金供求不匹配、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资金供求匹配程度和配置效率。
健全多层次区域性资本市场。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在新三板、票据市场直接融资,加大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奖励力度。加快票据市场建设,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鼓励发行中小微企业债权基金,以及开展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和集合信托等票据业务。引导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及其他社会资金直接对接中小微企业,设立若干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公司,由创业投资公司向银行借款,再以资本金方式向成长型中小企业注资,引导创投公司缩短资金链条、简化交易结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此外,积极培育私募股权投资市场,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各类私募基金集聚区建设。
(作者系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责任编辑:李佳婧